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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遂宁职院奖学金细则)

遂宁职业学院作为一所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始终秉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基本原则,旨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学院构建了一套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奖学金评定体系,该体系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更将学生的思想品德、实践能力、创新创业素养以及社会服务贡献等多维度表现纳入综合评价范畴,形成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为引领,以校级综合奖学金为主体,以各类单项奖学金和社会捐助奖学金为重要补充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奖励格局。细则的制定严格遵循国家及四川省相关资助政策精神,紧密结合学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通过明确的评定标准、严谨的操作流程和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奖学金真正奖掖优秀、资助育人,成为驱动学生成长成才的强大内生动力的重要制度保障,有效营造了争先创优、积极向上的良好校园学风。

遂宁职业学院奖学金体系概述

遂宁职业学院的奖学金体系是一个结构完整、功能清晰的激励系统。它并非单一奖项的设定,而是根据资金来源、奖励目标、评选标准的不同,分层分类设立的综合性奖励机制。这个体系的核心目标是全方位地识别和奖励在不同领域表现出色的学生,确保各类人才都能获得应有的肯定和激励。

从层级上看,该体系主要包括:

  • 国家级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前者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在校生,是当前高等学校学生能够获得的荣誉等级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后者则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体现了“助困”与“奖优”相结合的原则。
  • 校级奖学金:由学院自有资金设立,是覆盖面最广、惠及学生最多的奖学金类型。主要包括校级综合奖学金(通常设
    一、
    二、三等)以及各类单项奖学金。
  • 社会捐助奖学金:由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在学院捐资设立,通常会有特定的名称和评选要求,用于奖励特定专业、或在某方面有突出特质的学生。

从类型上看,除了综合表现奖学金外,学院还高度重视学生的个性化发展,设立了多种单项奖学金,如:

  • 学习进步奖
  • 技能竞赛奖
  • 创新创业奖
  • 文体活动奖
  • 精神文明与社会工作奖等

这种多层次的体系设计,确保了无论是学业顶尖的学霸,还是在技能竞赛、文体艺术、社会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专才,抑或是克服困难、进步显著的同学,都有机会获得相应的荣誉和奖励,极大地激发了全体学生的积极性。

奖学金评定的核心原则

遂宁职业学院在组织实施奖学金评定工作时,严格遵循以下三项核心原则,这是确保评定工作权威性和公信力的基石。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这是评定工作的生命线。“公平”意味着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在校学生都享有平等的申请和被评选权利,评定标准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公正”是指评定过程严格依据既定细则执行,程序规范,杜绝任何形式的主观随意性和偏袒行为。“公开”则要求评定的政策、名额、标准、程序以及初步结果和最终结果都要在既定范围内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确保操作在阳光下运行。

择优评选与全面衡量相结合原则:奖学金的核心在于“奖优”。学院坚持择优选拔,将学生的学习成绩作为最基本的考核指标。但同时,坚决克服“唯分数论”的倾向,将学生的综合素养纳入重要考量。评定细则会明确规定,参评者必须在思想品德、身心健康等方面达到基本要求,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在此基础上,对在职业技能、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贡献或获奖者予以额外加分,从而实现对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衡量。

导向性与激励性并重原则:奖学金评定细则的设置具有鲜明的价值导向作用。它向全体学生清晰地传达了学院倡导什么、鼓励什么。
例如,通过大幅提高国家级、省级技能大赛获奖者的奖励力度,引导学生在专业技能上精益求精;通过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鼓励学生敢于创新、勇于实践。这种导向性最终服务于激励性,旨在激发学生的内在潜力和学习动力,引导他们明确发展方向,努力成为符合社会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评定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为确保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顺利实施,遂宁职业学院建立了权责清晰、层级分明的组织机构体系。

学院层面,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牵头,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团委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各系部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共同参与的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是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最高决策与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审定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审批全院各类奖学金的名额分配方案;审定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针对国家级奖学金);裁决评定过程中的重大异议和申诉;全面领导和监督全院评定工作的开展。

学生工作处(或资助管理中心)作为常设办事机构,承担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其职责包括:根据上级文件和学院要求,起草或修订评定细则;分配和下拨各系部奖学金名额;组织和协调全院性的评定工作培训与部署;接收并汇总各系上报的评审材料;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组织校级评审会议;负责全院公示及异议处理;制作荣誉证书和发放奖金等。

各系部成立相应的系级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由系主任或党总支书记任组长,成员包括辅导员、班主任、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该小组是评定工作的关键执行层,负责在本系范围内具体落实评定工作:向学生宣传解读评定政策;组织学生申请并收集材料;依据学院细则,结合本系专业特点(如需),对申请学生的资格和综合素质进行初步审核与评议;根据名额和评分排序,确定本系推荐名单并在系内进行公示;处理系内公示期反馈的意见;按时向学生工作处报送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

班级层面,辅导员和班主任负责最基础的组织和审核工作,如召开主题班会讲解政策,指导學生填写申请表,核实学生提交的成绩、获奖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并组织班级民主评议(如需),对学生的日常表现做出客观评价,为系级评审提供重要参考。

各类奖学金的具体评定条件与标准

遂宁职业学院各类奖学金的评定条件既有共通的基本要求,也有各自侧重的特定标准。

基本条件:所有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是遂宁职业学院全日制在校注册学生;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评选学年度内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
5.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评选学年度内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补考或重修通过一般不被视为合格);
6. 积极参加学校、系部、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国家奖学金评定标准:这是申请门槛最高、竞争最激烈的奖学金。申请者除了满足所有基本条件外,其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必须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含),且原则上从校级一等奖学金获得者中择优推荐。对于排名在10%-30%之间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例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取得全国性或省部级重大奖励或荣誉,并能够提供充分证明材料,也可申请参评,但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标准:申请者除满足基本条件外,必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生活俭朴,并被纳入当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其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30%(含)。对于偏远山区、少数民族等特殊困难学生,排名要求可适当放宽,但需确保其品学兼优。

校级综合奖学金评定标准:通常以学生的学业成绩为主要依据,同时参考综合表现测评成绩。具体等级和标准大致如下:- 一等奖学金: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列专业或班级前5%,综合表现突出。- 二等奖学金: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列专业或班级前15%,综合表现优良。- 三等奖学金: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列专业或班级前30%,综合表现良好。各系部可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在此框架内进行微调,并制定详细的积分计算办法。

单项奖学金及社会捐助奖学金评定标准:这类奖学金更侧重于学生在某一特定领域的卓越表现。例如:- 技能竞赛奖:奖励在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及行业学会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奖励力度通常与赛事级别和获奖名次挂钩。- 创新创业奖:奖励在学科竞赛(如“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竞赛等)、学术论文发表、专利申请、实际创业项目运营等方面取得成果的学生。- 精神文明与社会工作奖:奖励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志愿服务、社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学生干部或先进个人。社会捐助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则由捐助方与学院共同商议确定,并在捐助协议中予以明确。

评定程序与时间安排

遂宁职业学院的奖学金评定工作遵循严格而规范的程序,通常按学年进行,时间节点一般安排在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后的9月至11月。

第一阶段:部署与宣传(9月上旬)。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启动新学年度评定工作。学生工作处根据上级下达的名额和学院预算,制定名额分配方案和工作通知,下发至各系部。各系部召开评审工作小组会议和辅导员班主任会议,传达精神,部署工作。
于此同时呢,通过学院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宣传栏、学生班会等多种渠道,广泛发布评定通知,详细公布各类奖学金的名额、条件、标准和申报程序,确保所有学生知情。

第二阶段:个人申请与班级评议(9月中下旬)。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提交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申请表,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困难认定表、社会实践证明等)。辅导员或班主任组织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可由班委、学生代表组成),对申请学生的资格和日常表现进行初步核实和评议,并提出推荐意见。

第三阶段:系部初评与公示(10月上旬)。各系评审工作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全面审核各班级上报的申请材料,依据评定细则对每位申请人进行量化打分或综合评议。根据打分排名和分配名额,集体研究确定本系各类奖学金的推荐名单。推荐名单必须在系部公告栏、网站等显著位置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报告、推荐名单汇总表及学生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至学生工作处。

第四阶段:学院复审与审定(10月中下旬)。学生工作处对各系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复审,核查程序的规范性和材料的完整性。对于校级奖学金,审核通过后报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备案审定。对于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工作处会组织举行学院层面的评审会,由评审领导小组听取汇报并进行评议,最终投票确定上报给省教育厅的正式推荐名单。学院审定后的全院获奖名单(包括国家级和校级)将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五阶段:报批与表彰发放(11月及以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国家奖学金的推荐名单正式行文上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待所有审批流程结束后,学院通常会召开隆重的表彰大会,对获奖学生进行公开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奖学金的发放由财务处根据最终名单,通过银行直接打入学生个人的银行卡账户,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到位。整个评定工作的所有材料都会按要求归档保存,以备核查。

监督、申诉与纪律要求

完善的监督与申诉机制是确保奖学金评定公平公正的重要保障。遂宁职业学院建立了畅通的反馈渠道,在整个评定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发现存在程序违规、材料造假、徇私舞弊等情况,均有权向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学生工作处或系评审工作小组实名举报和投诉。学院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并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认真的调查核实。如果调查属实,将立即纠正错误,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学生个人若对评定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首先向所在系评审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系工作小组应在接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系的答复仍存异议,可进一步向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起复议,领导小组的调查结论为最终处理意见。这保障了学生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对学生主体地位的尊重。

评定纪律是高压线。学院明确规定,在申请和评审过程中,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如篡改成绩、伪造证明、夸大事实等)。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当次及下一学年度所有评奖评优资格,已发放的奖金和荣誉证书予以追回,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于此同时呢,也要求所有评审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得利用职权徇私情、谋私利。对于违反评审纪律的工作人员,学院将依据规定进行问责处理,确保评审队伍的纯洁性和公正性。

奖学金的发放与管理

奖学金的发放与管理是一项严肃而细致的工作。遂宁职业学院通常采用集中一次性发放的方式,在所有评审程序结束且资金到位后,由财务处统一办理。发放方式严格遵循非现金支付原则,财务处会根据学生工作处提供的最终核准名单和银行卡信息,通过银行转账系统将奖金直接发放到学生本人持有的银行卡中。此举既提高了效率,又确保了资金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学生应及时查收账款,如有疑问可向财务处或学生工作处咨询。

在管理上,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分摊。获奖学生应合理使用奖学金,将其主要用于购买学习用品、支付生活费用、提升专业技能等与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方面,杜绝铺张浪费。学院和系部有时会对获奖学生进行回访,了解奖金使用情况和获奖后的表现。
于此同时呢,学院鼓励获奖学生心怀感恩,积极回馈社会,参加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将获得的荣誉转化为继续前进的动力,带动周围同学共同进步。

遂宁职业学院通过这套详尽而规范的奖学金评定细则,不仅构建了一个有效的学生激励体系,更重要的是营造了一种公平竞争、积极向上的育人环境。它像一座灯塔,指引着学生发展的方向;它像一股动力,激发着学生奋斗的热情。
随着国家职业教育改革的深入推进和学院自身的发展,这套评定细则也将在实践中不断被审视、优化和完善,更好地服务于培养更多大国工匠、能工巧匠的崇高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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