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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浙农林大奖学金细则)

浙江农林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综合评述浙江农林大学作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始终秉持“求真、敬业”的校训,致力于培养高素质人才。其奖学金制度体系是学校学生资助与激励政策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该评定体系并非单一标准,而是一个多层次、多维度的综合性评价系统,涵盖了由国家、地方政府、社会及学校自身设立的多类奖学金项目,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以及各类校级和社会捐赠奖学金。该细则的制定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其核心特点是量化评价与综合评价相结合。它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即智育),更将学生的思想品德、学术创新、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劳动素养等纳入考核范畴,体现了新时代高等教育“五育并举”的育人理念。评定过程通常以学年为单位,依托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通过对学生过去一学年整体表现的量化打分和民主评议来进行。整个流程从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初审公示到学校终审公示,环环相扣,确保了评定的规范性与透明度。这套细则不仅是学生获取荣誉和物质奖励的准则,更是引导学生明确发展方向、进行自我规划的重要指挥棒,对营造优良学风、校风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浙江农林大学奖学金评定的总体框架与原则浙江农林大学的奖学金评定工作是在学校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处作为主要职能部门进行统筹协调,各学院(部)成立学生奖助工作评审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其设立与运行遵循一系列基本原则,这些原则是确保评定工作健康、有序进行的根本保障。

首先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这是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生命线。“公平”意味着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在校学生都享有平等的申请权利和竞争机会,评定标准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公正”要求评定过程严格依照既定的规章制度执行,避免主观随意性,确保结果能够真实反映学生的实际表现。“公开”则指评定的标准、程序、名额、申请条件以及最终的初审和审定结果都在适当范围内予以公示,主动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保障学生的知情权。

其次是择优评选、统筹兼顾的原则。“择优评选”是奖学金激励属性的直接体现,旨在奖励最优秀的学生,树立学习典范。评定会优先考虑学业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统筹兼顾”则要求在坚持择优的前提下,适当考虑不同学科、专业的特点以及学生群体的多样性,合理分配名额,确保奖学金的激励效应能够覆盖更广泛的学生群体,避免资源过度集中。

最后是导向性与激励性相结合的原则。奖学金评定的各项指标设置具有鲜明的导向性,旨在引导学生不仅专注于课堂知识的学习,更要积极参与科研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文体活动,实现全面发展。通过奖学金的荣誉和资金激励,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进取精神,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奖学金的主要类型与设立方浙江农林大学的奖学金来源多元,根据不同设立主体,主要可分为以下几大类:
  • 国家层面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是荣誉等级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则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体现了国家对经济困难学生群体的关怀与支持。
  • 省级政府奖学金:即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由浙江省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中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其奖励标准通常为每人每年6000元,是浙江省内高校学生的重要荣誉之一。
  • 校级奖学金:由浙江农林大学自身经费设立,覆盖面最广,种类较多。常见的有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术创新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等。校级奖学金的等级和金额由学校自行规定,旨在奖励在各个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 社会捐赠奖学金(或称外设奖学金):由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在学校捐资设立。如“亓汉三奖学金”、“森禾奖学金”等。这类奖学金的名称、奖励金额、评选条件均由设奖单位与学校共同协商确定,通常还会附加一些特定要求,如优先考虑特定专业的学生等。
奖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申请任何一类奖学金,申请者都必须首先满足一些通用的基本条件,这是参与评定的门槛。
  • 政治思想与道德品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凡在评奖学年内受到党、团、行政处分或通报批评者,或因学术不端行为被查处者,一律不具备参评资格。
  • 学习态度与学业要求:学习刻苦努力,态度端正,学业成绩优异是核心要求。通常情况下,申请者的学年学业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需位于同专业同年级前一定百分比(例如,国家奖学金要求排名前10%,且无一门功课不及格)。对于有补考或重修记录的科目,各学院会有详细规定,一般会对其参评高等级奖学金有所限制。
  • 身心素质:积极锻炼身体,身心健康,体育课成绩达标,能够胜任紧张的学习科研任务。
  • 学籍与在校情况:必须是具有浙江农林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且在评奖学年内修读完规定的课程。对于延长修业年限、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一般不予参评。
综合素质测评:评定的核心依据奖学金的评定绝非仅看考试分数,其核心依据是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这套测评体系是一个量化的评价模型,将学生的学年表现转化为可比较的分值,通常由“智育”、“德育”、“体育”、“美育与劳育”等多个模块构成,并按一定权重合成总评成绩。

智育成绩是基础,占比最大。它主要由学生学年内所有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加权平均成绩(GPA)构成,直接反映了学生的学术水平和学习能力。课程成绩的精确计算是确保公平的关键。

德育测评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表现、思想修养、道德品质、法纪观念以及集体荣誉感等。其得分由基本分、奖励分和扣分三部分组成。基本分通常基于同学互评、班主任或辅导员评议给出。奖励分则来源于获得的各类思想政治类荣誉、担任学生干部并考核优良、积极参加党团活动、见义勇为、志愿服务时长突出等。扣分项则针对违纪违规、宿舍卫生不达标等行为。

体育测评主要依据学生的体育课成绩、体质健康测试结果以及参与课外体育锻炼和体育竞赛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鼓励学生养成终身锻炼的习惯。

美育与劳育测评是体现“五育并举”的重要部分。美育主要考察学生参与文化艺术活动的表现,如在校级及以上文艺比赛中获奖、参加艺术团训练演出等。劳育则重点考核学生的劳动观念、实践能力和生活技能,包括参加社会实践、生产实习、公益劳动、寝室文明建设等方面的表现。在这两方面有突出表现者均可获得相应的奖励加分。

最终,学生的综合测评总分 = (智育成绩 × 智育权重) + (德育成绩 × 德育权重) + (体育成绩 × 体育权重) + (美育劳育成绩 × 对应权重)。这个总分及其在专业内的排名,是决定奖学金归属的最重要量化指标。

各类奖学金的具体评定细则在满足基本条件和综合测评排名的基础上,不同类别的奖学金还有其特定的细化规则。

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最为严格。除了要求学业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外,还特别强调“特别优秀”这一属性。如果学生的学业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位于前30%,并在其他方面表现极为突出,例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取得全国性乃至国际性的重大奖励或荣誉,也可以申请,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这意味着国奖更青睐于顶尖的“全能型”人才或拥有“杀手锏”级成果的“偏才”。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者除了要满足品学兼优(通常要求成绩排名在前三分之一或更高)的条件外,其身份必须经过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已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贫困生库。它兼具“奖优”和“助困”的双重属性。

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评定条件与国家奖学金类似,但在成绩排名要求上可能略有放宽(例如要求排名在前15%或符合其他特定条件),同样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

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是校内覆盖面最广的奖学金,通常分为
一、
二、三等,依据学生的综合测评总排名进行划定。
例如,排名前5%的可评一等奖学金,排名前5%-15%的可评二等奖学金,排名前15%-30%的可评三等奖学金,具体比例和金额由各学院在学校指导下确定。

单项奖学金(如学术创新、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等)用于奖励在某一特定领域有突出表现但综合排名未必顶尖的学生。
例如,在高级别学科竞赛中获奖、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获得国家专利、在校级以上运动会破纪录、作为主要学生干部组织重大活动成效显著等,都可以据此申请相应的单项奖。

评定的组织机构与流程奖学金评定遵循严格的“三审两公示”程序,确保规范透明。
  • 部署与宣传:每学年开学初,学生处会根据上级文件和学校政策,下达评定工作通知。各学院召开说明会,向全体学生宣讲本年度奖学金的种类、名额、申请条件、评审程序和时限要求。
  • 学生个人申请:学生根据自身条件,向所在班级的评议小组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等。
  • 班级民主评议:班级奖助评议小组(由班主任、班委、普通学生代表组成)对申请者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结合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名单报学院评审小组。
  • 学院初审与公示:学院学生奖助工作评审小组全面审核各班级上报的推荐名单和材料,依据细则进行评选,确定本学院的初选名单。该名单必须在学院范围内(如公告栏、网站)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对于公示期内收到的异议,评审小组必须及时调查并予以答复。
  • 学校审定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初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审核各学院名单后,提交学校学生奖助评审委员会进行集体审定。审定后的名单会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这是最终公示,再次接受监督。
  • 表彰与发放: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正式行文公布获奖学生名单,并举行表彰大会。奖学金款项由财务处直接发放至学生的个人银行账户。获奖情况同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争议处理与监督机制为保证评定的公正性,学校建立了完善的争议处理与监督机制。学生在公示期内若对结果有异议,可首先向本院评审小组提出书面申诉,评审小组应在接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如申诉人对学院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校学生处乃至学校学生奖助评审委员会提起复核。学校纪委办公室也会对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杜绝任何不正之风。奖学金评定的意义与导向浙江农林大学的奖学金评定细则远不止是一项简单的评选活动,它是一个强大的指挥棒和激励引擎。它引导学生们认识到,大学的价值不仅仅是获取高分,更在于全方位地提升自身素养。它鼓励学生潜心学术、勇于创新,在实验室和图书馆里追求真理;它倡导学生投身实践、服务社会,在更广阔的天地中锻炼成长;它培养学生团结协作、乐于奉献,在集体中实现个人价值。通过这一套科学、严谨、透明的评定体系,浙江农林大学有效地营造了“比、学、赶、帮、超”的积极氛围,让优秀者得到认可,让后来者找到目标,不断推动着校风、学风的优化提升,为培养知农爱农、强农兴农的新型人才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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