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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奖学金评定细则)

关于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作为一所立足民族地区、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幼儿教师和小学教师的专科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不仅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营造优良学风校风的关键环节。该校的奖学金评定体系通常呈现出系统化、规范化、导向性强的特点。评定细则的制定,旨在通过科学、公正、公开的程序,对在校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量化与质性相结合的评价,确保奖学金的授予能够真实反映学生的学业水平、道德品质、实践能力及对学校、社会的贡献。一般而言,细则会紧密围绕国家教育方针和学校办学特色,设立包括国家级、校级在内的多层次、多类别的奖学金项目,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评定过程强调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导向,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习成绩(绩点),还将思想品德、遵纪守法、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活动、技能竞赛等多方面表现纳入考核体系,并设定明确的准入条件和否决性条款。整个评定流程注重学生的参与和监督,力求透明化操作,以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引导和资助作用,助力学生成长成才,服务民族地区基础教育事业发展。
下面呢将对该校奖学金评定的具体细则进行详细阐述。


一、 奖学金设立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设立奖学金的核心目的在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其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生动活泼的全面发展。通过奖优促学,旨在引导学生在注重专业知识学习的同时,积极提升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成长为适应社会需要、特别是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发展需求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其目标的实现,学校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评定标准、程序、结果均向全体学生公开,接受师生监督,确保所有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平等的申请和获奖机会。
  • 择优评选、宁缺毋滥原则: 严格按照评定条件进行筛选,确保获奖者是学生中的优秀代表,保持奖学金的含金量和激励效应。
  • 导向性与全面性相结合原则: 评定指标设置既突出学业成绩的核心地位,又充分考虑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引导学生全面成长。
  • 动态管理原则: 对获奖学生进行跟踪管理,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违纪行为,将取消其荣誉并追回奖金。


二、 奖学金的主要类型与资助标准

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奖学金体系通常包含以下几大类:


1.国家级奖学金

  • 国家奖学金: 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这是对学生极高综合素质的认可,名额由国家下达,竞争极为激烈。
  • 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兼具奖励与资助双重性质,申请者需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2.校级奖学金

校级奖学金由学校自有资金设立,覆盖面更广,种类更为多样,旨在奖励在不同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 校级综合奖学金: 通常根据学生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进行评定,设有一等、二等、三等不同等级,奖金金额依次递减,旨在奖励学年内全面发展的学生。
  • 校级单项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特定领域有突出表现的学生,例如:
    • 学习优秀奖:奖励学年学业成绩名列前茅者。
    • 技能竞赛奖:奖励在国家级、省级、州级、校级各类专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 文体活动奖:奖励在文化、艺术、体育等活动中表现突出,为学校争得荣誉者。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奖:奖励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积极、成效显著者。
    • 创新创业奖:奖励在创新发明、创业实践等方面有突出成果者。

此外,学校还可能设立针对特定专业或特定群体的奖学金,如“师范专业奖学金”、“民族生奖学金”等,以体现办学特色和对特定学生群体的关怀。


三、 评定范围与基本申请条件

奖学金的评定对象通常为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校就读的全日制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通常要求如此,校级奖学金可能覆盖一年级优秀新生)。申请各类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记录;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 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异。具体学业成绩要求因奖学金类别而异,例如申请国家奖学金和校级综合奖学金一等奖,通常要求学业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或专业前茅,且无不及格科目;
  •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和集体活动,综合素质高。

对于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人还必须经过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各类奖学金的具体学业成绩门槛、综合排名要求等,会在每年的评定通知中予以明确。


四、 评定指标体系与计分方法

评定过程的核心是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其指标体系是量化评价学生表现的关键。综合测评成绩一般由“学业成绩分”(智育)、“思想品德分”(德育)、“身心素质与能力分”(包括体育、美育、劳育及能力拓展)等几大部分构成,按一定权重合成总评成绩。


1.学业成绩分

通常以学生该学年内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的考核成绩为依据进行计算。课程成绩按百分制或等级制记载的,会换算成绩点再进行加权平均,得出平均学分绩点(GPA)或加权平均分。这部分在综合测评中占有最大权重,通常是评定奖学金,尤其是综合奖学金的基础。


2.思想品德分

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修养、法纪观念、学习态度、集体观念、劳动观念、生活作风等。考核方式可能包括同学评议、班主任或辅导员评议、日常行为记录(如宿舍卫生、课堂出勤、参加政治学习情况等)量化打分。出现违纪行为者,将在此项被扣分甚至一票否决。


3.身心素质与能力分

这部分旨在评价学生在体育、心理健康、文化艺术素养、劳动实践以及各方面能力的发展情况。具体加分项可能包括:

  • 体育健康: 体育课程成绩、体质健康测试达标情况、参加体育竞赛获奖等。
  • 能力拓展: 担任学生干部履职情况、参加各类竞赛(学术、技能、文艺、体育等)获奖、发表学术论文或作品、获得职业技能证书、参加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长与效果等。不同级别的奖项和成果对应不同的加分标准,国家级、省级奖项加分显著高于校级。
  • 其他突出表现: 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受到表彰的行为,也会酌情加分。

各项加分均有详细的规定和上限,防止过度加分导致评价失真。最终,根据各项得分及权重计算出每位学生的综合测评总分,作为奖学金评定的主要依据。


五、 评定组织机构与职责

学校建立层级分明、权责清晰的评定工作组织机构,以确保评定工作的规范有序。

  •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或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由校领导牵头,学生处、教务处、财务处、团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系部负责人参与。负责制定和修订奖学金评定办法,审定获奖学生名单,领导和监督全校评定工作。
  • 学生处(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作为具体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全校奖学金评定工作,发布评定通知,审核各系报送的材料,汇总并公示拟获奖名单,处理申诉等。
  • 各系(院)奖学金评审工作组: 由系领导、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负责本系学生的宣传动员、申请受理、资格审查、初步评审和推荐上报工作。
  • 班级评议小组: 由班主任、班委、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对本班申请者的日常表现进行核实和民主评议,为综合测评提供基础依据。

各级组织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与制约,共同保障评定的公正性。


六、 评定程序与时间安排

奖学金评定工作一般按学年进行,通常在每年9月至10月集中开展上一学年的评定。具体程序如下:


1.部署与宣传:
学校学生处根据上级文件和学校规定,下发评定工作通知,明确评定对象、条件、程序、名额分配及时间节点。各系、班级组织学生学习评定细则,确保人人知晓。


2.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实践证明等)。


3.班级评议与推荐:
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结合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计算综合测评成绩,提出初步推荐名单报系评审工作组。


4.系级初审与公示:
系评审工作组对班级推荐名单进行审核、评议,根据名额确定本系拟推荐获奖学生名单,并在系内进行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材料报送学生处。


5.校级评审与公示:
学生处汇总各系材料后进行复核,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或评审委员会)进行最终评审。评审通过的获奖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6.审批与表彰: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正式行文公布获奖名单,并将奖金发放至学生个人账户。
于此同时呢,学校会通过表彰大会等形式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扩大榜样示范效应。


七、 监督与异议处理机制

为保证评定工作的公信力,学校建立了严格的监督与异议处理机制。在班级、系、校三级公示期间,全校师生均可对公示对象的资格、表现等情况提出异议。提出异议者需实名并以书面形式向相应级别的评审组织反映问题,并提供具体线索。接收异议的组织必须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对于经查实确不符合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申请人,立即取消其评定资格,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同样,对在评定工作中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也将追究其责任。这套机制有效维护了评定过程的严肃性和结果的公正性。


八、 奖学金的管理与发放

奖学金经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奖金通常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学校鼓励学生将奖学金用于学习和生活必需,反对铺张浪费。对于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学校会加强教育引导,希望他们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于此同时呢,学校会对获奖学生进行跟踪关注,持续鼓励其进步。

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不断完善和发展的动态体系。它紧密结合国家政策导向、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以及学生实际成长需求,通过精细化的指标设计和规范化的操作流程,力求将宝贵的奖学金资源精准地授予最优秀、最需要激励的学生。这套细则的实施,不仅是对学生过往努力的肯定,更是对其未来发展的鞭策和期望,对于促进学校形成争先创优、积极向上的育人环境具有深远意义。
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和学生情况的变化,该校的奖学金评定细则也必将进行适时调整和优化,以更好地服务于立德树人的根本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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