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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奖学金评定细则)

对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漳州职业技术学院作为一所立足地方、服务发展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不仅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学校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具体体现。该学院的奖学金评定体系经过多年实践与完善,已形成一套相对成熟、规范且操作性强的制度框架。总体来看,该细则呈现出以下几个显著特点:评定导向明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将学生的学业成绩作为核心基础,同时高度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实践能力、创新创业素养以及身心健康的综合表现,旨在选拔和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评定体系具有层次性和多样性,不仅涵盖了面向全体优秀学生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还设立了校级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多种类型,满足了不同特长、不同发展路径学生的激励需求。评定过程注重程序规范,从个人申请、班级评议、院系初审到学校终审,各个环节均有明确的要求和监督机制,力求最大限度地保证评定结果的客观性与公信力。
除了这些以外呢,细则内容与时俱进,紧密结合职业教育的特点,对技能竞赛获奖、职业资格证书获取、社会实践成果等给予了充分肯定,引导学生在掌握扎实理论知识的同时,不断提升技术技能水平和职业竞争力。可以说,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不仅是一种物质奖励手段,更是一种重要的育人载体,对营造积极向上、比学赶超的校园学风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的宗旨与基本原则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设立奖学金的根本宗旨在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和谐发展,成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评定工作严格遵循一系列基本原则,以确保其权威性和有效性。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这是评定工作的生命线。“公平”意味着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在校学生都享有平等的申请权利,评定标准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公正”要求评定过程严格依据既定细则,客观评价,排除人为干扰和不正当因素。“公开”则体现在评定政策、名额、程序、结果等关键信息的透明化,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确保在阳光下操作。

育人为本、择优评选原则。奖学金评定不仅仅是发放奖金,更是一个教育过程。其目的在于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明确努力方向。评选坚持择优,确保最优秀、最具代表性的学生能够脱颖而出,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带动整体学风建设。

综合评价、注重实绩原则。评定不唯分数论,而是构建了一套多维度的评价指标体系。在关注学业成绩这一基础指标的同时,将学生的思想品德、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创新创业能力等纳入考核范围,重点考察学生的实际表现和取得的成果,鼓励学生个性化发展。

程序规范、分级负责原则。评定工作有严格的流程规定,从学生个人申请到学校最终审定,环环相扣,责任清晰。班级、专业学院(或系部)、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层层把关,共同保障评定工作的有序进行。

奖学金的主要类型与设立目的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体系较为完善,根据不同资金来源、奖励对象和评选标准,主要分为以下几大类:

  •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这是当前高等学校学生能够获得的荣誉等级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其目的在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获奖比例极低,金额巨大,是优秀学子追求的崇高荣誉。
  • 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样由国家财政出资,但奖励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它兼具“奖优”和“助困”的双重属性,旨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自立自强、奋发成才。评选时需综合考虑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学业表现。
  • 校级综合奖学金:由学校事业经费划拨设立,是覆盖面最广、惠及学生最多的奖学金类型。通常根据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进行评定,设有一等、二等、三等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奖励金额。其目的是奖励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异的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竞争氛围。
  • 校级单项奖学金:为鼓励学生在某个特定领域取得突出成绩而设立。例如:
    • 学习进步奖:奖励学期内学业成绩提升显著的学生。
    • 技能竞赛奖:奖励在国家级、省级、市级等各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的学生。
    • 科技创新奖:奖励在发明创造、学术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 文体活动奖:奖励在文化、艺术、体育等竞赛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
    • 社会实践奖:奖励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
  • 企业或个人捐赠奖学金:由热心教育事业的社会企业、校友或个人在学校设立,通常冠以捐赠方名称。这类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可能结合设奖方的要求,侧重于特定专业、特定素养或与企业发展需求相契合的能力,是校企合作、社会参与育人的体现。
评定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为确保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顺利实施,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建立了层级清晰、权责明确的组织机构体系。

学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或类似机构)是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审定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名额分配方案,审批最终获奖名单,并裁决评定过程中的重大争议事项。

学生工作处(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是具体组织实施评定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修订评定细则;下达各学院奖学金名额;对各学院的初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汇总审核各学院上报的推荐名单;组织校级评审会;公示评定结果;发放奖学金及证书;处理有关评定的咨询和申诉。

各专业学院(或系部)成立由党政领导、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奖学金评审工作组,负责本学院评定工作的具体落实。其职责涵盖:向学生宣传解读评定政策;组织学生申报;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依据细则进行初步评审和排序;将推荐名单及材料报送学校职能部门;做好本院学生的解释沟通工作。

班级评议小组是评定工作的基础单元,通常由辅导员(班主任)任组长,班委、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对本班申请者的日常表现、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民主评议,提出初步推荐意见,为上级评审提供重要参考。班级评议是保证评定公平公正的重要一环。

评定核心指标与计分方法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尤其是综合类奖学金的评定,普遍采用综合测评的方法,即将学生的各方面表现量化成分值进行加权计算,最终按总分排名。综合测评成绩通常由学业成绩思想品德素质身心素质与发展能力等多个模块构成。

学业成绩是评定中最基础、权重最高的部分。通常以学生在该评定学年内所有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GPA)或加权平均分作为主要依据。课程成绩的高低直接反映了学生的学习态度和知识掌握水平。部分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对学业成绩排名有硬性要求(例如,必须位于专业前10%以内)。

  • 计分方式:一般将平均学分绩点转换为百分制分数,或者直接计算加权平均分,再乘以该模块的权重系数(例如,占总分的60%或70%)。

思想品德素质模块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法治观念、学习态度、集体荣誉感、劳动观念、行为规范等。该模块的测评通常结合日常量化考核和评议小组评价进行。

  • 计分方式:基础分通常设定一个基准值,然后根据具体表现进行加减分。例如:
    • 加分项:获得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主题教育活动;见义勇为、乐于助人受到表彰等。
    • 减分项: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无故缺席集体活动;有不诚信行为等。

身心素质与发展能力模块旨在评价学生的体育锻炼、健康状况、心理素质以及课堂学习之外的综合能力。这部分是鼓励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体现。

  • 计分方式:同样采用基础分加加减分的形式。加分项可能包括:
    • 体育竞赛:在校级及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奖。
    • 职业技能与创新:在职业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互联网+”大赛、挑战杯等竞赛中获奖;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发表学术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
    • 文化艺术:在文艺汇演、征文、演讲、艺术设计等比赛中获奖。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参加寒暑期社会实践、常态化志愿服务并获得积极评价;担任学生干部并考核合格;在社团活动中表现突出等。
    • 体质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及以上等级。

各模块的权重系数由学校统一规定,不同奖学金类型可能略有差异。
例如,国家奖学金可能更侧重学业成绩的顶尖性,而单项奖学金则重点考察其在特定领域的突出表现。

评定具体流程与时间安排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通常遵循严格的时间表和程序步骤,一般每学年进行一次,集中于秋季学期开学后开展对上一学年的评定。

第一阶段:准备与启动。学年伊始,学校学生工作处根据上级下达的名额和学校预算,制定本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方案,明确各类奖学金的名额分配、评定标准、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各学院随后召开动员会,向全体学生传达评定精神和具体要求。

第二阶段:个人申请与班级评议。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实践证明等)。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核,结合其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名单并在班级内进行初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评审工作组。

第三阶段:学院初审与公示。学院评审工作组对各班上报的推荐名单和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按照评定细则计算综合测评成绩,进行初步排名,并根据名额确定本学院的推荐名单。推荐名单须在学院范围内(如公告栏、网站)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学院工作组需及时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

第四阶段:学校审核与评定。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对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性复核,确保程序的规范性和材料的真实性。对于国家奖学金等高级别奖项,学校通常会组织校级评审委员会进行公开答辩或评审会,最终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

第五阶段:全校公示与表彰。学校将最终审定的获奖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正式行文公布获奖决定,并择机举行颁奖典礼,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奖励,颁发奖学金和荣誉证书。所有评定材料按规定归档保存。

特殊情况与限制条件

在评定过程中,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和不具备参评资格的限制条件,以确保评定的严肃性和导向性。

不具备参评资格的情况通常包括:

  • 评定学年内受到党、团、行政处分尚未解除者。
  • 有课程不及格(或未通过)记录者(对于要求较高的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此条通常是硬性规定)。
  • 存在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失信行为者。
  • 无正当理由拖欠学费、住宿费者。
  • 其他经学校认定不符合参评条件的情形。

特殊情况处理:对于因疾病、家庭重大变故事等不可抗力导致当期成绩暂时下滑,但以往表现一贯优秀且确有突出事迹的学生,可由本人申请、学院核实并提出初步意见,报学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个案研究决定。对于转专业、交流学习、休学复学等学籍异动的学生,其评定资格和成绩核算通常有相应的衔接规定,例如,一般依据在原专业或当前专业学习满一学年的成绩进行评定。

兼得原则:为避免奖学金过度集中,学校通常会规定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原则上不能兼得;校级综合奖学金高等级与低等级不能兼得,但获得综合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符合条件的单项奖学金。具体兼得规则以当年评定文件为准。

申诉与监督机制

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评定公平,漳州职业技术学院设立了畅通的申诉渠道和完善的监督机制。

学生对评定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首先向所在学院评审工作组提出书面申诉,学院应在接到申诉后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如学生对学院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校学生工作处或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会组织复查,并将复查结论及时告知申诉人。整个过程要求客观、公正、及时。

监督机制贯穿评定始终。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评定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受理涉及评定工作的违规违纪举报。
于此同时呢,鼓励广大师生通过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等方式参与其中,确保评定工作的公信力。对于在评定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次乃至后续的参评资格,已发放的奖金和荣誉予以追回,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对于工作不力、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也将严肃追究责任。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动态发展、不断优化的体系。它紧密围绕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通过科学的指标、规范的程序和严格的监督,有效地发挥了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该细则不仅是对学生过去一学年努力成果的检阅和肯定,更是对未来学习生活的指引和鞭策。它鼓励每一位学子在追求学业卓越的同时,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努力成长为符合时代要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理解并积极参与这一评定过程,对于每一位在校学生的成长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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