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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天津开发区职院奖学金细则)

对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作为一所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不仅是学生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争先创优的关键机制。该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通常以国家相关教育政策为指导,紧密结合职业教育的特点和学院自身办学定位,旨在构建一个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评价体系。细则的制定通常会全面考量学生的学术成绩、思想道德、专业技能、社会实践以及综合素质等多个维度,而非仅仅局限于分数这一单一指标。它既是对学生过去一阶段努力成果的肯定,也为其未来的成长道路树立了明确的导向标。通过设立不同层级和类型的奖学金,如国家级、院级以及可能的企业专项奖学金,学院力图扩大奖励覆盖面,让更多在不同领域有突出表现的学生获得激励,从而营造出积极向上、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校园氛围。总体而言,该细则的实施是学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之一。

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其核心依据是学院制定并发布的《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及相应的实施细则。这些规定是评定工作的根本遵循,确保了整个过程的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奖学金评定的宗旨与基本原则

奖学金的设立与评定,首要目的在于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努力提高技术技能水平,同时促进其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全面发展,成长为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为此,评定工作遵循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这是评定工作的生命线。所有评定标准、程序、名额以及最终结果都必须向全体学生公示,接受广泛监督,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竞争,杜绝任何形式的不正之风。
  • 择优评选原则: 奖学金是对优秀者的奖励,因此必须坚持优中选优。评定过程以学生的综合表现和量化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确保将奖学金授予最优秀、最符合标准的学生。
  • 全面发展与突出特长相结合原则: 评定标准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也高度重视其思想品德、专业技能、创新创业能力、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多方面的表现,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和特长发挥。
  • 导向性与激励性并重原则: 奖学金的设置和评定标准对学生的学习和发展具有强烈的导向作用。通过设定明确的评价指标,引导学生明确努力方向,激发其内在的学习动力和争先意识。

奖学金设立的类型与等级

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通常设立的奖学金类型多样,以满足不同层次和专长学生的需求,主要包括:

  • 国家奖学金: 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在校学生。这是当前高等学校学生能够获得的荣誉等级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奖励标准严格遵循国家规定,评选条件极为严格。
  • 国家励志奖学金: 同样由国家设立,主要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它在肯定学生优异成绩的同时,兼具资助帮扶的性质。
  • 院校级奖学金: 由学院自有资金设立,是覆盖面最广、惠及学生最多的奖学金类型。通常分为多个等级,如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等,各等级对应不同的金额和评选标准。
  • 企业或社会专项奖学金: 一些与学院有合作关系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捐资设立,旨在奖励在特定专业、特定领域(如技术创新、技能竞赛、公益活动等)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参评基本条件

申请各类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缺一不可: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为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
  • 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在评定学年内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体育锻炼。
  • 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目的明确,具有良好的学风。评选学年内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均需合格(不含补考、重修合格情况),且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排名需达到相应奖学金等级的要求。
  • 对于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类性质的奖学金,申请者还必须经过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并被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

评定核心指标体系与量化标准

奖学金的评定通常采用综合测评的方式,将学生的表现量化成分数进行排序。综合测评成绩(S)一般由学业成绩(A)和综合素质成绩(B)两大部分按一定权重构成,常见计算公式为:S = A α + B β (其中α和β为权重系数,且α + β = 1,学业成绩权重通常占主导,例如α=0.7, β=0.3)。

学业成绩(A)评定

学业成绩是评定的基础,主要考察学生评选学年内所有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学习效果。通常以平均学分绩点(GPA)或加权平均分作为主要计算依据。课程范围包括考试课和考查课,但一般会区分必修课和选修课,并以必修课成绩为核心。部分细则会规定,申请高等级奖学金(如一等奖或国家奖学金)需要单科成绩达到优秀水平,或者不能有及格边缘的课程。

综合素质(B)评定

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量化评价,涵盖多个方面,通常实行加分制,设有基础分和各项加分项,上限封顶。主要包括:

  • 思想品德素质: 包括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参加党团组织活动、获得思想政治类荣誉(如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先进事迹。
  • 专业技能与科技创新: 这是职业院校学生评价的重中之重。包括:
    • 在省部级、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
    • 取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 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
    • 参与教师的科研或技术开发项目。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积极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日常志愿服务、社区服务等,并获得相关表彰或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 文体艺术活动: 在学院及以上级别的文化、艺术、体育竞赛中取得名次,为学院赢得荣誉。
  • 学生工作与社团活动: 担任学生干部(班委、学生会、社团负责人等)并经考核称职,积极参与和组织各类社团活动,服务同学。
  • 其他突出贡献: 为学院建设发展提出重要建议并被采纳,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等。

同时,细则中也会明确规定减分项,如宿舍卫生检查不合格、无故缺席集体活动、有不文明行为等都会相应扣分。

评定的组织机构与流程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学院会成立多级组织机构:

  •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或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由学院领导牵头,学生处、教务处、财务处、团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系部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组成。负责制定和修订评定办法,审批全院奖学金获得者名单,裁决评定过程中的争议事项。
  • 系(部)奖学金评审工作组: 由系部领导、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负责本系部评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包括宣传发动、初步审核、综合排名、推荐名单公示与上报等。
  • 班级评议小组: 由辅导员任组长,学生干部和普通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对本班申请学生的资格和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民主评议和核实,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评定流程一般遵循以下步骤:

  1. 发布通知: 每学年开学后,学院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根据工作安排,下发启动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明确评选范围、名额分配、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
  2. 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根据自身情况,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单、获奖证书、实践证明等)。
  3. 班级民主评议与推荐: 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核和评议,结合日常表现,提出初步推荐意见上报系部评审工作组。
  4. 系部初审与排名: 系部评审工作组汇总各班级推荐名单,依据评定细则对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量化评分和综合排名。根据名额分配,初步确定本系部各类奖学金的推荐名单。
  5. 系部公示: 将初步推荐名单在系部范围内进行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对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评审工作组应及时调查核实并予以答复。
  6. 学院审核与公示: 各系部将无异议的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院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学院评审委员会对各系部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审查,最终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7. 审批与表彰: 公示无异议后,名单报学院院长办公会或党委会审批。审批通过后,学院行文正式公布获奖名单,并举行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学金。

监督与异议处理机制

完善的监督机制是保证评定公正性的关键。整个评定过程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体师生和社会的监督。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发现评选程序不合规、学生材料弄虚作假或其他不公现象,均可通过书面、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向系部评审工作组或学院评审委员会实名反映。接到异议后,相关机构必须成立调查组进行核查,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处理意见答复异议人。经查实确有问题的,将取消相关学生的参评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于弄虚作假的学生,不仅取消本次参评资格,还可能追回已发放的奖金,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奖学金的管理与发放

奖学金经费纳入学院年度预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财务处根据最终公布的获奖名单,负责奖学金的发放工作。通常采用直接足额打入学生个人银行卡的方式,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到位。学院要求学生合理使用奖学金,主要用于购买学习用品和支付生活费用,鼓励其将奖金用于进一步的学习和自我提升,杜绝铺张浪费。

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动态发展的体系,它会根据国家最新政策要求、职业教育改革趋势以及学院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定期修订和完善,以期更好地发挥其奖励优秀、资助育人、促进发展的核心功能,持续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注入强劲动力。该细则的详细内容和具体分值计算方式,以学院当年正式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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