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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开设有哪些奖学和助学金(广西职院奖助学金)

关于广西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奖学助学体系的综合评述广西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作为一所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始终秉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高度重视学生的全面成长与成才保障。学院深刻认识到,健全且多元的奖学助学体系不仅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锐意进取的重要机制,更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实现人生梦想的关键支撑,是体现教育公平与社会责任的核心环节。为此,学院构建了一个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奖学助学工作格局,该体系紧密对接国家政策,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并辅以学院自身的专项投入,形成了“奖、助、贷、勤、补、免”多位一体的良性循环模式。在“奖”方面,学院设立了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级奖学金以及各类校级奖学金、企业奖学金,旨在重奖学业优异、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树立学习标杆。在“助”方面,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体,覆盖了广泛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确保其基本学习生活需求。
除了这些以外呢,国家助学贷款为学子解决了学费和住宿费的后顾之忧;“勤工助学”岗位提供了实践锻炼与经济补助的双重机会;“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政策则如同雪中送炭,为遭遇突发变故或极端困难的学生提供应急保障。这套体系不仅注重经济层面的扶持,更强调发展性资助,通过一系列举措培养学生的感恩意识、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真正实现了从“保障型资助”向“发展型资助”的延伸,为每一位学子的成长之路铺就了坚实的基石,营造了积极向上、充满关爱的校园氛围。广西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奖学助学体系详述
一、 引言:奖学助学工作的意义与学院理念高等教育是个人成长成才的关键阶段,对于许多学生及其家庭而言,也意味着一定的经济负担。建立健全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是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的关键途径,也是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的必然要求。广西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始终将学生的利益放在首位,将完善奖学助学体系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学院的目标是确保没有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同时大力激励优秀学生追求卓越,实现“困有所助、优有所奖”的良性循环。学院的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规范评审程序,加强资金管理,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切实发挥奖学助学资金的育人功效,助力学生成长为国家和社会需要的栋梁之才。
二、 国家级奖学助学项目国家层面的奖学助学政策是学院资助体系的主干和基石,具有覆盖面广、资助力度大、权威性高的特点。这些项目主要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体现了国家对教育事业和青年一代的高度重视。

(一)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面向高校全日制专科(高职)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之一。其目的在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 奖励对象: 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专科在校生。
  • 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通常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 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8000元,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 评审与发放: 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班级、系部评议推荐,学院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组织评审,提出建议名单,报学院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校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批。奖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二)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专科(高职)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旨在激励他们自立自强、奋发向上。

  • 奖励资助对象: 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专科在校生。
  • 申请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同年级同专业前30%。
  • 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5000元。
  • 评审与发放: 与国家奖学金同步进行,每学年评审一次。同样需要经过个人申请、班级系部推荐、学院评审、公示、上报审批等严格程序。奖金一次性发放。

(三)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面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设立的资助项目,主要用以解决他们的基本生活开支问题,是资助覆盖面最广的项目之一。

  • 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含当年入学新生)。
  • 申请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申请人需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 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或三档发放,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确定。通常在广西地区,可分为一等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特别困难学生)和二等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困难学生),金额分别为每人每年4300元左右和2300元左右(具体金额以当年自治区文件为准),分秋季、春季两个学期发放。
  • 申请与评审: 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启动申请评审工作。学生根据自身情况提交申请及相关困难佐证材料,班级成立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系部审核,学院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复核并组织评审,确定资助名单及档次后公示,最终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这是解决学费问题的最主要渠道。

  • 贷款类型: 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两种。目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主要模式,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 贷款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
  • 贷款金额: 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具体上限可根据政策调整),且不低于1000元。贷款金额主要用于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 贷款贴息: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本人支付。毕业后有还本宽限期,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
  • 申请流程: 生源地贷款一般在新学期开始前,学生与共同借款人(通常是父母)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地资助中心办理;校园地贷款则由学生入学后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学院会协助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三、 自治区级奖学助学项目除了国家级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也设立了相应的奖学助学项目,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区内高校的资助体系。

(一) 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这是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

  • 奖励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
  • 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5000元。
  • 申请条件: 基本条件与国家励志奖学金类似,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习刻苦、家庭经济困难。具体评审细则按自治区当年下达的文件执行。
  • 评审发放: 与国家级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统筹进行,遵循相似的程序。

(二) 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政策

此政策旨在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单位就业,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实行学费或助学贷款代偿。

  • 补偿对象: 毕业后自愿到广西自治区内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 补偿标准: 按学年计算,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此标准的,按照实际金额补偿。补偿年限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
  • 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服务期满后按规定向工作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这项政策对于立志服务基层、建设家乡的毕业生是极大的鼓励和支持。

四、 校级奖学助学项目学院在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政策的同时,也积极筹措资金,设立了丰富的校级奖学助学项目,体现了学院对学生的关怀与激励。

(一) 学院综合奖学金

校级综合奖学金是学院为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而设立的主要奖项,覆盖面较广。

  • 奖项设置: 通常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奖励标准和比例由学院根据当年实际情况确定。
    例如,一等奖学金可能奖励金额较高,比例较小;三等奖学金金额相对较低,但比例较大,旨在鼓励更多学习努力的学生。
  • 评选依据: 主要依据学生的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或学业成绩排名,同时兼顾思想品德、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
  • 评选周期: 每学年评选一次。

(二) 学院单项奖学金

为鼓励学生在特定领域发挥特长、取得突出成绩,学院设立各类单项奖学金。

  • 类型包括:
    • 技能竞赛奖: 奖励在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及学院组织的各类职业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或团队。
    • 文体活动奖: 奖励在文化、艺术、体育等竞赛中为学院争得荣誉的学生。
    • 精神文明奖: 奖励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孝老爱亲、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 科研创新奖: 奖励在技术革新、专利申请、学术论文发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 评选方式: 通常根据获奖证书、事迹材料等随时或定期进行评选奖励。

(三) 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

  • 岗位设置: 学院在校内各部门、实验室、图书馆、后勤服务单位等设立固定或临时性的勤工助学岗位。岗位设置遵循“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力求与学生所学专业相结合。
  • 申请与管理: 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岗位的开发、管理和报酬核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劳动,获取相应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 意义: 勤工助学不仅提供了经济补助,更重要的是培养了学生的劳动观念、职业素养和社会实践能力,是实现“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良好平台。

(四) 特殊困难补助与学费减免

这是针对遭遇突发性、临时性困难的学生设立的应急性、补充性资助措施。

  • 特殊困难补助: 当学生本人或家庭遭遇重大疾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导致生活学习出现临时困难时,可向学院申请一次性特殊困难补助。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核实后给予一定金额的资助。
  • 学费减免: 对于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以及家庭经济情况特别困难,确实无力承担学费的学生,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及学院规定,经本人申请、严格审批后,可给予全额或部分学费减免。

(五)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学院在每年新生报到期间开设“绿色通道”。

  • 服务内容: 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如帮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发放临时生活补助、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等。
  • 意义: “绿色通道”是兑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承诺的第一道保障线,极大地缓解了困难新生的入学焦虑。

五、 社会捐助类奖学助学项目学院积极拓展社会资源,吸引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爱心人士在校设立各类奖学助学金。

(一) 企业奖学金/助学金

与学院有合作关系的企业或行业组织,为了支持职业教育、培养后备人才、履行社会责任,会设立专项基金。

  • 命名方式: 通常以企业名称或企业创始人名字命名,如“XX企业奖学金”、“XX励志助学金”等。
  • 评选条件: 各奖项的评选条件由设奖单位与学院共同商定,可能侧重于特定专业、特定技能或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 金额与形式: 奖励或资助金额、名额由设奖方确定,可能包括奖金、实习机会、就业优先推荐等。

(二) 校友奖学金/基金

学院优秀校友出于对母校的感恩和回馈,也可能捐资设立奖学金或助学基金,用于激励和帮助学弟学妹。


六、 奖学助学体系的申请流程与注意事项为了确保奖学助学工作顺利、公正地进行,学院有一套规范化的申请和管理流程。

(一)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这是申请多数助学金和励志类奖学金的前提。学院每年秋季学期会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学生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可根据情况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班级、系部、学院三级进行民主评议和审核,确定困难等级。

(二) 一般申请流程

  • 信息发布: 学院通过官网、公告栏、班会等多种渠道发布各项奖助学金的申请通知,明确申请条件、名额、流程和时间节点。
  • 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或系部提交书面申请,并按要求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家庭情况说明等)。
  • 民主评议与推荐: 班级成立评议小组(含学生代表)对申请者的资格和表现进行评议,提出推荐名单报系部。
  • 系部初审: 各系部对班级推荐名单进行审核,结合学生日常表现,确定初选名单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学院评审与公示: 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系部名单后,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形成建议名单,报学院领导审批。审批后的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 上报与发放: 公示无异议后,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项目名单上报主管部门备案。奖金或助学金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三) 重要注意事项

  • 诚信申请: 学生应如实反映家庭经济情况和个人表现,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受助资格,追回资助资金,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 关注动态: 学生应主动关注学院发布的各类资助信息,及时了解政策变化和申请时间,避免错过机会。
  • 合理规划: 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应合理使用资金,主要用于学习和生活,不得铺张浪费。
  • 感恩与责任: 受到资助的学生应常怀感恩之心,珍惜机会,努力学习,积极提升自我,将来有能力时回馈社会。

七、 奖学助学体系的育人功能广西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助学体系,其功能远不止于经济上的支持。它更是一个重要的育人平台,发挥着多维度的教育作用。

(一) 激励导向功能

各类奖学金,特别是高额的国家奖学金和竞争激烈的奖项,树立了优秀学生的榜样,明确了学院提倡的“勤奋、卓越、创新、担当”的价值导向,激励广大学生见贤思齐,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学风。

(二) 扶贫扶志功能

助学金和励志奖学金不仅解决了经济困难学生的现实问题,更重要的是传递了“困难是暂时的,奋斗是永恒的”理念,帮助他们树立自信心,培养自立自强、不屈不挠的意志品质,实现从“他助”到“自助”再到“助人”的转变。

(三) 实践育人功能

勤工助学等岗位提供了接触社会、锻炼能力的平台。学生在工作中学习规章制度、处理人际关系、掌握实用技能,提前进行职业体验,有效提升了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

(四) 感恩诚信教育功能

申请和使用资助资金的过程,本身就是一堂生动的感恩教育和诚信教育课。学生感受到国家、社会、学校的关爱,从而激发爱国爱校情怀和社会责任感。严格的评审程序和诚信要求,也强化了学生的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

广西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构建的这套多层次、立体化的奖学助学体系,犹如一张坚实而细密的保障网,覆盖了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全过程。它既有关怀的温度,也有激励的力度,更有育人的深度。通过精准施策、规范管理和人文关怀,学院切实将“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落到了实处,为每一位学子的成长成才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未来,学院将继续优化和完善这一体系,拓展资源,创新模式,让教育公平的阳光照亮更多学子的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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