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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临沂大学奖学金细则)

关于临沂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临沂大学作为山东省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始终秉持“明义、锐思、弘毅、致远”的校训,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了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学校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体系多元的奖学金评定制度。该评定体系并非单一标准,而是根据奖学金资金来源、设立目的、奖励对象的不同,划分为若干类别,如国家级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包括学业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等)以及由社会力量设立的各类专项奖学金。总体而言,临沂大学的奖学金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旨在选拔和奖励那些品学兼优、或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评定过程通常以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为核心依据,该测评成绩是对学生上一学年度整体表现的量化评价,涵盖了思想品德、学业成绩、身体素质、社会实践、创新创业能力等多个维度。这意味着,奖学金的评定不仅仅关注学生的学习成绩(智育),同样高度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德育)和身心素质(体育、美育、劳育),体现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理念。细则中对参评资格有明确的基本要求,例如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与校纪校规、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等,这是获得任何奖学金的先决条件。
于此同时呢,对于不同奖项,还有具体的成绩排名要求或专项成果要求。整个评定流程包括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或专业评议、学院初审与公示、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复审、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与全校公示等环节,确保了评定的规范性与透明度。可以说,临沂大学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其学生评价与激励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营造积极向上的学风、校风起到了关键的引导和推动作用。临沂大学奖学金评定的总体框架与原则

临沂大学的奖学金评定工作是在国家及山东省相关政策的指导下,结合学校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而系统开展的。其核心目标是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整个评定体系构建在几个基本原则之上,这些原则贯穿于所有类别奖学金的评定全过程。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是奖学金评定的生命线。“公开”意味着评定的政策、标准、程序、名额以及最终结果都必须向全体学生透明公开,接受监督。“公平”是指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都享有平等的申请权利和竞争机会,评定标准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公正”则要求评审人员和机构严格按照既定细则进行操作,客观评价,排除主观随意性和人情干扰。

综合评价与择优评选相结合原则是评定工作的核心方法论。它要求评审不能唯分数论,而应建立多元评价体系,对学生的德、智、体、美、劳进行全面考量。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再根据奖学金的级别和性质,择优选拔出最符合条件的学生。
例如,顶级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更侧重于“优中选优”,对智育成绩(学业排名)有极高要求;而一些专项奖学金则可能更看重学生在特定领域,如科研创新、文体竞赛、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程序规范与动态调整原则确保了评定工作的有序性和适应性。学校制定了严密的评审流程,从发布通知、学生申请、民主评议、学院初审公示到学校终审公示,每一步都有明确的规定,形成了一套完整的闭环管理。
于此同时呢,学校也会根据上级部门的新要求、社会需求的变化以及学校发展的新情况,对评定细则进行定期修订和完善,使其始终保持科学性和时效性。

奖学金的主要类别与设立宗旨

临沂大学的奖学金体系层次分明,来源多样,不同类别的奖学金有其特定的设立宗旨和奖励侧重点。

  • 国家级奖学金:这类奖学金由国家财政出资设立,代表了国家对高校优秀学生的最高奖励之一。主要包括:
    •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其宗旨是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协调发展的典范。获奖者通常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列前茅,且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尤为突出的学生。
    •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其宗旨是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强不息、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实现“助学”的同时,更强调“育人”和“励志”。申请者必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且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优秀。
  • 省政府奖学金:由山东省省级财政出资设立,旨在奖励省内高校中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其性质与国家奖学金类似,是省级层面的最高荣誉之一,评定标准也十分严格,侧重于奖励综合素质拔尖的学生。
  • 校级奖学金:由临沂大学利用事业收入等资金自主设立,是覆盖面最广、种类最多的奖学金类别。常见的有:
    • 学业奖学金:主要依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定,旨在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是奖学金体系中的主体部分。
    • 创新创业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术科研、技术发明、学科竞赛、创业实践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的学生,旨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
    • 社会活动奖学金/志愿服务奖学金:奖励在社会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中表现积极、贡献突出的学生,鼓励学生服务社会、锻炼能力。
    • 文体优秀奖学金:奖励在文化、艺术、体育等比赛中为学校赢得荣誉的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 社会捐赠类专项奖学金:由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在学校设立。这类奖学金通常有特定的名称和奖励方向,可能侧重于某个专业领域、奖励某种特定品质(如领导力、公益心),或面向特定地域、特定群体的学生。其评定细则会尊重捐赠方的意愿,并与学校总体评定原则相结合。
参评基本资格与前置条件

要申请临沂大学的任何一项奖学金,学生必须首先满足一系列基本资格条件,这些条件是参与评定的“门槛”。

思想政治与道德品质要求是首要条件。申请者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通常,在评定学年内受到纪律处分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失去参评资格。

学籍与学习年限要求是基础。申请者必须是具有临沂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且处于基本修业年限内(通常不包括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
例如,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可申请,普通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可申请。

学业成绩要求是核心门槛。不同奖学金对学习成绩有不同要求。
例如,申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其上学年学业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同年级同专业的前10%(含),且无不及格科目。对于其他奖学金,成绩排名要求可能会放宽,但通常要求排名在前一定比例(如30%、50%),且不能有挂科现象。

其他特定要求
例如,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录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申请某些专项奖学金,可能还需要满足捐赠方提出的特定条件。

核心评定依据:综合测评体系解析

综合测评成绩是临沂大学奖学金评定中最核心、最量化的依据。它是对学生上一学年度(或学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的量化评价总分,通常由思想品德素质测评成绩、学业成绩测评成绩、身心素质与能力测评成绩等几大部分按一定权重计算得出。

  • 思想品德素质测评(德育):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修养、法纪观念、学习态度、集体观念、劳动观念、生活作风等。考核方式包括个人小结、班级民主评议、辅导员(班主任)评议等。这部分通常有基础分,并根据学生担任学生干部、获得荣誉称号、参加思想政治类活动、好人好事等情况进行加分,也针对违纪违规行为设置减分项。
  • 学业成绩测评(智育):这是综合测评中权重最高的部分,直接反映学生的学习能力和效果。计算依据是学生在该学年内所修所有课程(含必修课、选修课)的加权平均成绩或平均学分绩点(GPA)。课程成绩以教务系统记录的最终成绩为准。学业成绩的排名是评定许多奖学金(尤其是高额奖学金)的关键指标。
  • 身心素质与能力测评(体育、美育、劳育及能力):这部分内容广泛,旨在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 身体素质:主要参考体育课成绩或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
    • 美育素养:参考参加文化艺术活动、获得相关奖项等情况。
    • 劳动实践:参考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生产劳动等的表现。
    • 能力发展:这是重要的加分领域,包括:
      • 科技创新与学术研究:如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参加学科竞赛获奖等。
      • 社会工作与领导能力:如担任学生干部并考核合格、组织策划重要活动等。
      • 文体特长与竞赛:在校级及以上文艺、体育比赛中获奖。
      • 技能证书:获得有价值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各学院会根据学校的指导性意见,结合本学院专业特点,制定更详细的《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明确各项指标的具体分值和计算方法,确保测评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具体评定流程与组织实施

临沂大学奖学金评定工作具有严格的组织程序和步骤,一般在新学年开学后启动,持续数周时间。

第一阶段:部署与宣传。学校学生工作处根据上级文件和学校总体安排,下发本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明确评定类别、名额分配、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各学院成立由党政领导、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奖学金评审工作组,负责本学院的评定工作。学院通过会议、网站、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向全体学生广泛宣传评定政策和方法。

第二阶段:学生申请与班级评议。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等)。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通常由班委、学生代表组成,在辅导员指导下开展工作)对申请者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结合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名单报学院评审工作组。

第三阶段:学院初审与公示。学院评审工作组对各班级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认真审核,根据综合测评成绩和奖学金的具体要求,进行排序和筛选,形成学院初评推荐名单。该名单必须在学院范围内(如学院网站、公告栏)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评审工作组应及时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

第四阶段:学校复审与审定。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初评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会同教务处、团委等职能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重点审查资格条件、成绩排名、材料真实性等。复核无误后,将建议名单提交学校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等组成)进行最终审定。

第五阶段:全校公示与表彰。学校评审委员会审定通过的获奖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这是最终环节的监督保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正式行文公布获奖名单,并适时举行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学金。相关材料会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特殊情况的处理与监督机制

在评定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细则中通常也会有相应的处理规定。

关于转专业学生的评定,一般原则是学生应在转入后的新专业、新班级参加评定。其学业成绩可以合并计算原专业和现专业的课程,但综合测评的其他方面主要在现班级进行评议。名额分配也可能根据其在原专业和现专业学习的时间比例进行统筹考虑。

对于交流生,如果交流期间的成绩经学校教务处认定并计入成绩系统,则可以参与评定。其在国(境)外或其他高校的表现,可通过相关证明材料和评议纳入综合测评。

监督与申诉机制是确保公平公正的重要保障。整个评定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体师生和社会的监督。如果学生对于公示的名单或评定过程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首先向所在学院评审工作组提出书面申诉,工作组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如果对学院的答复仍不满意,可以向学校学生工作处或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起申诉。学校会确保申诉渠道的畅通,并对实名申诉进行调查和反馈。

此外,对于在评定中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次乃至整个学年的评奖资格,已发放的奖金和荣誉将被追回,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这维护了奖学金评定的严肃性和纯洁性。

奖学金评定的导向作用与学生发展

临沂大学精心设计的奖学金评定细则,其意义远不止于物质奖励,更发挥着强大的价值引领和行为导向作用,深刻影响着学生的成长与发展。

引导学生重视全面发展。通过将德育、体育、美育、劳育和能力拓展纳入综合测评体系,并赋予相当权重,它向学生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大学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优异的学业成绩是基础,但高尚的品德、健康的身心、创新的能力和服务社会的精神同样重要,甚至更为重要。这促使学生在埋头读书的同时,积极投身于各项有益的活动中,提升综合素养。

激励学生追求卓越与个性化发展。多元化的奖学金类别为学生提供了多样化的成功路径。学业突出的学生可以通过学业奖学金获得肯定;擅长科研创新的学生可以在创新创业奖学金中找到舞台;具有领导才能或艺术体育特长的学生也有相应的奖励机制。这种设计鼓励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和优势,挖掘潜能,发展特长,形成个性化、差异化的发展路径,避免了“千校一面、千人一面”的同质化倾向。

再次,它营造了积极向上的学风和竞争氛围。奖学金评定作为一种重要的激励手段,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动力和竞争意识。公开透明的评定过程和“优中选优”的标准,在学生中树立了学习的榜样,营造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学习氛围,对促进学校优良学风的形成起到了积极作用。

体现了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特别是国家励志奖学金等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项,不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他们的经济压力,更重要的是传递了国家、社会和学校的关怀,培养了学生自立自强、感恩回报的意识,实现了经济资助与精神激励、能力提升的有效统一。

临沂大学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多层次、多维度、程序严谨的动态评价系统。它根植于国家教育方针和学校育人目标,以综合测评为量化基础,通过规范的流程和有效的监督,力求科学、公正地评价和奖励优秀学生。这套制度不仅是资源分配的工具,更是引导学生成长成才的“指挥棒”和“风向标”,在促进学生个体发展和优化学校育人环境方面持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每一位临沂大学的学子,都应当深入了解这些细则,将其作为大学阶段规划学习、提升自我的行动指南,在追求知识和真理的道路上不断前行,努力成为可堪大用、能担重任的栋梁之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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