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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理工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新疆理工奖学金细则)

新疆理工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学校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促进其全面发展而制定的系统性、规范性文件。该细则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旨在通过对学生学业成绩、思想品德、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等多方面的综合考量,选拔和奖励品学兼优或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细则的制定不仅与国家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相契合,也紧密结合了新疆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学校自身的办学定位。其评定标准全面,涵盖了从普遍性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到针对特定群体的各类专项奖学金,构成了一个多层次、立体化的奖励体系。评定过程注重程序正义,从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初审到学校终审,各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确保了评定结果的权威性与公信力。
于此同时呢,细则并非一成不变,学校会根据教育政策导向和自身发展需要对其进行动态调整与优化,使之始终保持科学性和时效性。总体而言,该细则不仅是学生争取荣誉的指南,更是引导学生明确发展方向、规划大学生涯的重要指挥棒,对营造优良学风、校风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

新疆理工学院奖学金体系概述

新疆理工学院的奖学金制度是一个结构完整、类别丰富的体系,其根本目的在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广大学生刻苦钻研、勇于探索、奋发成才。该体系通常包括以下几大类:首先是面向大多数学生、以学业成绩为基础的优秀学生奖学金,这是奖学金体系的主体部分;其次是由国家财政出资、奖励额度较高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前者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后者则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此外,学校还可能设有各类企业、社会捐赠奖学金以及针对特定专业、特定领域或特定活动的专项奖学金。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工作通常在每学年进行一次,集中对学生上一学年的综合表现进行评价。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牵头,学生工作部、教务处、财务处、各二级学院等多部门协同参与的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评审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监督。各二级学院则成立相应的评审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学生的申请受理、材料审核与初评推荐工作。整个评定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优中选优”的原则,确保每一份荣誉都实至名归。

奖学金评定的核心原则

新疆理工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严格遵循以下几项核心原则,这些原则是确保评定工作公正、权威的基石。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这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原则。“公平”意味着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都享有平等的申请权和被评审权,评定标准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公正”要求评审组织和人员严格按照既定细则操作,客观评价,排除主观臆断和个人情感干扰。“公开”则指评定的政策、标准、程序、名额以及最终结果等重要信息都要通过适当渠道向全校师生公示,主动接受监督,保证操作过程的透明度。
  • 择优评选原则:奖学金的设立旨在奖励最优秀的学生。
    因此,评定工作始终坚持“优中选优”,将奖学金授予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最为突出,或者在科学研究、学科竞赛、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某一方面取得显著成就的学生。它反对平均主义,强调竞争性和先进性。
  • 全面衡量与突出表现相结合原则:评定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通常以加权平均学分绩点为主要依据),还综合考察其思想品德、创新能力、社会实践、身心素质等多元因素。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和特长发挥,对在某领域有突出贡献或取得重大荣誉者,会予以充分考虑甚至破格推荐。
  • 动态管理原则:奖学金并非终身制。学校对获奖学生持续进行跟踪考察,如果发现在获奖后出现违纪违法、学术不端或思想品德、学习成绩严重下滑等情况,有权根据规定取消其荣誉并追回奖金。这体现了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督促学生不断进步。

参评基本条件与资格限制

要参加新疆理工学院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学生必须首先满足一系列基本条件,这些条件是参与评定的门槛。

  • 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学业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积极锻炼身体,身心健康。通常要求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 学业成绩要求:这是硬性指标。申请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二等奖者,其学年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或平均学分绩点必须排名前列,且原则上所有课程均需合格,无补考或重修记录(或对补考门次有严格限制)。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要求则更为严格,学业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需位于前10%(或前30%对于某些特殊情况),这是国家级奖学金的核心门槛。
  • 资格限制(一票否决)情形:凡在上一学年度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当年度所有奖学金的参评资格: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在申请材料中弄虚作假者;有课程考核不及格并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者(视具体奖学金类型而定);无故拖欠学费、住宿费者(已办理正式缓交手续者除外);在公寓管理、课堂考勤等方面有多次不良记录,经教育不改者;其他经学校认定不适合参评的情形。

评定指标体系与评分细则

新疆理工学院奖学金的综合评定通常采用量化积分的方式,将学生的整体表现分解为多个可测量的指标,并赋予不同的权重,最后根据总分进行排序。核心指标体系一般包括:

  • 学业成绩(核心权重,通常占比最高):以教务系统导出的学年平均学分绩点(GPA)或加权平均分为基准进行换算。这是衡量学生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和学习能力的核心指标,在总分中占有最大比重,普遍超过60%甚至更高。
  • 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由辅导员、班主任、班级同学代表等组成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日常政治学习、集体活动参与、诚信表现、遵守纪律、宿舍文明等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和打分。此项通常为基础分,出现违纪行为则会扣分甚至得零分。
  • 学术科研与创新能力:鼓励学生参与学术研究和创新实践。在此项中,发表学术论文(根据期刊级别加分)、获得专利授权、主持或参与校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在开放性实验、学术讲座中表现突出等均可获得相应加分。
  • 学科竞赛与技能竞赛:学生在校级、省部级、国家级乃至国际级的学科竞赛、职业技能大赛、挑战杯、互联网+等比赛中获奖,会根据获奖等级和排名获得显著加分,这是体现学生实践应用能力和专业技能水平的重要途径。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积极参与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社会公益活动、社团活动等,并获得相关表彰或取得良好社会反响的,经认定后可获得加分。这体现了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 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在校级及以上文艺演出、体育竞赛、艺术展览等活动中取得名次或表现优异者,可获得相应加分。
    于此同时呢,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标也是基本要求。
  • 学生干部与社会工作:担任校、院、班级学生干部、社团负责人等,且经考核称职者,可根据职务责任大小和工作实情获得一定加分,以认可其承担社会工作和为同学服务的付出。

各项加分的具体分值标准会在每年的评定通知附件中详细列出,确保评价有据可依。最终综合得分 = (学业成绩积分 × 权重) + (各项加分之和)。

评定工作的具体流程

新疆理工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遵循严谨的程序,确保环环相扣,责任到人。流程一般如下:

  • 发布通知与政策宣讲:每学年开学初,学校学生工作部会发布本年度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正式通知,明确评定范围、种类、名额分配、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各二级学院随后组织召开班主任、辅导员和学生干部会议,并通过班会、公告栏、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向全体学生广泛宣传,确保每一位学生都知晓政策。
  • 学生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提交书面申请,填写统一的《奖学金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单、获奖证书、论文首页、专利证书、活动证明等。
  • 班级民主评议与推荐:班级成立由班主任、学生干部、普通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对申请人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结合其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提出班级推荐名单并在班级内进行公示(通常为期1-2天)。
  • 学院评审与公示:各学院评审工作小组汇总各班级推荐名单,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依据评定细则计算每位候选人的综合得分,根据得分排序和学校下达的名额,初步确定本院推荐获奖学生名单。名单须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学生工作部。
  • 学校审核与审定:学校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组织召开评审会,对各学院上报的推荐名单和材料进行最终审核,重点检查程序的规范性、材料的真实性和评选的公正性。审核通过后,形成拟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请学校校长办公会议或党委常委会审定。
  • 全校公示与表彰:经学校审定的最终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评审领导小组实名反映,领导小组将及时调查并予以答复。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正式行文公布获奖名单,并择机举行颁奖典礼,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奖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特殊情况的处理与争议解决

在评定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或争议,学校也建立了相应的处理机制。

  • 转专业学生:通常原则上转专业学生应在转入后的新专业参加评定。其学业成绩以当前学年实际修读的所有课程进行计算。在原专业获得的与评定相关的成果,经转入学院认定后可以计入。
  • 交流生:赴国(境)内外其他高校交流学习一学期及以上的学生,其在交流期间取得的成绩,需经学校教务处认定并转换后方可计入学业成绩考核。其在交流期间的表现和获奖情况,也可由交流院校出具证明,经学院审核后作为参考。
  • 个人异议申诉:学生个人如对公示名单或评定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首先向所在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实名提出书面申诉,学院应及时复核并答复。如对学院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校学生工作部或评审领导小组提起申诉,领导小组的调查和处理意见为最终意见。
  • 材料造假处理:一经查实申请者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其当次及后续学年的参评资格,已发放的奖金予以追回,并视情节轻重按校纪校规给予相应处分。
    于此同时呢,追究相关审核人员的责任。

新疆理工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动态体系。它不仅是一套冰冷的条文规定,更蕴含着学校立德树人、培育英才的深切期望。通过这套精细化的评价与奖励机制,学校有效地引导着学生明确努力方向,全方位提升自身素质,在竞争与激励中成长为符合时代要求的优秀人才。每一位学生都应当深入研读细则内容,以此为镜,检视自身;以此为尺,衡量进步;以此为帆,驱动自己在新理工的求学海洋中乘风破浪,驶向成功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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