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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奖学金评定细则)

关于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重庆城市职业学院作为一所以服务城市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的市属高等职业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不仅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营造优良学风校风的关键环节。该院的奖学金评定体系,总体上遵循国家及重庆市相关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精神,紧密结合职业教育特色和学校自身办学定位,形成了一套相对系统、规范且动态优化的评定机制。这套细则旨在通过对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多方面的综合考量,科学、公正地选拔和表彰优秀学子,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正面引导和激励作用。其核心特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评定标准强调综合素质,不仅关注学业成绩(智),更将思想品德(德)、身体素质(体)、审美素养(美)和劳动实践(劳)纳入核心评价维度,体现了全面发展的育人导向。评定过程注重程序公正,从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二级学院初审到学校终审公示,各个环节环环相扣,力求公开透明,保障学生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细则内容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针对性,针对不同年级、不同专业的特点可能有所侧重,并设立了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综合奖学金以及各类企业或个人设立的专项奖学金在内的多元奖项,以满足不同层次和类型优秀学生的激励需求。总体而言,重庆城市职业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旨在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体现教育公平、服务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综合性评价体系。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详述
一、 奖学金体系构成与设立宗旨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的奖学金体系是一个多层次、多类型的综合性激励系统。其设立的根本宗旨在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成为适应社会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该体系通常包含以下几个主要类别:

  • 国家级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奖励标准高,荣誉性强;国家励志奖学金则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兼具奖励与资助双重属性。这两类奖学金的评审严格遵循国家和重庆市的相关管理办法。
  • 校级综合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面向全体符合基本条件的在校学生,是覆盖面最广、最具普遍激励作用的奖学金类别。通常根据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多个等级,对应不同的奖励金额。
  • 专项奖学金:由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在学校捐资设立,旨在奖励在特定专业领域、技能竞赛、科技创新、社会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这类奖学金往往具有明确的指向性,如“某某企业技术能手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等。

整个奖学金体系的运作,紧紧围绕学校的育人中心工作,旨在通过物质奖励与精神荣誉相结合的方式,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创造活力,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也在校园内营造“比、学、赶、帮、超”的积极氛围。


二、 评定工作的基本原则

为确保奖学金评定的权威性、公正性和有效性,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在评定过程中严格遵循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这是评定工作的核心原则。“公平”意味着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都享有平等的申请和被评选权利,评定标准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公正”要求评定过程严格依据既定细则,客观评价,排除主观随意性和人情干扰。“公开”则指评定的政策、标准、程序、名额、结果等重要信息均须通过适当渠道向全校师生公示,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操作在阳光下运行。
  • 择优评选、统筹兼顾原则:在众多申请者中,优先选拔综合表现最为优秀的学生。
    于此同时呢,也会适当考虑不同专业、年级的学生分布,避免奖项过度集中于少数群体,体现一定的均衡性,鼓励各领域、各层次的优秀学生都能获得认可。
  • 导向性与激励性相结合原则:评定标准的设计具有鲜明的导向性,明确学校鼓励学生发展的方向,如注重学业成绩、强调实践能力、推崇创新精神、表彰道德模范等。通过奖励这些方面的佼佼者,为全体学生树立榜样,产生强大的激励效应。
  • 动态管理原则:奖学金评定细则并非一成不变。学校会根据上级最新政策要求、社会发展需求以及学校自身人才培养目标的调整,定期对评定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使其始终保持科学性和时效性。

三、 参评基本条件

学生申请各类奖学金,必须首先满足以下基本条件,这些条件是参与评定的“门槛”:

  • 政治思想表现: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通常要求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记录。
  • 学习年限要求:一般为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学生。新生入学第一学年通常不参评国家级奖学金,但可能参与校级新生奖学金或其他专项评选。
  • 学业成绩要求:申请前一学年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需位于同年级同专业的前列。对于国家奖学金等顶级奖项,要求通常更为严格,例如排名需位于前10%(含10%),且无不及格科目。对于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要求可适当放宽,但一般也要求排名在前三分之一或前50%以内。
  • 日常表现: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学校、二级学院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 特殊情况:对于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其学业成绩排名要求可适当放宽,但需经过严格认定程序。

凡是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通常不具备当年奖学金参评资格: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有课程考核不及格需要重修者;在申请材料中弄虚作假者;无故不按时缴纳学费、住宿费者(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手续的除外);其他经学校认定不符合参评条件的情形。


四、 综合测评成绩的构成与计算

综合测评成绩是奖学金评定的核心依据,它是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量化评价。重庆城市职业学院的学生综合测评成绩通常由以下几部分按一定权重构成:

  • 思想道德素质(德):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修养、法纪观念、学习态度、集体观念、劳动观念、生活作风等。这部分成绩通常由辅导员、班主任、班委会、学生代表等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进行评议打分。具体可能包括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主题班会、志愿服务、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等方面的表现。
  • 学业成绩(智):这是综合测评中权重最高的部分,通常以学生上一学年度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GPA)或加权平均分作为主要计算基础。它直接反映了学生的学术水平和学习努力程度。
  • 身心素质(体):考核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体育锻炼习惯、体育课成绩、参加体育竞赛情况以及心理健康水平。积极参加晨跑、课外体育活动、体能测试达标、在运动会中取得名次等都会获得相应加分。
  • 审美与人文素养(美):考核学生参与文化艺术活动的积极性、审美能力、人文知识储备等。参加文艺演出、艺术展览、人文讲座、获得相关奖项等可作为加分项。
  • 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劳):这部分着重体现职业教育的特色,考核学生的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劳动表现等。具体加分项可能包括:参加技能大赛并获得奖项、参与教师科研或技术开发项目、取得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积极参加专业实习实训、参与社会调查或志愿服务活动、在学生会或社团中担任职务并有良好表现等。

综合测评总分的计算公式一般为:总分 = 思想道德素质分 × 权重A + 学业成绩分 × 权重B + 身心素质分 × 权重C + 审美与人文素养分 × 权重D + 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分 × 权重E。各部分的权重系数由学校统一规定,通常会向学业成绩和实践能力倾斜,以突出职业教育的重点。


五、 评定程序与流程

奖学金评定工作遵循严格的程序,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 启动与宣传:每学年开学后,学校学生工作处或相关职能部门会根据上级文件和学校计划,下发本年度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明确评定类别、名额分配、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各二级学院、班级通过会议、公告、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确保每一位学生了解相关信息。
  • 学生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社会实践证明等。
  • 班级民主评议:班级成立由辅导员(班主任)、班委、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的资格、基本条件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并结合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名单。
  • 二级学院初审与公示:各二级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对班级推荐名单进行复核和综合评审,根据综合测评排名和名额分配,确定本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名单将在二级学院范围内进行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报告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评审委员会。
  • 学校评审与审定: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等组成的校级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最终审核,集体研究确定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对于国家奖学金等重要奖项,可能还会组织答辩或面试环节。
  • 全校公示与报备:校级评审委员会确定的获奖学生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基本信息、成绩排名、主要事迹等。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按程序实名反映,评审委员会将及时调查核实并做出处理。公示无异议后,校级奖学金由学校正式行文表彰;国家级奖学金名单则需按规定上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备案。
  • 表彰与奖金发放:学校通常会在适当场合(如开学典礼、表彰大会)对获奖学生进行公开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奖学金奖金一般会直接发放至学生个人的银行账户。

六、 监督与申诉机制

为了保障评定工作的公正性,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建立了相应的监督与申诉机制:

  • 多层次监督:评定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体师生以及社会(特别是捐赠方)的监督。公示制度本身就是最重要的监督方式之一。
  • 申诉渠道:学生对奖学金评定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首先向所在二级学院评审工作组提出书面申诉。工作组应在接到申诉后尽快核查并答复。如对二级学院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或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起申诉。
  • 责任追究:对于在评审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次乃至后续学年的参评资格,已发放的奖金和荣誉予以追回,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于评审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徇私舞弊的,也将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七、 细则的特色与导向分析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紧密结合了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展现出以下特色与导向:

  • 强化职业技能导向:在综合测评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部分赋予较高权重,明确将技能竞赛获奖、职业资格认证、实习表现等作为重要加分项,引导学生重视专业技能的学习和提升,契合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目标。
  • 鼓励创新创业实践:设立或倾斜支持创新创业类专项奖学金,在评定中认可学生的创新成果和创业实践,激发学生的创造潜能,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
  • 注重劳动教育与品德锤炼:将“劳”纳入综合测评体系,强调参与劳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并将思想道德品质作为基本条件和重要考核内容,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和价值观,培养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精神。
  • 体现精准资助与激励:通过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制度,将奖励与资助有机结合,精准帮扶家庭经济困难且自强不息的学生,体现了教育的温度与公平。

八、 对学生发展的影响与意义

科学合理的奖学金评定细则对学生的成长发展产生了深远而积极的影响:

  • 激发学习动力:明确的奖励标准和荣誉认可,为学生提供了努力学习的强大外部驱动力,有助于形成勤奋刻苦的学风。
  • 引导全面发展:多元化的评价指标促使学生不仅关注学业,也积极参与体育锻炼、文艺活动、社会实践和公益服务,促进其综合素质的提升。
  • 树立先进榜样:获奖学生的优秀事迹通过宣传展示,为其他学生树立了可学可比的榜样,营造了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
  • 增强自信心与成就感:获得奖学金是对学生过去一年努力的肯定,能显著增强其自信心和成就感,激励他们向更高的目标迈进。
  • 提升就业竞争力:奖学金证书是学生综合素质优秀的证明,在求职、深造时可以作为重要的履历材料,提升个人竞争力。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设计周密、操作规范、导向清晰的体系。它不仅是学生评价与激励的重要手段,更是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推动内涵建设的重要抓手。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该细则也必将在实践中持续优化,更好地服务于学生的成长成才和学校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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