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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西南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

西南大学作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其奖学金评定体系是学校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系统性、规范性和竞争性的鲜明特点。该体系旨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其评定细则并非单一文件,而是一个由国家级、校级、社会捐助类等多层次、多类别奖项构成的有机整体,涵盖了从综合奖到单项奖的广泛领域。评定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学生的综合表现为根本依据,注重学业成绩的核心地位,同时将思想品德、学术创新、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多维度素养纳入评价范畴,形成了以学业成绩为基础、以综合素质发展为延伸的科学评价模型。整个过程通常实行“学生申请、学院初审、学校复审”的多级评审机制,并辅以公示制度以保障公信力。该细则不仅是对学生过去一学年表现的客观评价,更是其未来发展的风向标和助推器,充分体现了西南大学促进学生个性化、多元化成长的教育理念和价值导向。

西南大学奖学金体系概述与评定原则

西南大学构建了完备的奖学金体系,旨在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并激励学生在学术科研、社会实践、文体艺术等特定领域追求卓越。该体系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类别:由国家财政出资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由学校事业经费设立的各类校级奖学金,如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以及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捐资设立的各类社会捐资奖学金。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在每个学年结束后集中进行,对上一年度学生的整体表现进行综合评价。

所有奖学金的评定均遵循一些核心的基本原则。首要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评定标准、名额分配、评审程序和最终结果都会通过适当途径向全校师生公布,整个过程接受广泛监督,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有平等的机会。其次是择优评选的原则,奖学金的核心目的是奖励最优秀的学生,因此在评审中会严格依据评定条件,选拔出在学业和综合表现上最为突出的候选人。第三是全面衡量的原则,评审不仅关注学生的智育(学业成绩),还高度重视其德育(思想品德)、体育(身心健康)以及美育和劳育方面的表现,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对于国家励志奖学金和部分助困类奖学金,还会坚持困中选优的原则,在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中,选拔出学习成绩优秀、综合表现良好的学生予以奖励和资助。

各类奖学金的具体评定条件

不同类别的奖学金有其特定的设立宗旨和目标群体,因此其具体评定条件也存在差异。

国家奖学金

这是当前高等学校学生能够获得的荣誉等级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其申请条件极为严格: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通常情况下,申请者学业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必须在评选范围内的前10%(含10%)。如果排名在前10%-30%之间,则需要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有特别突出的表现,并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其申请条件包括:

  • 满足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中的前四条基本条件;
  • 经过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业成绩原则上应排在评选范围的前列。具体名次要求由各学院根据名额和申请情况确定,但通常会明显高于一般助学金的成绩要求。

校级综合奖学金

西南大学设立的校级奖学金通常分为多个等级,如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等,以奖励上一学年中全面发展、综合表现优秀的学生。评定条件一般涵盖:

  • 热爱祖国,品行端正,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该学年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全部合格,且学业成绩排名达到所在班级或专业的前一定比例(例如,一等奖要求前5%,二等奖要求前15%,三等奖要求前30%等,具体比例由各学院细化);
  •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要求;
  •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综合素质高。

社会捐资奖学金

此类奖学金的评定条件由设奖单位或个人与学校共同商定,种类繁多,各具特色。有的侧重于特定专业领域的学生,有的奖励在创新创业方面有突出成果的学生,有的则可能看重学生的领导力或社会服务经历。申请者除需满足基本的思想品德和守法要求外,还必须仔细阅读并符合该单项奖学金设定的特定条件。

评定流程与组织实施

西南大学奖学金评定工作具有规范化的流程,通常按照以下步骤有序开展:

名额分配

学生工作部(处)或研究生工作部等主管部门会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名额和学校预算,综合考虑各学院(部)的全日制学生人数、学科特点、培养质量等因素,将各类奖学金的名额分配至各二级学院(部)。

宣传启动

学院接到通知后,会通过官方网站、辅导员会议、班级会议、公告栏等多种渠道,向全体学生广泛发布评奖通知,明确告知本年度各类奖学金的评选项目、名额、条件、申请流程和截止时间,确保信息传达的全覆盖。

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需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相应的奖学金审批表,并按要求提交上一学年的成绩单、综合表现证明材料、荣誉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支撑材料。对于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还必须已通过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学院初审与推荐

这是评审的关键环节。学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辅导员、班主任、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奖学金评审小组(或委员会)。评审小组会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和全面评议。评审过程会重点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思想表现、参与活动情况等,并进行必要的核实。评审小组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通过投票或合议等方式,确定本学院的推荐名单。推荐名单必须在学院内部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及时处理和回应任何异议。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主管部门。

学校复审与审定

学校学生工作部(处)等主管部门会汇总各学院的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性复审,确保各学院评审程序规范、标准统一。对于国家级奖学金等重要奖项,学校通常会组建校级评审领导小组进行最终审定。校级评审可能会组织答辩会,尤其对于成绩排名在10%-30%但声称有突出贡献的国家奖学金申请者,需通过公开答辩来审定其是否确实“表现特别突出”。

结果公示与上报

学校将审定的最终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含学生基本信息、主要事迹等,再次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校级奖学金由学校行文公布并安排颁奖和奖金发放;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名单则按要求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奖金发放与表彰

奖学金资金通常由学校财务处一次性发放至获奖学生的个人银行账户。学校或学院通常会举行颁奖典礼或表彰大会,对获奖学生进行公开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以此为契机开展榜样教育活动,宣传获奖学生的先进事迹,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

综合测评与成绩的核心作用

在奖学金评定中,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测评结果是两项最核心、最量化的依据。

学业成绩通常以学生上一学年内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的加权平均分(GPA)或平均学分绩点为主要衡量指标。课程成绩由任课教师根据期末考试、平时作业、课堂表现、实验实践等综合评定。成绩排名直观地反映了学生在专业学习上的投入度和成效,是评定奖学金,尤其是高等级奖学金的基础门槛。

综合测评则是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量化评价体系。各学院会根据学校指导意见,制定本学院的《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测评内容一般包括:

  • 德育素质:主要考察政治态度、思想品德、法治观念、学习态度、集体观念、劳动观念、生活作风、社会公德等方面,通常通过辅导员、班主任、同学评议等方式打分。
  • 智育素质:主要以学业成绩为依据。
  • 体育素质:依据体育课成绩、《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以及参与体育锻炼和竞赛活动的情况评定。
  • 能力素质与贡献加分:这是体现学生个性化发展和突出贡献的部分。包括:
    • 学术科研与创新创业:如发表学术论文、获得专利、参加学科竞赛获奖、参与科研项目、创业实践等。
    • 学生工作与社会实践:担任学生干部并考核合格、组织或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并获得表彰、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等。
    • 文化艺术与体育活动:在各级文艺比赛、体育竞赛中获奖。
    • 获得各类荣誉称号:如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

学生的最终综合测评成绩由以上各项分数按一定权重计算得出,并据此进行专业或班级排名。这个排名往往是评定综合奖学金和决定同分数段内学生优先顺序的重要依据。

特殊情况说明与争议处理

评定细则也会对一些特殊情况进行规定。
例如,对于交流访学、参军入伍、因病休学等学籍变动的学生,其参评资格和成绩计算会有相应的说明。
除了这些以外呢,细则明确规定了一票否决的情形,凡是在评奖学年内有以下行为者,均无资格申请任何奖学金: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到刑事处罚或纪律处分者;
  • 在申请材料中弄虚作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者;
  • 有课程考核不及格(未通过)者(针对要求成绩全部合格的奖学金);
  • 无故拖欠学费、住宿费者(针对部分奖学金)。

为了保障学生的权益,评定细则也建立了申诉机制。学生对评审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首先向所在学院评审小组提出书面申诉,评审小组应及时调查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学院的答复仍存异议,可向学校学生工作部(处)等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学校会进行复核并做出最终处理意见。

西南大学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动态优化的体系,学校会根据国家最新政策、教育理念的变化以及学校自身发展的需要,适时对细则进行调整和修订,以确保其始终能够科学、有效地发挥评价、激励和引导作用,真正服务于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宏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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