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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高等专科学校开设有哪些奖学和助学金(阜新高专奖助学金)

阜新高等专科学校奖助学金体系综合评述阜新高等专科学校作为一所扎根地方、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始终秉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高度重视学生的全面成长与成才保障。学校深刻认识到,健全且多元化的奖助学金制度不仅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锐意进取的重要机制,更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实现人生梦想的关键保障,是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的重要体现。为此,学校严格遵循国家及辽宁省的相关政策指引,积极筹措各方资源,构建并不断完善一个以“奖、助、贷、勤、补、免”多位一体的、立体化的学生资助体系。该体系覆盖面广、针对性强、分类科学,旨在确保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同时大力表彰和奖励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子,形成了有效的激励机制和温暖的育人环境。其奖助项目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渠道:首先是中央政府设立的国家级奖助学金,具有权威性强、资助力度大、社会认可度高的特点;其次是辽宁省政府及地方政府设立的各类奖助学金,体现了地方对本土人才培养的重视与投入;再次是学校自身利用事业收入提取资金设立的校内奖助学金,展现了学校的责任担当与人文关怀;此外,还包括由社会企事业单位、慈善机构及热心校友捐赠设立的社会类奖助学金,形成了有益的社会补充。总体而言,阜新高等专科学校的奖助学金体系结构清晰、层次分明、运作规范,切实做到了经济资助与精神激励相结合、普惠性与竞争性相结合,为全体学生的安心学习、潜心钻研和全面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支持,充分彰显了公立高等教育的公益属性和学校的育人温度。阜新高等专科学校奖助学金体系详述
一、 国家级奖助学金国家级奖助学金是阜新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资助体系中最核心、最具分量的组成部分,其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旨在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该类奖助学金评审标准严格,程序规范,体现了国家对于高等教育事业和人才培养的高度重视。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面向高校全日制专科(高职)学生中特别优秀学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之一。该奖学金的设立旨在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 奖励标准与人数:每人每年8000元。每年的具体名额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根据学校办学层次、培养质量等因素下达,竞争十分激烈。
  • 申请条件:申请人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通常情况下,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需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0%(含10%),且无不及格科目。对于在某些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适当放宽排名限制,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 评审与发放: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班级评议、系部初审、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复核,并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后,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最终获奖名单经教育部批复后,学校会将奖金一次性发放至获奖学生银行账户,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学金。它兼具“奖优”和“助困”的双重属性。

  • 奖励标准与人数:每人每年5000元。名额同样由上级主管部门下达,主要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申请条件:申请人除需满足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中的基本思想品德要求外,还必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生活俭朴,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30%(含30%)。
  • 评审与发放:评审程序与国家奖学金类似,同样需要经过严格的申请、评议、审核、公示和报批流程。获奖学生同样会获得荣誉证书,奖金一次性发放。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他们解决在校期间的基本生活费用问题,是其顺利完成学业的重要经济支撑。

  • 资助标准与人数: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档次,一般可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对应不同的资助金额。具体标准通常由各省制定,例如在辽宁省,常见的分档标准为一等助学金每年4400元,二等助学金每年3300元,三等助学金每年2200元。学校会根据下达的总名额和资金,结合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合理确定各档次的资助人数。
  • 申请条件:申请人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且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评审与发放:国家助学金的评审更侧重于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同时兼顾其思想表现和学习情况。评审过程同样需经班级、系部、学校三级评审和公示。助学金通常是按学期分月发放到学生的银行卡中,以确保学生每月都有基本的生活保障。

二、 地方政府奖助学金除了国家级奖助学金,辽宁省及阜新市地方政府也设立了相应的奖助学金项目,作为国家资助政策的有益补充,进一步加大对本地高校学生的奖励和资助力度。

辽宁省政府奖学金

此奖学金由辽宁省财政出资设立,旨在奖励省内普通高校中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与国家奖学金标准一致。
  • 申请与评审:申请条件与国家奖学金类似,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评审程序由学校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实施,择优评选。

其他地方政府及社会捐助类奖助学金

阜新高等专科学校还可能根据当年省市政府的安排,参与评选一些临时性或专项性的政府资助项目。
除了这些以外呢,学校也会积极争取并引入由阜新市地方政府或本地企业设立的定向奖助学金,这些项目往往带有一定的地域或行业特色,旨在鼓励学生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三、 校内奖助学金阜新高等专科学校高度重视校内资助资源的筹措与利用,每年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专门用于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项目。这部分资金使用灵活,能够更快速、更精准地响应学生的实际需求。

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

这是学校自身设立的主要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秀学生的奖学金,覆盖面相对较广,旨在调动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 等级与标准:通常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各等级的金额和评选比例由学校自行制定。
    例如,一等奖学金可能每人每年1000-2000元,二等奖学金800-1500元,三等奖学金500-1000元,具体以学校当年发布的评审办法为准。
  • 评选依据:主要依据学生上一学年的课程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按专业或年级进行排名评定。

校级单项奖学金

为了鼓励学生个性化发展,在某个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学校还设立各类单项奖学金。

  • 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学习进步奖”、“科技创新奖”、“文体活动优秀奖”、“社会实践奖”、“道德风尚奖”、“优秀学生干部奖”等。
  • 评选方式:由学生申请或系部推荐,对在特定方面有显著表现或贡献的学生给予奖励,金额通常低于综合奖学金。

校内特殊困难补助

这是一项应急性、临时性的资助措施,主要用于帮助解决在校学生因突发性事件(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重大意外事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而导致的临时性、突发性经济困难。

  • 申请方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系部核实、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批后,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补助金额根据学生实际困难程度而定。

学费减免

学校对于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尤其是孤残学生、少数民族贫困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特定群体,根据其困难程度和实际情况,经审批后给予全部或部分学费减免。这是一项重要的兜底保障措施。


四、 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社会捐资奖助学金是学校资助体系的重要补充,其资金来源广泛,包括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以及校友基金会等。这些奖助学金通常以捐赠单位或个人的名义命名,设立目的各异,有的侧重于奖励特定专业的学生,有的倾向于资助来自特定地区的学生,有的则看重学生的综合素质或创新创业能力。

阜新高等专科学校积极拓展社会资源,与多家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可能会设立诸如“XX企业奖学金”、“XX校友助学金”等项目。这些社会奖助学金的设立、金额、评选条件和方法均按照捐赠方的意愿与学校共同商定的协议执行。学校每年会向社会公布此类奖助学金的设立情况和申请信息,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申报。社会奖助学金的设立,不仅为学生提供了更多的经济支持,也搭建了学生与社会交流的桥梁,有助于学生开阔视野、规划未来职业发展。


五、 助学贷款与勤工助学除了直接的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也是学生资助体系不可或缺的支柱。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信用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模式。目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成为主要模式,学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开始支付利息,并有还本宽限期。这项政策极大地缓解了贫困学生家庭的学费压力。

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阜新高等专科学校设有勤工助学服务中心,负责开发和管理校内的助研、助管、助教、实验室、后勤服务等各类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不仅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更能培养劳动观念、锻炼实践能力、提升综合素质,实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学校会优先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六、 资助体系的申请与评审机制阜新高等专科学校为确保奖助学金评选的公正、公平、公开,建立了一套严谨规范的申请与评审机制。

学校成立了由校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监督全校的学生资助工作。其下设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常挂靠在学生工作处),具体负责资助政策的落实、各项奖助学金的评审组织、资金发放与管理等日常事务。

学校制定了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和各项奖助学金的具体评审实施细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是申请助学金和励志奖学金的基础,通常在新学年开始时进行,通过学生申请、民主评议、学院审核、学校审批等程序确定困难等级。

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一般集中在每学年秋季学期进行。流程包括:学校发布通知、学生本人提交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所在系部初审并公示、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如需)、最终正式行文公布并组织奖金发放。

整个过程中,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会全程监督,并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确保任何环节出现问题都能得到及时处理和纠正,切实保障了学生的合法权益,让奖助学金真正用到最需要的学生身上,奖励给最优秀的学生。

阜新高等专科学校通过构建上述多层次、立体化、全覆盖的学生奖助学金体系,有效地将国家、社会、学校的关怀传递给了每一位学子。这一体系不仅解决了学生的经济之忧,更重要的是营造了一种积极向上、自强不息、感恩回报的校园文化氛围。学校将持续优化和完善这一体系,不断拓宽资助资金来源,创新资助育人模式,为培养更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坚实的保障。每一位阜新高等专科学校的学子,都可以在这一体系的支撑下,安心求学,追逐梦想,成就出彩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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