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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外语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兰州外院奖学金细则)

关于兰州外语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兰州外语职业学院作为甘肃省内一所重要的外语类高等职业院校,始终秉持着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学院建立了一套较为系统、规范的奖学金评定体系。该体系不仅是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其育人理念的具体体现,旨在通过物质奖励与精神荣誉相结合的方式,营造积极向上、争先创优的校园学风。总体而言,兰州外语职业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呈现出以下几个显著特点:评定原则强调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奖项的评选在阳光下运行,其公信力得到广大师生的认可。奖项设置具有层次性和多样性,既设立了面向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学生的最高荣誉奖学金,也涵盖了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的学业奖学金,同时还针对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设立了单项奖学金,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激励网络。再次,评定标准综合全面,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智),更将学生的思想品德(德)、身体素质(体)、审美素养(美)和劳动实践(劳)纳入考核范畴,体现了“五育并举”的现代教育观。评定程序严谨规范,从学生申请、班级评议、辅导员推荐到系部初审、学院终审与公示,各个环节环环相扣,力求最大限度地保证评选结果的客观与公正。当然,任何细则都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学院的奖学金评定办法也会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和自身发展需要进行动态调整,但其核心目标始终是服务于学生的成长成才,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和发展潜能。兰州外语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详细阐述


一、 奖学金评定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开展,立足于国家关于职业教育发展的系列方针政策,紧密围绕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其根本指导思想是:坚持以学生为本,充分发挥奖学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成为德才兼备、符合社会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在此基础上,评定工作严格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这是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生命线。评定标准、评定程序、名额分配及最终结果均向全院师生公开,接受广泛监督,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有平等参与竞争的机会,杜绝任何形式的不正之风。
  • 择优评选、统筹兼顾原则:在坚持品学兼优标准的前提下,优先考虑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
    于此同时呢,适当兼顾不同专业、班级的实际情况,以及学生在道德品质、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文体活动等方面的特长表现。
  • 动态管理、可续评原则:奖学金并非终身制,主要依据学生当学年(或学期)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定。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如在下一年度出现不符合条件的情况,将不再享有参评资格,以此激励学生持续努力,保持先进。
  • 精神激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原则:学院在发放奖学金资金的同时,更注重对获奖学生的精神表彰,如颁发荣誉证书、公开宣传先进事迹等,增强学生的荣誉感和使命感。


二、 奖学金的主要类型与设置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的奖学金体系设计注重层次性和覆盖面,主要包含以下几大类:

(一)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

这两类奖学金严格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奖励标准高,评选条件极为严格,是学院在校生的最高荣誉之一。国家励志奖学金则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专科在校生,体现了国家对经济困难学生群体的关怀与激励。

(二)学院综合奖学金

这是由学院自有资金设立,面向全体在校生的主体奖学金类型,根据获奖比例和金额分为不同等级:

  • 一等奖学金:评定比例通常控制在学生总人数的一定比例以内(如2%-3%),奖励金额最高,要求申请者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专业成绩排名均名列前茅,且在德、体、美、劳等方面表现突出。
  • 二等奖学金:评定比例相对较高(如5%-8%),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良好的学生。
  • 三等奖学金:评定比例进一步扩大(如10%-15%),旨在鼓励更多学习努力、积极向上的学生。

(三)学院单项奖学金

为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和特长发挥,学院设立多种单项奖学金,奖励在特定领域有显著成绩的学生。主要包括:

  • 道德风尚奖:奖励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孝老爱亲、诚实守信等方面有突出事迹,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学生。
  • 专业技能奖:奖励在国家级、省级、市级或学院组织的各类职业技能大赛、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 文体活动奖:奖励在文化、艺术、体育等竞赛活动中为学院赢得荣誉的学生。
  • 社会实践奖:奖励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活动中表现突出,成果显著的学生。
  • 学习进步奖:专门奖励本学年内学习成绩提升幅度巨大的学生,重点关注其努力过程与进步成果。

(四)企业及社会捐赠奖学金

学院积极拓展社会资源,与合作企业、校友及社会贤达设立专项奖学金。此类奖学金的评定条件可能结合设奖单位的要求,侧重于特定专业、特定技能或特定品质的学生。


三、 评定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有序进行,学院建立了层级分明、权责清晰的评定组织机构。

  •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或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这是全院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通常由学院主要领导、分管学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如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团委等)负责人、各系部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其职责包括:审定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分配各系部奖学金名额、审批最终获奖学生名单、裁决评定过程中的争议等。
  • 各系(部)奖学金评审工作组:负责本系(部)奖学金评定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工作组由系(部)领导、辅导员、班主任、教师代表等组成。主要职责是:传达学院政策、组织学生申请、审核申请材料、初步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向学院领导小组报送评审结果等。
  • 班级评议小组:是评定工作的基层单位,由班主任(或辅导员)任组长,班委会、团支部成员及普通学生代表参加。负责对本班申请奖学金学生的资格和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提出初步推荐意见。班级评议是保证评定公正性的重要基础环节。


四、 参评基本条件与否决性条款

申请任何一类奖学金,都必须首先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 学习刻苦努力,态度端正,成绩良好,完成规定学分;
  • 积极参加学院、系部、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同时,细则中明确规定了否决性条款,即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当学年奖学金参评资格: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到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学院警告(含)以上处分者;
  • 课程考试(查)有不及格(不合格)记录者(申请单项奖学金中的学习进步奖或特定条件允许的除外);
  • 在申请奖学金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
  • 无正当理由,欠缴学费、住宿费等费用者;
  •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者;
  • 学院认定的其他不符合参评条件的情况。


五、 综合测评成绩的核心作用与计算方法

综合测评成绩是评定奖学金,尤其是学院综合奖学金的核心依据。它是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的量化评价结果。通常,综合测评成绩由思想道德素质分、学业成绩分、身心素质与文体活动分、能力素质分(包括社会实践、创新创业、职业技能等)几个模块按一定权重加权计算得出。具体计算公式和权重由学院统一制定,各系部可在学院框架下结合专业特点进行微调。

  • 思想道德素质(德):主要考察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修养、法纪观念、集体荣誉感、劳动观念、行为规范等。通常通过辅导员、班主任评议、同学互评、日常行为记录等方式进行评价。
  • 学业成绩(智):是综合测评中最具权重的一部分。一般以学生学年内所有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GPA)或加权平均分作为主要计算依据。鼓励参加技能竞赛、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可获得额外加分。
  • 身心素质与文体活动(体、美):考察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心理健康水平、体育课成绩、参加体育锻炼情况,以及在文化艺术、体育活动中的参与度和获奖情况。
  • 能力素质(劳及拓展能力):考察学生担任学生干部、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创新创业活动、获得职业技能证书等方面的表现。这部分旨在评价学生的组织协调能力、实践动手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各模块分值相加,形成学生的最终综合测评成绩及排名,此排名是决定奖学金等级的关键。


六、 评定的具体流程与时间安排

奖学金评定工作一般按学年进行,通常在每学年开学后的9月至11月集中开展。具体流程如下:

  • 宣传发动与公布方案:学院学生工作处发布评定工作通知,各系部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向全体学生传达奖学金评定的政策、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
  • 学生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填写相应的奖学金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实践证明等),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提交申请。
  • 班级民主评议与推荐: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结合其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名单及推荐等级,并在班级内进行初步公示后,上报系部评审工作组。
  • 系(部)初审与公示:系部评审工作组对各班级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复核,根据综合测评成绩和评定条件,初步确定本系部的获奖学生名单及等级。名单将在系部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报告及相关材料报送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学院审核与公示: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系部报送的材料进行汇总和形式审查,并提交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或评审委员会)进行最终审议。审议通过的获奖学生名单将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 表彰与奖金发放: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院正式行文公布获奖名单,并适时召开表彰大会,向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学金。奖学金通常通过银行卡直接发放到学生手中。


七、 监督与申诉机制

为保障评定工作的公正性,学院建立了完善的监督与申诉机制。在评定的各个公示阶段,师生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所在系部评审工作组或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实名提出书面申诉。受理机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诉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答复。学院纪检监察部门也会对评定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程序规范、结果公正。


八、 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意义与影响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科学、规范的奖学金评定细则,对学院的人才培养和学风建设产生了深远而积极的影响。它极大地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内在动力,使“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在校园内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学习氛围。它引导学生全面发展,不仅追求学业优秀,也注重品德修养、能力提升和身心健康发展,促进了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再次,它体现了教育的公平性,让努力和优秀得到应有的认可和回报,增强了学生对学院管理的认同感。通过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发挥了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学生向优秀看齐,从而提升了整体育人效果。可以说,奖学金评定工作已然成为兰州外语职业学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抓手之一。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集政策性、规范性、导向性于一体的完整体系。它通过明确的奖项设置、严格的评定条件、规范的操作程序和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了奖学金功能的充分发挥。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学院也将持续优化和完善这一细则,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学生的成长成才,为培养更多优秀的应用型外语外贸人才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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