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普通高校

广州工商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广州工商奖学金细则)

关于广州工商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广州工商学院作为一所注重学生全面发展与激励机制建设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是一项系统化、规范化的学生事务管理核心环节。该院的奖学金评定并非单一维度的学业成绩比拼,而是构建了一个多维度的综合评价体系,旨在全面衡量学生的思想道德、学业水平、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及社会贡献。评定细则通常以学年度为单位,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通过明确的量化指标与规范的流程,对学生在特定时期内的综合表现进行科学评价与奖励。这一体系不仅表彰学业出众者,更鼓励学生在学术科研、文体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领域崭露头角,体现了学院“以生为本”、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教育理念。细则的制定与执行,紧密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既是对优秀学生的物质与精神激励,也是引导全体学生积极向上、争先创优的重要指挥棒,对于营造勤奋好学、勇于实践、全面发展的校园文化氛围具有深远意义。总体而言,广州工商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动态优化、日趋完善的制度框架,其核心在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和发展潜能。
广州工商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详细阐述

一、 奖学金体系概述与评定基本原则

广州工商学院设立的奖学金种类多样,构成了一个层次分明、覆盖广泛的激励体系。通常而言,该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大类:国家级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综合奖学金(如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校级单项奖学金(如学习进步奖、社会实践奖、文体活动奖、科技创新奖等)、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由企业、校友或个人捐资设立,有特定评选条件)以及针对特定群体或活动的专项奖学金。

所有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均遵循以下核心基本原则: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这是评定工作的生命线。评定标准、程序、名额、结果等关键信息均会通过官方渠道(如学院官网、学生工作处通知、各二级学院公告栏等)向全体学生公示,接受广泛监督,确保每位学生在同等条件下拥有平等的参评机会。
  •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原则:评定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智育),还将思想政治素质(德育)、体育锻炼与健康状况(体育)、审美与人文素养(美育)以及劳动实践与社会服务(劳育)纳入考核范围,进行综合评价。
  • 导向性与激励性相结合原则:奖学金的设置和评定标准具有明确的导向性,引导学生向学院期望的人才培养目标努力。
    于此同时呢,通过奖励优秀,激发广大学生的学习热情和进取精神。
  • 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原则:评定过程中,对于可量化的指标(如课程成绩、竞赛获奖级别、志愿服务时长等)采用定量评分,对于难以量化的方面(如思想品德表现、社会活动参与度与贡献度等)则采用定性描述与等级评定相结合的方式,力求评价的科学性与准确性。


二、 评定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为确保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序开展,学院建立了层级清晰、权责明确的组织架构。

  • 学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或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这是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最高领导与决策机构,通常由校领导、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团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审定奖学金评定办法、分配各二级学院奖学金名额、审批最终获奖名单、裁决评定过程中的重大争议等。
  • 学生工作处(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作为具体执行与协调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组织全校性的评定工作部署与培训、审核各二级学院上报的初评结果、协调各类奖学金资金的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
  • 各二级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组:由学院党总支负责人、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这是评定工作的关键环节,负责本学院评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包括宣传动员、受理学生申请、组织初步评审、公示初评结果、处理学生异议并向学校评审委员会报送推荐名单。
  • 班级评议小组(或专业/年级评议小组):在辅导员指导下,由班委、团支部委员及普通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对本班级(或专业、年级)申请学生的日常表现进行核实、评议,并提供初步的推荐意见,为上级评审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三、 各类奖学金的具体评定条件与标准

不同类别的奖学金,其评定条件和侧重点各有不同。
下面呢是几种主要奖学金的典型评定标准:

(一) 国家级奖学金

  • 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申请者通常需满足: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且没有不及格科目。这是对学生最高水平的认可之一。
  •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申请者除需符合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经过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前50%(含),且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较高者优先。

(二) 校级综合奖学金

  • 此类奖学金主要依据学生当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定。综合测评成绩通常由学业成绩(智育分)、思想品德表现(德育分)和能力素质表现(包括体育、美育、劳育等拓展性分数)三部分按一定权重计算得出。
    • 学业成绩(智育):是综合测评的基础,通常以学生当学年所有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GPA)或加权平均分作为主要依据。不同等级的奖学金对学业成绩有最低门槛要求,例如特等奖学金可能要求平均分在90分以上或排名前1%-2%,一等奖学金要求85分以上或前5%-10%,以此类推。
    • 思想品德表现(德育):主要考察学生的政治态度、道德修养、法制观念、学习态度、集体观念、生活作风等。通常通过辅导员、任课教师、同学评议等方式进行量化打分,实行加减分制度。
      例如,获得荣誉称号、见义勇为、热心公益等可加分;违反校纪校规、有不诚信记录等则会扣分甚至取消参评资格。
    • 能力素质表现(拓展分):涵盖范围广泛,包括:
      • 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参加学科竞赛、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参与科研项目、创业实践等。
      • 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在体育比赛、文艺汇演、心理健康活动等中获奖或表现突出。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日常志愿服务、社团活动等,并根据参与时长、成果及获奖情况加分。
      • 学生工作与技能认证:担任学生干部(班委、学生会、社团负责人等)并经考核合格;获得外语、计算机等各类技能证书。
  • 最终,根据综合测评总分的排名,按比例确定各等级校级综合奖学金的获得者。

(三) 校级单项奖学金与社会捐赠类奖学金

  • 校级单项奖学金:旨在奖励在某一特定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显著进步的学生。评定条件相对灵活,不完全依赖综合测评总分。例如:
    • 学习进步奖:奖励学习成绩较上一学年有大幅提升的学生。
    • 社会实践奖:奖励在社会实践中取得优异成绩或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学生或团队。
    • 文体活动奖:奖励在校级及以上文体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 科技创新奖:奖励在学术科研、技术发明、创新创业等方面有突出成果的学生。
  • 社会捐赠类奖学金:其评定条件由捐赠方与学校共同商定,可能侧重于特定的专业领域、特定的生源地、特定的能力素质(如领导力、公益心)或与捐赠单位相关的特定要求。申请者需同时满足学校的通用基本条件和捐赠方的特殊要求。


四、 评定的基本流程与时间安排

奖学金评定通常遵循以下标准化流程,并贯穿于每个学年的特定时间段(一般为秋季学期开学后的9月至11月):

  • 前期准备与通知发布:学年初,学生工作处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新学年情况,修订并发布本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明确各类奖学金的名称、金额、名额分配、评定标准、时间节点等。各二级学院进行宣传动员。
  • 学生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或二级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实践证明等)。
  • 班级/专业初步评议与推荐: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结合其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提出初步推荐名单报二级学院评审工作组。
  • 二级学院评审与公示:二级学院评审工作组对班级推荐名单进行复核和综合评审,根据名额和评定标准确定本学院的初评推荐名单。初评名单将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公示期间,受理学生的申诉和质疑。
  • 学校审核与批准:公示无异议后,二级学院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汇总审核各学院材料,报请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评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定最终获奖名单。
  • 校级公示与奖金发放:学校将最终审定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通常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正式行文公布获奖学生名单,并由财务处根据规定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于此同时呢,学校会通过表彰大会等形式对获奖学生进行公开表彰。


五、 特殊情况处理与纪律要求

在评定过程中,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细则中通常会有明确规定:

  • 取消参评资格的情形:凡在当学年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一般不具备各类奖学金参评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处分期内及处分影响期内);
    2.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3.必修课、限定选修课有不及格记录者(补考或重修通过是否算作及格,按学校具体规定执行);
    4.无故拖欠学费、住宿费者;
    5.在申请材料中弄虚作假者。
  • 兼得原则:为确保奖学金的普惠性和激励范围,通常会规定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校级综合奖学金最高奖项(如特等奖)与其他高额奖学金可能不可兼得,或兼得时奖金就高不就低。但校级综合奖学金与单项奖学金、社会捐赠类奖学金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通常可以兼得。
  • 申诉与复议机制:学生对评定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依据规定程序向所在二级学院评审工作组或学校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相关机构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调查核实并予以答复,确保学生的合法权益。
  • 纪律要求:严禁在评定工作中出现任何形式的拉票、贿选、打招呼等不正之风。参与评定工作的教师和学生干部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确保评定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对违规操作者将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六、 评定细则的意义与发展趋势

广州工商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不断完善与严格执行,对学院的人才培养工作产生了多方面的积极影响。它构建了一个清晰的价值导向,引导学生不仅要刻苦学习专业知识,更要注重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和社会责任感。它作为一种有效的资源分配手段,将有限的奖学金资金精准地投放到最优秀、最需要或最具潜力的学生身上,提高了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益。再次,它促进了校园的公平正义,通过透明的程序和客观的标准,让学生感受到努力与回报的正向关联,增强了制度的认同感。它也是学院管理水平和育人能力的重要体现,反映了学院依法治校、精细化管理的发展方向。

展望未来,随着教育评价改革的深化和人才培养需求的多元化,广州工商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也呈现出一些发展趋势。
例如,更加注重过程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不仅看结果更看进步;进一步强化对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跨学科素养的考核权重;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评定效率和透明度;加强奖学金获得者的后续跟踪与榜样宣传,扩大其示范辐射效应等。广州工商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动态发展的体系,其核心目标始终是服务于学生的成长成才和学院的高质量发展。

本文采摘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xhlnet.com/gaoxiao/603173.html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y15982010384

0.100118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