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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师范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河南师范大学奖学金细则)

河南师范大学作为河南省重点建设的师范大学,始终秉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致力于培养高素质的教育人才和各类专业人才。其奖学金评定体系是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全面发展,体现教育公平与优秀奖励相结合的原则。该评定细则以国家及河南省的相关政策为指导,结合学校自身的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形成了一套较为科学、规范、透明的评价机制。总体而言,河南师范大学的奖学金评定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更将思想品德、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体育素养等多方面因素纳入综合评价体系,力求客观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过程强调公平、公正、公开,通过明确的量化标准与规范的评审程序,确保奖项的授予能够真正起到激励和导向作用。
于此同时呢,学校设立了多类型、多层次的奖学金项目,以满足不同学生群体的发展需求,从国家级、省级到校级、社会捐助类,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奖励体系,有效支持了学生的成长成才。

河南师范大学的奖学金体系是一个多层次、多维度的综合性评价系统,其核心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全面发展。该体系不仅是对学生学业成就的肯定,更是对其综合素质的全面考量。

奖学金的主要类型与设立目的

河南师范大学设立的奖学金种类繁多,覆盖面广,主要可分为以下几大类:

  • 国家层面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奖励标准高,荣誉性强;国家励志奖学金则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体现了资助与奖励相结合的特点。
  • 省级层面奖学金:河南省政府也设立了相应的省级奖学金,其评选标准和额度参照省级政策执行,旨在奖励省内特别优秀的学子。
  • 校级奖学金:这是学校自身出资设立的主体部分,种类最为丰富。主要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通常设有一等、二等、三等)、单项奖学金(如学习优秀奖、科技创新奖、文体活动奖、社会实践奖等)、以及针对特定专业或学院的专项奖学金。
  • 社会捐助类奖学金:由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在学校捐资设立,如“华藏奖学金”、“忠信德育奖学金”等,这类奖学金通常设有特定的评选条件和要求。

各类奖学金的设立,共同构成了一个立体的激励网络,其根本目的在于肯定先进、树立榜样,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学风,引导学生成长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评定工作的组织管理与基本原则

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由学校学生工作处统一领导和部署,各学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组长,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整个评定过程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 公平公正原则:所有评选标准、程序和结果都坚持向学生公开,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确保每一环节的透明度。
  • 择优评选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依据学生的综合表现,择优遴选,确保最优秀的学生获得应有的荣誉。
  • 全面衡量原则:打破“唯分数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能力、科研创新、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 程序规范原则:从发布通知、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初审、学院公示到学校审定,每一步都严格按照既定程序执行,确保评选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核心评定指标体系与量化标准

河南师范大学奖学金评定采用综合测评的方法,通常以“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作为主要依据。该成绩一般由“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成绩”两部分按一定权重构成,常见的权重比例为70%的学业成绩和30%的综合素质成绩,但具体比例可能因奖学金类型或学年政策微调。


一、学业成绩

学业成绩是评定的基础,通常以学生在该学年内的所有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加权平均成绩(平均学分绩点)为准。这是衡量学生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和学习投入度的硬性指标。申请高等级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一等奖学金)通常要求学业成绩排名位于专业或班级前茅,且无不及格科目。


二、综合素质成绩

这部分是体现学生全面发展的关键,通常通过量化加分的形式体现,涵盖多个维度:

  • 思想品德表现:包括政治态度、道德修养、集体观念、劳动观念、遵守校纪校规等。获得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或在见义勇为、志愿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可获得相应加分。
  • 科技创新与学术能力:鼓励学生参与科研和创新活动。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获得国家专利、在“挑战杯”等高水平科技竞赛中获奖、参与教师科研项目等,均可根据成果级别获得显著加分。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积极参与寒暑期社会实践、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并获得表彰,或担任学生干部且考核优秀者,均可获得一定加分。这体现了学校对学生服务社会、锻炼才干的要求。
  • 文体艺术活动:代表学校或学院在省级、国家级文艺、体育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校园文化活动中表现突出者,可获得相应奖励加分。
  • 其他突出贡献:为学校赢得特殊荣誉或做出其他重大贡献者,经认定后可予加分。

各项加分均有详细的计算细则和上限规定,防止过度加分,确保评价的均衡性。

评定的具体流程与步骤

奖学金的评定工作通常在新学年开学后集中进行,遵循严格的程序:

  • 第一步:部署与宣传:学校学生工作处根据上级文件和学校情况,制定并发布年度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各学院召开会议向全体学生传达评选政策、名额和具体要求。
  • 第二步: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向所在班级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单、证书复印件等)。
  • 第三步:班级民主评议:班级评审小组(由班委、学生代表组成)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结合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名单。
  • 第四步:学院初审与公示: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对班级推荐名单进行复核,根据综合测评成绩排序,初步确定本院拟获奖学生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 第五步:学校审定与公示:学院将无异议的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最终审核,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第二次公示。
  • 第六步:表彰与发放: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正式行文表彰,并通过财务处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账户,同时颁发荣誉证书。

特殊情况与限制性条件

为确保奖学金的严肃性和导向性,评定细则中也明确了一些限制性条款:

  • 一票否决项:凡在评选学年内受到纪律处分者、有课程不及格者、或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者,一律取消其当学年的奖学金参评资格。
  • 兼得原则:通常情况下,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最高等级的校级奖学金不可兼得,学生只能申请并获得其中一项,以扩大奖励覆盖面。但各类单项奖学金或社会捐助类奖学金可视情况兼得。
  • 诚信要求:申请者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立即取消资格,追回已发放的奖金和证书,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争议处理与监督机制

为保证评定的公正性,学校建立了畅通的申诉与监督渠道。在公示期间,学生或个人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可首先向所在学院评审小组实名反映,学院应及时调查并予以答复。如对学院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校学生工作处或纪律检查委员会提起申诉。学校确保所有申诉得到认真处理和反馈。整个评审过程接受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和全校师生的共同监督。

河南师范大学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动态发展的体系,它会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学校教育改革目标和社会需求的变化进行适时调整和优化。其核心始终围绕着“激励”与“育人”两大功能,旨在通过这一制度,不仅解决部分学生的经济需求,更重要的是发挥其指挥棒作用,引导学生明确发展目标,科学规划大学生活,全面提升自身素质,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该细则的详细执行,为营造河南师范大学优良的校风和学风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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