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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新疆农大奖学金细则)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作为一所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农业技术技能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始终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该校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系统、严谨且动态优化的体系,它不仅与国家及自治区的相关政策精神高度契合,更紧密结合了学校自身的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细则内容全面,覆盖了评定组织机构、奖项设置、申请条件、评审程序、监督机制等关键环节,既注重学生的学业成绩,也综合考量其思想品德、实践能力、创新创业素养及社会服务贡献,充分体现了职业教育“以能力为本位”的特色。该细则的实施,有效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和潜能,营造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是学校资助育人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助力学生成长成才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组织领导,各二级学院具体实施。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牵头,学生处、教务处、财务处、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及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组成的校级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修改奖学金评定办法、审定名额分配方案、审批最终获奖名单以及处理评定过程中的重大争议。各二级学院则成立相应的院级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通常由学院党总支书记或院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副书记、副院长、学工办主任、辅导员、教师代表及学生代表,负责本学院奖学金评定的具体工作,如政策宣讲、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结果公示和意见反馈等。班级层面,在辅导员或班主任的指导下,成立由班委、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负责对申请者的日常表现进行核实与民主评议。这种三级联动、职责分明的组织机构确保了评定工作的高效与规范运行。

奖学金类型与设置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的奖学金体系丰富多元,旨在奖励不同层次、各有特长的优秀学生。其主要类型包括:

  • 国家级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在校生,奖励标准高,评选竞争激烈,侧重于学生的顶尖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国家励志奖学金则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体现了“奖优”与“助困”相结合的原则。
  • 自治区级奖学金: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设立,其评选标准和额度参照自治区相关文件执行,旨在奖励自治区内表现卓越的大学生。
  • 校级奖学金:这是学校自身出资设立的主体奖学金,覆盖面相对较广。常见的有“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常设
    一、
    二、三等)、“单项奖学金”(如学习进步奖、科技创新奖、文体活动奖、社会实践奖等)。校级奖学金的设置灵活,更能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和育人导向。
  • 社会捐赠奖学金:由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在学校设立的专项奖学金,如“某企业奖学金”、“某校友奖学金”等。其评定条件通常会参考设立方的意愿,可能侧重于特定专业、特定技能或某种精神品质。

各类奖学金的金额、名额比例每年会根据上级拨款和学校预算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通过正式文件向全校师生公布。

申请基本条件

申请任何一类奖学金,都必须满足一系列基本条件,这些条件是学生参与评定的门槛:

  • 政治思想与道德品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凡在校期间有违纪处分记录者,在处分期内通常不具备申请资格。
  • 学习要求: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成绩优异。申请国家级、自治区级和校级高等次奖学金,一般要求上一学年度所有课程成绩无不及格现象,且必修课和专业核心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列。具体排名要求因奖学金类型和等级而异。
  • 在校身份:必须是具有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专科生。
  • 全面发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有较好表现。身心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要求。

评定核心指标体系

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奖学金的最终评定依赖于一个量化的或定性的综合评价体系。这个体系通常围绕德、智、体、美、劳五个维度构建,其中智育成绩是基础,其他方面作为重要补充和调整依据。

  • 学业成绩(智育):这是最核心的指标,通常以平均学分绩点(GPA)或加权平均分作为主要衡量标准,在总评中占有最高权重(例如可达60%-70%)。教务系统提供的官方成绩单是唯一依据。
  • 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德育):通过辅导员、班主任、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日常表现进行量化打分或等级评定。内容包括政治态度、集体观念、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寝室文明、参加政治学习与班会情况等。
  • 实践与创新能力(拓展性指标):这是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的重要部分。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各级技能大赛中获奖、参与教师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取得专利授权、成功创业等均可获得相应加分。
  • 文体活动与社会工作(美育、体育与劳育):在各级文艺、体育比赛中获奖;担任学生干部(班委、学生会、社团负责人等)并经考核称职;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公益活动并获得表彰;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出事迹(如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均可获得加分。

各项指标的具体分值或权重由各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在学校原则指导下细化,并提前向学生公布,确保评价有据可依。

评审流程与时间安排

奖学金的评审遵循严格的程序,以保证过程的透明和结果的公正,一般按学年进行,主要流程如下:

  • 启动与宣传:每学年开学初,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评审工作通知,各学院召开说明会,通过网站、公告栏、班会等多种形式向全体学生公布评定细则、名额和申请时间。
  •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提交书面申请,并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提供成绩单、获奖证书、实践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
  • 班级民主评议: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结合其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意见报学院评审工作小组。
  • 学院初审与公示:学院评审工作小组汇总各班级推荐名单,依据评定细则进行综合评审和排序,初步确定推荐获奖名单。初审结果将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对公示有异议的,学院工作小组应及时调查核实并予以答复。
  • 学校复审与审定:各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校级评审领导小组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审查,并召开评审会议,审定最终获奖名单。
  • 全校公示与报备:学校将审定后的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国家级、自治区级奖学金名单还需按程序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审批。
  • 表彰与发放:公示无异议后,学校行文正式公布获奖名单,并举行表彰大会,通过财务处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监督与争议处理机制

为确保奖学金评定的公信力,学校建立了完善的监督与申诉渠道。整个评审过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教师和学生的全程监督。学生如对评审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在学院公示期内向本院评审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诉,工作组应在接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学院答复仍有异议,可在学校公示期内向校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起复议。校级评审领导小组对复议请求进行最终裁决。这种机制有效保障了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了评定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的奖学金评定细则并非一成不变,它会根据国家最新政策要求、职业教育发展动态以及学校自身改革发展的需要,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每次修订都会广泛调研,征求各方意见,力求使评定标准更加科学、合理,更能精准地识别和奖励那些真正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学子,从而最大程度地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使其成为推动学校学风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强大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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