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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新疆铁道职院奖学金细则)

综合评述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乃至西北地区重要的轨道交通类高职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不仅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国家资助育人政策、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关键环节。该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系统、严谨且动态优化的体系,它深度融合了国家教育方针、职业教育特色以及学院自身的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该细则并非单一标准,而是一个涵盖多种奖学金类型、多维评定指标和规范流程的综合性框架。其核心目的在于,通过科学、公正、公开的评定机制,精准识别和奖励那些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特别是向学业成绩优异、专业技能精湛、综合素质过硬的学生倾斜,从而在校园内营造“比、学、赶、帮、超”的积极氛围。总体来看,该评定细则注重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评议相结合,既强调学业成绩的基础性地位,又高度重视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思想品德的引领作用,充分体现了职业教育“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育人理念。这套细则的实施,有效激发了广大学子的学习热情和进取精神,为培养扎根边疆、服务铁路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提供了有力支撑。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详述
一、 奖学金体系构成与设立宗旨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体系是一个多层次、多类型的激励系统,旨在全面覆盖和奖励不同层面表现优异的学生。该体系通常由国家层面、自治区层面、学校层面以及社会层面等多个资金来源共同构成,形成了互为补充、协同发力的奖励格局。

主要奖学金类型包括:

  •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这是级别最高、荣誉性最强的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在校学生,金额标准严格遵循国家规定,评定标准极为严格。国家励志奖学金则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体现了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原则。
  • 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等地方性奖学金: 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立,用于奖励本地区高校中表现优异的学生,其评定通常会结合自治区的发展战略和人才需求。
  • 学院综合奖学金(或校级奖学金): 这是由学院自有资金设立、覆盖面最广的奖学金。通常根据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定,设有一等、二等、三等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奖励金额,是激励大多数学生努力学习的核心奖项。
  • 企业奖学金或专项奖学金: 鉴于学院与众多铁路局、轨道交通企业以及相关行业的紧密合作关系, often会设立以企业命名的专项奖学金,如“xx铁路局奖学金”、“xx地铁奖学金”等。这类奖学金通常除了考察学生的综合表现外,还可能特别侧重于相关专业的课程成绩、实践技能、职业素养以及对企业的认同感。
  • 单项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特定领域有突出表现的学生,例如在国家级、省级技能大赛中获奖者,在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社会公益、见义勇为等方面做出显著贡献者。这类奖学金鼓励学生个性化发展和特长发挥。

设立宗旨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激励学生成长成才,通过物质奖励和精神荣誉,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和专业兴趣。第二,导向全面发展,引导学生在注重学业的同时,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和技能训练,提升综合素质。第三,营造优良学风,通过树立先进典型,在校园内形成崇尚学习、积极向上的良好风气。第四,服务人才培养目标,紧密对接铁路行业和区域经济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鼓励学生苦练内功,成为行业急需的骨干力量。


二、 评定工作的基本原则

为确保奖学金评定的公正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学院在评定过程中严格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这是评定工作的生命线。“公平”意味着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在校学生都享有平等的申请和参评权利。“公正”意味着评定标准统一,程序规范,杜绝任何形式的不正之风。“公开”意味着评定政策、名额、程序、结果等关键信息都要通过官方网站、公告栏、班会等多种渠道向全体师生公示,接受广泛监督。
  • 择优评选原则: 奖学金的本质是奖励优秀。评定工作坚持以学生的实际表现和综合测评结果为主要依据,严格按条件、按标准进行筛选,确保最优秀的学生能够脱颖而出,使奖学金真正起到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
  • 动态管理原则: 学生的表现是动态变化的。奖学金评定通常以学年或学期为单位进行,不搞终身制。上一学年获奖不代表本学年自动连任,学生需要持续努力,保持优异表现。
    于此同时呢,如果在获奖后出现违纪违规等行为,学院有权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和荣誉证书。
  • 统筹兼顾原则: 在坚持择优的前提下,会适当考虑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学生分布情况,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特别是在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和部分助困类奖学金时),力求使奖学金的激励效应最大化、最优化。

三、 参评基本条件

申请任何一类奖学金,学生都必须首先满足一些通用的基本条件,这些条件是参与评定的门槛:

  • 政治思想表现: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道德品质优良。
  • 学习年限要求: 通常要求是在校注册的全日制学生,并且已经完成上一学年的学习任务。新生入学第一学期一般不参评学年奖学金,但可能有机会参评基于高考成绩或入学表现的新生奖学金。
  • 学业成绩要求: 这是核心条件之一。申请者在上一学年(或学期)的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的成绩必须全部合格(即无挂科现象)。对于不同等级的奖学金,还会有更高的成绩排名要求,例如申请国家奖学金或一等奖学金,通常要求学业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茅(如前10%)。
  • 日常行为表现: 诚实守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学校、院系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宿舍卫生、课堂纪律等方面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四、 核心评定指标与量化考核

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奖学金的最终归属取决于对学生多个维度的表现进行综合量化考核的结果。这个考核体系通常以“学生综合测评”为基础,将学生的表现量化为具体分数。综合测评总分一般由“思想道德素质分”、“学业成绩分”、“身心素质与文体活动分”、“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分”等几大模块构成,各模块赋予不同的权重。

  • 思想道德素质(权重约20%-25%):
    • 基础分:主要依据学生的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思想汇报、日常行为规范遵守情况等。
    • 加分项:获得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积极参加党团组织活动、主题教育活动;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志愿服务等突出事迹并获得表彰。
    • 扣分项: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 学业成绩(权重约50%-60%,是决定性因素):
    • 以教学管理部门提供的上一学年所有课程(含考试课和考查课)的加权平均成绩或平均学分绩点(GPA)为主要依据。
    • 计算公式通常为:学业成绩分 = ∑(课程成绩 × 课程学分) / ∑课程学分。这部分分数直接反映了学生的学术水平和学习投入程度。
  • 身心素质与文体活动(权重约10%-15%):
    • 基础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要求。
    • 加分项:在校级及以上体育竞赛中获奖;在文艺汇演、艺术比赛等活动中表现突出;积极参加日常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
  • 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权重约10%-15%):
    • 加分项:担任学生干部(班委、团支委、学生会、社团负责人等)并根据考核情况加分;参加专业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等并获奖(级别越高,加分越多);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或社会实践活动并有成果证明;在公开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或文学作品。

学生的最终综合测评得分 = 思想道德素质分 × 权重 + 学业成绩分 × 权重 + 身心素质与文体活动分 × 权重 + 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分 × 权重。奖学金评定通常会按照综合测评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并结合各奖项的具体名额确定初步名单。


五、 评定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学院统一领导,建立了一个层级清晰、责任明确的组织体系来保障实施。

  •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或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这是最高决策机构,由学院主要领导、分管学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院领导、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各系部负责人等组成。其职责是审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分配各系部奖学金名额、审批最终获奖名单、裁决评定过程中的重大争议等。
  • 学生工作处(或资助管理中心): 作为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全院奖学金评定工作。包括发布评定通知、制定工作流程、审核各系部上报材料、组织校级公示、制作荣誉证书和发放奖金等。
  • 各系(部)评审工作组: 由系部党总支书记、主任、辅导员、班主任、教师代表等组成。负责本系部的具体评定工作,包括向班级传达评定政策、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组织初步评审和排序、在本系部范围内进行公示、向学生工作处报送推荐名单等。
  • 班级评议小组: 这是评定工作的基础单元,由班主任、班委、普通学生代表组成。负责核实本班学生的基本情况、计算综合测评分数、收集加分证明材料、进行民主评议,并向系部评审工作组提出推荐意见。班级评议确保了评定过程的群众基础和透明度。

六、 评定具体流程与时间安排

奖学金评定工作具有严格的程序性和时间节点要求,一般按学年进行,主要集中在新学年开学后的9月至11月。

  • 第一阶段:准备与启动(9月上旬)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定新学年评定方案。学生工作处下发正式评定通知,明确各类奖学金的名称、金额、名额分配、评定条件、工作程序和时限要求。
  • 第二阶段:政策宣讲与个人申请(9月中下旬) 各系部、各班级组织召开专题班会,详细解读评定细则,确保每一位学生了解政策。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任职证明等),向所在班级提交申请。
  • 第三阶段:班级评议与系部初审(10月上旬) 班级评议小组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依据综合测评办法计算每位申请者的得分并进行排名。在班级内进行初步评议和结果公示(通常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系部评审工作组。系部评审工作组对各班上报名单进行复核、汇总和排序,确定本系部的推荐名单,并在系部范围内进行公示(通常不少于5个工作日)。
  • 第四阶段:学院审核与公示(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 学生工作处汇总各系部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性审核,重点核查是否存在不符合条件、材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审核无误后,形成全院拟获奖学生名单,提交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通常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包括学生姓名、院系、专业、学号、获奖类型等。
  • 第五阶段:表彰与资金发放(11月中下旬及以后)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院行文正式公布获奖名单。通常会举行颁奖典礼或表彰大会,对获奖学生进行公开表彰,颁发荣誉证书。财务部门根据最终名单,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个人的银行账户。整个评定流程至此结束。

七、 监督机制与申诉渠道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公信力,学院建立了完善的监督和申诉机制。

  • 多级公示制度: 如前所述,评定结果在班级、系部、学院三个层面进行公示,充分利用师生的监督力量,防止暗箱操作。
  • 纪检监察介入: 学院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奖学金评定全过程进行监督,受理相关的投诉和举报。
  • 申诉渠道畅通: 学生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按照既定程序提出书面申诉。通常的路径是:首先向班级评议小组或班主任反映;若对处理结果不服,可向系部评审工作组申诉;仍不满意的,最终可向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领导小组的调查和处理意见为最终决定。
  • 责任追究: 对于在评定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次及后续学年的参评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对于工作不力、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也将进行严肃处理。

八、 奖学金评定的特色与导向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紧密结合其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呈现出鲜明的导向性。

  • 突出职业教育特色,强化技能导向: 在综合测评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模块中,对技能大赛获奖、职业资格证书的获取给予了较高的加分权重。这强烈引导学生重视实践操作技能的培养,与学院培养“工匠型”人才的目标高度契合。
  • 注重铁路行业素养培育: 在思想道德评价中,会特别强调职业道德、纪律观念、安全意识、团队协作精神等与未来铁路工作岗位密切相关的素养。部分企业奖学金更是直接将这些素养作为重要评选标准。
  • 鼓励服务边疆与基层: 在评定中,对于有志于服务新疆本地、尤其是愿意到基层和艰苦地区铁路单位就业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可能会予以优先考虑,体现了学院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担当。
  • 促进民族团结: 学院会鼓励和肯定各民族学生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共同进步的先进事迹,将维护民族团结作为一项重要的德育评价内容。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动态体系。
随着国家职业教育改革的深入和学院自身的发展,该细则也会适时进行调整和优化,但其核心目标始终不变:即通过科学、公正的评价与激励,最大限度地激发每一位学生的潜能,引导他们成长为德技并修、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交通强国战略和新疆的社会稳定与长治久安贡献智慧和力量。该细则的有效实施,对于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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