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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城市学院共开设有哪些类型奖学金(兰州城市学院奖学金种类)

综合评述兰州城市学院作为一所植根陇原、服务地方的综合性本科院校,始终秉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办学理念,致力于为广大学子营造良好的成长成才环境。在激励学生勤奋学习、锐意进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方面,学校构建了一套体系完善、覆盖广泛、评选公正的奖学金体系。这套体系不仅是学校人才培养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国家与社会资助政策在高校层面的具体落实和延伸。总体而言,兰州城市学院的奖学金主要可分为以下几大类型:国家级奖学金,这是由国家财政出资设立,荣誉等级最高、奖励额度最大的奖学金,旨在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级助学金,其核心目标是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帮助他们解决后顾之忧,安心向学;校级奖学金,由学校自有资金设立,种类更为多样,评选标准兼顾学业成绩、综合素质、道德品质等多个维度,覆盖面更广;社会类奖学金(或称专项奖学金),由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在学校捐资设立,通常带有特定的评选导向,如奖励特定专业、具备特定技能或品行的学生;此外,还有针对师范专业学生的师范专业奖学金等特定类型。这些奖学金相互补充、协同发力,共同构成了一个多层次、立体化的激励与保障网络,有效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创新精神,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同时也体现了学校、国家和社会对青年学子的深切关怀与殷切期望。
兰州城市学院奖学金体系详述

高等教育阶段是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也是知识积累和能力提升的黄金阶段。为了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学生刻苦钻研、勇于探索,同时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减轻生活压力,保障其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兰州城市学院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建立并不断完善了其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这一制度不仅是一种物质上的支持,更是一种精神上的激励,是学校落实“三全育人”要求的重要举措。


一、 国家级奖助学金:荣誉与保障的基石

国家级奖助学金是我国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核心部分,具有权威性高、影响力大、资金保障稳定等特点。兰州城市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甘肃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国家级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确保流程规范、结果公正。

  •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面向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之一。其评选标准极为严格,旨在表彰那些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佼佼者。

    • 奖励对象与标准:通常面向大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本科学生。申请者必须在评审学年度内,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的前10%,且无不及格科目。对于在某些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条件可适当放宽,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 奖励金额:目前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这是一笔可观的奖励,不仅是对学生过往努力的肯定,更是对其未来发展的有力支持。
    • 评选流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一般流程包括: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二级学院初审并公示、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复核、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获得国家奖学金是学生在校期间综合实力的极佳证明,对于学生未来的升学、就业都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激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而设立的。它兼具“奖优”和“助困”的双重属性。

    • 奖励对象与标准:面向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者需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且学习成绩优秀,一般要求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的前30%。
    • 奖励金额:目前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 评选特点:评选过程中,既要考察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也要确认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这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寒门学子的特别关爱,鼓励他们通过自身努力改变命运。
  •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的主要目的是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其性质更侧重于“助困”。

    • 资助对象:覆盖所有经过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含预科生)。
    • 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通常分为2-3档,具体金额根据当年国家下达的资金总额和学校困难学生比例等因素确定。一般而言,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常见分档为特别困难档(如4300元/年)、困难档(如3300元/年)和一般困难档(如2300元/年)。
    • 申请与发放:学生需提交申请并附相关困难证明材料,由班级、学院、学校层层评审认定。助学金一般按学期发放到学生的银行卡中,用于补贴日常生活。

    国家助学金是覆盖面最广的国家级资助项目,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学习的重要保障。


二、 校级奖学金:多元化与广覆盖的体现

除了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外,兰州城市学院还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自主设立了多种校级奖学金。这些奖学金项目更加灵活,能够更好地契合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学生发展的实际需求,实现了奖励层次的多元化和覆盖范围的扩大化。

  • 校长奖学金(或学校综合奖学金)

    这是学校设立的校级最高荣誉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志愿服务等某一方面或多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为学校赢得重大荣誉的学生个人或团队。其评选标准往往高于其他校级奖学金,获奖者被视为全校学生的楷模。

  • 优秀学生奖学金

    这是最为常见的校级奖学金,主要依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进行评定。通常按学期或学年评选,设有一等、二等、三等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奖金金额。

    • 评定依据:主要以学生的智育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和德育、体育等方面的综合测评为基础。
    • 覆盖面:旨在奖励学习刻苦、表现良好的学生群体,覆盖面相对较广,能够激励大多数学生追求进步。
  • 单项奖学金

    为了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和特长发挥,学校设立各类单项奖学金。这类奖学金不追求“全才”,而是奖励在某一特定领域有突出表现的“专才”。常见类别包括:

    • 学术科技创新奖:奖励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科技发明、论文发表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 文体活动优秀奖:奖励在省级及以上文艺、体育比赛中取得名次,为学校争光的学生。
    • 社会实践奖:奖励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志愿服务等活动中表现突出,产生良好社会反响的学生。
    • 道德风尚奖:奖励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孝老爱亲、诚实守信等方面事迹感人的学生。
  • 新生奖学金

    为了吸引优秀生源,鼓励高分考生报考,学校会针对当年录取的优秀新生设立新生奖学金。评定标准通常基于学生的高考成绩,在所在省份或同科类考生中的排名情况。


三、 社会类奖学金(专项奖学金):校企协同育人的桥梁

社会类奖学金是兰州城市学院奖学金体系中的重要补充,它来源于社会力量,体现了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对高等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也是学校与社会协同育人的重要体现。

  • 设立主体与目的:这类奖学金由与学校有合作关系的企业、校友、地方商会、慈善基金会等捐资设立。设立目的多样,有的旨在支持特定学科专业的发展(如“XX化工奖学金”、“XX教育基金”),有的为了奖励具备特定品质的学生(如“自强之星奖学金”),有的则着眼于未来人才培养,与捐资方的人才需求相结合。
  • 评选条件:评选条件由设奖单位与学校共同商定,可能侧重于学生的专业成绩、实践能力、创新意识,或与设奖单位业务相关的特定技能。
    例如,一家软件公司设立的奖学金,可能会更看重学生的编程能力和项目经验。
  • 意义:社会类奖学金不仅为学生提供了额外的经济激励和荣誉,还搭建了学生与社会接触的早期平台。获奖学生往往有机会获得去设奖单位参观、实习甚至优先录用的机会,对于其职业规划和发展大有裨益。


四、 师范专业奖学金:特色办学的传承

作为一所有着师范教育传统的院校,兰州城市学院通常会对师范专业的学生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师范专业奖学金是国家为了鼓励优秀青年投身教育事业而设立的,面向全日制师范专业学生。

  • 性质:这更像是一种普惠性的专业补贴,旨在帮助师范生安心学习,未来扎根基础教育。
  • 发放方式:通常只要学生就读于师范专业,且遵守校纪校规,无不良记录,即可按标准享受。金额标准一般按国家或省级规定执行。


五、 评审原则与流程保障

为确保奖学金评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兰州城市学院建立了一套严谨规范的评审机制。

  • 基本原则:
    • 公开透明:评审政策、名额、程序、结果等全过程公开,接受师生监督。
    • 公平公正:统一标准,一视同仁,杜绝任何形式的不正之风。
    • 择优评选:严格依据评选条件,好中选优,确保奖学金授予最符合条件的学生。
  • 组织架构: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评审工作。学生工作处(部)或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二级学院成立相应的评审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的初评和推荐。
  • 一般流程:
    1. 发布通知:每学年开学初,学校发布关于开展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向所在班级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3. 班级评议: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对申请人的资格和表现进行评议,提出推荐名单。
    4. 学院初审与公示: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审核班级推荐名单,确定本院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通常不少于3个工作日)。
    5. 学校评审与公示: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学院名单后进行复核,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后的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通常不少于5个工作日)。
    6. 上报与发放:公示无异议后,国家级奖助学金名单上报省教育厅备案。奖金或助学金通过财务处直接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兰州城市学院构建的这套多层次、多类型的奖学金体系,如同一个精密的激励引擎,驱动着学子们不断向前。从代表最高荣誉的国家奖学金,到覆盖面广的校级奖学金,再到体现社会关爱的专项奖学金,每一份奖励背后都承载着国家对人才的重视、学校对学子的期望以及社会对未来的投资。它不仅仅是对学生过往努力的货币化衡量,更是对其未来潜力的肯定与投资。通过这一体系,学校有效地营造了“比、学、赶、帮、超”的积极氛围,促进了优良学风校风的形成,助力每一位有梦想的学子在兰州城市学院的沃土上茁壮成长,成为可堪大用、能担重任的栋梁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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