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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学院的校训是什么,有何历史(上海政法校训历史)

关于上海政法学院校训的综合评述上海政法学院的校训“刻苦求实,开拓创新”是其办学精神与育人理念的高度凝练,深刻烙印着学校独特的发展轨迹与时代使命。这八个字并非凭空产生,而是伴随着学校近四十年的成长历程,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与现实需求中逐渐孕育、确立并不断丰富的。它既是对中国高等教育普遍追求的“实事求是”与“创新精神”的呼应,更是对上海政法学院作为一所年轻而富有活力的政法类院校所承担的特殊责任的精准表达。“刻苦求实”反映了法学教育乃至所有严谨学科的基础要求,强调的是一种不畏艰难、脚踏实地、追求真理的治学态度与职业操守,这与法律工作所要求的严谨、客观、公正内在契合。“开拓创新”则凸显了学校立足上海、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定位,尤其在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上海,面对法治建设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挑战,培养具备创新思维和解决复杂问题能力的卓越法治人才显得尤为重要。校训的历史,与上海政法学院从单一干部培训到综合性政法本科院校,再到努力建成具有鲜明政法特色的一流应用型大学的奋斗史紧密相连。它不仅是悬挂于墙的箴言,更是融入一代代上政人血脉的行动指南,激励着师生在知识的海洋里刻苦钻研,在实践的沃土中求真务实,在时代的浪潮中敢为人先,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智慧与力量。理解其内涵与历史,是理解上海政法学院精神品格的关键所在。

上海政法学院校训的深刻内涵与历史脉络

上海政法学院,这所坐落于国际化大都市上海,以法学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特色院校,其精神旗帜上鲜明地书写着“刻苦求实,开拓创新”八个大字。这则校训,言简意赅,却意蕴深远,它如同一部浓缩的校史,记载着学校的创业维艰与辉煌成就;它又如同一盏明灯,指引着师生的治学方向与人生追求。要真正理解这所学校的灵魂,就必须深入探究其校训的生成背景、核心要义及其在不同历史阶段所发挥的引领作用。


一、 校训文本的提出与确立背景

上海政法学院的校训“刻苦求实,开拓创新”并非建校之初便已设定,而是在学校发展到一定阶段,为凝聚共识、明确方向而提炼形成的。它的确立,深深植根于学校独特的发展历程和时代赋予的使命。

上海政法学院的前身可追溯至1984年创建的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其主要任务是为上海政法系统培养在职干部,属于成人教育性质。这一时期,学校的办学重心在于提升政法干部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教学风格强调实用性与针对性,“求实”的精神已初现端倪。1993年,经教育部批准,在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成立于1985年)和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的基础上,并入相关教育资源,组建了上海大学法学院,开始开展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这一转变标志着学校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从干部培训向系统化高等教育拓展。

真正的飞跃发生在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在上海大学法学院的基础上独立设置上海政法学院。独立建校是学校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意味着学校拥有了更完整的办学自主权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站在新的起点上,学校迫切需要一种能够统摄全校师生意志、彰显办学特色、引领未来发展的核心价值理念。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刻苦求实,开拓创新”这八字校训应运而生。它的提出,是基于对以下几个方面的深刻考量:

  • 学科特性的内在要求: 法学是一门严谨的学科,强调逻辑推理、证据规则和对法律条文、法律精神的精确理解。这要求学习者必须具备“刻苦”钻研的毅力和“求实”求证的态度。任何浮躁与虚华都与法学的本质相悖。
  • 地理位置的特殊性: 上海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创新发展的先行者,其城市精神中就蕴含着敢闯敢试、开放包容、追求卓越的特质。学校地处上海,必然要融入并服务于这座城市的发展,因此,“开拓创新”成为校训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学校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需求的决心。
  • 时代发展的迫切需要: 进入21世纪,中国法治建设进入快车道,社会对高素质法治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且要求人才不仅精通法律,还要具备国际视野、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复杂问题的本领。校训中的“开拓创新”正是对这种时代呼唤的积极回应。
  • 历史积淀的自然升华: 从干部培训到本科教育,学校在长期办学实践中已经形成了注重实践、强调应用的风格,“求实”精神有深厚基础。
    于此同时呢,学校本身的发展历程就是一部不断“开拓创新”的历史,从独立建校到后续的学科拓展、国际合作,都体现了这种精神。

因此,“刻苦求实,开拓创新”的校训,是学校在承继历史、立足现实、面向未来的基础上,经过深思熟虑后确立的,它精准地概括了学校的办学传统、特色定位和价值追求。


二、 “刻苦求实”的精神实质与体现

“刻苦求实”是校训的基础和根基,它强调的是一种脚踏实地、精益求精的作风。这四个字可以拆解为“刻苦”与“求实”两个相互关联、相辅相成的维度。

“刻苦”,意指不畏艰难、勤奋努力、孜孜不倦。在法学教育和研究领域,“刻苦”体现为:

  • 对知识体系的深入掌握: 法学知识浩如烟海,法律法规不断更新,需要学生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进行系统学习和持续更新。无论是埋头于图书馆查阅卷帙浩繁的法学典籍,还是反复推敲案例分析中的法律适用,都需要极大的耐力和毅力。
  • 对专业技能的精益求精: 法律实务能力,如法律文书写作、法庭辩论、证据分析、谈判技巧等,都需要通过反复练习和实践才能熟练掌握。这背后是无数个日夜的刻苦训练。
  • 对学术研究的执着探索: 对于教师和研究人员而言,“刻苦”意味着坐得住冷板凳,耐得住寂寞,潜心于法学理论和实践前沿问题的研究,为法治进步提供智力支持。

“求实”,则强调一切从实际出发,追求真理,讲究实效。在政法学院的语境下,“求实”具有更深刻的含义:

  • 尊重客观事实与法律真实: 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非逻辑。法学教育和实践必须紧密联系社会实际,注重调查研究,强调证据规则,培养学生实事求是、依据法律和事实作出判断的职业素养。
  • 注重理论联系实际: 学校通过建立模拟法庭、法律诊所、实习基地等,强化实践教学环节,让学生在实践中理解法律、运用法律,避免理论与实践的脱节。这种强调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导向,是“求实”精神的直接体现。
  • 追求经世致用的学问: 学校的科研工作也强调问题导向,鼓励教师关注法治建设中的真实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研究,力求研究成果能够服务于社会实践和决策参考。

在上海政法学院的校园里,“刻苦求实”的精神无处不在。清晨校园中朗朗的读书声,图书馆里座无虚席的自习场景,课堂上师生之间围绕案例的激烈讨论,实践基地里学生忙碌的身影,都是对这一校训的生动诠释。它奠定了上政学子严谨、扎实、可靠的品格基础。


三、 “开拓创新”的时代价值与实践

如果说“刻苦求实”是立足之本,那么“开拓创新”则是发展之魂。在上海这座充满活力的城市,在上海政法学院这所年轻而富有进取心的学校,“开拓创新”被赋予了极其重要的地位。

“开拓”,意味着要有广阔的视野、探索的勇气和开辟新领域的气魄。对于上海政法学院而言,这主要体现在:

  • 学科布局的拓展: 学校并未局限于传统的法学领域,而是积极顺应社会发展需要,拓展了行政管理、社会学、经济学、文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形成了“法科主干、多科协同”的发展格局,这本身就是一种“开拓”。
  • 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 学校积极探索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新路径,如设立“法学(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法学(刑事司法方向)”等特色班,推行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不断优化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
  • 服务领域的延伸: 学校主动对接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科技创新中心)以及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围绕自贸区法治、金融法治、社会治理、司法改革等前沿领域开展研究和社会服务,拓展了学校的社会影响力。

“创新”,则强调要敢于突破陈规,追求新知识、新方法、新成果。在上海政法学院,“创新”精神渗透于各个环节:

  • 科研创新: 鼓励教师开展交叉学科研究,聚焦法治中国建设中的新问题、新挑战,产生了一批具有创新性的学术成果。学校设立的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在服务国家外交战略和司法合作方面进行了卓有创新的探索。
  • 教学方法创新: 广泛采用案例教学、研讨式教学、翻转课堂等现代教学方法,利用信息技术建设智慧教室、在线课程平台,提升教学效果。
  • 管理服务创新: 推进内部治理体系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为师生创造更好的学习工作环境。
  • 文化氛围创新: 营造鼓励探索、宽容失败的校园文化氛围,举办各类学术讲座、创新竞赛、文化活动,激发师生的创新潜能。

“开拓创新”使得上海政法学院这所年轻的学校能够保持活力,在激烈的高等教育竞争中找准定位,形成特色,实现跨越式发展。它激励着师生不满足于现状,勇于面对变化,敢于引领潮流。


四、 校训的内在统一性与育人功能

“刻苦求实”与“开拓创新”并非割裂的两部分,而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共同构成了上海政法学院完整的价值体系和精神风貌。

二者之间存在深刻的辩证关系。“刻苦求实”是“开拓创新”的前提和基础。 没有刻苦钻研打下的扎实专业基础,没有实事求是奠定的严谨学风,所谓的“开拓创新”就可能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甚至流于空想和蛮干。法学领域的任何创新,都必须建立在深刻理解现有法律体系、尊重司法实践规律的基础之上。另一方面,“开拓创新”是“刻苦求实”的目标和升华。 刻苦求实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掌握既有知识,更是为了能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而推动知识的进步和法治的发展。如果仅仅停留在“刻苦求实”层面,而缺乏“开拓创新”的意识和勇气,就容易陷入墨守成规、僵化保守的境地,无法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

这种内在的统一性,使得校训的育人功能更加全面和深刻。它要求培养的学生:

  • 既要有扎实的专业功底,又要有广阔的国际视野和创新思维;
  • 既要恪守法律的严谨与公正,又要具备应对社会复杂变化的灵活性与前瞻性;
  • 既是现有法律秩序的维护者,又是未来法治文明的探索者和建设者。

校训通过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潜移默化地浸润着每一位上政人。它体现在教师的言传身教中,体现在学生的学术追求和职业选择中,最终内化为一种独特的“上政气质”——一种兼具务实作风与开拓精神的品格。


五、 校训的传承与当代意义

自确立以来,“刻苦求实,开拓创新”的校训一直是上海政法学院办学治校的基本遵循,并随着时代的发展被赋予新的内涵。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时代背景下,这则校训的意义愈发凸显。

当前,中国法治建设进入深水区,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挑战,如科技发展带来的法律伦理问题、全球化背景下的涉外法治人才短缺、社会治理现代化对法治提出的新要求等。这些问题的解决,迫切需要大批既掌握扎实法学知识、恪守职业伦理,又具备创新能力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法治人才。上海政法学院的校训,正好回应了这一时代需求。

学校近年来在强化“刻苦求实”方面,持续加大投入,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完善实践教学体系,营造浓厚学风。在推动“开拓创新”方面,则积极布局人工智能法学、数字经济法治等新兴交叉学科,深化国际合作办学,拓展服务国家战略的深度和广度。校训的精神,正在新一代上政人的奋斗中得到传承和光大。毕业生们无论是在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政府机关,还是在企业法务部门或其他领域,都以其务实、专业、富有创新精神的形象受到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

展望未来,上海政法学院将继续高举“刻苦求实,开拓创新”的旗帜,将其融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的全过程。这八字校训,不仅是学校过去取得成就的密码,更是其迈向未来、建设成为具有鲜明政法特色的一流应用型大学的不竭动力。它将继续激励全体师生在法治中国的宏伟征程中,脚踏实地,勇攀高峰,书写新的辉煌篇章。校训所蕴含的精神力量,必将随着学校的发展而历久弥新,散发出更加耀眼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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