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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贵轻院奖学金评定细则)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作为贵州省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职业院校,始终秉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学院建立了系统化、规范化的奖学金评定体系。该体系不仅是学生学业成就和综合素养的客观反映,更是学院人才培养导向和政策激励的重要体现。奖学金的评定绝非简单的成绩排序,而是一个多维度的综合评价过程,它紧密围绕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导向,结合职业教育的特点,旨在奖励先进、树立典型,营造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通常涵盖多个奖项,包括国家级奖学金、学院级奖学金以及各类社会捐助的专项奖学金。评定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成立了由学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系部负责人、辅导员及学生代表组成的各级评审组织,确保评审工作的权威性与公信力。细则对各类奖学金的申请条件、评审标准、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奖金发放及后续管理等均有极为详尽的规定。其核心内容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排名,更将思想品德、社会实践、技能竞赛、文体活动、劳动素养等纳入关键考核指标,体现了职业教育重视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目标。该细则的实施,有效激发了广大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创新精神,成为了推动学院学风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重要机制。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详述
一、 总则与基本原则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旨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努力实践、勇于创新、全面发展。所有评定活动均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教育部及贵州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为根本遵循,并结合学院自身的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评定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 公平公正原则: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均享有申请奖学金的平等权利。评审标准、程序、名额及结果均向全院师生公开,接受广泛监督,确保程序正义与结果公正。
  • 择优评选原则: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依据综合考评结果,择优选拔。综合考评不仅看智育成绩,更注重德、智、体、美、劳的全面衡量,尤其向在技能创新、社会实践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倾斜。
  • 动态管理原则:奖学金并非终身制。学院对获奖学生实行动态管理,如在获奖后出现不符合奖学金标准的行为或情况,经核实后可取消其荣誉并追回奖金。
  • 精神激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原则:奖学金旨在给予优秀学生物质上的支持,同时更看重其带来的精神激励和榜样示范效应,通过表彰大会、事迹宣传等形式,扩大影响力。

二、 奖学金类型与设立宗旨

学院的奖学金体系是一个多层级、多类型的复合系统,旨在覆盖不同特长和发展方向的学生群体。

  •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这是当前高等学校学生能够获得的荣誉等级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其宗旨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锐意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 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样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共同出资,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其宗旨在于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奋发向上,同时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 院级奖学金:由学院事业经费划拨设立,是覆盖面最广、类型最丰富的奖学金类别。通常包括:
    • 综合奖学金:奖励在学年综合测评中排名前列、全面发展的大学生。
    • 单项奖学金:奖励在学业成绩、专业技能竞赛、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社会工作、道德风尚等某一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的学生。
  • 社会捐助奖学金:由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捐资设立。此类奖学金通常附带有特定的评选要求,如指定专业、强调某种品质或技能等,旨在加强校企合作,培养社会所需人才。

三、 申请基本条件

申请各类奖学金必须首先满足以下基本条件,这是一道不可或缺的“门槛”。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是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在校注册的全日制专科学生。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价值观。
  •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申请学年内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表现出良好的个人修养和社会公德。
  • 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综合一等奖学金通常要求学业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且无不及格科目。其他奖项也有相应的成绩要求。
  •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身心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良好等级及以上。
  • 对于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者,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其家庭经济困难必须经过学院认定,并已录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

四、 评审标准与核心指标体系

这是评定细则中最核心的部分,决定了最终谁能脱颖而出。评审标准是一个量化与质性评价相结合的综合指标体系。


1.学业成绩(智育)

学业成绩是奖学金评定的基础性指标,通常以申请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GPA)或加权平均分作为主要依据,并进行专业或班级排名。国家奖学金对此项要求极高,通常要求排名位于前10%(含10%)。院级综合奖学金也会划分等级(如
一、
二、三等),对应不同的成绩排名要求,例如一等奖可能要求排名前5%,二等奖前15%,三等奖前30%等。


2.思想品德与综合素质(德育)

该项主要通过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的“德育”部分来体现。考核内容包括:

  • 政治态度与思想表现:参加党团组织活动、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情况等。
  • 道德修养与行为规范:遵守校纪校规、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护公物等情况。
  • 集体观念与社会责任:参加集体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的积极性和表现。
  • 宿舍文明表现:在宿舍内的卫生、安全、人际关系等方面的表现。

德育测评通常实行加减分制度,有突出好人好事或荣誉称号者加分,有违纪行为者减分甚至一票否决。


3.实践创新能力与技能竞赛(能力拓展)

作为职业院校,此项权重非常高,是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的关键。主要包括:

  • 技能竞赛与科技创新:在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及院校级的职业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互联网+”大赛、挑战杯等竞赛中获奖,可获得显著加分。奖项级别越高、名次越靠前,加分越多。
  • 技术发明与专利申请:获得国家授权的专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 学术研究与论文发表:在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


4.文体活动与社会工作(美育与劳育)

鼓励学生多元化发展,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和自我管理。

  • 文体活动:在各级各类文化、艺术、体育比赛中取得名次。
  • 社会工作:担任学生干部(学生会、班团干部、社团负责人等)且履职尽责、表现突出,经考核优秀者可获相应加分。
  • 志愿服务:积极参与校内外志愿服务活动,服务时长和效果作为评价依据。

五、 评审程序与时间安排

评审程序严格规范,确保每一步都有据可依、有迹可循。

  • 第一阶段:部署与宣传(每学年9月-10月)。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上级文件和精神,制定并发布本学年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明确各类奖学金的名额分配、评选条件和工作安排。各系(院)组织召开说明会,向全体学生传达文件精神。
  • 第二阶段:个人申请与班级评议。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填写相应的《奖学金审批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单、获奖证书、实践证明等)。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由辅导员、班干部、学生代表组成)对申请人的材料和日常表现进行初步审核和评议。
  • 第三阶段:系(院)初评与公示。各系(院)成立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对班级推荐名单进行复核和综合评议,根据名额确定本系(院)的推荐名单,并在系(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第四阶段:学院复审与审定。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系(院)材料后进行形式复审,并提请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集体评审。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管领导、学生处、教务处、财务处、团委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组成,对推荐名单进行最终审定。
  • 第五阶段:全院公示与上报。审定通过的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系别、专业、奖学金类型等。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评审委员会将及时核查并答复。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公示无异议后,需按规定程序上报贵州省教育厅审批备案。
  • 第六阶段:表彰与奖金发放。审批备案完成后,学院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奖学生进行公开表彰。奖金通常由财务处直接发放至学生个人的银行账户。奖学金审批表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六、 监督与异议处理机制

为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学院建立了完善的监督与异议处理机制。

  • 多层级的公示制度:班级、系(院)、学院三级公示,充分利用公告栏、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确保评审过程的透明度。
  • 畅通的申诉渠道: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均可通过书面实名形式向所在系(院)评审工作组或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投诉和申诉。相关机构必须在接到异议后的规定工作日内予以调查核实并作出书面答复。
  • 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在评审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本学年及后续学年的评奖资格,已发放的奖金予以追回,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对于评审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违规操作的工作人员,学院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七、 附则与其他说明

评定细则还会对一些特殊情况做出说明。

  • 奖项兼得问题:原则上,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兼得。但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可以与院级单项奖学金或社会捐助奖学金兼得,荣誉可以兼获,但奖金通常按最高一项发放,不重复发放。
  • 名额分配:学院会根据各系(院)的全日制在校生人数、专业特点、办学质量等因素,将名额合理分配至各系(院),各系(院)再根据此原则分配至各年级、各专业班级。
  • 细则的解释与修订:本细则的解释权归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院有权根据国家最新政策和实际情况,对细则进行修订和完善,修订后的方案会及时向学生公布。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庞大而精细的系统工程,它不仅仅是一套评选规则,更是学院育人理念的集中体现。它通过科学的指标引导着学生的发展方向,通过公正的程序捍卫着校园的公平正义,通过丰厚的奖励激励着无数学子砥砺前行。每一位有志于此的学生,都应当深入研读这份细则,将其作为自己大学生涯的行动指南之一,规划好自己的学习、实践和生活,努力成为一名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在青春的赛道上奋力奔跑,争取属于自己的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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