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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吉林水电奖学金细则)

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作为一所专注于水利电力行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高等职业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始终秉持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该学院的奖学金评定并非单一维度的学业成绩比拼,而是一个综合性的评价体系,它科学地将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成绩、身体素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以及日常行为规范等多方面表现纳入考核范畴,形成了一个多维立体、权重清晰的评价模型。评定过程组织严密,从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系部初审到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最终复核与公示,各个环节环环相扣,确保了评定结果的权威性与公信力。这套细则不仅是对优秀学生的物质奖励,更是一种重要的价值导向和精神激励,引导着全院学生明确努力方向,成长为符合社会需要和行业要求的复合型人才。

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宗旨与原则

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设立奖学金的核心宗旨在于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其思想道德素质、专业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的协调发展,最终培养成为水利电力事业和社会经济建设服务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整个评定工作严格遵循三大基本原则。首先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这是评定工作的生命线。所有评定标准、程序和结果都面向全体学生公开,接受广泛监督,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竞争。其次是择优评选的原则,奖学金的名额分配和最终人选确定均以学生的综合表现和评定分数为依据,坚持标准,宁缺毋滥,确保奖学金的含金量和激励作用。最后是全面发展与导向性相结合的原则,评定细则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更注重其思想品德、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及社会责任感等多方面的成长,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正面引导功能,引导学生明确成才目标。

奖学金设立的类型与等次

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的奖学金体系通常包含多种类型,以满足对不同层次和专长优秀学生的奖励需求。主要包括:

  •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这是当前高等学校学生能够获得的荣誉等级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获奖学生由学院从符合条件的学生中择优推荐,上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 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样由国家设立,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其评定侧重于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
  • 学院奖学金:由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资金自主设立,是覆盖面最广、惠及学生最多的奖学金类型。通常分为三个等次: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和比例由学院根据当年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一等奖学金金额较高,评选比例较小;三等奖学金金额相对较低,但评选比例较大,旨在激励更多学生。
  • 企业及社会奖学金:由与学院有合作关系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捐资设立,如“某水电集团奖学金”、“某优秀工程师奖学金”等。这类奖学金的评定条件往往会融入设立方的特定要求,如专业方向、实践技能等。

参评基本条件

申请各类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缺一不可: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是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在校注册的全日制专科学生。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
  •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群众基础良好。
  • 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热爱所学专业,参评学年内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首次考核成绩均需合格,且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一定比例(具体比例根据奖学金类型而定,国家奖学金要求尤为严格)。
  • 积极锻炼身体,参评学年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 对于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必须经过学校认定,生活俭朴。

综合测评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

奖学金的评定核心依据是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该成绩通常由学业成绩、思想品德素质、身心素质与发展能力三大部分按一定权重折算合成。具体构成如下:

  • 学业成绩(通常占比最高,约60%-70%):以参评学年内所有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首次考核成绩(百分制)为依据进行计算。计算公式一般为:学业成绩得分 = ∑(课程成绩 × 课程学分)/ ∑课程学分。这一部分客观反映了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努力程度,是评定的基础。
  • 思想品德素质(约占15%-20%):此项评价侧重于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和道德修养。通常由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及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根据学生的现实表现进行量化评分。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参加党团组织活动情况、遵守校纪校规情况、宿舍文明卫生表现、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参与度、获奖情况(如优秀学生、优秀团员等)、有无不诚信记录等。
  • 身心素质与发展能力(约占15%-20%):此部分旨在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未来发展潜力。主要包括:
    • 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是否达标。
    • 参加各类文体活动、竞赛的获奖情况(如运动会、文艺汇演、演讲比赛等)。
    • 创新能力与专业技能,如参加职业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互联网+”大赛、发表学术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并获得名次或成果。
    • 学生干部任职情况及工作表现,担任校、系、班级学生干部并尽职尽责,考核优良者可获相应加分。
    • 获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各项加分和减分项目均有明确、细化的标准,并在评定前向全体学生公布,确保操作透明。

评定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学院成立了层级分明、权责清晰的组织机构:

  •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这是最高决策机构,由学院主要领导牵头,成员包括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各系部主要负责人。其职责是全面领导奖学金评定工作,审批学院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审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并研究决定评定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 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作为执行中枢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全院奖学金评定工作。其职责包括制定和发布评定通知、分配各系部名额、审核各系上报的推荐材料、组织全院范围的公示、上报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材料,以及奖学金的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
  • 系部奖学金评定工作组:各系部成立由系主任、党总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评定工作组。负责本系部奖学金评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包括向各班传达评定精神、审核班级推荐名单和材料、在本系范围内进行公示、并将审核无误的名单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班级评议小组:以班级为单位,由辅导员或班主任任组长,学生干部、学生代表(需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为成员组成评议小组。其职责是负责对本班申请奖学金学生的资格和基本条件进行初步审核,根据综合测评办法计算学生得分,并结合学生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提出班级推荐名单。

评定程序与时间安排

奖学金的评定遵循严格的程序,一般在新学年开学后启动,具体流程如下:

  • 启动部署与宣传: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上级文件和学院情况,制定并发布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各系部、班级随后进行广泛宣传,确保每一位学生都了解奖学金政策、评定条件和程序。
  •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根据自身情况,向所在班级评议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技能证书、困难认定表等)。
  • 班级民主评议与推荐:班级评议小组审核申请学生的材料,根据综合测评细则计算得分并进行排名。评议过程需有详细记录,结果在班级内部进行初步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系部评定工作组。
  • 系部初审与公示:系部评定工作组对各班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逐一审核,可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整或组织面试答辩。审核确定的名单在本系部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学院复审与审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系部材料后进行复核,重点核查学生的资格条件、成绩排名和材料真实性。复核无误后,将建议名单提交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最终审定。
  • 全院公示与上报:学院领导小组审定后的获奖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系部、专业、学号、获奖类型和金额等。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资助中心实名反映,资助中心将及时核查并答复。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正式行文公布获奖名单。其中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名单需按要求上报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 奖金发放与表彰:学院财务处根据最终名单,通过银行卡等方式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获奖学生本人。学院通常还会举行颁奖典礼或表彰大会,对获奖学生进行公开表彰,以树立先进典型,扩大激励效应。

监督与异议处理机制

完善的监督机制是保证评定公正性的关键。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建立了贯穿评定全过程的监督与异议处理渠道。整个评定过程,从班级评议到学院公示,均公开透明,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学生资助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学生如对评定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首先向所在系部评定工作组实名提出书面申诉,系部应在接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系部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复核申请,资助中心应在接到复核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并做出最终处理意见,并通知学生本人及所在系部。这套机制有效保障了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了评定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奖学金的管理与使用导向

奖学金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获奖学生应正确看待和使用奖学金,将其主要用于购买学习用品、支付生活费用、提升专业技能等与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方面,严禁用于请客吃饭、购买奢侈品等不当消费。学院鼓励和倡导获奖学生心怀感恩,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回报社会,传递正能量。
于此同时呢,学院会对获奖学生进行跟踪教育,引导他们戒骄戒躁,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取得更大的进步。对于在获奖后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或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学院有权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和荣誉证书。

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集科学性、规范性、导向性于一体的成熟体系。它不仅仅是一套简单的评选规则,更是学院育人理念和管理水平的具体体现。通过多维度的综合评价,它成功地引导学生在专注学业的同时,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严谨的组织程序和有效的监督机制最大程度地保障了评选的公平正义,使奖学金真正奖励给那些全面发展、出类拔萃的优秀学子。这一制度的有效运行,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学子的学习热情和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在学院内形成了良好的学风和校风,为培养更多更好的水利电力行业紧缺人才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和精神动力。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该评定细则也必将在实践中持续优化和完善,更好地服务于学生的成长成才和学院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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