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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上海农林奖学金细则)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作为一所以培养现代农业、林业、生物技术等领域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宗旨的高等职业院校,其学生奖助体系是人才培养和学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奖学金的评定不仅是对学生过往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的肯定与激励,更是指引学生未来发展方向、营造积极向上校园文化氛围的重要举措。一套科学、公正、透明且贴合职业教育特点的奖学金评定细则,对于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引导其成为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深远意义。通常而言,此类细则的制定会严格遵循国家及上海市相关教育主管部门的政策指导,紧密结合学院自身的办学定位、专业特色和学生实际情况。其核心目的在于,通过对评定标准、流程、监督机制等多方面的细致规定,确保奖学金评选的权威性与公信力,真正让优秀者脱颖而出,让努力者得到认可。评定内容往往涵盖学生的思想道德、学业成绩、专业技能、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多个维度,体现职业教育“德技并修、知行合一”的育人理念。
于此同时呢,细则也会注重程序的规范性,从学生申请、班级评议、系部审核到学院审批公示,环环相扣,力求公平、公正、公开。深入了解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有助于学生明确努力目标,合理规划大学生活,也有助于外界理解学院严谨治学、关爱学生的管理风格。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总体框架与基本原则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评定工作是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工作处(或类似职能部门,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牵头组织,各系(部)具体实施的一项系统性工程。其评定细则的构建基于一套清晰的总框架和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是确保评定工作公正、有序开展的基石。


一、评定工作的宗旨与目标

奖学金的设立与评定,根本宗旨在于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具体目标包括:表彰和奖励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专业技能、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比学赶超、积极向上的良好学风;助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体现教育公平和社会关怀。


二、奖学金体系构成

学院的奖学金通常是一个多元化的体系,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特点学生的激励需求。主要类别可能包括:

  • 国家类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其评定标准和管理办法严格遵循国家统一规定,金额高,荣誉性强,用于奖励特别优秀或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上海市类奖学金:如上海市奖学金,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政策进行评定。
  • 学院类奖学金:这是学院自行设立的奖学金,是细则中最具校本特色的部分。可能包括:
    • 综合奖学金:基于学生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进行评定,覆盖面相对较广,通常设有一等、二等、三等不同等级。
    • 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特定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如“学习进步奖”、“技能竞赛奖”、“科技创新奖”、“社会实践奖”、“文体活动奖”、“精神文明奖”等。
  • 企业或个人捐赠类奖学金:由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捐资设立,评定条件可能会结合捐赠方的意愿和学院的基本要求。


三、评定工作基本原则

为确保评定过程的公信力和评定结果的说服力,细则会明确规定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这是最核心的原则。评定标准、名额分配、评审程序、结果公示等各个环节都必须透明操作,接受全体师生监督,确保所有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公平竞争。
  • 择优评选原则:奖学金的评定以学生的实际表现和综合成绩为依据,坚持标准,宁缺毋滥,确保获奖者是学生中的优秀代表。
  • 导向性与激励性相结合原则:评定标准不仅要反映学生已有的成就,更要发挥“指挥棒”作用,引导学生朝着学院期望的方向发展,如重视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社会责任等。
  • 民主性原则:在评审过程中,会吸收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参与评议,充分听取基层意见,避免“一言堂”。
  • 规范性原则:整个评定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既定细则和流程进行,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擅自变更或简化程序。
评定对象与基本申请条件

细则会清晰界定有资格参与奖学金评定的学生范围,并设定所有申请者必须满足的基本门槛条件。


一、评定对象

通常,奖学金的评定对象为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在校注册的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学生。对于新生入学第一学期、处于休学期间、保留学籍期间或因其他原因未在校正常学习的学生,一般不具备当次评奖资格。具体年级要求(如二年级及以上学生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会根据不同奖学金类型的具体规定执行。


二、基本申请条件

申请任何一类奖学金,学生都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 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通常要求申请者在该学年内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 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达标:学习刻苦努力,态度端正,学业成绩优良。对于综合奖学金,通常会要求学年内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以下简称“课程”)首次考核成绩全部合格(无补考、重修记录)。对于高等级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则会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或班级前茅(例如前10%)。
  • 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身心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良好等级或以上(免测学生除外)。
  • 综合表现良好:在集体生活、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等方面表现积极,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

此外,对于国家励志奖学金和部分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类奖学金,申请者还必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生活俭朴,是学校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评定内容、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

这是奖学金评定细则中最核心、最具体的内容,它明确了如何将学生的综合表现量化或等级化,形成最终的评定依据。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作为高职院校,其指标体系会突出职业教育的特色。


一、综合测评成绩的构成

多数奖学金,尤其是综合奖学金,主要依据学生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定。综合测评成绩通常由“德育素质”、“智育成绩”、“体育素质”和“能力素质”四个一级指标构成,并按一定权重合成总分。
例如,一个常见的权重分配可能是:德育素质(20%)、智育成绩(50%)、体育素质(10%)、能力素质(20%)。具体权重由学院根据育人导向确定。


二、各指标详细评分标准


1.德育素质测评

德育素质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法纪观念、学习态度、集体观念、生活作风等。评分通常采用“基础分加减分”的方式。

  • 基础分:设定一个基准分(如80分),只要学生无违规违纪行为,基本遵守校纪校规即可获得。
  • 加分项
    • 获得国家级、市级、校级、系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 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志愿服务等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
    • 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主题教育活动,表现突出。
    • 担任学生干部(班委、团支委、学生会、社团负责人等)并经考核合格。
  • 减分项
    • 受到学校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
    • 有无故旷课、迟到早退、宿舍卫生不合格等不良记录。
    • 有不诚信行为,如考试作弊、学术不端、拖欠学费等。


2.智育成绩测评

智育成绩是评定奖学金,特别是衡量学业水平的关键指标。它直接反映学生的学习能力和效果。

  • 计算方法:通常采用学年内所有课程(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加权平均分。计算公式为:智育成绩 = ∑(课程成绩 × 课程学分) / ∑课程学分。课程成绩一般按首次考核的百分制成绩计算,若为等级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则会转换为对应的百分制分数。
  • 特殊规定:细则会明确,凡有课程不及格(经补考或重修才及格)者,通常不具备申请当学年综合奖学金的资格。对于国家奖学金等顶级奖项,则要求学习成绩排名非常靠前。


3.体育素质测评

体育素质测评旨在鼓励学生积极锻炼身体,保持健康体魄。

  • 主要内容:包括体育课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体育课成绩按实际得分计算。体测成绩会根据达标等级(优秀、良好、及格)折合成相应分数。
  • 免测与特殊情况:因残疾或疾病免于体测的学生,会根据医院证明和具体情况给予及格或平均分。


4.能力素质测评

能力素质测评是体现高职教育特色、鼓励学生全面发展的的重要环节,重点考察学生的专业技能、创新实践和社会活动能力。

  • 专业技能与科技创新
    • 参加职业技能大赛、学科竞赛获国家级、市级、校级奖项。
    • 在国内外正式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获得专利授权。
    • 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或技术创新活动,并有实质贡献。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 积极参加寒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提交高质量调查报告并获得表彰。
    • 长期坚持参加志愿服务,服务时长突出,社会反响良好。
  • 文体艺术活动
    • 在校级及以上文艺汇演、体育比赛中获得名次。
    • 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如社团活动、讲座、展览等。
  • 其他能力表现:如取得英语、计算机、职业资格证书等超出培养方案要求的技能证书。

能力素质的加分会有详细的分值表,根据不同级别(国家级、省部级、校级、系级)和获奖等次(
一、
二、三等奖或金、银、铜奖)给予不同的加分。同一项目取最高分,不重复计算。

评定程序与流程

严谨、规范的评定程序是奖学金评定结果公正性的重要保障。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评定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一、宣传动员与部署

每学年开学初,学生工作处会根据上级文件和学院工作安排,下发关于开展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明确评定范围、种类、名额、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各系(部)随后召开专题会议,向全体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传达文件精神,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了解政策。


二、学生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的评议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相应的《奖学金申请表》,并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实践报告等)。


三、班级民主评议

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由辅导员(班主任)、班委、学生代表组成的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评议小组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根据综合测评细则对申请者进行初步评议和打分排序。评议过程要求公开透明,结果应在班级内进行公示(通常不少于3个工作日),广泛征求同学意见。


四、系(部)初审与推荐

各系(部)成立由党总支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辅导员、教师代表等组成的系级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工作组对各班级上报的推荐名单和材料进行复核、审查,根据名额分配方案,确定本系(部)的初选名单。初选名单需在系(部)范围内进行公示(通常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学院学生工作处。


五、学院审核与公示

学生工作处汇总各系(部)报送的材料后,会同教务处(审核成绩)、团委(审核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等)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审查无误后,提交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或类似机构)进行审议。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通过集体讨论、投票等方式确定最终获奖建议名单。建议名单将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通常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全体师生监督。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按程序向评审委员会实名反映,委员会将及时调查并予以答复。


六、审批与表彰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获奖名单,报学院院长办公会或党委会审批通过。学院行文正式公布获奖名单,并适时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学金。获奖材料将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监督机制、异议处理与附则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严肃性,细则会设立专门的监督和纠错机制。


一、监督机制

整个评定过程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体师生和社会的监督。坚持信息公开,评定政策、名额、程序、结果等关键信息均通过校园网、公告栏等渠道及时发布。严禁在评定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索要或收受好处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关学生的评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异议处理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均可向所在系(部)评审工作组或学院学生工作处实名书面提出。受理单位应在接到异议后规定时间内(如3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通知异议人和相关学生。如对系(部)处理意见不服,可向学院评审委员会申诉。


三、附则

细则还会对一些特殊情况做出说明,例如:

  • 各类奖学金之间是否可以兼得(通常高额荣誉类奖学金不可兼得,但可与单项奖或低等级综合奖兼得)。
  • 获奖学生在奖学金发放前出现违纪行为,将取消其获奖资格。
  • 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属学院学生工作处或指定的评审委员会。
  • 细则的修订程序,通常会根据国家政策调整和学院发展需要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集政策性、导向性、操作性和规范性于一体的完整体系。它不仅仅是一套评选规则,更是学院育人理念和管理水平的集中体现。通过细致入微的规定,它力图在标准统一与个性发展、学业优先与全面发展、程序规范与人文关怀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对于每一位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的学子而言,深入理解并积极参照这套细则来规划自己的学习和生活,无疑是最大化利用大学时光、实现自我价值提升的有效途径。学院也通过这一机制,不断选拔和培育出一批又一批符合社会期待、具备良好职业素养和综合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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