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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阿克苏职院奖学金细则)

阿克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一所重要的高等职业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不仅是学校学生资助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更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提升技能水平的关键机制。该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旨在通过一套科学、公正、公开的程序,对在校生的学业成绩、道德品质、实践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系统化评估,从而选拔出品学兼优、表现突出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总体来看,该细则紧密结合职业教育的特点,既强调理论知识掌握,又突出职业技能和实践操作能力,体现了“德技并修”的育人理念。评定过程通常涵盖个人申请、班级评议、系部初审、学院终审等多个环节,确保了评定的严谨性与透明度。细则内容详尽,条款清晰,不仅为学生们提供了明确的努力方向,也在全校范围内营造了积极向上、争先创优的良好学习氛围,对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阿克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详细阐述

阿克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评定是一项系统而严谨的工作,其根本目的在于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该评定细则并非一成不变,而是会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学校办学定位以及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与优化,以确保其时代性、科学性和有效性。细则的制定与执行,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旨在让每一份奖励都能真正落到实至名归的学生身上,发挥其最大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一、 奖学金设立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阿克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设立奖学金,其核心目的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是激励先进,通过对优秀学生的物质和精神奖励,肯定其努力成果,激发其持续进步的内在动力。是导向育人,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如同指挥棒,引导学生明确学习和发展方向,不仅关注学业成绩,更重视思想道德、职业素养和社会实践能力的综合提升,这与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目标高度契合。再次,是营造氛围,通过树立榜样,在校园内形成“比、学、赶、帮、超”的积极风气,促进优良学风和校风的建设。也体现了学校关爱学生的宗旨,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优秀学生减轻经济压力,使其能更专注于学业和自身发展。

为确保上述目的的实现,奖学金评定工作严格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 公平公正原则: 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在校学生均享有平等的申请权利。评定标准统一,程序规范,过程透明,结果公示,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杜绝任何形式的不正之风。
  • 全面衡量原则: 评定不仅看重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更将其思想品德、遵纪守法情况、职业技能水平、体育锻炼状况、参与社会工作和实践活动等多元因素纳入考核体系,进行综合量化评价。
  • 择优评选原则: 在全面衡量的基础上,依据综合测评分数或特定评审标准,择优确定获奖人选,确保奖学金授予最优秀、最具代表性的学生。
  • 动态管理原则: 奖学金并非终身制,通常以一学年为评定周期。学校会对获奖学生进行跟踪考察,如发现其在后续学习生活中出现不符合获奖条件的行为,有权根据规定取消其荣誉或追回奖金。

二、 奖学金的类型与设置

阿克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体系通常呈现出多层次、多类型的特点,以满足不同学生群体的激励需求。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大类:


1.国家类奖学金:
这类奖学金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荣誉等级高,奖励额度大,评审标准最为严格。主要包括:

  • 国家奖学金: 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在校学生,通常要求学业成绩极为突出,综合素质拔尖,是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佼佼者。
  • 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在校学生。申请者需经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且在学业和综合表现上达到优良标准。


2.学院类奖学金:
由学校自有资金设立,是覆盖面最广、与学生日常学习生活联系最紧密的奖学金类型。常见的形式包括:

  • 综合奖学金(或优秀学生奖学金): 根据学生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进行评定,设有一等、二等、三等不同等级,奖励金额逐级递减,旨在奖励那些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均衡发展的优秀学生。
  • 单项奖学金: 为鼓励学生在特定领域发挥特长而设立。例如:
    • 技能竞赛奖: 奖励在国家级、省级、地区级及校级职业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 科技创新奖: 奖励在技术发明、专利获取、学术论文发表等方面有突出成果的学生。
    • 精神文明奖: 奖励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孝老爱亲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事迹的学生。
    • 文体活动奖: 奖励在文化、艺术、体育等竞赛活动中为学校赢得荣誉的学生。


3.企业及社会捐赠类奖学金:
由与学校有合作关系的企业、社会团体或校友个人捐资设立。这类奖学金往往带有一定的行业或企业背景,其评定标准可能会侧重特定专业、特定技能或与企业文化相关的素质要求,如“某某企业奖学金”。


三、 评定范围与申请条件

奖学金的评定对象通常为阿克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在校就读满一学年及以上的学生(新生入学第一学期一般不参评学年奖学金)。申请者必须同时满足基本条件和具体奖项的特定条件。

基本条件(所有奖学金申请者均需具备):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未受过纪律处分;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
  •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良好,申请学年内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均需及格(对于高等级奖学金,通常要求成绩名列前茅)。

特定条件(针对不同奖学金类型):

  • 国家奖学金: 学业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需位于专业或年级前茅(通常规定前10%),且无不及格科目。
  • 国家励志奖学金: 需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优秀。
  • 学院综合奖学金: 主要依据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各等级对应不同的排名区间和成绩要求。
  • 单项奖学金: 需提供在特定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有效证明,如获奖证书、发表论文、活动证明等。

需要注意的是,存在一票否决的情况。
例如,在评定学年内受到纪律处分、有课程不及格、无故欠缴学费住宿费、在申请材料中弄虚作假等行为,将直接取消其当学年的奖学金参评资格。


四、 评定机构与职责分工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有序开展,学校会成立多级评审组织,各司其职,层层负责。

  • 学校学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这是最高评审机构,由校领导牵头,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各系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组成。其职责是全面领导奖学金评定工作,审定奖学金评定办法,审批最终获奖名单,裁决评定过程中的争议问题。
  • 学生工作处(或资助管理中心): 作为具体职能部门,负责奖学金评定的日常组织、协调与管理。包括制定和发布评定通知、审核各系部上报材料、汇总全校名单、组织公示、奖金发放等。
  • 系部评审工作小组: 由系部领导、辅导员、班主任、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负责本系部奖学金评定的具体实施,包括宣传动员、接受学生申请、组织初步审核、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后上报学校。
  • 班级评议小组: 在班主任指导下,由班委、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对本班申请者的资格和基本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为系部评审提供参考意见。

五、 评定程序与时间安排

奖学金的评定遵循严格的程序,一般按学年度进行,通常在每年9月至11月集中开展上一学年的评定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1.发布通知与宣传动员:
学年初,学生工作处会正式下发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明确本年度评定的奖项、名额、标准、程序和时间节点。各系部、班级通过会议、公告、网络平台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确保每一位学生知晓。


2.学生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提交书面申请,并按要求填写申请表,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困难认定表等)。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3.班级民主评议与推荐:
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核,结合其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提出初步推荐名单,并在班级内进行公示(通常为期1-3天),无异议后上报系部评审工作小组。


4.系部初审与公示:
系部评审工作小组对各班级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复核和综合评议,根据名额分配和评定标准,确定本系部的推荐名单。初审结果将在系部范围内进行公示(通常为期3-5个工作日),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系部需及时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


5.学校复审与审定:
学生工作处汇总各系部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资格复核,并报请学校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最终审定。领导小组会审议确定全校的拟获奖学生名单。


6.全校公示与异议处理:
将学校审定的拟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通常为期5个工作日以上)。公示内容应包括学生姓名、院系、专业、奖项名称等。公示期间,设立投诉电话和邮箱,接受实名反映问题。对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学校将及时查证并反馈处理结果。


7.表彰奖励与资金发放: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正式行文公布获奖名单,并通常会在全校性大会上对获奖学生进行隆重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奖金则会通过财务处直接发放到学生个人的银行账户中。


六、 评定核心依据:综合测评体系

综合测评是奖学金评定,尤其是学院综合奖学金评定的核心量化依据。它是对学生一学年内整体表现的综合评价体系,通常由思想道德素质、学业成绩、身心素质与发展能力等多个模块构成,并赋予不同的权重系数(例如:思想品德占20%,学业成绩占60%,能力素质占20%,具体权重由学校规定)。

  • 思想道德素质测评: 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修养、法纪观念、集体荣誉感、劳动观念、社会实践参与度等。通常采用辅导员、班主任、同学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量化评分。
  • 学业成绩测评: 以教务处提供的学年平均学分绩点(GPA)或加权平均分为主要依据。这是测评中占比最重的部分,直接反映了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知识掌握水平。
  • 身心素质与发展能力测评: 包括体育锻炼达标情况、心理健康状况、以及学生在职业技能竞赛、科技创新、社会工作(担任学生干部)、文体活动、志愿服务等方面的表现和所获荣誉。这部分通常采用加分制,根据获奖级别、参与程度等给予相应分值。

最终,学生的综合测评总分 = (思想道德素质分 × 权重) + (学业成绩分 × 权重) + (能力素质加分 × 权重)。奖学金评定即按照此总分进行专业或年级排名。


七、 监督机制与争议处理

为保证评定工作的公信力,学校建立了完善的监督与争议处理机制。整个评定过程,从班级评议到学校公示,均处于多方监督之下。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如果学生对评定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依据以下途径申诉:首先向所在系部评审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系部应在规定时间内复核并答复;如对系部答复不服,可向学校学生工作处或评审领导小组提起复议。学校承诺对一切申诉进行认真调查,并及时给予明确答复,确保学生的合法权益。

阿克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集导向性、激励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于一体的完整体系。它深刻地融入到了学校的日常教育管理之中,不仅是对学生过去一学年努力成果的检阅和肯定,更是对其未来发展的指引和期许。通过这套细则的有效运行,学校成功地将国家和社会对青年一代的关爱与期望,转化为具体可感的激励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学生个体的成长成才和学校整体育人水平的提升。
随着职业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该评定细则也必将在实践中持续优化和完善,更好地服务于培养更多德才兼备、技艺精湛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崇高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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