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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东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赣东职院奖学金细则)

赣东职业技术学院作为一所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其学生资助体系是学校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奖学金制度作为该体系的核心环节,不仅是对学生过往学习成果和综合表现的肯定,更是一种有效的激励手段,旨在营造勤奋向上、争先创优的学风校风,引导学生全面发展。该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经过多年实践与不断完善,已形成一套相对成熟、系统且操作性强的体系。它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教育方针和政策导向,紧密结合职业教育的特点,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优中选优”的基本原则。细则的制定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更将学生的思想品德、职业素养、实践能力、创新创业精神以及社会服务贡献等多维度纳入考核范围,体现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理念。这套细则标准清晰、程序规范、透明度高,确保了评定结果的说服力和公信力,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学子的学习热情和潜能,为他们的成长成才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和动力支持。

第一章 总则与评定原则

赣东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开展,首要目的是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成为德才兼备、技术精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整个评定工作建立在几项不可动摇的核心原则之上。

第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这是评定工作的生命线。“公平”意味着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在校学生都享有平等的申请和被评选权利,评定标准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公正”要求评定过程严格依据既定细则执行,客观评价,排除人为干扰和主观偏见。“公开”则指评定的政策、标准、程序、名额以及最终结果等重要信息都必须通过适当渠道向全校师生公示,主动接受广泛监督,确保操作在阳光下运行。

第二,择优评选原则。奖学金旨在奖励最优秀的学生,因此在评定中必须坚持“优中选优”。
这不仅体现在学业成绩的分数高低上,更体现在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考量上。学院鼓励学生在学术科研、技能竞赛、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各个方面追求卓越,评定体系会向在这些领域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倾斜。

第三,导向性原则。奖学金的设立和评定标准对学生的学习和发展具有强烈的引导作用。赣东职业技术学院通过设置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多种类型,引导学生既要注重理论学习,又要强化实践技能;既要提升专业素养,又要锤炼思想品德,实现个人的全面发展,契合社会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

第四,规范性原则。整个评定工作从启动、申请、审核、公示到审批和发放,都有一套完整、规范、科学的流程。各级评定组织职责明确,每一环节都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从而保障评定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维护其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二章 奖学金类型与设立宗旨

赣东职业技术学院设立的奖学金种类多样,覆盖面广,针对性强,以满足不同学生的成长需求和表彰其在不同领域的优异表现。主要可分为以下几大类:

  • 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这两类奖学金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在校生,奖励标准高,是对学生至高荣誉的肯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则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体现了国家对他们自强不息精神的鼓励和支持。
  • 校级综合奖学金:这是由学校出资设立,覆盖面最广、影响最大的奖学金。通常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根据学生的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排名进行评定,是对学生一学年以来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的综合奖励。
  • 校级单项奖学金:为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和特长发挥而设立。主要包括:
    • 学习进步奖:奖励相比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有显著提升的学生。
    • 技能竞赛奖:奖励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学生或团队。
    • 文体活动奖:奖励在文化、艺术、体育等重大活动中为学校赢得荣誉的学生。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奖:奖励在社会实践、公益活动、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产生良好社会反响的学生。
  • 企业及社会捐赠奖学金:由与学校合作的企业、社会团体或校友个人捐资设立。这类奖学金通常带有鲜明的行业或企业特色,旨在奖励相关专业领域内表现优异或有特殊潜质的学生,同时也加强了学校与社会的联系,为学生未来就业搭建桥梁。

第三章 申请条件与资格要求

申请各类奖学金必须具备一些基本条件和资格要求,这些条件是参与评定的门槛。

  • 基本条件:申请者必须是赣东职业技术学院在校注册的全日制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 学习要求:申请校级综合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要求申请者学习成绩优异。通常,申请一等奖学金要求学年所有课程平均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茅,且无不及格科目。
    二、三等奖学金也对应相应的排名要求。对于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习成绩要求优良,但更侧重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
  • 体育要求: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需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及以上。这是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保持身心健康的重要体现。
  • 排除性条款:凡在评定学年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当学年的奖学金申请资格:受到党、团或学校纪律处分者;有课程(含必修课、选修课)考核不及格需重修者;在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存在舞弊行为者;无正当理由拖欠学费、住宿费者;其他经学校认定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形。

第四章 评定标准与计分方法

评定标准是奖学金细则的核心,赣东职业技术学院主要采用以“综合素质测评”为基础的量化评分体系,该体系通常由学业成绩、思想行为表现和发展性素质三大部分构成,并赋予不同的权重。

  • 学业成绩(约占70%权重):以学生学年内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的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计算平均学分绩点(GPA)或加权平均分,并按专业或班级进行排名。这是评定中最基础、权重最高的部分,直接反映了学生的学术水平。
  • 思想行为表现(约占20%权重):此项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法纪观念、学习态度、集体荣誉感以及日常行为规范。通常由辅导员、班主任、班委及同学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打分。宿舍卫生、课堂出勤、参加集体活动等情况都是重要的观测点。
  • 发展性素质(约占10%权重):此项旨在鼓励学生发展个性特长和创新能力。采用加分制,包括:
    • 技能竞赛与创新创业:在各级各类比赛中获奖,按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和名次给予相应加分。发表学术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也可加分。
    • 学生干部任职:担任校、院、班级学生干部且考核合格者,根据职务和责任大小酌情加分,以认可其服务奉献。
    • 文体艺术特长:在非竞赛类的重大文艺演出、体育比赛中担任主力或主要演员,为学校争得荣誉者予以加分。
    • 社会实践与志愿者服务:积极参加且表现突出,获得表彰或有重要社会影响者予以加分。

最终,学生的综合测评总分 = (学业成绩得分 × 70%) + (思想行为表现得分 × 20%) + (发展性素质加分)。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将主要依据此总分排名进行。

第五章 评定机构与职责分工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顺利实施,学校建立了层级分明、权责清晰的评定组织机构。

  •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这是全校学生资助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学校主要领导牵头,成员包括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团委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其职责是制定和审批奖学金评定的总体方案和政策,分配各院系奖学金名额,审批最终获奖名单,并监督整个评定过程。
  • 院(系)奖学金评定工作组:各二级学院成立由院系领导、辅导员、班主任、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评定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院的评定工作,包括宣传动员、接收申请、审核材料、组织评审、初步确定推荐名单并在本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处理本院学生的相关申诉。
  • 班级评议小组:在辅导员或班主任指导下,由班委、学生代表组成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其职责主要是负责对本班申请学生的思想行为表现进行客观、公正的民主评议,核实学生发展性素质加分的真实性,并将评议结果上报院系评定工作组。
  • 各级组织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形成了有效的运行机制。

    第六章 评定程序与时间安排

    评定工作遵循严格的程序,一般按学年度进行,每学年秋季学期启动对上一学年的评定。流程如下:

    • 启动与宣传:学年初,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评定工作通知,各院系召开会议向全体学生传达文件精神,详细说明各类奖学金的申请条件、评定程序和时间节点。
    •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相应的《奖学金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实践证明等)。
    • 班级评议与院系初审: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评议。院系评定工作组汇总审核所有申请材料,根据综合测评成绩和评定标准,进行初步评审,按名额确定推荐名单。
    • 院内公示:将初评推荐名单在院系公告栏、网站等平台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对公示期内收到的异议,院系评定工作组必须及时调查核实并予以答复。
    • 学校审核与公示:各院系将无异议的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助中心会同教务处等部门进行复核后,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集体审议,确定最终拟获奖名单。并将该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 审批与表彰: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正式行文批准获奖名单。随后通过召开表彰大会等形式,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并按规定标准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第七章 监督、申诉与违规处理

    完善的监督与申诉机制是保证评定公平公正的重要防线。

    • 监督机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评定工作。公示制度本身就是最重要的监督方式,鼓励师生对评定过程中的任何不公平、不公正、不公开的现象进行监督和举报。
    • 申诉程序:学生个人对评定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首先向所在院系评定工作组提出书面申诉。院系工作组应在接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申诉人对院系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起复议。学校资助中心调查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领导小组批准,并将最终决定通知学生本人。此决定为最终处理意见。
    • 违规处理:对于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本学年及下一学年的所有评奖评优资格,已发放的奖学金和荣誉予以追回,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于参与评定工作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如有徇私舞弊行为,学校将依据规定严肃处理,追究其责任。

    赣东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动态发展的体系,学校会根据国家最新政策、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方向以及学校自身的实际情况,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订,使其始终保持科学性和先进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奖优促学的功能,为每一位学生的出彩人生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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