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普通高校

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南宁师大奖学金细则)

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作为一所具有师范特色的本科院校,始终将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作为办学宗旨。其奖学金评定工作不仅是激励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学院教育教学管理和学风建设的重要环节。师园学院的奖学金评定体系经过多年发展,已形成一套较为成熟、系统且规范的制度。该体系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基本原则,旨在全面、科学地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其评定细则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更将学生的思想品德、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以及社会服务等多方面表现纳入考核范畴,体现了从单一学业评价向多元综合评价转变的现代教育理念。评定过程通常包含学生自主申报、班级评议、系部初审、学院终审及结果公示等多个环节,确保了评定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总体而言,该细则设计严谨,指标权重合理,操作流程清晰,既是对优秀学生的肯定与激励,也为全体学生树立了学习的标杆,对营造积极向上、争先创优的校园文化氛围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

奖学金评定的宗旨与基本原则

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设立奖学金的核心宗旨在于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其评定工作严格遵循以下三项基本原则。首先是公平性原则,确保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在校学生都享有平等的申请和被评选权利,评定标准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其次是公正性原则,评定过程依托于客观、量化的评价指标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主观判断的偏差,确保评选结果能够真实反映学生的实际表现和综合水平。最后是公开性原则,评定的标准、程序、名额以及最终的获奖名单都会通过正式渠道向全院师生公示,广泛接受监督,以保证整个过程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这些原则共同构成了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基石,确保了其健康、有序地进行。

奖学金的类型与设立目的

师园学院的奖学金体系通常包含多种类型,以满足对不同领域优秀学生的奖励需求。最主要的类别包括国家级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各类单项奖学金和社会捐赠奖学金。其设立目的各有侧重:国家级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是覆盖面最广的奖项,旨在奖励学年内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而单项奖学金则用于表彰在学术科研、文体竞赛、社会实践、道德风尚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多元化的奖项设置,构建了一个多层次、立体化的激励网络,鼓励学生根据自身特点和发展方向追求卓越。

参评基本条件

申请各类奖学金必须满足一系列基本条件,这些条件是参与评定的门槛。首要条件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为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在校注册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在思想品德方面,申请人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该学年内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在学习方面,申请人须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其评定学年的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的成绩均需合格,且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的前列(具体比例要求因奖学金类型而异)。对于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者,还需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生活俭朴。只有同时满足以上所有基本条件的学生,才具备申请奖学金的资格。

评定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

奖学金的评定采用量化积分制,通过对学生多个方面的表现进行考核并赋分,最后根据总分进行排序。该指标体系通常由学业成绩、思想品德、实践与创新能力、文体素质等多个一级指标构成,每个一级指标下又细分若干二级指标。

  • 学业成绩:这是评定体系中的核心部分,所占权重最高,通常超过总分的60%。具体计算方式是基于学生在该学年内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的加权平均分(或平均学分绩点),并根据专业排名进行折算赋分。课程成绩的原始分是这一指标的最根本依据。
  • 思想品德:该部分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质、集体观念、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考核通常结合班级民主评议、辅导员评价以及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如宿舍卫生、课堂出勤、参加集体活动情况等)进行综合打分。获得相关荣誉称号(如优秀团员、三好学生)可作为加分项。
  • 实践与创新能力:此指标旨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课外实践,提升创新精神。加分项包括:在正式学术期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在学科竞赛(如“互联网+”大赛、挑战杯、数学建模等)中获奖、参与教师科研项目、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等。不同级别和等次的成果对应不同的加分值。
  • 文体素质: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和艺术修养。在校级及以上文化艺术、体育竞赛中获奖,或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文体活动并表现突出者,可获得相应加分。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达到良好标准也是基本要求之一。

各项指标的得分按既定公式汇总后,得出学生的综合测评总分,此分数是奖学金等级划分的核心依据。

评定组织机构与职责划分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学院会成立多级管理机构,各机构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学院层面设立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牵头,成员包括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系部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该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修订评审办法、分配名额、审定最终获奖名单并处理评审中的重大争议。各系部成立相应的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系部评审工作的组织、宣传、申请材料审核、初步评审和推荐上报工作。班级则成立由辅导员、班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民主评议小组,负责对申请学生的思想品德和日常表现进行实事求是的评议。这种三级管理模式确保了评定工作既能自上而下有效推进,又能自下而上充分反映基层情况。

评定工作流程与时间安排

奖学金的评定工作遵循严格而规范的程序,一般按学年度进行,每学年秋季学期集中开展上一学年的评定。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阶段:首先是启动部署阶段,学院评审领导小组下达评审通知,公布名额分配方案和评定细则。其次是申请与评议阶段,学生根据自身条件向所在班级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进行初评并公示结果。然后是系部评审阶段,各系部工作小组对班级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议,根据积分排名确定推荐名单并在系内进行公示。接下来是学院评审阶段,学院领导小组对各系部推荐名单进行复核与终审,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以广泛征求师生意见。最后是报批与表彰阶段,公示无异议后,名单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正式行文公布,并适时召开表彰大会进行颁奖。整个流程环环相扣,确保了评定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监督机制与申诉渠道

为保证评定结果的公正性,学院建立了完善的监督与申诉机制。监督贯穿于评定全过程,学院纪检部门对评审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同时鼓励广大师生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对评审过程中的任何不公平、不公正、不公开的现象进行监督和举报。对于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评审工作组会及时予以调查核实并作出答复。如果学生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所在系部评审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系部工作组应在接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系部答复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院评审领导小组提请复议,领导小组的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这套机制有效保障了学生的合法权益,为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提供了又一道防线。

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动态发展、不断优化的体系。学院会根据国家最新政策导向、高等教育发展规律以及本校实际情况,定期对评定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例如调整各项指标的权重、丰富创新实践的认定范围、优化评审流程等,以期更好地发挥奖学金的育人功能和激励效应,使其真正成为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推动学院学风校风建设的有力杠杆。每一项细微的调整都旨在更精准地识别和奖励那些真正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学子,从而在校园内形成见贤思齐、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

本文采摘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xhlnet.com/gaoxiao/570104.html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y15982010384

0.111202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