1. 首页
  2. 普通高校

西藏藏医药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西藏藏大奖学金细则)

关于西藏藏医药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西藏藏医药大学作为我国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藏医药高等学府,其肩负着培养高素质藏医药专门人才、传承与创新藏医药文化的重任。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学校依据国家及西藏自治区的相关政策法规,并结合自身办学特色与人才培养目标,制定了一套系统、全面且具有鲜明导向性的奖学金评定细则。该细则不仅是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更是引导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指挥棒。总体而言,西藏藏医药大学的奖学金评定工作秉持“公开、公平、公正”与“择优评选”的基本原则,覆盖了从国家级到校级、从综合表现到单项突出的多个层面,形成了立体化的奖励体系。评定过程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更将思想品德、实践能力、创新创业精神、身心素质以及对藏医药文化的热爱与传承意愿等纳入关键考核指标,充分体现了新时代高等教育“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和对复合型、应用型藏医药人才的培养需求。深入了解这套细则,对于在校生明确努力方向、规划大学生涯具有至关重要的指导意义。西藏藏医药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详述

西藏藏医药大学的奖学金评定是一项严谨、规范的工作,其细则旨在科学、合理地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确保奖学金真正奖励给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下面呢将从多个方面对评定细则进行详细阐述。


一、 奖学金评定的基本原则

奖学金的评定工作严格遵循以下几项基本原则,这些原则是确保评定工作公正、有效的基石。

  •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评定政策、名额、程序、标准及结果均会通过适当渠道向全体学生公开,接受师生监督。评定过程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一视同仁,确保机会均等。评审组织严格依照细则操作,杜绝任何形式的不正之风。
  • 择优评选、激励先进原则: 奖学金的设立核心目的在于激励。评定工作突出“优”字,将奖学金授予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某一方面或多方面表现最为突出的学生,树立学习榜样,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 导向性与发展性相结合原则: 评定标准不仅是对学生过去表现的总结,更是对未来发展的引导。细则设置充分体现了学校的人才培养方向,如强调对藏医药专业基础的掌握、对藏医药文化的传承创新意识、服务民族地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志向等,引导学生朝着社会需要和学校期望的方向努力。
  • 全面考核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原则: 评定并非唯分数论,而是对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评价。
    于此同时呢,根据不同奖学金的具体设立目标,会有所侧重地考察特定方面的表现,例如国家奖学金更侧重于学业成绩的极致优秀,而专项奖学金可能更看重社会实践或学术科研能力。

二、 奖学金的主要类型与设立目的

西藏藏医药大学的奖学金体系层次分明,种类多样,以满足不同学生的激励需求。

  • 国家级奖学金: 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金额高,荣誉性强,是对学生综合实力的最高认可之一。国家励志奖学金则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体现了国家对他们成长成才的支持与关怀。
  • 自治区级奖学金: 由西藏自治区设立,如自治区级优秀学生奖学金等,旨在奖励自治区内高校中表现优异的学生,其评定标准会紧密结合自治区的发展需求和对人才的期望。
  • 校级奖学金: 这是覆盖面最广、种类最多的部分,由学校自行出资设立。主要包括:
    • 综合奖学金: 根据学生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进行评定,奖励在学习、思想、活动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学生。
    • 专业学习优秀奖学金: 专门奖励学年专业课成绩名列前茅的学生,鼓励学生深耕藏医药专业知识
    • 创新创业奖学金: 奖励在学术科研、技术发明、学科竞赛、创业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的学生,旨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奖学金: 奖励在寒暑期社会实践、日常志愿服务、社会调查等活动中表现积极、成效显著的学生,引导学生服务社会、了解国情区情。
    • 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奖学金: 为鼓励和扶持少数民族学生,特别是人口较少民族学生勤奋学习而设立。
  • 社会捐赠类奖学金(专项奖学金): 由关心藏医药教育事业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捐资设立,如“某药业奖学金”、“某名医传承奖学金”等。这类奖学金通常有特定的奖励对象和评选要求,例如侧重奖励某一专业方向或具备某种品质的学生。

三、 评定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成立了层级清晰、权责明确的评审组织机构。

  •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这是全校学生资助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由校领导牵头,成员包括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团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其职责是审定奖学金评定总则、分配各学院名额、审批最终获奖名单、裁决评定过程中的重大争议等。
  • 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组: 各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辅导员、班主任、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评审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学院的评定工作,包括制定本院实施细则(在不违反学校总则的前提下)、审核班级推荐名单、进行初评、公示初评结果并向学校推荐候选名单。
  • 班级评议小组: 在辅导员或班主任指导下,由班委会、团支部成员及普通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对本班申请奖学金学生的资格和基本材料进行核实、民主评议,并根据细则计算综合测评分数,提出班级推荐意见。学生代表的参与保障了评定的民主性和透明度。

四、 申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所有申请各类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这是参与评定的门槛。

  • 政治思想表现要求: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通常要求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 学习年限与学籍状态要求: 须为全日制在校生,且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如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延期毕业者一般不具备申请资格。
  • 学习成绩基础要求: 申请学年内所有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无不及格现象。申请高等级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则要求学业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或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放宽至前30%),且排名靠前。
  • 日常行为表现要求: 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

五、 综合测评成绩的构成与计算方式

综合测评成绩是评定奖学金,尤其是综合类奖学金的核心依据,它通常由思想道德素质、学业成绩、身心素质与发展能力三大部分加权计算得出。

  • 思想道德素质分(约占20%-25%): 主要考察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法纪观念、道德修养、集体荣誉感、劳动观念等。通常由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日常表现、辅导员评价、宿舍文明情况等进行量化打分。获得优秀党员、团员、三好学生、优秀干部等荣誉称号,或在见义勇为、志愿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可获加分。
  • 学业成绩分(约占60%-70%): 这是权重最高的部分,主要依据学生学年内所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GPA)进行换算。强调学生对藏医药核心课程的掌握程度,以及整体学业的优秀水平。部分奖学金,如专业学习优秀奖,几乎完全依据此项成绩排名。
  • 身心素质与发展能力分(约占10%-20%): 主要考察学生的体育锻炼情况、心理健康状况以及课堂学习之外的能力拓展。加分项通常包括:
    • 体育竞赛获奖(校运会、自治区级以上比赛)。
    • 参加文艺活动、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获奖。
    • 担任学生干部(班团干部、学生会、社团负责人等)并经考核合格。
    • 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在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奖。
    •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专业实习并提交高质量报告或获得表彰。
    • 取得与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证书。

具体分值权重和加分标准,各学院可能会根据专业特点进行微调,但需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备案。


六、 评定的具体流程与时间安排

奖学金评定工作一般按学年进行,在每学年开学后的特定时间段内集中开展,流程环环相扣。

  • 启动与宣传阶段: 学校学生工作处发布评定工作通知,明确评定范围、名额分配、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各学院召开会议向全体学生传达,确保每位学生了解相关政策。
  • 个人申请阶段: 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单、获奖证书、实践证明等)。
  • 班级评议与推荐阶段: 班级评议小组审核申请材料,核算申请人的综合测评分数,组织民主评议,根据名额和分数排名提出推荐名单,并在班级内进行初步公示。
  • 学院评审与公示阶段: 学院评审工作组对各班级推荐名单进行复核和评审,结合学院总体情况,确定本院拟获奖学生名单。名单将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学生工作处。
  • 学校审核与批准阶段: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上报的名单进行最终审核,重点审查程序的规范性、条件的符合性。审核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全校公示。
  • 表彰与奖金发放阶段: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正式行文公布获奖名单,并举行表彰大会。奖学金奖金通常直接发放至学生个人的银行账户。

七、 评定中的特殊规定与注意事项

细则中对一些特殊情况也做出了明确规定,以保障评定的周密性。

  • 兼得规定: 为避免资源过度集中,原则上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高级别奖学金不可兼得。但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可以与校级综合奖学金或专项奖学金中的一种兼得。具体兼得规则以当年通知为准。
  • 一票否决情况: 凡在评定学年内有考试作弊、学术不端、受到纪律处分、欠缴学费住宿费(已办理助学贷款等手续者除外)等情况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当学年所有奖学金参评资格。
  • 异议处理机制: 在公示期间,学生或个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向所在学院评审工作组提出书面申诉,工作组应在接到申诉后及时核查并答复。如对学院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复议。
  • 材料的真实性与责任: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全部材料的真实性。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立即取消其参评资格或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及荣誉证书,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八、 奖学金评定的导向作用与深远影响

西藏藏医药大学的奖学金评定细则,其意义远超出单纯的物质奖励。它像一座灯塔,指引着学生的成长方向。它强化了学业为本的导向,鼓励学生刻苦钻研藏医药理论与临床技能,打牢专业根基。它倡导全面发展,引导学生不能“两耳不闻窗外事”,要积极投身社会实践、锻炼组织能力、培养创新思维、保持身心健康。特别是,细则中蕴含的对藏医药文化传承的重视,激励学生增强民族自豪感和专业使命感,立志为藏医药事业的繁荣发展贡献力量。这套科学合理的评定机制,有效地营造了比、学、赶、帮、超的积极氛围,促进了优良学风校风的形成,为培养“靠得住、用得上、留得下”的高素质藏医药人才提供了制度保障。对于学生个人而言,参与评定过程本身也是一次宝贵的自我总结、认知和规划未来的机会。

西藏藏医药大学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动态发展的体系,学校会根据国家政策调整、社会发展需求以及自身办学实践的反馈,对其进行定期修订和完善,以确保其始终能够有效服务于人才培养的中心任务。对于每一位在校生而言,深入理解并主动契合这套细则所倡导的价值导向,将有助于他们更清晰地规划大学生活,挖掘自身潜能,实现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从而为未来的职业生涯和社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本文采摘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xhlnet.com/gaoxiao/509750.html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y15982010384

0.110040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