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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东方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长春东方职业学院奖学金细则)

关于长春东方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长春东方职业学院作为一所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不仅是学生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勇于创新的关键机制。该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通常构建了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评价框架,旨在全面衡量学生的综合素质,而非仅仅聚焦于学业成绩。其核心指导思想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多元化的评价指标,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方位发展。细则的制定通常会严格遵循国家及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精神,并结合学院自身的办学特色、专业设置以及人才培养目标。评定过程强调程序规范,从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系部初审到学院终审,层层把关,确保评选结果的权威性与公信力。奖学金的种类设置也体现出层次性和针对性,既包括面向学业成绩优异者的奖学金,也设有用于奖励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竞赛、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学生的专项奖学金。总体而言,长春东方职业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动态优化的体系,它不仅是一种物质奖励,更是一种重要的价值导向和精神激励,对于营造积极向上、比学赶超的校园学风,促进学生个性化成长和成为社会所需之才具有深远意义。长春东方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详细阐述
一、 总则与指导思想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奖学金制度的设立与实施,其根本目的在于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方面的协调进步。该细则的制定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基本原则,确保评选过程阳光透明,评选结果能够真实反映学生的综合表现。其指导思想紧密围绕学院的育人目标,即培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既掌握扎实专业技能,又具备良好职业素养和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奖学金评定不仅是简单的成绩排序,更是一个综合性的评价过程,旨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注重自身思想道德修养、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全面提升。学院通过奖学金的导向作用,期望在校园内形成一种崇尚学习、鼓励创新、褒奖先进的良好氛围,从而推动整体教育质量的提高。


二、 奖学金类型与设置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的奖学金体系通常包含多种类型,以满足不同特长和发展方向学生的激励需求,主要可分为以下几大类:

  • 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这两类奖学金严格依据国家统一政策和标准进行评选。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在校学生,金额较高,评选标准极为严格,是学生荣誉的象征。国家励志奖学金则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体现了国家对于寒门学子的关怀与支持。
  • 学院综合奖学金:这是由学院自行出资设立,覆盖面相对较广的奖学金。通常根据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定,设有一等、二等、三等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奖励金额。这是激励大多数学生努力学习的主要奖学金类型。
  • 专项奖学金:为鼓励学生在特定领域取得突出成绩而设立。例如:
    • 专业技能竞赛奖:用于奖励在国家级、省级、市级等各类职业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 精神文明与道德风尚奖:用于表彰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孝老爱亲、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 文体活动优秀奖:用于奖励在文化、艺术、体育等活动中为学院争得荣誉的学生。
    • 社会实践与创新创业奖:用于鼓励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或在创新创业项目中表现优异的学生。
  • 企业及其他社会捐助奖学金:由与学院合作的企业、社会团体或校友个人捐资设立,其评定标准通常会结合设立方的要求与学院的通用标准。

三、 评定机构与职责分工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有序进行,学院会成立多级评审机构,明确各自职责,形成有效的管理与监督机制。

  • 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这是奖学金评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学院主要领导、分管学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以及学生处、教务处、财务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职责包括:审定奖学金评定细则、审批全院奖学金名额分配方案、审定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裁决评定过程中的重大争议等。
  • 学生处(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奖学金评定的具体组织、协调与管理工作。包括发布评定通知、汇总各系部上报材料、组织初步审核、公示评定结果、发放奖学金及证书等。
  • 系(部)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由各系部负责人、辅导员、教师代表等组成。负责本系部奖学金评定的具体实施,包括宣传动员、组织学生申请、进行初步评审和推荐、在本系部范围内公示初评结果等。
  • 班级评议小组:在辅导员指导下,由班干部、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对本班申请奖学金学生的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提供客观、公正的评议意见,作为系部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 评定条件与标准

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必须满足一系列基本条件和具体量化标准,这些条件是评定的核心依据。

(一)基本条件

  • 政治思想表现: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通常要求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 学习态度与成绩:学习刻苦努力,态度端正,成绩优良。申请综合奖学金者,其学年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的成绩均需达到合格以上,且平均学分绩点或平均成绩排名位于班级或专业前列。
  • 在校状态:必须是具有长春东方职业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综合测评成绩构成

学院综合奖学金的评定主要依据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综合测评通常由思想道德素质、学业成绩、身心素质与发展能力三个模块按一定权重合成。

  • 思想道德素质(约占20%-30%):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修养、法纪观念、集体荣誉感、劳动观念、社会实践及日常行为表现等。通常由辅导员、任课教师、班级同学根据量化指标进行评议打分。
  • 学业成绩(约占60%-70%):这是综合测评的核心部分。以学生该学年内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含考试、考查)的考核成绩为基础,按学分加权计算平均成绩或平均学分绩点。不同课程的重要程度可能通过学分权重来体现。
  • 身心素质与发展能力(约占10%):主要考核学生的体育锻炼达标情况、心理健康状况、参与文体活动、社团工作、技能竞赛、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表现。获得相关奖项、证书或担任学生干部并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相应加分。

(三)专项奖学金的附加条件

申请专项奖学金,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在特定领域有突出表现。
例如,申请专业技能竞赛奖,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申请精神文明奖,需有经核实的先进事迹材料等。

(四)一票否决情况

为确保奖学金的严肃性和导向性,细则中通常会明确规定一些“一票否决”的情形,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学年奖学金参评资格: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 课程考试(考查)有不及格记录者(申请需所有科目合格的奖学金时)。
  • 在申请材料中弄虚作假者。
  • 有恶意拖欠学费、住宿费等不诚信记录者。
  • 其他经学院认定不宜获得奖学金的行为。

五、 评定程序与时间安排

奖学金评定遵循严格的程序,一般按学年度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 启动与宣传:每学年开学初,学院学生处会下发关于开展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明确评定范围、种类、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各系部、班级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评定细则。
  •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提交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申请表,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 班级民主评议: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的资格和日常表现进行审核与评议,提出初步推荐意见上报系部评审工作小组。
  • 系部初审与推荐:系部评审工作小组对各班上报的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根据综合测评成绩和评定条件,确定本系部的初选名单及推荐等级,并在系部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处。
  • 学院审核与公示:学生处汇总各系部材料后,进行复核,并提交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最终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将全院获奖学生名单在校园公告栏、校园网等平台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全院公示。
  • 审批与表彰: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院正式行文公布获奖名单,并举行颁奖典礼,对获奖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颁发奖学金和荣誉证书。相关材料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六、 监督与异议处理机制

为保证评定的公正性,细则中会明确规定监督与异议处理渠道。

  • 监督机制:整个评定过程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体师生和社会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评定过程中存在不公、不实或违规操作,均可向监督部门实名举报。
  • 异议处理:在公示期内,若师生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向所在系部评审工作小组或直接向学生处提出书面申诉。受理机构在接到申诉后,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查核实,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申诉人。确有不妥之处,将予以纠正。

七、 奖学金的管理与发放

奖学金经费纳入学院年度预算,专款专用,由财务处统一管理。奖学金的发放通常采取一次性直接划入学生个人银行账户的方式,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到位。学院会教育引导学生合理使用奖学金,将其主要用于学习和生活必要支出,鼓励学生将荣誉转化为继续前进的动力。获得奖学金的学生有义务参加学院组织的相关宣传教育活动,发挥榜样示范作用。


八、 细则的动态调整与优化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并非一成不变。学院会根据国家最新政策要求、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变化、以及每学年评定工作实施后的反馈情况,对细则进行定期修订和完善。
例如,可能会调整综合测评中各模块的权重,以更好地引导学生的全面发展;可能会增设新的专项奖学金,以呼应新兴产业发展对特定技能的需求;也可能优化评定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等。这种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了奖学金制度始终与学院的育人目标保持一致,并保持其生命力和有效性。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系统、严谨且不断优化的制度体系。它通过多元化的奖项设置、综合性的评价标准、规范化的评定程序和有效的监督机制,在激励学生成长成才、促进校园文化建设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每一位有意申请奖学金的学生,都应深入理解细则精神,明确努力方向,在日常学习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争取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取得优异成绩,从而实现个人价值与学院培养目标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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