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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医药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江西中医药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

江西中医药大学作为一所以中医药教育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高校,始终秉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高度重视学生资助与激励工作。其奖学金评定体系经过多年发展,已构建起一套较为科学、规范、透明的制度框架,旨在全面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新精神,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该体系通常涵盖国家级、校级、社会捐赠类等多个层次和类别,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特色奖学金以及各类企业或个人捐赠的专项奖学金。评定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GPA),更将思想品德、学术创新、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多维度表现纳入综合考评体系。实施细则通常会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的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学校当年的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和完善,确保评审过程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整个过程强调学生的自主申报、班级评议、学院初审公示和学校终审公示等多重环节,力求最大限度地保障学生的知情权与参与权,使奖学金真正发挥其奖优促学的正面导向作用,成为助推优秀学子成长成才的重要力量。

江西中医药大学的奖学金评定工作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其核心依据是学校正式颁布并实施的《江西中医药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及相关补充规定。该细则详细规定了各类奖学金的设立宗旨、申请条件、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奖励标准与发放方式等具体内容,是全校开展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根本遵循。


一、 奖学金的主要类别与设立宗旨

江西中医药大学的奖学金体系层次分明,种类多样,旨在奖励和资助不同特点的优秀学生。

  •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这是当前高等学校学生能够获得的荣誉等级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
  • 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样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共同出资,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它兼具“奖优”和“助困”的双重属性。
  • 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由学校事业经费划拨,是覆盖面最广、惠及学生最多的奖学金类别。通常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及单项奖学金等,主要依据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定。
  • 专业奖学金与特色奖学金:学校或相关学院为鼓励在中医药专业学习、科研创新、技能竞赛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而设立。
    例如,“旴江医学”奖学金、“杏林英才”奖学金等,体现了学校的学科特色。
  • 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由热心教育事业的社会企业、团体或个人在校内捐资设立,如“江中集团”奖学金、“济民可信”奖学金等。这类奖学金的评选条件通常会体现捐赠方的意愿和要求。


二、 申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申请各类奖学金需满足一些共通的基本条件,这些条件是参与评定的门槛。

  • 政治思想与道德品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 学籍与学习年限要求:须为江西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在校、在读学生,且在评选年度内未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等状态。
  • 学习态度与成绩要求:学习刻苦努力,态度端正。申请国家级和校级优秀奖学金,通常要求上学年所有课程成绩合格,且必修课、限选课无不及格记录。其中,国家奖学金的申请人,其学业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须位于同年级同专业的前10%(含),且原则上需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资格;对于特殊创新人才,排名可放宽至前30%,但需提交详细证明材料。
  • 行为规范: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三、 核心评定依据:综合测评体系

综合测评成绩是评定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各学院专业奖学金的核心依据,它是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的量化评价。总分通常由“德育素质”、“智育素质”、“体育素质”、“美育与劳动素质”及“能力素质”五个一级指标构成,各部分按一定权重折算相加。

  • 德育素质(约占15%-20%):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修养、法治观念、集体荣誉感以及日常行为表现。基础分为70-80分,在此基础上根据具体行为进行加减分。
    例如,荣获国家级、省级、校级荣誉称号(如三好学生、优秀干部等)、见义勇为、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公益活动等可获加分;而违反校纪校规、宿舍管理规定等则会受到减分。
  • 智育素质(约占60%-70%):这是综合测评中权重最高的部分,直接反映学生的学术水平。计算公式通常为:智育得分 = ∑(课程成绩 × 课程学分) / ∑课程学分。即所有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加权平均分(GPA)。课程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若为等级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则需按学校规定转换为百分制分值参与计算。
  • 体育素质(约占5%):考核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体育课成绩以及参与体育锻炼的情况。体育课成绩合格是基础,积极参加运动会、体育竞赛并获奖可获得额外加分。
  • 美育与劳动素质(约占5%):考核学生审美情趣、人文素养以及劳动观念和实践能力。参加文化艺术活动、讲座、劳动实践、宿舍卫生评比表现优异等均可获得相应加分。
  • 能力素质(约占5%-10%):旨在鼓励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包括:
    • 学术科研与创新:在正式刊物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参与教师科研课题、在学术竞赛中获奖(如“挑战杯”、“互联网+”大赛等)。
    • 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担任学生干部(班委、学生会、社团负责人等)并经考核合格,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且时长达标。
    • 技能竞赛与特长:在各类专业技能大赛、外语竞赛、计算机竞赛中获奖,或取得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

各项加分均有上限规定,并提供详细的认定标准(如不同级别期刊、不同名次竞赛的加分值),需提供官方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录用通知、聘书等)原件以备核查。


四、 评定的组织机构与工作程序

奖学金的评定遵循严格的“三级评审、两级公示”制度,确保程序公正透明。

  •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是全校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由校领导牵头,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团委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和修订评定办法、审批最终名单、统筹协调各项工作。
  •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由各学院党政领导、学办主任、辅导员、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具体负责本学院奖学金评定的宣传动员、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结果公示和异议处理等工作。
  • 班级评议小组:由辅导员任组长,学生干部和普通学生代表共同组成,负责对本班申请人的资格和提交的材料进行民主评议和核实,并形成初步推荐意见上报学院。

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 发布通知与政策宣讲:每学年开学初,学生工作处会发布启动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各学院、班级组织召开专题班会,详细解读本年度评定的政策、条件和程序。
  2. 学生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江西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测评表》及各项加分项的证明材料。
  3. 班级民主评议与推荐:班级评议小组审核材料真实性,计算综合测评分数并进行排名,根据名额和条件提出推荐名单,在班级内进行初步公示(通常为1-3天)。
  4. 学院初审与公示:学院资助工作小组汇总各班级推荐名单,进行复核和评审,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确定本院各类奖学金的建议名单。名单将在学院公告栏、网站等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对有异议的情况,学院需及时调查并回复。
  5. 学校复审与审定:学生工作处汇总各学院上报的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形式复审和抽查,并报请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最终审定。
  6. 全校公示与表彰发放:审定通过的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行文正式公布获奖名单,并举行表彰大会。奖学金款项由财务处直接发放至学生个人的银行账户。


五、 名额分配、奖励标准与发放

各类奖学金的名额由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指标和学校实际情况,按各学院学生人数、专业特点等因素进行统筹分配。

  •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名额较少,竞争激烈。
  •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名额相对较多,面向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中的优秀学生。
  • 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标准和比例由学校自行设定。通常一等奖学金约占学生总数的3%-5%,金额约为2000-3000元/人·年;二等奖学金约占8%-10%,金额约为1200-1500元/人·年;三等奖学金约占15%-20%,金额约为800-1000元/人·年。单项奖学金(如学习进步奖、社会工作奖等)奖励金额较低,覆盖面更广。
  • 社会捐赠奖学金:奖励金额和名额严格遵循捐赠协议约定,从几千元到上万元不等。

所有奖学金均为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奖励学生过去一学年的表现。获得多项奖学金荣誉时,奖金通常按就高原则发放一项(国家奖助学金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荣誉可以兼得。


六、 监督、异议与申诉机制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学校建立了完善的监督与申诉渠道。

  • 纪律要求:严禁在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查实,将取消当事人本年度及下一学年的所有评奖评优资格,已发放的奖金予以追回,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对工作人员违规操作,也将严肃处理。
  • 公示与监督:班级、学院、学校三级公示制度是接受师生监督的主要形式。公示内容应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学业成绩、综合测评得分及排名、申请奖项等关键信息。
  • 异议处理: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实名向公示单位(班级、学院或学生工作处)以书面形式提出复议申请。受理单位必须在接到异议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答复。
  • 申诉机制:如果学生对学院的答复或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以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起申诉,学校会组织专门仲裁进行最终裁决。

江西中医药大学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动态发展、不断优化的体系。它不仅是一套冰冷的制度条文,更是学校育人理念的集中体现。通过将学术成绩与综合素质紧密结合,该体系有效地引导着学生朝着全面发展的方向努力,在刻苦钻研专业知识的同时,积极提升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创新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每年一度的奖学金评定工作,既是对优秀学子的肯定与激励,也是对全体学生的鞭策与教育,在校园内营造了“比、学、赶、帮、超”的积极向上氛围,为培养高素质中医药人才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和精神动力。学校也会根据国家最新政策导向和高等教育发展的新要求,适时对细则进行修订,使其始终保持科学性和先进性,更好地服务于学生的成长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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