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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设有哪些奖学和助学金(广西幼专奖助学金)

关于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奖助学金体系的综合评述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作为一所致力于培养学前教育及小学教育师资的专门院校,始终秉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办学理念,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与优秀学生的激励工作。学校已构建起一个多层次、广覆盖、高效能的奖助学金体系,该体系紧密围绕国家政策导向,充分整合国家、地方政府、学校自有及社会捐助等多方资源,旨在切实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其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这一体系不仅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教育事业以及青年学子的关怀,也是学校落实“三全育人”要求、营造优良学风、保障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总体而言,该校的奖助学金项目种类齐全,涵盖了从入学到毕业的全过程,能够满足不同情况学生的多元化需求,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有效解除了学子们的后顾之忧,使其能安心向学,追求卓越。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奖助学金体系详述
一、 国家层面奖助学金项目国家层面设立的奖助学金是学校资助体系的主干和核心,具有资金稳定、覆盖面广、标准统一的特点,体现了国家对高等教育阶段学生的深切关怀与大力支持。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面向高校全日制专科(高职)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设立的荣誉最高、奖励金额最大的奖项之一。其目的在于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

  • 奖励对象: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
  • 申请条件: 申请者必须在评选学年内满足多项严格要求。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0%(含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如在其他方面表现特别突出,也可申请,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 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8000元。
  • 评审与发放: 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名额,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奖金一次性发放给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激励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而设立的奖学金。它兼具“奖优”和“助困”的双重属性。

  • 奖励对象: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专科在校生。
  • 申请条件: 申请者必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且生活俭朴。
    于此同时呢,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应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30%(含30%)。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特别严重的学生,排名要求可适当放宽至前50%。
  • 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5000元。
  • 评审与发放: 同样实行每学年评审一次,等额评审。学校根据名额和困难生库情况组织评选,重点考察学生的综合表现和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奖金主要用于资助学生的学习生活费用。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生活补助,其主要目的是帮助他们解决在校期间的基本生活开支问题,是资助体系中最基础、最广泛的组成部分。

  • 资助对象: 全校范围内经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专科在校生。
  • 申请条件: 申请者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并已纳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
  • 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或三档发放,具体根据当年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政策执行。一般而言,可分为特殊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等级别,资助金额通常覆盖每生每年2000元至4500元不等的区间,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档评定。
  • 评审与发放: 按学年申请和评审,学期可根据动态管理情况进行调整。学校根据下达的总金额和名额,结合各学院(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进行分配。助学金一般按月或按学期发放到学生的银行卡中,以保障其基本生活。

二、 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设立的奖助学金除了国家级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及南宁市等地方政府,以及教育主管部门也会设立相应的奖助学金,进一步丰富和完善资助体系。

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这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为激励本地高校学生勤奋学习而设立的奖项,是国家级奖学金的重要补充。

  • 奖励对象: 全区高校中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包括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 申请条件: 申请者需满足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 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5000元。
  • 评审: 各高校根据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名额组织评选。

其他地方政府及部门资助项目

例如,针对特定地区(如脱贫家庭、边境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学生,或特定专业(如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地方政府可能设有专项补助或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这些项目具有明显的政策导向性,旨在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和特定行业的人才培养。学校会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并协助学生申请。


三、 学校自身设立的奖助学金及资助措施学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专项经费用于学生资助,设立了形式多样的校级奖助项目,体现了学校的主体责任和对学生的个性化关怀。

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

校级奖学金是学校为奖励在德、智、体、美、劳某一方面或综合表现突出的学生而设立的。

  • 类别: 通常包括综合奖学金(如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单项奖学金(如学习进步奖、社会工作奖、文体活动奖、科技创新奖等)。
  • 评选依据: 主要依据学生的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兼顾学业成绩和日常表现。
  • 奖励金额: 金额和比例由学校自行设定,一般分为不同等级,金额从数百元至数千元不等,覆盖面较广,旨在激励更多学生追求进步。

校级专项助学金及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针对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因本人或家庭遭遇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导致经济出现临时性、突发性困难的情况,学校提供的一次性经济补助。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申请,学校审核后快速发放,体现人文关怀。
  • 越冬补助、寒衣补助: 每年冬季,学校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发放御寒衣物、棉被或现金补助,确保学生温暖过冬。
  •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对于暂时无法筹措足额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 学费减免: 对于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特定群体(如残疾学生、烈士子女、孤儿等),或家庭经济情况特别困难、确实无力承担学费的学生,学校根据政策规定和实际情况,酌情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

四、 社会力量设立的奖助学金学校积极拓展社会资源,吸引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校友及爱心人士在校设立各类奖助学金,形成了有益补充。

企业及社会团体奖助学金

一些与学校有合作关系的企业(特别是教育相关企业)、基金会等,出于社会责任或人才培养目的,在学校设立命名的奖助学金。例如“XX企业奖学金”、“XX基金会助学金”等。这些项目的设立目的、评选条件、奖励标准各不相同,有的侧重于奖励特定专业的优秀学生,有的则定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校友奖助学金

由热心校友捐资设立,旨在回馈母校培养,激励在校师弟师妹勤奋学习。校友奖助学金往往承载着校友对母校的深厚感情和对学子的殷切期望。

评选特点: 社会奖助学金的评选通常由捐助方和学校共同商定章程,可能更加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公益精神或与捐助方企业文化的契合度。


五、 其他重要的资助形式除了直接的奖助学金,学校还提供其他重要的资助方式,共同构成完整的资助网络。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关键政策工具。学生通过学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用于支付学费和住宿费的信用贷款。主要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两种形式。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补贴,毕业后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并设有还款宽限期。这是解决学生学费和住宿费问题的主要途径。

勤工助学

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获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岗位类型多样,如图书馆助理、实验室助理、行政助理等。勤工助学不仅提供经济资助,更是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提升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有效途径。

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这为有志于参军报国的学生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六、 奖助学金体系的申请、评审与管理机制为确保奖助学金工作的规范、透明和公正,学校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运行机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这是各项助困类资助工作的基础。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认定工作,通过学生申请、民主评议、学院审核、学校审定等程序,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认定依据包括学生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日常消费行为等因素。

申请与评审流程

  • 发布通知: 每学年开学初,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会发布关于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 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要求向所在学院(系)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
  • 学院初审与推荐: 各学院(系)成立评审小组,对申请学生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提出推荐名单,并在院内公示。
  • 学校评审与公示: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对各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复核,组织召开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会议进行评审,确定拟获奖助学生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 上报与发放: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之后组织奖助学金的发放工作。

管理与监督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奖助学金资金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于此同时呢,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接受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和全校师生的监督。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助学金的行为,一经查实,将追回资金,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感恩与励志教育

学校在做好物质资助的同时,高度重视资助育人工作。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感恩教育、诚信教育、社会责任教育和励志教育活动,引导获奖受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鼓励他们将受到的关爱转化为刻苦学习、回报社会、建设祖国的强大动力。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通过构建和完善以国家奖助学金为主体、校级奖助学金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多种资助方式并举的全方位、多元化资助体系,切实履行了其教育使命和社会责任。这一体系不仅有效保障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求学需求,更通过强有力的激励机制促进了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未来,学校将继续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资助精准度,深化资助育人成效,为培养更多优秀的学前教育及基础教育工作者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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