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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设有哪些奖学和助学金(长春师专奖助学金)

关于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奖助学金体系的综合评述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作为一所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基础教育师资和专业技能人才的高等院校,始终秉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深刻认识到健全的学生资助体系对于保障教育公平、激励学生成长成才、促进校园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学校构建了一套集“奖、助、贷、勤、补、减、免”于一体的多元化、全方位、发展型学生资助体系,其核心组成部分即为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该体系不仅着眼于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生活压力,确保他们能够安心就学,更注重通过设立各类奖学金,对在学业成绩、专业技能、道德品质、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方面表现优异的学生给予充分肯定和物质奖励,从而在全校范围内营造出勤奋好学、积极进取、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总体而言,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奖助学金体系覆盖面广、针对性强、导向明确,是国家资助政策在基层院校有效落地的生动体现,也是学校践行“以生为本”教育理念、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它有效地缓解了学生的后顾之忧,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发展潜能,为学生的全面成长和个性化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中不可或缺的关键一环。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奖助学金体系详述
一、 奖助学金体系概述与核心理念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学生奖助学金工作,严格遵循国家及吉林省的相关政策法规,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工作处(或专门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其核心理念是“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经济帮扶与能力提升并重”。这意味着,学校的资助工作不仅仅停留在经济层面,更是一个系统的育人过程。通过奖助学金的评选与发放,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学生的感恩意识、社会责任感和奋斗精神。学校致力于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同时,也大力鼓励和支持所有学有所长、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脱颖而出,实现个人价值。
二、 奖学金类别详解奖学金主要用以奖励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表现特别优秀,或者在特定领域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具有显著的激励和导向作用。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奖学金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大类:(一)国家级奖学金这是由国家财政出资设立,级别最高、荣誉性最强的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学生。


1.国家奖学金

这是当前高等学校学生能够获得的荣誉等级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其评选标准极为严格,旨在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 奖励对象: 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专科在校生。
  • 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8000元。
  • 申请条件: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通常要求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 评审流程: 实行等额评审,由学校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名额,组织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部门审批。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学金。它兼具“奖优”和“助困”的双重属性。

  • 奖励对象: 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专科在校生。
  • 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5000元。
  • 申请条件: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通常要求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一定比例(如前30%或前40%,具体以当年政策为准)。
    • 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 评审流程: 同样实行等额评审,严格遵循个人申请、班级评议、院系推荐、学校评审委员会审定的程序,并进行公示。
(二)校级奖学金校级奖学金是学校利用自有资金设立的,用于奖励在各方面表现良好的学生,是学校激励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种类和名称可能因学校发展需要而有所调整,常见的有:


1.学校综合奖学金

这是覆盖面较广的奖学金,旨在奖励学年内综合素质测评优秀的学生。通常根据学生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分设不同等级。

  • 奖励等级与标准: 一般设立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奖励金额和比例由学校自行规定。例如: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评定比例约占学生总数的3%;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评定比例约占7%;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500元,评定比例约占10%。
  • 评选依据: 主要依据学生的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综合考虑学业成绩、思想品德、体育锻炼、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方面表现。


2.学校单项奖学金

为了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和特长发挥,学校设立各类单项奖学金,奖励在某一特定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

  • 类别举例:
    • 学习优秀奖: 奖励学年内学业成绩名列前茅者。
    • 专业技能竞赛奖: 奖励在市级、省级、国家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等比赛中获奖的学生。
    • 科技创新奖: 奖励在学术研究、发明创造、专利申请等方面有突出成果者。
    • 文体活动优秀奖: 奖励在文化、艺术、体育等竞赛中为学校争得荣誉者。
    • 社会实践奖/志愿服务奖: 奖励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产生良好社会反响者。
    • 道德风尚奖: 奖励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广泛赞誉者。
  • 奖励标准: 各单项奖学金的金额和评选办法由学校具体规定,通常根据成果的级别和影响力确定。
(三)社会捐助类奖学金这类奖学金是由热心教育事业的社会团体、企业、基金会或个人在学校设立的,旨在支持学校发展,奖励特定专业或符合设奖单位要求的学生。

特点与示例:

  • 命名的多样性: 通常以设奖单位或个人命名,例如“XX企业奖学金”、“XX校友奖学金”、“XX园丁奖”等。
  • 评选条件的特定性: 除了基本的思想品德和学业要求外,可能还会有附加条件,如优先考虑特定专业(如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特定生源地、或具有某种特质(如立志回乡从教、家庭经济困难且自强不息等)的学生。
  • 金额与名额的不确定性: 奖金额度和每年奖励名额由设奖方与学校协商确定,可能每年有所不同。

社会捐助类奖学金是对国家和校级奖学金的有效补充,丰富了学校的奖励体系,也加强了学校与社会的联系。


三、 助学金类别详解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在校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以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其核心功能是“助困”。(一)国家助学金这是最主要的助学金来源,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覆盖面广,资助力度大。

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通常要求已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资助标准: 全国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通常会根据本地区生活水平和学生困难程度,设定具体的分档标准,例如:特殊困难档每生每年4500元,困难档每生每年3300元,一般困难档每生每年2000元。

申请条件: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是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评审与发放: 国家助学金通常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到受助学生的银行卡中。学校会根据上级下达的名额,结合各院系(或专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情况进行分配。

(二)学校设立的助学金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按规定比例提取经费,设立校内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等,作为国家助学金的有益补充,用于应对学生的突发性、临时性经济困难。


1.学校一般助学金

用于资助那些未获得国家助学金,但家庭经济确实存在困难的学生,或者对国家助学金进行补充资助。


2.特殊困难补助

这是一种临时性、应急性的资助措施。当学生本人或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如自然灾害、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导致经济状况急剧恶化时,学生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经核实后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帮助学生渡过难关。


3.入学“绿色通道”

针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学校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确保他们顺利入学。

(三)社会捐助类助学金与社会捐助类奖学金类似,由社会力量设立,专门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示例: 可能包括地方慈善总会助学金、企业结对助学项目、校友爱心基金等。这些助学金的申请条件、资助金额和名额由设奖方决定,学校负责组织评选和发放。


四、 其他辅助性资助措施除了直接的奖助学金外,学校还提供其他多种形式的资助,共同构成完整的资助网络。

(一)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信用贷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缺口,毕业后分期偿还。这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了最重要的资金支持渠道之一。

(二)勤工助学

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这不仅提供了经济来源,更是培养学生劳动观念、锻炼实践能力、提升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岗位类型多样,如图书馆助理、实验室助理、行政助理、后勤服务等。

(三)学费减免

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尤其是孤残学生、少数民族贫困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特定群体,学校根据政策规定和学生实际情况,酌情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

(四)“暖冬”补助、返乡补贴等临时性补助

学校还会在冬季来临前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暖冬”补助(如保暖衣物、取暖补贴),或在寒暑假前为偏远地区学生提供返乡路费补贴等,体现人文关怀。


五、 奖助学金申请、评审与发放流程为确保奖助学金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学校建立了规范化的流程。

(一)政策宣传与信息告知

每学年开学初,学校会通过官方网站、学生工作处网站、宣传栏、班会等多种渠道,全面宣传各项奖助学金政策,公布评选通知、名额、条件和程序。

(二)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或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成绩单、获奖证书、事迹材料等。

(三)班级评议与院系推荐

班级成立评议小组,对申请国家助学金等需要进行困难认定的学生进行民主评议。对于奖学金和需要推荐的助学金,由辅导员(班主任)组织班级初评,提出推荐名单报院系。院系评审工作组进行审核和综合评议,确定初选名单并在院系范围内公示。

(四)学校评审与公示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院系推荐名单,提交学校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建议名单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接受师生监督。

(五)上报审批与资金发放

公示无异议后,国家级奖助学金名单上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审批通过后,学校财务部门会及时将奖助学金一次性或分次发放到学生的个人银行卡中。校级和社会捐助类奖助学金由学校按规定程序直接发放。

(六)监督与复议

学校设立监督电话和邮箱,受理学生的咨询和投诉。学生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院系或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复议申请。


六、 奖助学金体系的意义与成效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构建的多元化奖助学金体系,产生了深远而积极的影响。

(一)保障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和谐

通过精准资助,切实减轻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负担,为他们提供了平等的受教育机会,阻断了贫困的代际传递,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二)激励学生全面发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奖学金制度树立了鲜明的价值导向,激励学生刻苦钻研专业知识,锤炼过硬师范技能,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努力提升综合素质,形成了比学赶超、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直接提升了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

(三)强化思想引领,培育感恩情怀与社会责任感

奖助学金的评选和发放过程,本身就是一场生动的思想政治教育课。它引导学生感恩国家、感恩社会、感恩学校,将受到的关爱转化为刻苦学习、回报社会、建设祖国的强大动力,培养了学生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四)营造良好育人环境,增强学校凝聚力

完善的资助体系传递了学校的关怀与温暖,增强了学生对学校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营造了团结互助、温馨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提升了学校的整体凝聚力。

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奖助学金体系是一个设计科学、运行规范、成效显著的系统工程。它紧密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将经济资助与育人目标深度融合,不仅解决了学生的现实经济困难,更在精神上给予学生巨大的鼓舞和支持,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学校的持续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活力。
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完善和学校自身的发展,这一体系必将更加优化,更好地服务于每一位学生的成长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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