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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昆明幼师奖学金细则)

关于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作为云南省学前教育师资培养的重要基地,始终致力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其奖学金评定工作是一项系统、严谨且关乎学生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学校的奖学金评定并非单一依据学业成绩,而是构建了一套多维度的综合评价体系,旨在全面考察学生的思想道德、学业水平、实践能力与综合素质。该细则通常以国家及云南省的相关政策为指导,紧密结合学校培养高素质幼儿教育人才的定位,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与择优的原则。评定过程不仅关注学生的智育表现,更将德育置于首位,同时对学生在专业技能、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的表现赋予相应权重,引导学生向应用型、复合型人才方向发展。细则的制定与执行,有效营造了比学赶超的积极氛围,是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环节之一。为确保评定的权威性与规范性,学校会成立专门的评审委员会,并建立完善的申请、审核、公示与申诉机制,确保每一笔奖学金都能真正奖励优秀、激励先进。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详述
一、 奖学金评定的宗旨与基本原则

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其根本宗旨在于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激励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获得全面发展,成为适应社会需要,特别是适应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奖学金的评定工作不仅是物质上的奖励,更是一种精神上的荣誉,旨在学校内部形成良好的学风和校风。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遵循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这是评定工作的核心准则。评定标准、评定程序、名额分配及最终结果均会向全校师生公开,接受广泛监督,确保所有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竞争,过程透明,结果公正。
  • 德才兼备、全面衡量原则:评定不仅看重学生的学习成绩,更注重其思想品德、专业实践能力、身心素质以及在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引导学生成为全面发展的人才。
  • 动态竞争、择优评选原则:奖学金评定非终身制,每学年或每学期进行一次,依据学生在该时段内的综合表现进行动态评选,鼓励学生持续努力,形成良性竞争机制。
  • 导向性与激励性相结合原则:评定细则的设置具有明确的导向性,如向师范专业技能突出的学生倾斜,向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的学生倾斜,从而有效引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方向,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

二、 奖学金的主要类型与设立目的

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奖学金体系通常包含多种类型,以满足不同层次和特长学生的激励需求。主要类型包括:

  •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学生。这是当前高等学校学生能够获得的荣誉等级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获奖比例极低,评审标准极为严格,旨在树立优秀学生的典范。
  • 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样由国家财政出资,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专科学生。它在肯定学生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的同时,兼具资助性质,体现了国家对经济困难学生群体的关怀。
  • 省级奖学金:由云南省省级财政安排资金设立,其评选标准和额度参照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用于奖励云南省内特别优秀或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 校级奖学金:由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资金自主设立。校级奖学金的种类相对更为丰富,覆盖面也更广。常见的有“校级三好学生奖学金”、“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专业技能竞赛奖学金”、“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社会实践优秀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等。校级奖学金是学校激励体系的主体,旨在奖励在各个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 企业或个人捐赠奖学金:一些关心教育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在学校设立的专项奖学金,通常有特定的奖励对象或评选要求,如针对某一专业方向或某项特定技能突出的学生。

每种奖学金的设立都有其明确的目的。国家层面和省级层面的奖学金重在树立标杆,体现国家对高层次人才的重视与培养;校级及社会捐赠类奖学金则更侧重于激发广大学生的参与热情,鼓励个性发展和特长发挥,形成多元化的评价与激励氛围。


三、 评定组织机构的构成与职责

为确保奖学金评定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学校会成立多级评审组织机构,各机构权责清晰,相互协作与制约。

  • 学校学生奖励评审领导小组(或委员会):这是全校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通常由学校主要领导(如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团委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各院系负责人代表。其主要职责是:审定全校性的奖学金评定办法;审批各类奖学金的名额分配方案;审定最终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裁决评定过程中的重大争议事项。
  • 学生工作处(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作为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负责拟定和修订评定细则;分配各院系奖学金名额;组织协调全校的评定工作;对各院系上报的初审结果进行复核;组织校级公示;办理奖学金的发放等日常事务。
  • 院(系)学生奖励评审工作小组:各院系成立由党总支负责人、行政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及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工作小组。其职责至关重要,负责本院系评定工作的具体开展,包括:向学生宣传解读评定政策;组织学生申报;依据细则对申请学生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与评议;根据综合测评结果和名额限制,确定本院系的推荐名单并在院系范围内进行公示;处理本院系学生的咨询和申诉。
  • 班级评议小组:在辅导员或班主任的指导下,由班委会、团支部成员及普通学生代表组成。主要负责对班级内申请学生的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为院系评审工作小组提供参考意见,确保评定结果能够反映学生的真实情况和群众基础。

这种自上而下、层层负责的组织架构,保证了评定工作能够高效、规范地落实到每一个班级和每一位学生。


四、 参评学生的基本资格条件

学生申请任何一类奖学金,首先必须满足一些基本的资格条件,这些条件是参与评定的“门槛”。

  • 政治思想与道德品质要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通常,申请学生在评定学年内不能有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 学籍与学习年限要求:必须是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在校、在读的专科生。对于新生,一般从第二学期开始具备参评资格(新生奖学金除外);对于毕业年级学生,参评资格依据具体规定执行。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学生不具备参评资格。
  • 学习成绩要求:这是核心条件之一。申请者必须在评定学年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所有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成绩合格。对于高等级的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通常会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或班级前茅(例如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 社会实践与综合素质要求: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与学校、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思想政治学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表现出良好的综合素质。
  • 特定奖学金的附加条件:对于国家励志奖学金和部分捐赠类奖学金,申请者必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且生活俭朴。对于专业技能竞赛等奖学金,则需要提供相应的获奖证书或证明文件。

凡是在评定学年内受到纪律处分、有课程不及格、或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将被一票否决,取消其当次参评资格。


五、 综合测评体系的构成与分值计算

综合测评是奖学金评定的核心依据,它通过量化的方式全面反映学生的素质发展状况。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综合测评体系通常由多个模块构成,每个模块赋予不同的权重分值。常见的模块包括思想品德素质、学业成绩、身心素质与发展能力等。

  • 思想品德素质模块:该模块是德育为先原则的具体体现,通常占总分的一定权重(如20%)。考核内容包括:
    • 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参加党团组织活动、思想政治理论课表现等。
    • 日常行为表现:遵守校纪校规、课堂纪律、宿舍文明卫生等。
    • 道德修养:诚实守信、团结同学、尊敬师长、乐于助人等。
    • 志愿服务与社会实践:参与时数、表现及影响。
    该模块的得分通常由辅导员、班主任、班委及同学代表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进行评议打分。
  • 学业成绩模块:这是测评体系中权重最高的部分(通常可达60%-70%),直接反映学生的智育水平。计算方式一般是对评定学年内所有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考试成绩进行加权平均,得出学业平均绩点(GPA)或平均分。课程成绩以教务处官方记录为准。为了鼓励学生努力学习专业核心课程,部分学校还会对专业主干课的成绩赋予更高的权重。
  • 身心素质与发展能力模块:该模块考察学生的身体心理健康状况以及课堂外的能力拓展,权重约占10%-20%。具体涵盖:
    • 体育课程成绩及体质健康测试结果。
    • 参与文艺、体育竞赛的获奖情况(按级别和名次加分)。
    • 担任学生干部(班委、学生会、社团等)的工作履职情况与考核结果。
    • 职业技能证书获取情况(如幼儿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
    • 发表学术论文、获得专利、在专业技能大赛中获奖等创新与实践成果。

最终,学生的综合测评总分 = 思想品德素质分 × 权重 + 学业成绩分 × 权重 + 身心素质与发展能力分 × 权重。各院系根据总分在同一专业或年级内进行排名,作为奖学金分配的主要依据。


六、 评定工作的具体流程与时间安排

奖学金评定工作遵循严格的程序,一般按学年进行,具体流程环环相扣,确保有序推进。

  • 启动与宣传阶段:每学年开学初(通常为9月),学校学生工作处会发布本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明确评定范围、种类、名额、标准和时间安排。各院系随后组织召开班会、年级大会,向全体学生详细传达文件精神,确保每位学生了解评定政策和自身权利。
  • 学生申请与材料准备阶段: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或院系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社会实践证明、担任学生干部聘书或证明等。申请需要如实填写,严禁弄虚作假。
  • 班级民主评议与院系初审阶段: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者的材料和在班内的日常表现进行评议,提出初步意见上报院系。院系评审工作小组根据综合测评结果,结合班级评议意见,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议,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初步确定本院系的推荐获奖学生名单。
  • 院内公示与异议处理阶段:院系将初审推荐的名单在本院系公告栏、网站等进行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学生基本信息、综合测评排名、申请奖学金类型等。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院系评审工作小组实名反映,评审工作小组应及时调查核实并予以答复。
  • 学校复核与审批阶段:公示无异议后,各院系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会同教务处等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重点核查成绩、违纪情况等。复核无误后,将建议名单提交学校学生奖励评审领导小组进行最终审批。
  • 校级公示与奖金发放阶段:学校审批通过的最终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通常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正式行文公布获奖名单。财务处根据公布名单,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的个人银行账户,并颁发荣誉证书。

整个流程从启动到发放完成,通常需要1-2个月的时间,确保每一步都严谨细致。


七、 监督机制与申诉渠道

为保障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学校建立了完善的监督与申诉机制。

  • 多层次公示制度:如前所述,院系和学校两级公示是接受监督的关键环节。公示确保了过程的透明度,使结果暴露在公众视野下,有效防止暗箱操作。
  • 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评定过程进行监督,受理涉及评审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
  • 明确的申诉渠道:如果学生对评定过程或结果有异议,首先应在公示期内向所在院系评审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诉,评审工作小组需在接到申诉后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如学生对院系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校学生工作处或学生奖励评审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学校层面的复核结论为最终处理意见。这套申诉机制保障了学生的合法权益,为可能存在的偏差提供了纠正途径。
  • 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在申请和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次参评资格,已发放的奖金和荣誉予以追回,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对于评审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也将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八、 奖学金评定的教育意义与深远影响

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精心设计的奖学金评定细则,其意义远超出物质奖励本身,发挥着深远的教育和引导作用。

它强化了立德树人的根本导向。将思想品德作为评定的首要条件和重要指标,引导学生重视自身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成为德才兼备的合格人才。它促进了学生的个性化发展与综合素质提升。多元化的评价标准鼓励学生在保证学业的同时,积极发展兴趣爱好、提升专业技能、参与社会实践,避免了“唯分数论”的片面性,有利于培养一专多能的幼儿教师。再次,它营造了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奖学金评定作为一种重要的激励手段,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动力和竞争意识,在全校范围内形成了勤奋好学、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它体现了教育公平与社会关怀。特别是国家励志奖学金等项目的设立,切实减轻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负担,让他们能够安心求学,感受到国家和学校的温暖,增强了他们的感恩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科学、规范、系统的工程。它紧紧围绕人才培养目标,通过明确的评定标准、严谨的组织程序和完善的监督机制,有效地发挥了奖励优秀、激励全体、引导方向的重要作用,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和发展需求的变化,这一细则也将在实践中不断优化和完善,以更好地服务于学生的成长成才和学校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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