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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学开设有哪些奖学和助学金(长春大学奖助学金)

长春大学奖助学金体系综合评述长春大学作为吉林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始终秉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致力于构建一个全方位、多元化、发展型的资助育人体系。该体系以“奖优”与“助困”为核心,旨在精准对接不同学生群体的多样化需求,不仅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坚实的经济保障,也为学业优异、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搭建了激励与认可的广阔平台。其奖助学金项目种类繁多,覆盖广泛,资金来源包括国家财政、地方政府、学校自有资金以及社会各界力量。总体而言,长春大学的奖助学金体系结构清晰,分类科学,管理规范,有效发挥了“解困、育人、成才、回馈”的良性循环功能,是学校人才培养战略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每一位学子的成长成才之路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与护航。长春大学奖助学金体系详述
一、 国家级奖助学金国家层面设立的奖助学金是长春大学学生资助体系的主干和基石,其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具有权威性高、覆盖面广、资助力度大的特点,是众多学生追求的目标和重要的经济支持来源。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当前高等学校学生能够获得的荣誉等级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 申请条件:申请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通常情况下,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需位于前10%(含),方可申请。
  • 评审与发放: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学校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名额,结合各学院实际情况进行分配。获奖学生将获得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其获奖情况记入个人学籍档案。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而设立的。

  •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 申请条件:申请者在满足国家奖学金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必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被纳入学校当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
    于此同时呢,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评选范围的前30%以内。
  • 评审与发放:同样是每学年评审一次,主要面向大二及以上年级的学生。它兼具“奖优”和“助困”的双重属性,是对品学兼优的寒门学子的重要鼓励。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其核心目的在于“助困”,是资助覆盖面最广的助学金项目。

  • 资助标准:全国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金额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通常可以分为2-3档。长春大学会根据本省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设定具体的分档额度,例如一档助学金、二档助学金和三档助学金,对应不同的金额。
  • 申请条件:申请者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且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评审与发放:按学年申请和评审,资助资金通常会分秋季和春季学期两次发放到受助学生的银行卡中,直接用于补贴日常生活,确保他们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

二、 吉林省政府奖学金此为地方政府设立的奖学金,是国家级奖学金的有益补充,旨在奖励吉林省内普通高校中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4000元。

申请条件:申请者需满足与国家奖学金类似的基本道德和素质要求,并在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方面表现优秀。具体评选条件由吉林省教育厅每年下发文件确定,学校据此执行。

特点:作为省级奖项,其评选竞争同样激烈,是吉林省对本地高校优秀学子的一种重要激励和荣誉肯定。


三、 学校级奖助学金长春大学自身也设立了多项奖助学金,其资金来源为学校事业收入提取的资助资金,用于奖励和资助本校学生,体现了学校对学生培养的投入与关怀。

校长奖学金

校长奖学金是长春大学校内设立的最高荣誉奖学金,用于奖励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文体艺术等某一方面或综合表现取得极高成就,为学校赢得重大荣誉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力的杰出学生。

  • 奖励标准:金额通常高于国家奖学金,具体数额由学校每年确定,旨在重奖英才,树立榜样。
  • 评选方式:评选标准极为严格,往往需要学生有突出的、标志性的成果或贡献,经由学院推荐、学校组织公开答辩评审等环节最终确定,宁缺毋滥。

校内综合奖学金

校内综合奖学金是面向全体学生设立的奖学金,旨在奖励上一学年度在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方面表现良好的学生。通常根据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进行评定。

  • 等级与标准:一般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逐级递减,覆盖比例则逐级扩大。
    例如,一等奖学金可能覆盖专业排名前3%的学生,二等奖学金覆盖前10%,三等奖学金覆盖前20%或30%。具体比例和金额由学校学生工作处制定细则。
  • 特点:这是覆盖面最广的奖学金之一,是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主要手段。

校内单项奖学金

为了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和专长发挥,学校还设立各类单项奖学金,奖励在特定领域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 类型包括:学习优秀奖、学术科技竞赛奖、文体活动奖、社会工作奖、道德风尚奖、创新创业奖等。
  • 特点:不同单项奖学金的评选标准和奖励金额各不相同,学生可以凭借自己在某一方面的特长和努力获得认可和奖励。

校内助学金及特殊困难补助

学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专项经费,用于设立校内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冬季御寒补助、伙食补贴等。

  • 校内助学金:用于补充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尤其是那些可能未能获得国家助学金或资助额度仍不足的学生。
  • 临时困难补助:针对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因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突发疾病或意外事件等原因导致临时性、突发性的经济困难而设立的应急性资助。学生可随时提出申请,学校核实后快速发放,体现人文关怀。
  • 其他补助:如冬季来临前为困难学生发放御寒衣物或补贴,为困难学生提供“爱心车票”补贴返乡路费,设立“爱心基金”应对重大特殊困难等。

四、 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是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校友及爱心个人在校内设立的奖助学金。这类项目是学校奖助体系的重要补充,形式灵活,各具特色。

类型与特点:

  • 命名奖学金:如“会计师事务所奖学金”、“集团英才奖学金”等,通常由设立单位指定奖励的专业方向或素质要求,如倾向于会计学院、机械学院的学生,或看重学生的领导力、实践能力等。
  • 命名助学金:如“校友助学金”、“慈善基金会助学金”等,主要用于资助特定地区或特定类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创新创业基金:部分企业会捐赠设立用于支持学生开展创新创业项目的基金,以奖金或项目经费的形式发放。

申请与评审:各类社会奖助学金的设立协议、评选对象、金额和条件各不相同。学校通常会根据设奖单位的要求,制定专门的评审办法,公开发布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自主申报。


五、 助学贷款与学费补偿代偿除了直接的奖助学金,学校还协助学生申请政策性贷款,并落实学费补偿代偿政策,这是解决学生学费和住宿费问题的主要途径。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信用贷款。主要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两种形式。目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成为主流模式。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每年最高贷款额度根据政策规定执行(如本专科生每年最高1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国家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最高限额的,按照实际金额补偿或代偿。长春大学作为省属高校,其毕业生具体政策参照吉林省相关规定执行。

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六、 勤工助学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

组织实施: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负责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管理协调学生的勤工助学活动。岗位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如图书馆管理员、职能部门助理、实验室助理、校园保洁、文明监督岗等。

薪酬标准: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劳动报酬由学校按月计算,一般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

意义:勤工助学不仅使学生通过劳动获得报酬,缓解经济压力,更培养了学生的劳动观念、职业素养和社会实践能力,实现了“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

长春大学已经构建起一个集“奖、助、贷、勤、补、免”多位一体的成熟学生资助体系。这个体系层次分明,功能互补,能够有效地从不同角度、以不同方式支持学生的学业与发展。对于学生而言,全面了解这些政策信息,积极准备并主动申请符合自身条件的项目,是充分利用大学资源、保障学业顺利完成、追求全面发展的重要一步。学校也通过不断优化资助工作,确保每一项政策都能落到实处,惠及每一位有需要的学生,真正践行“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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