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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金审奖学金细则)

关于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作为一所注重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独立学院,其奖学金评定工作不仅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学院学风建设与人才培养成果的集中体现。学院的奖学金评定体系经过多年发展,已形成一套相对成熟、系统且力求公平、公正、公开的细则框架。该体系通常涵盖多个奖项类别,旨在从学业成绩、思想道德、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创新能力等多个维度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而非单一依赖分数论英雄。评定过程强调程序规范,从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或专业评议、辅导员审核到学院层面的最终评审与公示,各个环节环环相扣,以确保评选结果的公信力。细则内容通常会明确各类奖学金的设立宗旨、评选对象、申请条件、名额分配、评审标准、评审程序以及发放办法等核心要素。值得注意的是,细则并非一成不变,学院会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导向、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变化以及自身办学实际的调整,对评定细则进行动态修订与完善。
因此,深入理解并准确把握现行的奖学金评定细则,对于金审学院的广大学子而言,是明确努力方向、合理规划大学生涯、争取荣誉与资助的关键一步。总体而言,金审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体现了其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的育人理念,是激励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制度保障。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详述
一、 奖学金体系概述与设立宗旨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的奖学金制度是一个多层次、多类型的激励体系,其设立的根本宗旨在于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激励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该体系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更将学生的道德品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身心素质等纳入综合评价范畴,旨在培养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优秀人才。学院的奖学金体系通常包含以下几个主要类别:

  • 国家层面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这类奖学金由国家财政出资,奖励标准高,荣誉性强。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则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体现了国家对优秀学子及贫困生的关怀与支持。
  • 学院层面奖学金:这是由学院自行设立、资金来源于学院办学经费或社会捐助的奖学金。常见的有“优秀学生奖学金”(通常设
    一、
    二、三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这类奖学金覆盖面相对较广,是激励本院学生的主要形式。
  • 社会捐助类奖学金:由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在学院设立,如“XX企业奖学金”、“XX校友奖学金”等。这类奖学金往往附加特定的评选条件,可能与特定专业、特定领域表现突出或符合捐助方要求的学生相关。
  • 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术科研、学科竞赛、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和特长发挥。

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工作通常在每学年开学后集中进行,评审上一学年的表现。学院会成立专门的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或委员会,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牵头,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共同参与,确保评审工作的权威性与公正性。
二、 基本申请条件无论申请何种类型的奖学金,学生都必须满足一些通用的基本条件,这些条件是参与评奖的入门门槛,体现了学院对学生的基本要求。

  • 政治思想与道德品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通常要求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未受过纪律处分。
  • 学习态度与成绩要求:学习刻苦努力,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对于国家奖学金等高级别奖项,通常要求学业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或班级前茅(例如前10%)。对于其他奖学金,也会有相应的最低成绩要求或排名限制,且申请学年内所有课程(包括必修和选修)均需合格,无不及格记录。
  • 学籍与注册状态:必须是具有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并按学校规定完成注册手续。
  • 身心健康:积极锻炼身体,参加文体活动,身心健康,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合格要求。

对于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人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生活俭朴,是当年被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成员。
三、 各类奖学金具体评定标准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不同类别的奖学金有其侧重的具体评定标准,这些标准是决定能否获奖以及获奖等级的关键。国家奖学金评定标准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标准最为严格,突出“特别优秀”这一核心。评定通常以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的量化评价体系,一般由学业成绩(智育)、思想品德(德育)、身体素质(体育)以及能力素质(如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文体活动等)几个模块按一定权重构成。

  • 学业成绩(智育):这是核心指标,权重最高。通常计算学生上一学年所有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GPA)或加权平均分,并进行专业或班级排名。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业成绩排名通常需位于前10%(含),且无不及格科目。
  • 综合考评成绩:在学业成绩排名进入规定范围的前提下,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也需位于前10%(含)。综合考评成绩融合了德育、体育、能力素质等加分项,更能全面反映学生的整体素质。
  • 突出表现:如果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含),并且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例如,在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得重要奖项、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参与重大社会实践活动并产生显著社会影响等。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标准国家励志奖学金在看重学业成绩的同时,更强调“家庭经济困难”和“品学兼优”。

  •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人必须是经过学院、学校严格程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这是前提条件。
  • 学业成绩要求:学习成绩优良,通常要求学业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一定比例之内(例如专业或班级前50%),具体比例根据当年名额和申请情况确定。同样要求无不及格科目。
  • 生活表现:生活俭朴,无不良消费习惯,能够积极面对困难,自强不息。

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标准这是覆盖面最广的学院主体奖学金,通常分为三个等级(一等、二等、三等)。评定主要依据学生的综合测评总成绩。

  • 评定依据:以学年综合测评总分为基准,按照专业或班级进行排名。
  • 等级划分:各等级的名额比例和分数要求由学院统一划定。
    例如,一等奖学金可能要求排名在前5%,二等奖学金前15%,三等奖学金前30%等。具体比例和金额标准每年可能会微调。
  • 综合测评构成
    • 德育测评:包括政治表现、道德修养、遵纪守法、集体观念、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通常通过辅导员、班级同学评议打分。
    • 智育测评:即学业成绩,按学分加权计算。
    • 体育测评:依据体育课成绩、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参与体育活动情况等。
    • 能力素质测评:这是重要的加分项,包括担任学生干部履职情况、参加学科竞赛获奖、发表学术论文、获得专利、参与科研项目、在文艺、体育比赛中获奖、获得各类资格证书等。不同成果对应不同的加分分值,细则中会有详细规定。

单项奖学金与社会捐助类奖学金评定标准

  • 单项奖学金:标准相对灵活,主要考察学生在特定领域的突出贡献或成绩。
    例如,“学习进步奖”奖励成绩提升显著的学生;“科技创新奖”奖励在学术科技活动中获奖或取得成果的学生;“社会工作奖”奖励在学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文体活动奖”奖励在文艺体育比赛中为学院争得荣誉的学生。评定主要依据相关证明材料。
  • 社会捐助类奖学金:其评定标准需同时符合学院的基本要求和捐助方的特定意愿。可能对专业、年级、籍贯、特定技能(如外语、计算机)或有特殊的品格要求(如具有公益精神)。申请者需仔细阅读该类奖学金的专项章程。


四、 评审程序与流程评审程序的规范严谨是保证奖学金评定公平、公正、公开的关键。金审学院的奖学金评审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 发布通知:每学年开学初,学生工作处或相关职能部门会发布关于开展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明确评奖种类、名额分配、申请条件、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
  •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或专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并提交成绩单、获奖证书、实践证明等相关支撑材料。
  • 班级(或专业)初评:由辅导员(班主任)牵头,班委会、团支部或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对申请人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根据综合测评结果或单项成果进行排序或推荐,并将结果在班级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系)。
  • 学院(系)评审与公示:各学院(系)成立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对班级上报的推荐名单和材料进行复核、评议,根据名额确定本院(系)的拟获奖学生名单。名单需在学院(系)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学业成绩、综合测评排名、申请奖项等。
  • 学校审定与批准:各学院(系)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学生工作处。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最终审核,尤其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关键奖项进行重点审议。审核通过后,报请学校领导批准。
  • 全校公示与表彰:学校将最终确定的获奖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行文正式公布获奖名单,并适时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学金。

在整个评审过程中,学院强调透明操作,接受师生监督。对于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评审机构会及时调查核实并予以答复。
五、 附则与注意事项奖学金评定细则通常还会包含一些重要的补充规定和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 资格取消情形:在评奖学年内,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通常取消其当年度奖学金参评资格:触犯国家法律,受到法律处罚者;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含)以上处分者;在申请材料中弄虚作假者;有无故欠缴学费、住宿费等情况者(已办理助学贷款等手续的除外)。
  • 荣誉兼得原则:为避免资源过度集中,通常规定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学院高等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原则上也不可兼得,但可获得荣誉称号。学生可获得多项单项奖学金,但奖金可能就高发放。具体兼得规则以当年通知为准。
  • 动态调整:奖学金的名额分配可能会根据各学院(系)的学生人数、专业特点、上一学年表现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评定细则本身也可能根据上级政策或学校发展需要适时修订。
  • 申诉机制:学生对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依据规定程序向所在学院(系)或学校学生工作处提出书面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复核并做出答复。
  • 导向作用:奖学金评定不仅是物质奖励,更是精神激励和价值导向。它引导学生不仅要重视专业知识的学习,也要注重自身思想品德修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实现全面发展。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系统、严谨且不断优化的制度体系。它通过设定科学的标准和规范的程序,有效地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全面发展意识,在营造优良学风、促进人才培养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对于每位金审学子而言,熟知并努力达到这些标准,是大学生涯中追求卓越、实现自我价值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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