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普通高校

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吉林城职奖学金细则)

关于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作为一所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不仅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也是学院办学理念和育人导向的重要体现。奖学金的评定并非简单的成绩排名,而是一个综合考量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多方面表现的系统性工程。该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通常以国家相关教育政策为指导,紧密结合职业教育的特点和学院自身的办学定位,旨在建立起一套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的评价体系。这套细则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智),更将学生的思想品德(德)、身体素质(体)、审美素养(美)和劳动实践(劳)纳入考核范围,体现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现代教育理念。评定过程强调程序正义,从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辅导员审核到系部复核、学院最终审定,各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规定,以确保评定结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通过奖学金的评选,学院希望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榜样作用,营造比学赶帮超的积极氛围,从而激发广大学生的学习热情和进取精神,促进其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为未来的职业生涯和社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因此,深入理解并详细阐述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对于在校生、潜在生源以及关心职业教育发展的社会人士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详述
一、 总则与评定宗旨

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开展,首要遵循的是国家教育部、财政部以及吉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奖学金管理的相关政策与文件精神。其根本宗旨在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学生激励机制,引导和促进学生刻苦学习、积极实践、努力创新、全面发展。

奖学金的设立,旨在奖励那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专业技能、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它不仅是一种物质上的奖励,更是一种崇高的荣誉,代表着学院对优秀学子的肯定与期望。通过奖学金的评定与发放,学院期望达到以下具体目标:

  • 激励学生勤奋学习:鼓励学生将主要精力投入到专业知识学习和技能训练中,打下坚实的专业基础。
  • 引导学生全面发展:除了学业,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体育锻炼、文艺竞赛、志愿服务等,提升综合素养。
  • 营造优良学风校风:通过树立先进典型,在校园内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 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部分奖学金项目会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体现教育公平和人文关怀。

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各系部等共同参与的学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奖学金评定办法的制定、修订、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各系部则成立相应的评审工作小组,负责本系部范围内的具体评审事宜。


二、 奖学金类型与设置

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设立的奖学金体系通常呈现多元化、多层次的特点,以满足不同特点优秀学生的奖励需求。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大类:

  • 国家类奖学金
    •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在校学生。金额最高,标准严格,是学院最高荣誉的奖学金之一。获奖者需在各方面均出类拔萃。
    •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共同出资,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在校学生。该奖学金兼具奖励与资助的双重属性。
  • 学院类奖学金
    • 学院综合奖学金:由学院事业收入中按规定比例提取的资金设立,是覆盖面相对较广的奖学金。通常根据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进行评定,设有一等、二等、三等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奖励金额。
    • 学院单项奖学金:为鼓励学生在某个特定领域取得突出成绩而设立。例如:
      • 技能竞赛奖:奖励在国家级、省级、市级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的学生。
      • 文体活动奖:奖励在重要文艺、体育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 科技创新奖:奖励在技术发明、专利获取、学术论文发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 社会实践奖:奖励在志愿服务、社会调查、实习实训等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
  • 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由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在学院设立,通常冠以捐赠方名称。其评定条件可能结合捐赠方的意愿和学院的基本要求,用于奖励特定专业或符合特定条件的学生。

各类奖学金的金额、名额、评定周期(通常为每学年一次)都会在每学年初由学院学生工作处正式发文公布。


三、 评定基本条件

申请任何一类奖学金,都必须首先满足以下基本条件,这些条件是参评的“门槛”:

  • 政治思想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或在评定学年内处分已被解除。
  • 学习年限条件:为学院全日制在校生,且在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内(例如,三年制大专生在
    一、
    二、三年级)。
  • 学习成绩条件: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评定学年内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以下简称“课程”)的成绩均需合格(无补考、重修记录)。对于国家奖学金等高级别奖项,要求学业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茅(例如,均位于专业或班级前10%)。
  • 日常表现条件:积极参加学校、系部、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宿舍卫生、课堂出勤等日常表现良好。

凡是在评定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通常将失去参评资格:

  • 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
  • 有课程不及格者;
  • 无故拖欠学费、住宿费者(已办理正式缓交手续者除外);
  • 在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者;
  • 其他经学院认定不符合参评条件的情况。

四、 核心评定依据:综合测评体系

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的核心依据是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综合测评是对学生一学年来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的量化考核,其总成绩(通常以百分制计算)是决定奖学金等级和归属的关键。综合测评成绩一般由“德育素质测评成绩”、“学业成绩测评”、“能力素质测评”三部分按一定权重加权计算得出。常见的权重分配为:德育素质占20%-25%,学业成绩占60%-70%,能力素质占10%-15%。具体权重由学院根据当年情况确定。

(一)德育素质测评

德育素质测评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表现、思想意识、道德修养、法纪观念、学习态度、集体观念、生活作风等。通常采用“基础分加减分”的方法。

  • 基础分:每位学生默认有一个基础分(如80分),只要无不良表现即可获得。
  • 加分项
    • 获得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 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等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
    • 积极参加各类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主题教育活动并表现突出;
    • 所在宿舍被评为“文明宿舍”等。
  • 减分项
    • 受到学校、系部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 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政治学习;
    • 有旷课、迟到、早退等违反课堂纪律行为;
    • 宿舍卫生检查不合格;
    • 其他违反大学生行为规范的行为。

德育测评由辅导员(班主任)牵头,班委会、团支部组织同学进行民主评议,最终确定分数。

(二)学业成绩测评

学业成绩测评直接反映学生的学习效果,是综合测评中权重最大的部分。其计算公式通常为:

学业成绩 = ∑(课程成绩 × 课程学分) / ∑课程学分

即所有修读课程的成绩按其学分加权平均得出。课程成绩一般按百分制计算,若为等级制(如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则会转换为对应的百分制分数进行计算。这一成绩直接来源于教务管理系统的官方记录,确保了客观性。

(三)能力素质测评

能力素质测评旨在评估学生在专业技能、文体特长、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能力和成就。主要通过加分形式体现。

  • 职业技能与科技创新
    • 在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职业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
    • 获得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 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获得专利授权。
  • 文体活动
    • 在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文艺汇演、体育比赛中获奖或取得名次;
    • 作为主力成员参加重要文体活动,为学校争得荣誉。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 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并提交高质量调查报告或获表彰;
    • 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服务时长突出或获得相关表彰;
    • 在实习实训中表现优异,获得实习单位好评。
  • 学生工作
    • 担任校、系、班级学生干部,且履职尽责,经考核优秀。

能力素质加分的具体分值会根据获奖级别、个人贡献度等制定详细标准,避免随意性。


五、 评定程序与流程

奖学金评定遵循严格的程序,以确保公正透明。一般流程如下:

  • 第一步:宣传发动与公布名额。每学年初,学院学生工作处发布评定工作通知,明确评定对象、种类、名额、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各系部将名额分配至各年级、各专业班级。
  • 第二步:学生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 第三步:班级民主评议与推荐。在辅导员(班主任)指导下,班委会、团支部组织班级评议小组,根据综合测评细则,对申请者的资格和表现进行审核与初步评议,计算综合测评成绩并进行排名。根据排名和名额,提出班级推荐名单,并在班级内进行公示(通常不少于3个工作日),广泛征求同学意见。
  • 第四步:系部初审与公示。各系评审工作小组对班级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汇总,确定本系部的初选名单。初选名单在全系范围内进行公示(通常不少于5个工作日),受理学生的异议和申诉。
  • 第五步:学院复审与审定。学生工作处汇总各系部上报的初选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性复核,并报学院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最终审定。
  • 第六步:全院公示与表彰。学院将最终审定通过的获奖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通常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正式行文公布获奖名单,并择机举行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学金。

在整个流程中,公示环节至关重要,它是“公开”原则的具体体现,也是接受师生监督、确保公平公正的关键措施。


六、 监督、申诉与发放管理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学院建立了完善的监督与申诉机制。

  • 监督机制:学院纪检部门、学生工作处对评定全过程进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奖学金名额和资金,不得在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 申诉机制:学生对评定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所在系部评审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系部应在接到申诉后及时调查核实并作出答复。如学生对系部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院学生工作处或评审领导小组提出复议申请。
  • 发放管理:奖学金一般通过财务处直接发放到学生个人的银行卡中,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到位。获奖情况将记入学生个人学籍档案。奖学金主要用于补贴学生的学习生活费用,应合理使用,不得用于铺张浪费。

若发现获奖学生在获奖后出现不符合获奖条件的行为或弄虚作假情况,学院有权撤销其荣誉称号,并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


七、 评定细则的特点与导向

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呈现出几个鲜明的特点和导向:

  • 突出职业教育特色:细则高度重视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将技能竞赛获奖、职业资格证书获取作为重要的加分项,引导学生重视技能训练,契合职业院校的培养目标。
  • 强化综合素质评价:打破“唯分数论”,通过综合测评将德育、体育、美育、劳育纳入评价体系,引导学生成长为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 注重过程与表现相结合:不仅看最终的学业成绩和获奖结果,也关注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集体活动中的一贯表现,体现了过程性评价的理念。
  • 坚持公平与效率并重:通过量化的测评标准和严格的评审程序,力求评定结果的客观公正。
    于此同时呢,通过设定不同等级和类型的奖学金,提高激励的针对性和效率。
  • 融入资助育人功能:国家励志奖学金等项目的设置,将“奖优”与“助困”相结合,体现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发挥了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

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设计周密、操作性强、导向明确的制度体系。它不仅是学生争取荣誉的竞赛规则,更是学院引导学生成长成才的指挥棒。每一位学生都应当深入学习和理解这些细则,以此为标准规划自己的大学生活,努力在知识、能力、素质各方面取得进步,为实现个人理想和服务社会发展积蓄力量。学院也会根据国家政策调整和自身发展需要,适时对评定细则进行修订和完善,使其始终保持科学性和先进性。

本文采摘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xhlnet.com/gaoxiao/459680.html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y15982010384

0.722020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