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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延边职院奖学金细则)

关于延边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延边职业技术学院作为一所坐落于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高等职业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的学生管理与激励工程。奖学金的设立与评定,旨在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同时也是对优秀学生取得成绩的肯定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一种有效资助。该学院的奖学金评定并非单一维度的成绩比拼,而是一个综合考量学生综合素质的多元评价体系。它通常涵盖了多个奖项类别,如国家层面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学校自身设立的各类校级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评定过程强调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一份荣誉的授予都经得起检验。细则内容详尽,通常对评审机构、奖项设置、申请条件、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奖励标准与发放方式等都有明确界定。申请条件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习成绩(绩点或排名),更将学生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情况、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参与度、职业技能水平乃至宿舍表现等纳入考核范围,体现了职业教育注重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培养的特色。
除了这些以外呢,评定流程注重学生的参与和监督,从个人申请、班级评议、系部初审到学院终审公示,环环相扣,旨在选拔出真正符合标准的优秀学子,从而在全院范围内营造积极向上、争先创优的良好学风。延边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详细阐述
一、 总则与评审机构

延边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开展,首要依据是《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财政部的最新指导文件,同时结合吉林省教育厅的具体工作部署和学院自身的办学特色、人才培养目标来制定实施细则。评定的根本目的在于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成为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权威性与规范性,学院成立多级评审组织机构:

  •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这是最高决策机构,由学院主要领导牵头,成员包括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纪检监察室、各系部主要负责人。其职责是全面领导、统筹协调全院奖学金评定工作,审批最终的获奖学生名单,并对评定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 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作为具体执行和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修订评定细则,组织部署全院评定工作,审核各系部上报的推荐材料,协调名额分配,处理申诉事宜,并负责奖学金的发放与数据上报工作。
  • 系部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各系部成立由系主任或党总支书记任组长,辅导员、班主任、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工作组。负责本系部评定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宣传动员、接受申请、组织初评、审核材料真实性、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上报。
  • 班级评议小组:在辅导员或班主任指导下,由班委会、团支部成员及普通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对申请者的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为系部评审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这套自上而下、层层负责的组织架构,保证了评定工作能够高效、有序、公正地开展。


二、 奖学金类别与设置

延边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体系呈现出多元化、多层次的特点,主要分为以下几大类:

  • 国家奖学金:这是当前高等学校学生能够获得的荣誉等级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获奖者通常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且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尤为突出的学生。奖励金额标准由国家统一规定,旨在树立优秀学生典型。
  •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专科在校生。申请者需经过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且学习成绩优秀,综合表现良好。此奖项兼具奖励与资助的双重属性,体现了国家对寒门学子的关怀。
  • 校级奖学金:由学院自有资金设立,覆盖面较广,是奖学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包括:
    • 学院综合奖学金:根据学生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进行评定,一般设有一等、二等、三等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奖励金额,旨在奖励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优良的学生。
    • 学院单项奖学金:为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和特长发挥而设,如“学习进步奖”、“技能竞赛奖”、“文体活动奖”、“社会实践奖”、“精神文明奖”等,奖励在某一特定领域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 企业及社会捐助奖学金:由与学院有合作关系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捐资设立。这类奖学金通常附带有特定的评选条件,例如优先考虑特定专业、具备某些企业看重的素质或有意向毕业后到该企业就业的学生。如“某某企业奖学金”等。

各类奖学金的评定一般按学年进行,通常在每学年开学后的九至十月份集中开展评审工作。


三、 申请资格与基本条件

申请延边职业技术学院任何一类奖学金,都必须满足一些基本的前提条件,这些条件是参与评定的“门槛”:

  • 政治思想与道德品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凡在评审学年内受到纪律处分者,原则上不具备申请资格。
  • 学籍状态:必须是延边职业技术学院在校注册的全日制专科学生。保留学籍、休学期间的学生不得参评。
  • 学习年限: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通常要求申请者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校级奖学金可能覆盖所有年级,但具体视细则规定。

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不同类别的奖学金还有其特定的、更为细化的条件:

国家奖学金的特定条件最为严格:

  • 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或班级前10%。
  • 若排名在10%-30%之间,则需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并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特定条件核心在于:

  • 必须被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已录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 学习成绩优秀,一般要求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位于专业或班级前一定比例(如前30%或50%,具体以当年细则为准)。

校级综合奖学金主要依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的量化考核,通常由思想道德素质分、学业成绩分、身心素质与发展能力分等部分按一定权重构成。申请者需达到相应等级的测评分数要求。

校级单项奖学金及企业奖学金则侧重于申请者在特定领域的突出成就,如在校级及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奖、在公开刊物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在重大文体活动中为学院争得荣誉、长期坚持志愿服务表现突出等。


四、 评审程序与流程

延边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遵循一套严谨、透明的程序,确保结果公正。其基本流程如下:

  • 第一步:宣传发动与通知发布。每学年开学初,学生工作处会根据上级文件和学院安排,下发本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至各系部。各系部通过会议、公告栏、网站、班级群等多种渠道向全体学生广泛宣传,明确评审要求、时间节点和申请流程。
  • 第二步:学生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提交书面申请,并按要求填写相应的《奖学金申请表》,同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成绩单、获奖证书、贫困证明(申请励志奖学金需提供)、社会实践证明等。
  • 第三步:班级民主评议。班级评议小组在辅导员或班主任主持下,对申请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态度、生活表现、群众基础等进行民主评议,给出初步评议意见,并将申请材料及评议结果上报系部评审工作组。
  • 第四步:系部初评与审核。系部评审工作组认真审核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根据评定细则,结合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日常表现和班级评议意见,进行初步评审,按照学院分配的名额确定本系部的推荐名单。
  • 第五步:系部公示。系部将初评推荐名单在全系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公示内容通常包括学生姓名、专业、班级、申请奖项等基本信息。对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系部评审工作组应及时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
  • 第六步:学院汇总与复审。公示无异议后,各系部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统一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对各系部上报的材料进行汇总和复核,检查程序的规范性和材料的准确性。
  • 第七步:学院评审与审批。学生工作处将复核后的名单提交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最终评审。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审议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
  • 第八步:全院公示。学院将审议通过的拟获奖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这是确保公平公正的关键环节,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
  • 第九步:上报与表彰发放。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需按规定程序上报省教育厅备案。待上级批复或学院审批最终生效后,学院行文公布正式获奖名单,并举行表彰大会,通过财务处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卡账户。

五、 综合测评的核心地位与构成

在延边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评定,尤其是校级综合奖学金评定中,学生综合测评体系占据着核心地位。它是对学生一学年整体表现的量化评价,是评定工作的重要依据。综合测评总分通常由几个核心模块按一定权重计算得出,常见的构成如下:

  • 思想道德素质模块(约占20%-25%):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法纪观念、道德修养、集体荣誉感、劳动观念、宿舍文明表现等。一般通过辅导员/班主任评价、同学互评、日常行为记录(如旷课、违纪扣分,好人好事加分)等方式进行量化。
  • 学业成绩模块(约占60%-70%):这是权重最大的部分,主要依据学生一学年内所有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考试成绩计算平均学分绩点(GPA)或加权平均分。它直观反映了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努力程度。
  • 身心素质与发展能力模块(约占10%-15%):此模块旨在评价学生的体育锻炼情况、心理健康水平以及课堂学习之外的综合能力。加分项可能包括:
    • 体育达标测试成绩优秀。
    • 参加运动会、体育比赛获奖。
    • 参加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 担任学生干部(班委、团支委、学生会、社团负责人等)并根据考核情况加分。
    • 参加职业技能竞赛、创新创业大赛、学术科技活动获奖。
    • 参加文艺汇演、演讲比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并获得表彰。
    • 取得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及其他职业资格证书。

各系部可能会在学院总框架下,根据专业特点对发展能力部分的加分细则进行微调。最终,学生的综合测评总分决定了其在专业或班级内的排名,直接影响校级综合奖学金的等级乃至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资格。


六、 名额分配、奖励标准与发放

奖学金的名额分配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名额由省教育厅根据学院在校生人数和生源结构等因素下达,具有指令性。学院会将这些名额按比例分配到各系部,通常会向学生人数多、办学实力强的系部以及国家重点支持的专业适当倾斜。

校级奖学金的名额和经费由学院自行确定。学院综合奖学金通常会设定一个覆盖比例,例如一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2%-3%评定,二等奖学金按5%-8%评定,三等奖学金按10%-15%评定。单项奖学金的名额则更为灵活。

奖励标准方面:

  •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目前为每生每年8000元。
  •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 校级奖学金的金额由学院自定,一般分为不同等级,如一等奖学金可能为2000-3000元/年,二等奖学金为1000-1500元/年,三等奖学金为500-800元/年。单项奖学金的金额可能固定,如每人500元或1000元。
  • 企业奖学金的金额由设奖单位决定,高低不等。

所有奖学金的发放,均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一般在评审工作全部结束、获奖名单正式公布后,由学院财务处统一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奖金足额发放到学生本人办理的银行卡中,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到位。需要注意的是,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但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校级单项奖学金或荣誉称号。


七、 监督、申诉与违规处理

为保证奖学金评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延边职业技术学院建立了完善的监督与申诉机制。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评审工作。在系部和学院两级公示期间,均明确公布异议受理渠道(如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办公地址)。

学生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所在系部评审工作组提出书面申诉,评审工作组应在接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系部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在接到答复后3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起复议。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组织复查,并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将最终结果通知学生本人。此申诉渠道确保了学生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对于在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本学年及下一学年的所有评奖评优资格,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和荣誉证书,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于评审工作人员在评审过程中存在的徇私舞弊、工作失误等问题,学院也将根据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这些严厉的措施维护了奖学金评定的公平底线。

延边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动态发展的体系,它会根据国家最新政策、学院发展需要以及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而进行适时调整和优化。其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是服务于学生的成长成才,通过物质奖励与精神荣誉相结合的方式,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潜能,引导他们朝着成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目标不断迈进。该细则的实施,对于营造学院优良学风、构建和谐校园文化、落实“三全育人”理念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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