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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广安职院奖学金细则)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作为一所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其学生资助体系是学校教育管理与学生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奖学金的评定工作,不仅是对学生过往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的阶段性认可,更是一种重要的激励手段,旨在营造勤奋学习、积极向上、争先创优的校园氛围,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其奖学金评定细则经过精心设计,力求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建立起一套科学、规范、可操作的评估体系。该细则通常涵盖多项奖学金类型,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综合奖学金及各类企业或个人设立的专项奖学金等。评定工作以学生的学业成绩为基础核心,同时将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专业技能水平、社会实践能力、文体活动参与度以及遵守校纪校规情况等多维度表现纳入综合考核范畴,形成一个立体化的评价模型。学院通过明确的标准、严格的程序和层层审核机制,确保奖学金能够真正奖励给那些品学兼优、表现突出的优秀学子,从而有效发挥其资助与育人的双重功能,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有力支持。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以学院正式颁布的《学生奖学金评定与管理办法》为核心依据。该细则并非一成不变,而是会根据上级最新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与完善,以确保其时效性与适用性。整套评定体系的设计初衷,是为了全面、客观地衡量学生的综合素质,而非仅仅局限于学术分数,其根本目的在于激励学生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同时积极参与第二课堂活动,提升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最终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奖学金评定的基本原则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在组织实施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下三项基本原则,这是确保评定工作权威性与公信力的基石。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这是评定工作的生命线。“公平”意味着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在校学生都享有平等的申请和被评选权利,评定标准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公正”要求评定过程严格依据既定细则执行,避免主观随意性,评委和工作人员需秉持公心。“公开”则指评定的政策、名额、标准、程序以及初步结果和最终名单都要通过合适渠道(如校园官网、公告栏、班级会议等)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全校师生的共同监督,并对公示期内收到的合理异议予以调查和回复。
  • 择优评选原则:奖学金的设立本质是奖优,旨在表彰先进,树立榜样。
    因此,评定工作必然具有竞争性和选择性。它并非普惠性的资助,而是在众多申请者中,通过量化评分和定性比较,遴选出在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等各方面最为出色的学生,确保奖学金授予的含金量和示范效应。
  • 综合考量原则:学院反对“唯分数论”,倡导多元评价。评定体系在高度重视学业成绩(通常占有最高权重)的同时,会将学生的思想品德、社会实践、技能竞赛、文体活动、志愿服务、学生干部工作经历等多方面因素按一定权重纳入考评体系,进行综合计分,从而引导学生注重自身能力的全面协调发展。

奖学金的主要类型与设立目的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体系呈现多元化特点,根据不同资金来源和设立目标,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类:

  •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是当前高等学校学生能够获得的荣誉等级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其评定标准极为严格,旨在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 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样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共同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它兼具“奖优”和“助困”的双重属性,是国家资助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旨在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奋发向上。
  • 校级综合奖学金:由学校事业经费划拨设立,是覆盖面相对较广的奖学金。通常分为三个等级(如
    一、
    二、三等奖),各等级金额和评选比例由学校自行规定。主要奖励上一学年在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上较为突出的学生,是学院内部激励机制的主体。
  • 专项奖学金(社会捐助奖学金):由热心教育事业的社会企业、团体或个人在校内捐资设立。如“XX企业奖学金”、“XX校友奖学金”等。此类奖学金的评定细则会在遵守学校总原则的基础上,充分尊重捐赠方的意愿,有时会侧重于奖励特定专业、在特定领域(如科技创新、职业技能大赛、文艺体育等)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评定范围与申请条件

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定具有明确的资格限定,并非所有在校生均可参与。

评定范围通常规定为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且一般要求在校学习满一年以上(即从二年级开始方可申请)。延期毕业的学生、当年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状态的学生通常不具备申请资格。

申请基本条件是所有申请者必须同时满足的“硬性门槛”,主要包括: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
  •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评定学年内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和纪律处分记录;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体育锻炼;
  •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异。申请国家级奖学金和校级一等奖学金,其学业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需位于专业或班级前茅(具体百分比要求以当年通知为准),且无不及格科目。
  • 对于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者,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并已被纳入当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

评定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

这是评定细则中最核心、最精细的部分。学院通常会采用量化积分的方法,将学生的整体表现转化为可比较的分数。总积分(F)一般由“学业成绩分(A)”、“综合素质分(B)”两大部分构成,即 F = A + B。两部分分别设定基础分值和要求,其中学业成绩分占主导地位。

学业成绩分(A)以学生在上一个学年内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的考核成绩为依据进行计算。常见的计算方式是:A = ∑(课程成绩 × 课程学分) / ∑课程学分即先计算加权平均分,然后再按一定比例(如60%或70%)折算为学业成绩项的最终得分。课程成绩一般按百分制计算,若原成绩为等级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需按学院制定的标准换算为百分制分数。此项分值直接反映了学生的学术水平,是评定的基础。

综合素质分(B)则是对学生学术之外表现的量化评价,旨在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其评分项目细致,通常包括:

  • 思想品德表现:由班级辅导员、班主任、同学代表等根据其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打分。包括政治态度、集体观念、社会公德、文明修养等方面。
  • 专业技能与科技创新:鼓励学生参与技能竞赛和科技创新活动。在市级、省级、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互联网+”大赛等赛事中获奖,可获得较高加分。发表学术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也有相应加分。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积极参与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日常志愿服务(需有服务时长证明)并获得表彰或积极评价者,可按级别和成效获得加分。
  • 文体艺术活动:代表学院或系部参加各类文艺演出、体育竞赛并取得名次者,可获得加分。
  • 学生干部任职与工作表现:担任班级、团支部、学生会、社团等学生干部,且经考核称职及以上者,可根据职务责任大小和工作实效获得一定任职分,优秀者还可获得额外奖励分。
  • 其他荣誉: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综合性荣誉称号,可获直接加分。

综合素质分的每一项加分都需学生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证书、文件、公示名单、主管部门证明等),且所有加分项通常设有上限,防止“刷分”现象,确保学业成绩的核心地位。

评定的组织与流程

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具有严密的组织性和程序性,一般遵循“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模式,按以下步骤展开:

  • 启动与宣传:每学年开学初,学生工作处(或资助管理中心)会根据上级文件和学校工作安排,发布本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明确评定类型、名额分配、申请条件、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各教学二级学院和班级随后进行广泛宣传,确保每一位学生知悉。
  •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填写统一的《奖学金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交上一学年的成绩单、综合素质加分项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
  • 班级评议与推荐:班级成立由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代表和普通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核实其真实性,并根据评定细则进行初步打分和排序。评议过程需有记录,结果在班级内进行初步公示无异议后,向所在二级学院推荐候选人。
  • 二级学院初审与公示:各二级学院成立由党政领导、辅导员、教师代表组成的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对各班级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复审,依据评定标准进行综合评议和排名,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确定本院系的推荐名单。推荐名单将在二级学院范围内进行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报告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学生工作处。
  • 学校审核与审定:学校学生工作处汇总各二级学院材料后,进行形式审查和资格复核,并报请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或类似机构)进行最终评审。评审委员会审议确定各类奖学金的建议获奖名单。
  • 全校公示与报备:将审定的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学生基本信息、获奖类型等。对于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公示无误后还需按程序上报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审批。
  • 表彰与奖金发放:所有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学校行文正式公布获奖决定,并召开表彰大会予以公开表彰。奖学金款项通常由财务处直接发放至学生个人的银行账户。

监督与异议处理机制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公正性,学院建立了完善的监督与异议处理渠道。在整个评定过程中,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学生工作处都接受实名投诉和举报。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发现评审过程中存在程序违规、材料造假、徇私舞弊等问题,或在公示期内对获奖人选资格存有异议,均可通过规定途径向这些部门反映。接到异议后,相关部门必须予以受理,并及时组织调查核实。若反映情况属实,将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并取消相关学生的获奖资格,同时追究造假者的责任。这套机制有效维护了奖学金评定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庞大而精细的系统工程,它深刻地体现了学院“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和“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通过这套融合了刚性标准与柔性评价、学术导向与全面发展并重的制度安排,学院不仅有效地识别和奖励了最优秀的学生,更重要的是为全体学生树立了清晰的学习榜样和努力方向,极大地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动力和参与各项活动的积极性。该细则在实践中的严格执行和不断优化,对于促进优良学风、校风的形成,提升人才培养的整体质量,起到了不可替代的推动作用。它不仅是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学院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一项关键性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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