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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晋师奖学金评定细则)

关于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作为一所致力于培养基础教育师资的专科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是学校学生管理与激励体系中的核心环节。该评定细则并非单一的孤立文件,而是一个融合了国家政策导向、学校育人目标、专业特色以及学生全面发展需求的综合性制度体系。其根本目的在于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从而营造积极向上、勤奋好学的校园氛围,激励广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方位成长。细则的制定与执行,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评选过程的透明度和评选结果的公信力。通常,该评定体系涵盖了国家级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如校级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多种类型,每种奖学金的评定标准、金额、名额和申请条件各有侧重。评定过程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这一“硬指标”,更将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社会实践能力、创新创业精神、身心健康发展状况等“软实力”纳入核心考核范畴,体现了从单一学业评价向综合素质评价转变的现代教育理念。
因此,深入理解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奖学金评定细则,对于每一位在校生明确努力方向、规划大学生涯具有至关重要的指导意义。该细则不仅是衡量学生阶段性学习成果的标尺,更是引导学生成为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重要指挥棒。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详述

一、 奖学金体系构成与设立宗旨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奖学金制度是一个多层次、多维度的激励体系,旨在全面促进学生的成长成才。该体系通常依据资金来源、奖励目标和评选标准,划分为以下几个主要类别:

国家级奖学金:这类奖学金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荣誉等级高,奖励额度大,评审标准最为严格。主要包括:

  •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获奖者往往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需要在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创新能力等方面表现极为突出。
  •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它在肯定学生优秀学业和品德的同时,兼具助困性质,体现了国家对经济困难学生群体的关怀。

校级奖学金:由学校自有资金设立,是覆盖面最广、与学生日常学习生活联系最紧密的奖学金类型。主要包括:

  • 校级综合奖学金:通常设有一等、二等、三等不同等级,根据学生上一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定,是对学生整体表现的核心评价和奖励。
  • 校级单项奖学金:旨在鼓励在特定领域有突出表现或专长的学生,例如“学习进步奖”、“社会实践奖”、“科技创新奖”、“文体活动奖”、“道德风尚奖”等。

社会捐助类奖学金:由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在学校设立,通常冠以捐资方名称。这类奖学金的评定条件可能会结合捐资方的意愿,侧重于特定专业、特定领域或具备某些特质的学生。

所有奖学金的设立,其共同宗旨在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物质奖励与精神荣誉相结合的方式,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进取精神,引导他们努力成为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青年,为将来投身教育事业和社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 评定工作的组织管理与基本原则

为确保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序、规范进行,学校会成立专门的评审机构,通常采用“学校-系部-班级”三级管理模式。

学校学生工作领导组(或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是全校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最高领导与决策机构,由校领导牵头,学生处、教务处、财务处、团委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系部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共同组成。其职责包括:制定和修订全校性的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分配各系部各类奖学金的名额;审核并最终确定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受理关于奖学金评定的申诉等。

各系部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是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小组由系部党总支书记或主任任组长,成员包括辅导员、班主任、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其具体职责是:根据学校总体方案,制定本系部的实施细则;组织各班级开展初评工作;审核班级上报的初评结果和材料;在本系部范围内进行公示,并将审核无误的名单上报学校评审委员会。

班级评议小组是评定工作的基础单元,由班主任、班委会、团支部成员及普通学生代表组成。主要负责核实本班同学的基本条件,依据综合测评细则进行初步打分和排序,广泛听取同学意见,确保初评结果的客观公正。

在整个评定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评定政策、名额、程序、结果全程公开,接受全体师生监督。对所有参评学生一视同仁,严格按标准择优评选。
  • 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原则:将学生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放在首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即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无论其他方面如何优秀,均无参评资格。
  • 动态竞争、择优评选原则:奖学金非普惠性福利,而是基于学生上一学年(或学期)的实际表现进行竞争性评选,鼓励学生不断超越自我。
  • 综合考评、全面衡量原则:打破“唯分数论”,建立以学业成绩为基础,兼顾思想品德、实践能力、身心素质的综合评价体系。



三、 参评基本条件与资格限制

申请任何类别的奖学金,学生都必须首先满足一系列基本条件,这些条件是底线要求,具有普遍适用性。

基本条件通常包括:

  • 政治思想表现: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 学习态度与成绩: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积极进取。申请校级综合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通常要求上一学年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的成绩全部合格(无挂科记录),且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茅(具体比例由学校当年文件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业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通常要求位于前10%,且需有突出表现或获奖成果。
  • 在校期间表现:诚实守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系部、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如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
  • 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健康教育活动,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 学籍要求:必须是具有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且在评奖学年内未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状态。

资格限制(一票否决)情形明确规定,凡在评奖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当学年参评所有奖学金的资格: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分或学校纪律处分者(警告及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内)。
  • 在课程考核中存在作弊、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 无故拖欠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者(已办理正式缓交手续者除外)。
  • 在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隐瞒真实情况者。
  • 生活铺张浪费,或有其他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者。
  • 经学校认定其他不具备参评资格的情形。



四、 核心评定依据:学生综合测评细则

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是评定奖学金,尤其是校级综合奖学金的核心依据。它是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的量化评价体系,一般由“思想道德素质”、“学业成绩”、“能力素质”三大模块构成,并赋予不同的权重(例如:德育占20%,智育占60%,体育与能力素质占20%,具体权重各校每年可能微调)。

(一)思想道德素质测评

该部分主要考察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修养、法纪观念和集体荣誉感。基础分通常设定一个满分值,然后根据日常表现进行加分或扣分。

  • 加分项:如荣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在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志愿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学校或社会表彰;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主题班会、团日活动等。
  • 扣分项:如受到学校或系部通报批评;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有违反社会公德、校园文明规范的行为等。

该模块实行“底线管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综合测评总分即为不合格。

(二)学业成绩测评

该部分是综合测评的核心,权重最高。计算方式通常为学生评奖学年内所有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加权平均分。具体公式为:学业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这比简单的平均分更能反映学生对不同学分课程的投入和掌握程度。鼓励学生不仅要追求高分,更要重视高学分的主干课程。对于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计算机等级考试、教师资格证考试等,可能会在能力素质模块给予额外加分,但不直接计入学业成绩分数。

(三)能力素质测评

该模块旨在评价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文体特长和身心素质,是体现学生个性化发展和综合素质的关键部分。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参加寒暑期社会实践、社会调查、专业实习、支教等活动并提交合格报告;注册成为志愿者并完成一定时长的志愿服务。
  • 科技创新与专业技能:在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技能大赛、“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文学作品;获得专利授权;参与教师科研项目等。
  • 文体艺术活动:在校级及以上文艺汇演、运动会、艺术展演、演讲比赛等活动中获奖或表现突出。
  • 学生干部任职:担任校、系、班各级学生干部,且经考核称职者,可根据职务责任和工作表现获得相应加分,这既是对其付出的认可,也是对其领导组织能力的肯定。
  • 身心健康: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到良好或优秀标准者可获加分。

所有加分项目均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证书、文件、活动证明等),且同一项目在不同类别中不重复加分,通常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

最终,学生的综合测评总分 = 思想道德素质分 × 权重 + 学业成绩分 × 权重 + 能力素质分 × 权重。这个总分是奖学金评定排序的最重要依据。



五、 各类奖学金的具体评定流程

奖学金的评定工作一般在新学年开学后的9月至10月集中进行,评定的是上一学年的表现。流程环环相扣,确保严谨规范。

第一步:政策宣传与启动。学校学生处发布本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明确各类奖学金的名额分配、评定标准和时间节点。各系部、班级通过会议、公告栏、网站、微信群等多种渠道组织学生学习文件精神,确保人人知晓。

第二步:学生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向所在班级评议小组提交书面申请,填写统一的《奖学金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学生可根据自身条件同时申请不同类别的奖学金,但最终原则上不能兼得多项(通常以获得的最高荣誉或金额最大的奖学金为准,具体兼得规则按当年文件执行)。

第三步:班级初步评议与推荐。班级评议小组审核申请人的基本资格和材料真实性,依据综合测评细则计算每位申请人的测评总分并进行排序。在充分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结合名额,提出班级初评推荐名单,并在班内进行公示(通常不少于1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系部评审工作小组。

第四步:系部审核与公示。系部评审工作小组对各班级上报的初评结果进行认真复核,重点审查资格条件、测评过程和排名情况。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确定本系部的推荐名单,并在全系范围内进行公示(通常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师生如有异议,可向系部工作小组实名反映,工作组应及时调查核实并予以答复。

第五步:学校审定与最终公示。学生处汇总各系部上报的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提交学校学生工作领导组(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最终审定。评审委员会会抽查部分学生的材料,确保评定质量。审定通过后的全校获奖学生名单,会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告栏等显著位置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全校公示。这是确保公平公正的最后一道关口。

第六步:表彰奖励与材料归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正式行文公布获奖名单,并举行颁奖典礼,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学金。获奖审批表将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于此同时呢,学校财务部门会根据名单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的银行卡中。



六、 监督、申诉与动态调整机制

为确保奖学金评定的公信力,学校建立了完善的监督与申诉机制。学校纪检部门、学生处负责对整个评定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如果学生个人对评定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首先向所在系部评审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诉。工作组应在接到申诉后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如申诉人对系部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校学生工作领导组提起复议。学校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为最终裁定。这套机制保障了学生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评定工作的严肃性。

此外,奖学金评定细则并非一成不变。学校会根据国家最新政策要求、社会发展需要以及学校自身发展定位和育人目标的调整,定期(通常每2-3年)对评定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使其更科学、更合理地反映对学生的培养要求。
例如,近年来,为强化劳动教育,可能会增加对参与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表现的考核;为鼓励创新创业,可能会提高相关竞赛获奖的加分分值等。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系统、严谨、动态发展的制度规范。它深刻体现了学校“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不仅是对学生过往努力的肯定,更是对其未来发展的指引。每一位学生都应深入了解这一细则,将其作为大学生涯规划的导航图,努力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在实践的舞台上锻炼,在道德的高地上坚守,全面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力争成为德才兼备、符合时代要求的高素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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