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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赣南卫院奖学金评定细则)

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作为一所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卫生健康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不仅是学校学生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的重要机制。该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以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为指导,紧密结合职业教育特色,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评选”的基本原则,旨在表彰和奖励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细则的制定经过了严谨的调研与论证,体系较为完备,涵盖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等多种类型,每种奖学金的评选都有明确的目标定位和受众群体。评定标准多维化,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更将学生的思想品德、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创业能力以及身心素质纳入综合考评体系,引导学生向复合型人才方向发展。整个评定流程从宣传发动、个人申请、班级评议、系部初审到学校终审,层层递进,环环相扣,并辅以公示制度,确保了评定结果的权威性与公信力。总体而言,该细则科学合理,操作性强,有效发挥了奖学金的育人导向和激励功能,为营造优良学风、校风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第一章 总则与基本原则

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严格遵循国家及江西省有关学生资助管理的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精神,旨在建立健全学生激励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其核心目标是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专业知识,努力锤炼专业技能,同时注重提升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文化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能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符合社会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卫生健康人才。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学院确立了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这是评定工作的生命线。所有评选标准、程序和结果都必须向全体师生公开,接受广泛监督,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享有平等的申请和参与机会,杜绝任何形式的不正之风。
  • 择优评选、激励先进原则:奖学金的设立本质上是为奖励优秀、树立榜样。评定工作将严格依据既定标准,选拔出在各方面表现最为优异的学生,充分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在全校范围内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 全面发展、导向明确原则:评定标准并非唯分数论,而是构建了一个多元化的综合评价体系。在看重学业成绩的同时,同等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职业素养、实践能力、身心健康的协调发展,引导学生明确努力方向,实现个性化成长。
  • 程序规范、动态管理原则:评定工作有一套完整、规范的操作流程,从申请到公示,每一步都有章可循。
    于此同时呢,建立反馈和复核机制,对获奖后表现不佳或出现违纪行为的学生,可按程序取消其荣誉,体现了管理的科学性与动态性。

第二章 奖学金类型与设置

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的奖学金体系呈现多元化特点,主要分为以下几大类,以满足不同层次和类型优秀学生的激励需求。


一、国家级奖学金

  •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是当前高等学校学生能够获得的荣誉等级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该奖项评审最为严格,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极高肯定。
  • 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样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共同出资,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它兼具“奖优”和“助困”的双重属性,是资助体系中的重要一环。


二、校级奖学金

由学校自有资金设立,覆盖面更广,旨在奖励在不同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常见类别包括:

  • 综合奖学金:根据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排名进行评定,通常设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多个等级,奖金金额逐级递减,以奖励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优良的学生群体。
  • 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特定领域有突出表现或贡献的学生,例如:
    • 技能竞赛奖: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 精神文明奖: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志愿服务、孝老爱亲等方面事迹突出,产生良好社会影响者。
    • 创新创业奖:在学术研究、技术发明、创业实践等领域取得显著成果者。
    • 文体优秀奖:在省级及以上文化、艺术、体育比赛中获得重要奖项者。


三、社会捐助奖学金

由热心教育事业的社会企业、团体或个人在学校捐资设立,奖项名称、评选标准和奖励金额由捐资方与学校共同商定,通常用于奖励特定专业或具有某种特质的学生。

第三章 申请条件与资格要求

申请各类奖学金必须满足一些基本条件,同时根据不同奖项的特点,还会有特定的要求。


一、基本条件(所有申请者必须同时具备)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
  • 学习刻苦努力,态度端正,评选学年内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首次考核成绩均需合格,且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列(具体比例要求根据奖学金级别而定)。


二、特定条件

  • 国家奖学金:申请者除满足基本条件外,学业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必须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0%(含)。若排名在前10%-30%之间,则需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
  •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必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建档入库,且生活俭朴。其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排名需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一定比例(通常为前30%或前50%,以当年政策为准)。
  • 校级综合奖学金:主要依据学业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的百分比来划定各等级的获奖范围。
  • 校级单项奖学金:重点考察在特定领域的获奖证书、实践证明、社会影响力等具体成果。

第四章 评定标准与指标体系

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奖学金的评定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模式,核心依据是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该测评体系通常包含以下几个核心模块,各模块赋予不同的权重。


一、思想品德素质(约占20%-25%)

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修养、法治观念、集体荣誉感以及日常行为表现。具体包括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党团活动、主题班会的情况;遵守校纪校规、社会公德的情况;在诚实守信、团结同学、尊敬师长、爱护公物等方面的表现。担任学生干部并认真履行职责可获得额外加分,而有违纪行为则会扣分甚至一票否决。


二、学业成绩(约占60%-70%)

这是评定中最具量化性的核心指标。以学生在该评选学年内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的期末考核成绩为依据,通过加权平均分计算出智育成绩。课程成绩的权重根据其学分多少进行计算,学分越高的课程,其成绩对总平均分的影响越大。学业成绩排名是申请高级别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的硬性门槛。


三、实践与创新能力(约占10%-15%)

此模块旨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第二课堂活动,提升应用能力和创新精神。内容包括:

  • 职业技能竞赛:参加各级各类专业技能大赛并获奖可按级别加分。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积极参加寒暑期社会实践、社区服务、义诊、大型活动志愿服务等,凭实践证明或表彰文件加分。
  • 科研与创新: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参与课题研究、完成创新项目等。
  • 文体活动:参加校级及以上文化、艺术、体育比赛并获奖。
  • 职业技能证书:获取与专业相关的国家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四、身心素质(约占5%)

主要考察学生是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是否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人际关系和谐,能够以积极乐观的态度面对学习和生活。

第五章 评定组织机构与流程

为确保评定工作有序进行,学院建立了层级分明、权责清晰的组织机构。


一、组织机构

  •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牵头,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纪检监察室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和修订奖学金评定办法,审批最终获奖名单,领导和监督全校评定工作。
  • 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是评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机构,负责发布通知、分配名额、审核材料、组织校级评审会议、公示和上报结果等工作。
  • 系(部)奖学金评审工作组:由各系部负责人、辅导员、教师代表等组成。负责本系部评定工作的宣传动员、申请受理、初步审核、推荐名单拟定与公示。
  • 班级评议小组:由辅导员任组长,学生干部和普通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对本班申请者的资格和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核实申请材料,提出初步推荐意见。


二、评定流程

评定工作一般按学年进行,每年9-10月份启动,流程如下:

  • 第一步:宣传发动与名额分配:学校发布评定工作通知,明确评选要求、标准和时间安排。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上级下达的名额和各系部学生人数、质量情况,将名额合理分配至各系部。
  • 第二步: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填写相应的《奖学金审批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单、获奖证书、实践证明等),提交至班级评议小组。
  • 第三步:班级民主评议:班级评议小组召开会议,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核,结合其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形成一致意见后,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至所在系部评审工作组。
  • 第四步:系部初审与推荐:系部评审工作组对各班级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汇总和严格审核,通过集体讨论或投票等方式,确定本系部的拟推荐名单,并在系部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
  • 第五步:学校评审与公示:学生工作处对各系部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复核,汇总后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最终评审。领导小组召开评审会,审定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审定后的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 第六步:审批上报与表彰发放: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校级奖学金名单由学校正式行文批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须上报江西省教育厅审批备案。学校举行颁奖仪式,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奖金由财务处一次性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第六章 监督、异议与撤销机制

完善的监督与纠错机制是保障评定公平公正的重要防线。


一、监督机制

整个评定过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体师生和社会(如有社会捐助)的全程监督。公示制度是关键环节,在系部和学校两级公示期间,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畅通反馈渠道。


二、异议处理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均可实名向公示单位提出书面投诉。接到异议后,相关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核查,并向异议人做出书面答复。如异议属实,将及时调整获奖名单并重新进行公示。


三、撤销机制

奖学金评选遵循“宁缺毋滥”的原则。即使在奖金发放之后,如果发现获奖学生在评选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等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撤销其荣誉称号,追回已发放的奖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除了这些以外呢,获奖学生如在后续的学习生活中受到纪律处分或有其他不符合奖学金获得者身份的行为,学校也有权撤销其荣誉。

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动态体系。它不仅是一套冰冷的制度条文,更蕴含着深厚的育人理念。通过科学的标准、规范的程序和严格的监督,该细则有效地将国家的资助政策落到了实处,真正让奖学金发挥了“奖励优秀、激励中间、帮扶困难”的多元效用。它像一座灯塔,为学生们指明了努力的方向,告诉他们在大学里不仅要会读书,更要学会做人、做事,要全面发展。每一位学生都可以在这个体系中找到自己的坐标和奋斗的目标,通过自身的努力去争取这份荣誉和肯定。而学校也通过这一机制,源源不断地选拔和培养出一批又一批德技并修的优秀卫生健康人才,实现了人才培养的良性循环。未来,随着教育理念的更新和社会需求的变化,相信该评定细则也将持续优化,更好地服务于学生的成长成才和学院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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