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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师范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湖师奖学金评定细则)

湖北师范大学作为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本科院校,其学生资助与奖励体系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奖学金评定工作不仅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重要机制,也是体现教育公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环节。该校的奖学金评定体系通常呈现出多层次、广覆盖、重规范的特点,旨在奖励品学兼优、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其评定细则的制定,严格遵循国家及湖北省相关主管部门的政策指导精神,紧密结合学校自身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力求做到评定标准科学化、评定程序规范化、评定过程透明化。细则内容通常涵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及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等多个类别,对申请者的基本条件、学习成绩、综合素质、社会实践等方面均有细致且量化的要求。整个评定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学生申请、班级评议、院系初审、学校终审并公示等多重环节,确保评选结果的权威性与公信力,从而有效发挥奖学金的正面引导与激励作用,营造积极向上、争先创优的良好校园学风。

湖北师范大学构建了一套系统化、规范化的奖学金评定与管理体系,该体系是学校学生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旨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其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校的奖学金评定工作并非单一维度的成绩比拼,而是一个综合评价学生各方面表现的系统工程,其细则的制定与执行均体现了高度的严谨性和规范性。


一、 奖学金评定的基本原则与总体框架

湖北师范大学奖学金评定工作首要遵循的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这是所有评定活动的基石,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拥有平等的申请机会,评定过程受到有效监督,评定结果能够及时公示并接受质询。

坚持择优评选、统筹兼顾的原则。奖学金的设立旨在奖励最优秀的学生,因此在评定标准上突出“优”字,同时也会考虑到不同学科、不同专业的特点,以及学生在思想品德、创新能力、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多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考量,避免唯分数论。

再次,实行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评定过程通常包含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辅导员或班主任推荐、院系评审工作小组初审、学校学生工作处(或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并组织校级评审委员会终审等多个环节。这种自下而上、层层负责的机制,既尊重了基层的民主意见,又保证了学校层面的集中审核与把关。

从总体框架上看,湖北师范大学的奖学金种类繁多,主要分为以下几大类:

  • 国家级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前者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在校生,后者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这两类奖学金的评审严格遵循教育部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统一规定。
  • 校级奖学金:由学校自有资金设立,如“优秀学生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术科研、文体竞赛、社会服务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者)等。这类奖学金的评定细则由学校根据自身情况制定。
  • 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由热心教育事业的社会企业、团体或个人捐资设立,如“某某企业奖学金”、“某某校友奖学金”等。这类奖学金的评定通常在遵守学校总体原则的基础上,还会充分考虑捐赠方的意愿和要求。


二、 各类奖学金评定的核心条件与标准

申请任何类别的奖学金,学生都必须满足一些基本条件。这些是参与评定的门槛,缺一不可: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是湖北师范大学全日制在校注册学生(通常要求在校生读满一学年以上)。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该评定学年内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和受处分记录。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综合素质高。
  • 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异。这是奖学金评定的核心指标之一。

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不同类别的奖学金又有其特定的、更为细化的核心标准


1.国家奖学金

  • 学习成绩:申请者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必须位于同年级同专业的前10%(含10%)。这是硬性指标。
  • 突出表现: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这些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重大奖励;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果;在体育竞赛或文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重要荣誉称号等。


2.国家励志奖学金

  • 家庭经济困难:申请者必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被纳入当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这是前提条件。
  • 学习成绩:学习成绩优秀,一般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的前30%(具体比例以当年通知为准)。


3.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

这是覆盖面最广的校内奖学金,通常分为多个等级(如
一、
二、三等)。评定主要依据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综合测评是对学生上一学年整体表现的量化评价体系,一般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 学业成绩:占总评分的很大比重(例如60%-70%)。以必修课和指定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GPA)为主要计算依据。
  • 思想品德素质:包括政治态度、道德修养、集体观念、纪律观念、劳动观念、社会实践等,通常通过班级民主评议、辅导员评价等方式打分。
  • 身心素质与发展能力:包括身体健康状况、心理健康水平、文体活动参与情况、技能证书获取情况等。
  • 创新与实践能力:这是体现学生综合素质的关键部分,包括:
    • 学术科研:发表论文、参与科研项目、获得专利等。
    • 学科竞赛:参加“互联网+”、“挑战杯”、数学建模、英语竞赛等并获得奖项。
    • 社会工作:担任学生干部、社团负责人等,并经考核合格。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参加寒暑期社会实践、常态化志愿服务并获表彰。
    • 文体竞赛:在校级及以上文体比赛中取得名次。

各学院会根据学校的指导性意见,制定本院的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对各项加分标准进行细化。最终,按照学生的综合测评总分在同专业同年级内的排名,来确定奖学金的等级。


4.社会捐赠类奖学金

此类奖学金的评定条件会在学校通用标准的基础上,附加捐赠方提出的特定要求。
例如,可能优先考虑特定专业的学生,或对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领导力、社会服务经历等有特别侧重。申请者需仔细阅读各类社会奖学金的具体章程。


三、 奖学金评定的详细流程与时间安排

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具有严格的时间节点和程序规范,通常遵循以下流程:


1.启动与部署阶段(每学年9月-10月初)

新学期开始后,学校学生工作处(或资助管理中心)会根据上级文件和学校工作安排,发布本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正式通知。通知会明确评定的种类、名额分配、申请条件、评定程序、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各学院随后成立院级评审工作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向全体辅导员和学生传达通知精神。


2.学生申请与班级评议阶段(10月上旬)

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填写相应的《奖学金审批表》,并如实提交上一学年的成绩单、综合测评排名证明、各类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社会实践证明等支撑材料。随后,由辅导员或班主任主持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对申请者的资格和表现进行初步评议,形成班级推荐意见。


3.院系初审与公示阶段(10月中旬)

各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对班级推荐名单及申请材料进行逐一审核,按照名额和条件进行筛选和排序。审核重点是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初审确定的推荐名单须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汇总报送至学校主管部门。


4.学校复核与评审阶段(10月下旬)

学校学生工作处(或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复核和内容抽查。随后,组织召开校级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会议,对国家级奖学金和重要校级奖学金候选人的情况进行集体评审,最终投票或评议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


5.全校公示与报批阶段(10月底-11月初)

校级评审确定的拟获奖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学院、专业、奖学金类别等。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评审委员会提出实名投诉,委员会将及时调查并予以答复。公示无异议后,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按要求上报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校级和社会奖学金名单报学校校长办公会或分管校领导审批。


6.奖金发放与表彰阶段(11月及以后)

审批通过后,学校财务处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获奖学生的银行卡中。学校或学院通常会举行颁奖典礼或表彰大会,对获奖学生进行公开表彰,并以此为契机开展榜样宣传教育,扩大奖学金的影响力。


四、 评定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与纪律要求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湖北师范大学对评定过程有严格的纪律要求:

  • 严禁弄虚作假:申请者必须保证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存在学术不端、伪造材料、夸大事实等行为,立即取消其当年度及后续年度的参评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 严格执行程序:所有参与评定工作的教师和学生干部都必须严格按照既定程序操作,不得简化或变通,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留有记录,可追溯、可倒查。
  • 强化监督机制:学校纪委、监察部门以及学生代表大会等组织对奖学金评定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公示期是接受监督的关键环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提出异议。
  • 实行回避制度:评审人员若与申请者存在直系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利害关系,应主动申请回避。
  • 加强政策解读与沟通:学院和辅导员有义务向学生详细解读评定政策,及时解答学生的疑问,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误解和矛盾。

湖北师范大学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动态优化、不断完善的体系。它会根据国家最新政策、学校发展需要以及以往评定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年度修订和调整。其根本目的始终在于最大限度地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真正奖励那些志存高远、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优秀学子,从而在全校范围内形成见贤思齐、力争上游的积极氛围,助力每一位学生的成长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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