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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大连航运奖学金细则)

关于大连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大连航运职业技术学院作为一所以航运、港口、船舶、物流等专业为特色的高等职业院校,其奖学金制度的设立与实施,是学院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奖学金评定细则不仅是学院学生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更是引导学生成长成才的“指挥棒”和“风向标”。该细则的制定,通常严格遵循国家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指导精神,紧密结合学院自身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以及学生群体的实际情况,旨在建立一套科学、公正、透明、可操作的评定体系。这套体系的核心在于综合考量学生的综合素质,而非单一的学习成绩,它涵盖了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表现、专业技能、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参与度等多个维度。通过设定明确的评定标准、规范严谨的评定程序以及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奖学金评定不仅是对优秀学生的一种物质奖励和精神荣誉,更是对全体学生的一种正向激励和榜样引领,对于营造学院优良的学风、校风,培养符合航运物流行业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具有深远的意义。总体而言,深入了解并积极参与奖学金评定过程,对于每一位在校学生规划学业、提升自我都至关重要。大连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详细阐述

大连航运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评定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其细则内容详尽,覆盖面广,旨在全面、客观地评价学生的在校表现。
下面呢将从多个方面对评定细则进行深入阐述。


一、 奖学金设立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学院设立奖学金的根本目的在于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奖学金的评定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这是评定工作的生命线。所有评定标准、程序、结果都必须向全体师生公开,接受监督,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评选,杜绝任何形式的不正之风。
  • 择优评选、鼓励先进原则: 奖学金旨在奖励品学兼优、表现突出的学生,树立学习榜样,从而在全体学生中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 导向性与激励性相结合原则: 评定标准不仅关注学业成绩,更注重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特别是在专业技能、职业道德、社会实践等方面有所建树,体现职业教育的特色。
  • 动态管理原则: 学院可根据国家政策、行业发展及学校实际情况,对奖学金的类别、金额、评定标准等进行适时调整和完善。

二、 奖学金的主要类别与设置

大连航运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体系通常包含多个类别,以满足不同层次和特长学生的激励需求。主要类别包括:

  • 国家奖学金: 这是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在校学生。金额较高,评定标准极为严格,是学生所能获得的最高荣誉之一。
  • 国家励志奖学金: 同样由国家财政出资,主要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它在考量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的同时,将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作为重要前提。
  • 学院综合奖学金: 由学院自有资金设立,是覆盖面最广、惠及学生最多的奖学金类别。通常根据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进行评定,设有一等、二等、三等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奖励金额。
  • 企业专项奖学金: 学院依托行业背景,与众多航运、物流、港口等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由这些企业出资设立。此类奖学金往往带有鲜明的行业和企业特色,可能更侧重于特定专业、特定技能或具备某种职业素养的学生。
  • 单项奖学金/特色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学术科技、专业技能竞赛、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道德风尚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或特殊贡献的学生。
    例如,在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奖、见义勇为、长期坚持志愿服务等。

三、 评定机构与职责分工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会成立多级评审机构,明确各自职责:

  • 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这是最高评审机构,通常由学院分管领导牵头,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各系部负责人等组成。负责制定和修订奖学金评定办法,审批全院奖学金名额分配方案,审定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处理评定过程中的重大争议等。
  • 学生工作处(或类似职能部门): 作为具体组织实施机构,负责奖学金评定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发布评定通知、审核各系部上报材料、汇总全院名单、组织公示、奖金发放等。
  • 各系(二级学院)评审工作组: 由系部领导、辅导员、教师代表等组成。负责本系部奖学金评定的具体工作,包括宣传动员、受理学生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向学院报送材料等。
  • 班级评议小组: 在辅导员指导下,由班委、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对本班申请者的资格和基本条件进行民主评议,核实相关材料,为系部评审提供参考依据。

四、 申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申请任何类别的奖学金,学生都必须满足一些通用基本条件,这些条件是参与评定的门槛: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未受过纪律处分;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有良好的行为习惯;
  • 学习刻苦努力,态度端正,成绩优良。通常要求申请学年内所有课程(含必修、选修)无不及格现象,且智育测评成绩或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茅(具体比例要求因奖学金类别而异);
  • 积极参学院、系部、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 按时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手续的视为已缴纳)。

对于国家励志奖学金和部分企业专项奖学金,申请者还需经过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被列入困难生信息库。


五、 核心评定依据:学生综合测评体系

奖学金的评定,尤其是学院综合奖学金,其核心依据是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这套体系通常由德育、智育、体育、能力素质等多个模块构成,按一定权重合成总分。具体构成如下:

  • 德育测评: 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修养、法纪观念、学习态度、集体观念、生活作风等。一般通过辅导员评议、同学互评、日常行为记录(如宿舍卫生、课堂出勤、活动参与)等方式进行量化评分。
  • 智育测评: 这是权重最高的部分,主要依据学生学年内所有课程(含考试、考查课)的考核成绩计算平均学分绩点或加权平均分。它直接反映了学生的学术水平和学习能力。
  • 体育测评: 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体育课成绩以及日常体育锻炼参与情况等进行评定,鼓励学生增强身体素质。
  • 能力素质测评(或称为拓展性素质测评): 此项是体现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指标,内容包括:
    • 专业技能与科技创新: 参加校级及以上专业技能大赛、学科竞赛获奖,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发表学术论文、参与科研项目等。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日常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长和效果评定。
    • 文化艺术与体育活动: 在校级及以上文艺、体育比赛中获奖,或作为骨干积极参与组织相关活动。
    • 学生工作与社团活动: 担任学生干部(班委、学生会、社团负责人等)并考核合格,积极参与社团建设。
    • 其他突出表现: 如获得各类荣誉称号、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受到表彰的行为。

综合测评总分 = 德育分 × 权重 + 智育分 × 权重 + 体育分 × 权重 + 能力素质分 × 权重。各奖学金类别通常会划定不同的综合测评排名要求。


六、 评定的具体流程与时间安排

奖学金评定工作一般在新学年开学后集中进行,遵循严格的流程:

  • 启动与宣传: 学院学生工作处发布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明确评定类别、名额、标准、流程和时间节点。各系部、班级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文件精神。
  • 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实践证明等)。
  • 班级初步评议与推荐: 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者的材料和日常表现进行核实与评议,提出初步推荐名单报送给系部评审工作组。
  • 系部评审与公示: 系部评审工作组对班级推荐名单进行审核,结合综合测评结果,按照名额分配确定本系部的推荐名单,并在系部范围内进行为期数日的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 学院审核与审定: 学生工作处汇总各系部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复核,并将审核通过的名单提交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最终审定。
  • 全院公示与异议处理: 学院将审定后的获奖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通常通过公告栏、校园网等),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按规定渠道实名反映,评审机构将及时调查核实并反馈。
  • 表彰与奖金发放: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正式行文公布获奖名单,并适时举行表彰大会。财务部门根据名单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七、 评定过程中的特殊情况处理

细则还会对一些特殊情况作出明确规定:

  • 转专业学生: 一般回原所在班级或原专业参评,或根据转专业时间、课程衔接等情况由学院制定具体认定办法。
  • 交流生、入伍学生: 在外校交流学习或参军入伍期间的表现,可根据对方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纳入考评范围。
  • 违纪处分解除: 通常要求学生在申请奖学金时处分已被正式解除,且处分期已过一定时间(如半年或一学年)。
  • 一票否决项: 如发现申请材料弄虚作假、有学术不端行为、或公示期间被证实有不符合条件的情况,将立即取消其参评资格或已获得的荣誉,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八、 监督与申诉机制

为保证评定的公正性,学院建立了监督与申诉机制:

  • 监督渠道: 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学生工作处全程监督评定工作。师生可通过电话、信箱、邮件等方式对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 申诉程序: 学生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所在系部评审工作组提出书面申诉,工作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复核并答复。如对系部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复议,领导小组的复议决定为最终意见。

九、 奖学金评定的意义与对学生的发展导向

大连航运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其意义远不止于物质奖励。它如同一面镜子,映照出学院的人才培养理念。对于学生而言,深入理解并努力达到这些标准,本身就是一种极佳的成长规划。它引导学生不仅要埋头苦读,取得优异的学业成绩,更要注重自身思想品德的修养,积极锻炼身体,主动参与社会实践和技能训练,提升综合能力。特别是对于职业院校的学生,细则中强调的专业技能、职业素养、实践能力等指标,直接对接未来就业市场的需求,促使学生早做准备,增强核心竞争力。
于此同时呢,通过公开公平的竞争,培养了学生的规则意识、诚信意识和竞争意识。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其荣誉感会转化为继续前进的动力,而暂时未获奖的学生也能从中找到差距,明确努力方向。这套细则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优良学风的形成,营造了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为培养符合航运强国战略需要的优秀人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因此,每一位大连航运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都应当将奖学金评定的标准内化为日常学习生活的行动指南,从而实现自我的全面提升与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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