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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兰州奖学金评定细则)

关于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奖学金评定工作是高等院校学生管理与激励体系中的核心环节,它不仅是对学生既往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的客观评价与物质奖励,更是引导学生全面发展、营造积极向上学风校风的重要举措。兰州科技职业学院作为一所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同样具有高度的规范性和导向性。学院制定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套集科学性、公正性、可操作性于一体的制度体系,旨在通过明确的评定标准、严谨的评审程序和多元的评价维度,精准识别和表彰那些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子。该细则通常全面涵盖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内部设立的综合奖学金及各类单项奖学金等多个类别,对不同奖学金的申请条件、评定标准、名额分配、评审流程及后续发放与管理均作出了详尽规定。其核心精神在于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评选过程的透明度和评选结果的公信力。评定内容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智),更将学生的思想品德(德)、身体素质(体)、审美素养(美)和劳动实践(劳)纳入综合考评体系,体现了职业教育“五育并举”的育人理念。深入理解并详细阐述这套细则,有助于学生明确努力方向,激励他们勤奋学习、锐意进取,同时也为外界了解学院的学生培养与管理水平提供了一个重要窗口。总体而言,兰州科技职业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其学生激励机制制度化、规范化的具体体现,对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和推动学院内涵建设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详述
一、 奖学金体系构成与设立宗旨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的奖学金体系是一个多层次、广覆盖的激励系统,其设立的根本宗旨在于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该体系旨在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特别是资助家庭经济困难但自强不息的优秀学子,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于此同时呢,通过奖学金的评选与发放,在全校范围内树立先进典型,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学习氛围,促进校风、学风建设,为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服务。

学院的奖学金主要分为以下几大类:

  • 国家级奖学金:主要包括由国家财政出资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奖励标准高,荣誉性强;国家励志奖学金则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兼具奖励与资助性质。
  • 院校级奖学金:由学院从事业收入中提取资金设立,面向全院学生。通常包括学院综合奖学金(分为
    一、
    二、三等)、院长奖学金(作为最高荣誉奖项)等,评定标准紧密结合学院自身特点和学生实际情况。
  • 单项奖学金及社会捐助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特定领域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如技能竞赛奖精神文明奖社会实践奖文体活动奖等。
    除了这些以外呢,部分由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在校设立的专项奖学金也归入此类。

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工作通常在每学年开学后集中进行,覆盖上一学年的表现。学院成立学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各二级学院(系)成立相应的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二、 基本申请条件

申请任何类别的奖学金,申请者必须同时满足一系列基本条件,这些条件是参与评定的门槛,体现了学院对学生全面发展的基本要求。

  • 政治思想与道德品质要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通常要求学生在上一学年内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 学籍与学习年限要求:必须是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全日制在校生,且处于正常学制年限内(例如,二年级及以上学生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 学习态度与成绩基础要求:学习刻苦努力,态度端正,成绩优良。申请国家级奖学金和院校综合一等奖学金通常要求学业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或专业前茅,且无不及格科目。
  • 社会实践与综合表现要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及其它集体活动,注重综合素质的提升。
  • 特定奖学金附加条件:对于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人必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生活俭朴;对于单项奖学金,则需在相应领域取得公认的突出成绩。

凡是在评定学年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通常将失去申请资格: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有课程考核不及格者;在申请材料中弄虚作假者;无故不缴纳学费、住宿费者(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者除外);其他经学院认定不符合参评条件的情形。


三、 各类奖学金具体评定标准

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不同类别的奖学金有其侧重的、更为细化的评定标准。评定通常采用量化积分的方式,将学生的表现转化为可比较的分值。

(一) 国家奖学金评定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标准最为严格,旨在选拔最优秀的学生。核心标准包括:

  • 学业成绩:申请者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上一学年的学业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需位于班级(或专业、年级)前10%(含10%),且无不及格科目。
  • 突出表现:对于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亦可申请,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这些突出表现包括但不限于: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在学科竞赛、技能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省级及以上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职业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和学校争得荣誉;在重要艺术展演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二)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在考察学业成绩的同时,更侧重于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和自强不息的精神。

  • 家庭经济困难:申请者必须已纳入当学年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且经过规范的困难认定程序,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学业成绩: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学业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班级(或专业)前30%以内,且无不及格科目。对于特殊困难的学生,排名要求可适当放宽至前50%,但需证明其在克服经济困难方面表现出的顽强毅力。
  • 生活作风:生活俭朴,无不良消费习惯。
(三) 学院综合奖学金评定标准

学院综合奖学金是覆盖面最广的奖项,通常分为三个等级,评定主要依据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一般由“智育成绩”、“德育成绩”、“体育成绩”、“美育与劳育成绩”等几部分按一定权重计算得出。

  • 一等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排名位于班级前5%左右,且智育成绩特别优异,德育、体育等各项指标均达到优秀标准,无任何不良记录。
  • 二等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排名位于班级前15%左右,各方面表现良好,智育成绩优良。
  • 三等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排名位于班级前30%左右,学习努力,表现积极。
  • 具体的比例和分值要求,各二级学院可根据学校总体方案进行微调,但须报学校审批备案。
(四) 单项奖学金评定标准

单项奖学金旨在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和特长发挥,标准相对灵活。

  • 技能竞赛奖:代表学校在市级、省级、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学科竞赛中获得名次者,按获奖级别和等次给予相应奖励。
  • 精神文明奖: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抗击疫情等社会公益活动中表现突出,事迹感人,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或媒体报道者。
  • 社会实践奖: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调查报告、实践成果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或实践表现得到实践单位高度评价者。
  • 文体活动奖:在省级及以上文化艺术、体育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赢得荣誉者。

四、 评定程序与流程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制定了严格规范的评定程序,一般包括以下环节:

(一) 宣传发动与信息发布

每学年开学初,学院学生工作处会正式下发关于开展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明确评定范围、时间节点、名额分配、材料要求等。各二级学院、班级通过会议、公告、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组织学生学习评定细则,确保每一位学生了解相关政策。

(二) 个人申请与班级评议

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相应的奖学金审批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困难认定表等)。班级成立由辅导员、班干部、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根据评定细则,对申请者的资格和表现进行初步审核与评议,提出推荐名单。评议过程应有记录。

(三) 二级学院初审与公示

各二级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对各班级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汇总和严格审核,根据名额分配情况,结合学生实际表现,确定本学院的初选名单。初审名单须在二级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评审工作小组应及时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

(四) 学校复审与审定

公示无异议后,二级学院将初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院学生工作处。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组织复审,重点审查程序的规范性、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评定标准。复审通过后,形成建议名单,报请学院院长办公会或党政联席会最终审定。

(五) 全校公示与表彰发放

学院将最终审定通过的获奖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院行文正式公布获奖决定,并举行表彰大会,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奖学金款项通常由财务处直接发放至学生个人的银行账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还将获得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五、 监督机制与异议处理

完善的监督机制是保证奖学金评定公正性的关键。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建立了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体系。

  • 制度监督:评定细则本身对评审人员、评审程序、评审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从制度上减少人为操作的随意性。
  • 过程监督:评审过程强调公开透明,特别是班级评议和二级学院、学校两级公示制度,将评审置于广大师生的监督之下。
  • 纪律监督:学院纪检部门对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受理相关的投诉和举报。对于评审过程中出现的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已获奖的学生,如被发现在评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撤销其荣誉,追回奖金,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 异议处理渠道: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均可通过书面、电话或邮件等形式向所在二级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学院学生工作处或纪检部门实名反映。受理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异议提出者。

六、 奖学金的管理与使用导向

奖学金的管理与发放遵循专款专用、及时高效的原则。学院财务处设立专门账户,确保奖学金资金安全、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
于此同时呢,学院注重对获奖学生的教育和引导,鼓励他们合理使用奖学金。

  • 导向一:用于学业提升:建议学生将奖学金主要用于购买学习资料、参加技能培训、报考职业资格证书等与学业直接相关的支出,进一步投资于自身的能力建设。
  • 导向二:减轻家庭负担:对于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获奖学生,奖学金应优先用于支付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切实减轻家庭经济压力。
  • 导向三:培养感恩意识与社会责任感:学院通过组织获奖学生座谈、开展公益活动等形式,引导学生常怀感恩之心,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将获得的鼓励转化为继续前进的动力,立志成才,回报社会。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动态优化的体系,学院会根据国家政策调整、职业教育发展新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定期对细则进行修订和完善,使其始终能够科学、有效地发挥激励与导向作用,成为助推学生成长成才的强大引擎。该细则的全面实施,不仅关乎学生的切身利益,更深刻影响着学院的育人成效和校园文化生态,是学院教育教学管理水平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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