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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舞蹈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北舞奖学金评定细则)

关于北京舞蹈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北京舞蹈学院作为中国舞蹈教育的最高学府,其奖学金评定体系不仅是激励学生刻苦学习、潜心艺术创作的重要机制,也是学院人才培养理念和教育教学成果的集中体现。该评定体系经过多年发展与实践,已形成一套相对成熟、规范且兼具舞蹈艺术院校特色的制度框架。其核心宗旨在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激发学生的专业学习热情、艺术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提升,引导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成长为高素质、高水平的舞蹈艺术专门人才和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建设者与接班人。总体来看,北京舞蹈学院的奖学金评定并非单一维度的学业成绩比拼,而是一个多维度的综合评价过程,它紧密围绕舞蹈专业人才培养的特殊规律,将专业表现、学业成绩、思想道德、社会实践、艺术创新成果等多方面因素纳入考核范畴,力求对学生的综合表现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估。该细则的制定与执行,不仅关乎学生的切身利益,更对营造积极向上、追求卓越的校园文化氛围,推动学院整体教育质量的提升具有深远意义。理解这一细则,对于在校学生明确努力方向、规划学业生涯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北京舞蹈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详细阐述
一、 奖学金体系概述与设立宗旨

北京舞蹈学院设立的奖学金种类多样,构成了一个多层次、多类型的激励体系。通常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大类:

  • 国家级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这类奖学金由国家出资设立,评审标准严格,金额较高,旨在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或家庭经济困难但品学兼优的学生。
  • 校级奖学金:由学校自有资金设立,是覆盖面最广、种类最多的部分。
    例如,学院综合奖学金(通常设有一等、二等、三等)、专业优秀奖学金、艺术实践奖学金、思想道德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等。
  • 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由关心舞蹈教育事业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捐资设立,往往冠以捐赠方名称,其评定标准可能在遵循学校基本框架的同时,体现捐赠方的特定意愿,如侧重某一舞种、某一领域或某种精神品质。

所有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均在学院学生工作部(处)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由各院(系)具体实施。评定工作遵循严格的程序,确保过程的透明与结果的公正。其根本宗旨在于:

  • 激励先进,树立榜样:通过奖励在专业学习、艺术实践、思想品德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在全校范围内营造“比、学、赶、帮、超”的积极氛围。
  •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导学生在专注专业技能提升的同时,注重文化理论学习、思想道德修养、身心健康发展和社会实践能力培养。
  • 体现教育公平:通过公开透明的评定程序和多维度的评价标准,让每一位努力的学生都有获得认可的机会。
  • 服务人才培养目标:紧密对接国家文化发展战略和学院人才培养定位,为输送卓越舞蹈人才提供有力支撑。

二、 评定工作的基本原则

奖学金评定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北京舞蹈学院在评定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这是最核心的原则。“公平”意味着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享有平等的申请和被推荐权利;“公正”要求评定过程标准统
    一、程序规范、客观评价,避免主观随意性;“公开”则指评定政策、名额、程序、结果等关键信息需通过适当渠道向全体学生公示,接受监督。
  • 择优评选原则: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优先评选出在评定周期内表现最为优异、成果最为突出的学生。
    这不仅体现在学业成绩和专业水平的量化指标上,也体现在综合素质的定性评价中。
  • 导向性原则:评定标准本身具有强烈的导向作用。学院通过设定各项指标的权重,引导学生明确努力方向,例如,强调专业实践成果的重要性,鼓励学生参加高水平艺术竞赛和演出,同时也不忽视基础文化课的学习和思想品德的锤炼。
  • 动态管理原则:奖学金并非终身制,通常以学年或学期为单位进行评定。上一学年获奖不代表本学年自动连任,学生需要持续努力,保持优异表现。
  • 宁缺毋滥原则:对于某些级别高、要求严的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若在评定周期内没有完全符合条件的人选,可遵循此原则,确保奖项的含金量和权威性。

三、 参评基本条件

申请任何一类奖学金,学生必须首先满足以下基本条件,这些是参与评定的“门槛”:

  • 政治思想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通常要求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 学籍条件:具有北京舞蹈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具体范围视不同奖学金要求而定)。
  • 学习年限条件:一般要求在校修读满一定时间(如至少一学年),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学年通常也可参评。
  • 学业成绩条件:这是关键条件之一。申请者在上学年的所有课程(包括专业主课、专业基础课、文化理论课等)考核中必须全部合格,无不及格记录。对于不同等级的奖学金,还会有相应的绩点或排名要求,例如申请一等奖学金,其学业成绩排名一般需位于专业或班级前茅。
  • 日常表现条件: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综合素质良好。

凡是在评定学年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通常将失去参评资格: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在申请材料中弄虚作假的;无故不缴纳学费、住宿费的(已申请助学贷款等特殊情况除外);其他不符合奖学金设立宗旨的行为。


四、 核心评定指标体系与计分方法

在满足基本条件后,评定进入核心环节——综合测评。北京舞蹈学院的奖学金评定通常采用量化积分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构建一个多维度的指标体系。这个体系大致包含以下几个核心模块:


  • 1.学业成绩模块:
    • 内容:主要考察学生在上一个学年度内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的成绩。通常以平均学分绩点(GPA)或加权平均分作为主要量化依据。
    • 计分方法:该模块在总分中占有基础性且较高的权重(例如可能占总分的50%-60%)。将学生的绩点或平均分按一定公式折算成标准分,直接计入总分。这体现了学院对扎实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基础的重视。

  • 2.专业实践与艺术创新模块:
    • 内容:这是体现舞蹈学院特色的关键模块。重点考察学生在评定学年内参与艺术实践和取得的创新成果。包括:
      • 参与重要演出活动:如参加国家级、省部级重大文艺演出,学院组织的国内外重要巡演、艺术节等。
      • 专业竞赛获奖:在国内外权威舞蹈比赛中获得的奖项,根据比赛级别(如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校级)、奖项等级(如金、银、铜奖或
        一、
        二、三等奖)和个人在团队中的角色(如独舞、领舞、群舞)赋予不同分值。
      • 艺术创作成果:独立或参与创作的舞蹈作品公开发表、演出或获奖。
      • 学术研究成果:发表与舞蹈相关的学术论文、出版著作、获得专利等(尤其在研究生评定中权重较高)。
    • 计分方法:此模块通常采用累加计分制,每一项成果根据其级别和影响力对应一个具体分值。学院会制定详细的《竞赛获奖及艺术实践成果认定与计分标准》,明确各类成果的等级和对应分数。该模块是拉开综合测评差距、体现学生艺术专业能力的重要部分。

  • 3.思想道德与综合素养模块:
    • 内容:考察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和综合素质。包括:
      • 政治理论学习与党团活动参与情况。
      • 遵守校纪校规、课堂纪律、宿舍管理等日常行为规范情况。
      • 担任学生干部、参与社团工作、组织或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的表现及成效。
      • 获得各类荣誉称号,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
      • 宿舍文明卫生、同学关系、师生评价等。
    • 计分方法:此模块通常由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同学代表等组成的评议小组进行定性评价,并量化为分数。基础分为一定值,根据表现优异或存在不足进行加减分。
      例如,担任学生干部并考核合格可加分,获得荣誉称号可加分,而违纪(即使未达处分级别)则会被扣分。

  • 4.体育与身心健康模块:
    • 内容:对于舞蹈专业学生而言,身体素质至关重要。此模块考察学生的体育课程成绩、体质健康测试达标情况,以及参与体育锻炼、体育竞赛的表现。同时也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
    • 计分方法:体育成绩合格是基本要求,体质测试达标通常作为必要条件或直接计分项。积极参与体育活动或竞赛获奖可获额外加分。
  • 最终,学生的综合测评总分 = (学业成绩模块得分 × 权重) + (专业实践模块得分) + (思想道德模块得分) + (体育健康模块得分)。根据总分进行专业或年级内的排名,作为奖学金评定的主要依据。


    五、 评定程序与流程

    奖学金的评定遵循严格规范的程序,以确保公正性:

    • 第一步:发布通知与政策宣讲。 每学年开学后,学生工作部会发布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明确本年度各类奖学金的名称、名额、金额、申请条件、评定程序和时限要求。各院系随后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向全体学生进行详细宣讲,确保信息传达无误。
    • 第二步:学生申请与材料提交。 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院系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演出证明、社会实践报告等。
    • 第三步:院系初评与审核。 各院系成立由党政领导、辅导员、班主任、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审小组依据评定细则,对申请学生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计算综合测评分数,并进行初步排名。评审过程需有详细记录。
    • 第四步:院内公示。 院系将初评结果(包括推荐获奖学生名单、等级及理由)在院系范围内进行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受理学生的异议和申诉,并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与反馈。
    • 第五步:学校复核与审批。 公示无异议后,院系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会同教务处、研究生院、团委等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尤其是对国家级奖学金等重要奖项的候选人进行重点审核。最终结果报请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或校长办公会审批。
    • 第六步:全校公示与表彰。 学校审批通过后,将最终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学校将正式行文公布,并通常在开学典礼、表彰大会等场合对获奖学生进行隆重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学金。

    六、 特殊类别奖学金的补充规定

    对于某些特殊类型的奖学金,除遵循上述通用细则外,还有其特定的要求:

    • 国家励志奖学金:面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者除了品学兼优外,必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进入贫困生数据库。评定时会综合考虑其困难程度和综合表现。
    • 专业优秀奖学金/艺术实践奖学金:这类奖学金更侧重于学生在专业领域的突出表现。可能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对专业实践模块的成绩有更高要求,或者直接以专业竞赛获奖、重要艺术实践成果作为主要评定依据。
    • 社会捐赠类奖学金:其评定除符合学校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捐赠协议中的特定条款。
      例如,可能指定奖励某一舞种(如中国古典舞、芭蕾舞)的优秀学生,或侧重奖励在舞蹈编导、舞蹈理论研究方面有潜力的学生。

    七、 监督、申诉与违规处理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公信力,学院建立了完善的监督与申诉机制:

    • 监督机制: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奖学金评定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公示制度本身就是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的重要方式。
    • 申诉渠道:学生对评定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首先向所在院系评审小组提出书面申诉。如对院系答复不服,可向学校学生工作部或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复议申请。学校会组织专门调查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 违规处理:对于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次乃至整个在校期间的参评资格,已发放的奖金和荣誉证书予以追回,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于评审工作人员在评定过程中的徇私舞弊、不公行为,也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北京舞蹈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动态发展、不断优化的体系。它根植于舞蹈艺术教育的特殊性,旨在通过科学、全面的评价,有效激发学生的内在动力和专业潜能,促进其成长为技艺精湛、素养全面、德艺双馨的优秀舞蹈人才,为我国舞蹈艺术事业的繁荣发展贡献力量。对于每一位北舞学子而言,深入理解并积极参照这一细则,有助于更好地规划学业、明确目标,在追求艺术卓越的道路上不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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