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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西安科大高新奖学金细则)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作为一所注重学生全面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其奖学金评定体系是学校学生管理与激励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该体系设计科学、结构清晰、流程规范,旨在通过多元化的评价指标,全面衡量学生的综合素质,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更将思想品德、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文体活动参与度等多方面因素纳入考核范畴,体现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学院通过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多种类型,覆盖了不同层次和特点的学生群体,确保了评定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公开性。评定过程严格遵循“申请-审核-公示-报批”的程序,依托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将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有效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全面发展动力,为营造优良学风和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的奖学金评定工作是一项系统而严谨的工程,其核心依据是学院制定并不断完善的《学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该细则并非孤立存在,而是深深嵌入到学院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之中,两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对学生过去一学年(或学期)表现的全面、客观的评价框架。奖学金的评定绝非仅仅看一张成绩单上的分数,它是一个多维度的评估过程,旨在选拔和奖励那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实践创新身心健康等方面均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以及虽家境贫寒但自强不息的励志典型。

奖学金的主要类型与设立宗旨

学院的奖学金体系层次分明,目标明确,主要分为以下几大类:

  •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是当前高等学校学生能够获得的荣誉等级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其宗旨是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获奖比例严格受国家规定控制,奖金丰厚。评定标准极其严格,要求学生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10%,且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 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样由国家财政出资,旨在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它兼具“奖优”和“助困”的双重属性。申请者必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且学习成绩优秀,综合表现良好。其评定在关注学业的同时,更侧重于学生的自强精神和克服困难的品质。
  • 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由学校自有资金设立,是覆盖面最广、惠及学生最多的奖学金类型。通常分为多个等级,如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等,各等级对应不同的奖金标准和评选比例(例如一等占学生总数的3%,二等占7%,三等占10%)。它主要用于奖励上一学年中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优异的学生。
  • 社会捐助奖学金:由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在学校捐资设立。这类奖学金的名称、评选条件、奖励金额和名额均由捐资方与学校共同协商确定,可能侧重于奖励特定专业、具有某种特定技能(如科技创新、文学创作)或来自特定地区的学生。

评定工作的核心组织与原则

奖学金的评定工作通常在每学年开学初进行,评定上一学年的学生表现。整个工作由学院学生工作处(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部署和领导,各二级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辅导员、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的实施工作。班级则成立由辅导员、班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负责初评和推荐工作。

整个评定过程遵循三大核心原则: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这是评定工作的生命线。所有评定标准、程序、名额和最终结果都必须向全体学生公开,班级评议和学院审核结果必须在规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杜绝任何形式的暗箱操作和不正之风。
  • 择优评选、统筹兼顾原则:在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基础上,依据量化后的综合测评成绩择优选拔。
    于此同时呢,会适当考虑不同专业、班级之间的平衡,确保评选出的优秀学生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 导向性与激励性原则:奖学金的设立和评定标准本身就是一个指挥棒,引导学生明确努力方向,即不仅要刻苦学习专业知识,还要积极提升思想政治素养,投身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注重身心健康发展,实现个人素质的全面提升。

综合素质测评:评定的量化基石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是评定几乎所有奖学金(尤其是校级奖学金)的最核心依据。它通常由一个公式构成:Z(综合测评总分)= A(思想品德素质分)× 权重 + B(学业成绩分)× 权重 + C(实践与创新能力分)× 权重 + D(身心素质分)× 权重。各部分的权重由学校统一规定,例如学业成绩可能占比最高(如60%-70%),其他三项合计占30%-40%。

  • 思想品德素质测评(A):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道德修养、法制观念、学习态度、集体观念、劳动观念和社会公德等方面。通常由基础分、奖励分和扣分三部分组成。基础分反映学生的基本品行;奖励分针对好人好事、荣获精神文明称号、担任学生干部并考核优秀等情况;扣分则针对违纪行为、宿舍卫生不合格等。
  • 学业成绩测评(B):这是测评中最硬性的指标。通常计算学生上一学年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的加权平均分或平均学分绩点(GPA)。课程成绩以正考成绩为准,补考或重修成绩在评奖评优中通常不予采用或会受到限制。
  • 实践与创新能力测评(C):此项旨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术科技、社会实践、职业技能等活动。奖励分来源广泛,例如:
    • 学科竞赛:获国家级、省级、校级奖项可获相应加分。
    • 学术科研:发表学术论文、获得专利授权、参与科研项目。
    • 社会实践:参加暑期“三下乡”、志愿服务等活动并获表彰。
    • 职业技能:考取高含金量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 学生工作:担任校、院、班级学生干部且任期考核良好以上。
  • 身心素质测评(D):主要考核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体育课成绩、参与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的情况,以及心理健康状况。积极参加运动会、体育比赛、文艺汇演并获奖者可获得加分。心理健康状况通常由辅导员根据日常观察进行评价。

详尽的评定流程与步骤

为确保评定工作规范有序,学院规定了严格的“三步走”流程:

第一步:宣传动员与个人申请

学年初,学生工作处发布启动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各二级学院、班级召开专题会议,向全体学生传达评定精神、细则和时间安排。符合条件的学生需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班级评议小组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聘书、论文复印件等),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第二步:班级民主评议与初评

班级评议小组审核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并依据综合素质测评细则,计算出每位申请人的最终测评总分及排名。评议小组根据排名和奖学金名额分配,进行集体讨论,提出初步获奖推荐名单及等级,并在班级内部进行公示,听取班级同学的意见。辅导员在此过程中负责指导和监督,确保评议的公正性。

第三步:学院审核与学校审批

班级公示无异议后,将初评结果及相关材料上报二级学院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工作组进行复核审查,重点核查材料的真实性、程序的规范性以及排名是否符合要求。审核通过后,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师生如有异议,可向学院工作组实名反映,工作组必须及时调查并予以答复。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最终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汇总各学院名单后,会进行最终审定,并报学校领导批准。对于国家奖助学金,名单还需上报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重要注意事项与限制条件

在评定过程中,有一些明确的“红线”和规定需要所有学生注意:

  • 一票否决制:学生在评奖学年内如有以下情况,将失去参评所有奖学金的资格: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到刑事处罚或纪律处分(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
    • 课程考试(查)中有作弊行为。
    • 有未经批准拖欠学费、住宿费的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已办理相关手续者除外)。
  • 兼得原则:通常情况下,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级一等奖学金等高级别奖学金不可兼得。学生只能获得其中一项。但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可以与校级二等、三等奖学金或社会捐助奖学金兼得,具体政策以当年通知为准。
  • 材料真实性: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其当学年及后续学年的参评资格,已发放的奖金予以追回,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动态优化、不断完善的体系。它通过量化的综合测评和规范的程序,将国家的资助政策与学校的育人目标紧密结合,有效地激励了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的热情。对于学生而言,深入理解这套细则,不仅是为了争取荣誉和奖金,更是为了明确自己在大学阶段的成长方向,规划好自己的学习生活,努力成为一名符合社会期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院也通过这一制度,营造了争先创优、积极向上的良好校园氛围,促进了学风和校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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