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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安徽中医药高专奖学金细则)

关于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作为一所致力于培养高素质中医药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高等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不仅是学校学生资助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更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勇于创新的重要机制。该奖学金评定体系通常呈现出多层次、多维度的显著特点,旨在覆盖不同学业水平、综合素质和特殊才能的学生群体。评定的核心导向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确保评选过程阳光透明,结果令人信服。评定细则的制定,通常会紧密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将学生的学业成绩作为基础性指标,同时将思想品德、实践能力、创新创业、文体活动等多方面的表现纳入综合评价体系,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体而言,评定流程往往涉及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辅导员或班主任审核、系部初评、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复审以及校级评审委员会最终审定等多个环节,环环相扣,层层把关。
除了这些以外呢,细则还会对参评资格、奖励标准、名额分配、否决条件(如违纪违法、挂科等)作出明确规定。可以说,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套科学、严谨、操作性强的规范性文件,它不仅是对优秀学生的物质奖励和精神褒奖,更是学校营造积极向上学风、校风的重要政策工具,对促进学生的成长成才和学校的健康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详述
一、 奖学金体系概述与设立宗旨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设立的奖学金种类多样,构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激励体系。通常,这个体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大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综合奖学金(如校级
一、
二、三等奖学金)、校内单项奖学金(如学习进步奖、社会实践奖、文体活动奖等),以及可能由企业或个人捐资设立的社会类专项奖学金。每一种奖学金都有其特定的设立目的、奖励对象和评定标准。

学校设立奖学金的根本宗旨在于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激发广大学生的学习热情和进取精神。其具体目标可概括为:第一,奖励在学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树立学习标杆,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学习氛围;第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但自强不息、品学兼优的学生,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体现教育公平与社会关怀;第三,鼓励学生在专业学习之外,积极投身思想道德建设、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领域,促进其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第四,通过奖优促学,为中医药事业培养更多具有坚定理想信念、扎实专业知识、过硬实践技能和强烈创新意识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二、 评定工作的核心原则奖学金评定工作严格遵循以下三项基本原则,这是确保评定结果公信力的基石:

公平原则: 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在校学生均享有申请奖学金的平等权利。评定标准统一,程序规范,不因学生家庭背景、地域、性别等非相关因素而区别对待,为所有学生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

公正原则: 评定过程严格依据既定的细则和标准执行,客观评价学生的各项表现。评审人员(包括辅导员、班主任、评审委员会成员等)需秉持公心,实事求是,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好恶影响评审结果。建立有效的监督和申诉机制,确保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公开原则: 评定的政策、名额、条件、程序以及初评和最终结果等信息,都会通过校园公告、官方网站、班级会议等适当途径向全体师生公开,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保证评定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增强透明度。


三、 参评基本资格与否决条件并非所有学生都具备申请奖学金的资格,细则中会明确规定参评的基本条件和一旦触犯即失去参评资格的“一票否决”条款。
  • 基本资格:
    • 具有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通常要求在校就读满一学年以上,新生一般参评下一学年的奖学金)。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积极进取。
    • 按时完成学校规定的缴费注册义务。
  • 否决条件(一经触犯,取消当次乃至后续一段时间内的参评资格):
    • 评奖学年内受到党、团、行政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
    • 评奖学年内有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考试成绩不及格(即“挂科”)者。此项对于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高级别奖项通常尤为严格。
    • 在申请材料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不仅取消资格,还将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 存在其他不符合奖学金设立宗旨和基本要求的行为。

四、 各类奖学金的具体评定标准不同类型的奖学金,其侧重的评定标准各有不同。


1.国家奖学金

这是当前高等学校学生能够获得的荣誉等级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评定标准极为严格,旨在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学生。

  • 学业成绩要求: 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或班级前10%(含10%),且无不及格科目。这是硬性门槛。
  • 综合素质要求: 在满足学业排名要求的基础上,评审更侧重于学生的“特别优秀”表现。
    例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例如,在省级及以上重要竞赛中获得大奖、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获得重大发明创造专利、在社会实践中有突出贡献并获广泛赞誉等。
  • 评审方式: 往往需要经过院系和学校的多轮答辩或评审会,优中选优。


2.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专科学生。

  •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申请人必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并被纳入当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这是前提条件。
  • 学业成绩要求: 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专业或班级前30%(含30%),且无不及格科目。对于表现确实突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排名要求可适当放宽至前50%,但需附详细证明材料。
  • 思想品德要求: 生活俭朴,自强不息,积极乐观。


3.校内综合奖学金

这是学校自身设立,覆盖面相对较广的奖学金,主要依据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定。综合测评通常由学业成绩(智育)、思想品德表现(德育)、身心素质与发展(体育、劳育等)等部分按一定权重计算得出总评分。

  • 一等奖学金: 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位于专业或班级前5%左右,学业成绩优异,表现突出。
  • 二等奖学金: 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位于专业或班级前15%左右,学业成绩良好,表现积极。
  • 三等奖学金: 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位于专业或班级前30%左右,学业成绩合格,各方面表现较好。
  • 具体的比例和金额标准由学校根据当年财力情况确定。


4.校内单项奖学金及社会专项奖学金

  • 单项奖学金: 奖励在特定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如“学习进步奖”(奖励学期内成绩提升显著者)、“社会实践奖”(奖励在社会实践中成果突出者)、“文体活动奖”(奖励在校级以上文体比赛中获奖者)、“科技创新奖”(奖励在学术科技活动中取得成果者)等。评定标准侧重于该单项领域的成果和贡献。
  • 社会专项奖学金: 由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捐资设立。其评定标准由设奖单位与学校共同商定,可能侧重于特定专业、特定技能或特定品质的学生。

五、 综合测评成绩的构成与计算校内奖学金,尤其是综合奖学金的评定,高度依赖于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该成绩是对学生一学年来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的量化评价。
  • 德育成绩(约占20%-30%): 主要考察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法纪观念、集体观念、劳动观念、社会实践、宿舍文明表现等。通常由辅导员、班主任、班委、同学代表等根据日常表现记录进行评议打分。
  • 智育成绩(约占60%-70%): 是综合测评的核心部分,以学生该学年所有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考试成绩(或平均学分绩点)为主要依据。成绩计算通常采用加权平均分或平均学分绩点的方式,以体现不同学分课程的重要性差异。
  • 体育与发展成绩(约占10%): 包括体育课成绩、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参与文体活动情况、心理健康状况、以及创新创业、技能竞赛、社会工作等方面的加分项。这部分鼓励学生发展兴趣特长,提升综合能力。

各项成绩按权重加总后,即得到学生的综合测评总分,并据此进行专业或班级排名。


六、 评定流程与组织实施奖学金评定有一套严格规范的操作流程,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1.部署与宣传:
每学年开学后,学校学生处或资助管理中心会根据上级文件和学校计划,下发评定工作通知,明确各类奖学金的名额分配、评定标准和时间安排。各系部、班级组织学生学习相关文件。


2.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贫困证明等)。


3.班级评议与推荐:
班级成立由辅导员(班主任)、班委、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对申请人的资格、材料和日常表现进行审核和民主评议,根据评定标准提出初步推荐名单,并在班级内进行公示(通常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系部。


4.系部初审与公示:
各系部成立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对班级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复核和初审,根据名额分配情况确定系部推荐名单,并在系部范围内进行公示(通常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报告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


5.学校审核与评定: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对各系部上报的材料进行汇总和全面审核。随后,学校召开校级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会议,对特别是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高级别奖项的候选人进行审议和投票表决,最终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


6.全校公示与报批:
将校级评审委员会审定的拟获奖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通常不少于5个工作日),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校内奖学金由学校正式行文公布;国家奖助学金名单则按要求上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


7.奖金发放与表彰:
奖学金经费到位后,由学校财务部门根据最终名单,将奖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的个人银行账户。学校通常会举行颁奖典礼或大会,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以扩大奖励效应。


七、 监督与申诉机制为了保障评定工作的公正性,学校建立了相应的监督与申诉渠道。
  • 监督机制: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和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对奖学金评定全过程进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 申诉机制: 学生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所在系部评审工作组提出书面申诉,评审工作组应及时调查核实并答复。如对系部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乃至校级评审委员会提请复议。

八、 奖学金评定的意义与对学生发展的导向作用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奖学金评定细则,其意义远超出物质奖励本身。它像一个“指挥棒”,深刻影响着学生的行为选择和发展方向。它强化了学业成绩的核心地位,引导学生将主要精力投入到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学习中,夯实成才基础。它倡导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在注重学习的同时,积极参与第二课堂活动,提升思想道德修养、实践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避免成为“高分低能”的人。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而言,国家励志奖学金等政策不仅提供了经济支持,更是一种精神激励,有助于他们克服困难、安心向学、感恩回馈。整个评定过程本身也是一次生动的教育过程,让学生在实践中理解规则、竞争、诚信与公平的深刻内涵,这对于他们未来步入社会、成为合格公民至关重要。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设计周密、运行严谨的系统工程。它紧密结合中医药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和学生实际,通过多元化的奖项设置、量化的评价标准和规范的操作流程,有效地发挥了奖优助困、育人成才的功能,是学校人才培养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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