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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朝阳师范学院奖学金细则)

关于朝阳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朝阳师范学院作为一所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师资及应用型人才的高等学府,其奖学金评定工作始终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旨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奖学金的设立不仅是学校对优秀学子学业成绩和综合能力的肯定,更是营造优良学风、构建和谐校园文化的重要举措。其评定细则是一套系统、严谨、操作性强的规范性文件,涵盖了评定的目的、奖项设置、申请条件、评审程序、量化标准、监督机制等多个方面。该细则的核心导向是打破“唯分数论”,构建一个多维度的综合评价体系,将学生的学业成绩、思想品德、社会实践、创新能力、身心素质等均纳入考核范围,力求科学、客观地反映学生的真实水平和综合素养。评定过程强调程序正义,从学生自主申请、班级评议、辅导员审核到院系初审、学校终审及结果公示,各个环节环环相扣,确保评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于此同时呢,细则也体现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人文关怀,在同等条件下会予以适当倾斜。总体而言,朝阳师范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不仅是一套选拔机制,更是一种重要的育人手段,对引导学生明确发展方向、提升综合素质、服务社会需求具有深远意义。朝阳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详细阐述

朝阳师范学院的奖学金体系是一个多层次、多类型的激励系统,其评定细则是确保这一系统高效、公平运行的核心依据。该细则详尽规定了从奖项分类到最终发放的全过程,旨在选拔和表彰最优秀的学生代表。


一、 奖学金体系与奖项设置

朝阳师范学院的奖学金主要分为以下几大类,每一类都有其特定的设立宗旨和评选侧重点:

  • 国家类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奖励标准高,评审条件最为严格,是学生荣誉的最高体现之一。国家励志奖学金则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体现了国家对经济困难学生群体的关怀与支持。
  • 校级奖学金:这是学校自身设立的主体奖学金,覆盖面较广,通常包括:
    • 校长奖学金:学校最高荣誉奖学金,授予在道德风尚、学业科研、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某一方面或多方面取得极其突出成就,为学校赢得重大荣誉的学生。
    • 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根据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进行评定,是奖励学业优秀学生的主要方式。
    • 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特定领域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如学习进步奖、社会实践奖、科技创新奖、文体活动奖、道德风尚奖等。
  • 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由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在学校设立,如“XX企业奖学金”、“XX校友奖学金”等。这类奖学金的评定条件通常会结合设奖单位的意愿,可能对学生的专业、籍贯、发展方向等有特定要求。

各类奖学金的金额、名额比例由学校根据当年国家拨款、学校预算及社会捐赠情况统一核定并下达至各二级学院。


二、 申请基本条件

申请任何一类奖学金,都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这些条件是参与评定的门槛:

  • 政治思想与道德品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上一学年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 学习态度与成绩要求:学习刻苦努力,态度端正,学业成绩优异。申请校级奖学金通常要求上一学年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首次考核成绩全部合格,且智育测评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一定比例(例如,申请一等奖学金需排名前10%,二等奖学金前20%,三等奖学金前30%等)。国家奖学金对学业成绩的要求通常更高,一般要求排名前10%且无不及格科目。
  • 学籍与在校时间:必须是朝阳师范学院全日制在校、在籍的学生,且在规定学制年限内。通常要求申请者在该评奖学年内修读完培养方案规定的相应学分。
  • 体育锻炼与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身心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

三、 核心评定依据:综合测评体系

综合测评成绩是校级奖学金评定的核心量化依据,它通常由智育成绩、德育成绩、体育成绩和发展性素质成绩四部分按一定权重加权计算得出。其计算公式一般为:综合测评总分 = 智育测评分 × A% + 德育测评分 × B% + 体育测评分 × C% + 发展性素质分 × D%。其中A、B、C、D为权重系数,且A+B+C+D=100%。智育成绩的权重通常最高,体现了学业的基础性地位。

  • 智育测评:主要依据是学生上一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GPA)。计算方法通常为:智育测评分 = ∑(课程成绩 × 课程学分) / ∑课程学分。课程成绩一般按百分制计算,若为等级制则按学校规定转换为百分制。智育测评直接反映了学生的学术水平和学习能力。
  • 德育测评:是对学生思想政治、道德修养、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劳动观念、行为规范等方面的综合评价。通常采用基线分加减分的形式。基线分为基础分,然后根据日常表现进行加分(如获得荣誉称号、参加集体活动、好人好事等)或减分(如违反校纪校规、不参加集体活动等)。由辅导员、班委、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进行量化打分。
  • 体育测评:主要包括体育课成绩和体质健康测试成绩。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日常体育锻炼和体育竞赛。
  • 发展性素质测评:此部分旨在鼓励学生个性化发展和创新能力提升。加分项涵盖范围广泛,例如:
    • 学术科研:在正式刊物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参与教师科研项目等。
    • 学科竞赛:参加校级、省级、国家级乃至国际级的各类学科竞赛并获奖。
    • 社会实践: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并获得表彰或取得显著成果。
    • 创新创业:参与创业实践、获得创业大赛奖项等。
    • 职业技能:取得与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 文艺体育:在非必修的文艺、体育比赛中获奖。
    • 学生工作:担任学生干部并经考核合格,可根据职务和表现获得相应加分。

发展性素质的加分通常设有上限,并需要学生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如证书、文件、实践证明等),由学院评审小组审核认定。


四、 评定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建立了层级分明、权责清晰的评审组织体系:

  • 学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或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这是全校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由校领导牵头,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团委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组成。其职责包括:审定奖学金评定办法、分配各学院奖学金名额、审批最终获奖名单、裁决评定过程中的重大争议等。
  • 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组:由学院党政领导、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负责本学院奖学金评定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包括:制定本院实施细则(在不违反学校总则的前提下)、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组织综合测评、初步确定推荐名单并在院内公示、受理本院学生的申诉等。
  • 班级评议小组:由辅导员任组长,班委、学生代表参加。负责本班级学生的德育测评初评、材料核实、民主评议等基础性工作,确保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五、 评定程序与时间安排

奖学金评定工作一般在新学年开学初启动,遵循严格的程序和时间节点:

  • 前期准备与宣传发动阶段:学校发布评定工作通知,各学院组织学生学习评定细则,确保每位学生了解政策。辅导员指导学生进行上学年的个人总结和综合测评自评。
  • 个人申请与班级评议阶段: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开展民主评议,初步计算综合测评分数。
  • 学院初审与公示阶段:学院评审工作组对各班级上报的初评结果进行审核、汇总和排序,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按照综合测评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初步确定各类奖学金的推荐名单。推荐名单将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院评审工作组实名反映。
  • 学校复审与审定阶段:各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重点审核资格条件、材料真实性等,并将复核结果提交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最终审定。
  • 结果公布与表彰发放阶段:学校审定后的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正式行文公布获奖名单,并举行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奖学金金额由财务处一次性发放至学生个人的银行账户。

六、 监督与申诉机制

公平公正是奖学金评定的生命线。为此,细则建立了完善的监督与申诉渠道:

  • 全过程监督:评定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教师和学生的全程监督。公示制度是监督的核心环节,确保了评定的透明度。
  • 申诉流程:学生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学院公示期内向本院评审工作组提出书面申诉,评审工作组应在接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学院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在学校公示期内向学校学生工作处提起书面申诉,学校评审委员会将进行核查并做出最终处理意见。这保障了学生的合法权益。
  • 责任追究:对于在申请和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次参评资格,已获得的奖学金和荣誉将予以追回,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对于评审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也将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七、 细则的特色与导向分析

朝阳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突出特点在于其强烈的综合性和导向性。

它成功构建了“五位一体”的评价模型,将德、智、体、美、劳的培养目标具体化为可测量、可比较的指标,引导学生不仅要读好书,更要修好德、健好体、提升综合能力,实现全面发展。

细则注重个性化发展。通过设立校长奖学金和各类单项奖学金,鼓励“偏才”、“怪才”脱颖而出,认可学生在特定领域的卓越才能,避免了“千篇一律”的评价标准,有利于创新人才的培养。

再次,细则体现了精准资助与励志相结合的理念。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设置,使得奖学金制度不仅奖励优秀,更兼具助困功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自身努力改变命运,实现了“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

细则通过将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纳入发展性素质加分,引导学生关注社会、服务社会,培养其社会责任感与奉献精神,这与师范院校培养“人类灵魂工程师”的使命高度契合。

朝阳师范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设计科学、程序严谨、导向明确的制度体系。它不仅是资源分配的工具,更是学校实现育人目标的重要杠杆,对营造积极向上、争先创优的校园文化氛围,激励广大学子成长成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随着教育理念的发展和学校实际情况的变化,该细则也会在实践中不断被审视、优化和完善,以更好地适应新时代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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