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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文化旅游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丽江奖学金细则)

丽江文化旅游学院作为一所以培养文化旅游人才为特色的高等学府,其奖学金评定体系是学校育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并有效促进优良学风校风的形成。该评定细则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基本原则,紧密结合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定位,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更将思想品德、实践能力、创新创业素养等多维度表现纳入综合考评体系,形成了一个较为科学、全面且操作性强的评价机制。细则的制定与实施,充分体现了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精神,是对学生进行正向激励和价值引导的关键举措,既是对优秀学子的肯定与奖励,也为全体学生树立了学习的标杆,对于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具有深远意义。总体而言,该细则体系完整,标准明晰,流程规范,是学校学生资助与奖励工作的核心制度保障。

丽江文化旅游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其核心依据是学校正式颁布的《学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该办法详细规定了各类奖学金的设立宗旨、评审对象、申请条件、评审程序、奖励标准及后续管理等各个环节,是全校师生共同遵守的规范性文件。

奖学金设立宗旨与基本原则

丽江文化旅游学院设立奖学金的核心宗旨在于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创新精神,引导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各方面协调发展,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其评定工作遵循三大基本原则:首先是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评审全过程在阳光下运行,标准统一,程序透明,结果公示,广泛接受师生监督;其次是择优评选原则,严格按照评定条件和标准,选拔出品学兼优、表现突出的学生予以奖励,确保奖学金的含金量和激励导向作用;最后是全面衡量原则,打破“唯分数论”,采用多元评价指标,对学生的思想道德、学业成绩、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量。

奖学金类型与奖励标准

丽江文化旅游学院的奖学金体系通常包含多种类型,以满足对不同层面优秀学生的激励需求。主要类别包括:

  • 国家级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其评定严格遵循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有关规定。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在校生,奖励额度大,标准高,是学生荣誉的象征。国家励志奖学金则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体现了育人与助困的结合。
  • 校级奖学金:这是学校自主设立的主体奖学金,通常分为若干等级,如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等。各等级的评选比例和奖励金额由学校根据当年实际情况确定,主要依据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进行排序和评定。
  • 社会捐赠奖学金:由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在学校捐资设立,如“某某企业奖学金”、“校友奖学金”等。这类奖学金的名称、评选条件及奖励办法通常由捐赠方与学校共同协商确定,可能会侧重于特定专业、特定领域或具备某种特质的学生。
  • 单项奖学金:为鼓励学生在某个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而设立,如学术科技创新奖文体活动优秀奖社会实践奖精神文明奖等。此类奖学金不单纯看学业总分,更注重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和特长展示。

各类奖学金的奖励形式一般为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颁发荣誉证书并发放一定额的奖金。

申请资格与基本条件

申请丽江文化旅游学院各类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
  •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评奖学年内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 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申请高等级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校级一等奖学金)通常要求学生的学业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的前列,具体比例要求按当年下达的通知执行。

评定核心依据:综合测评细则

综合测评成绩是奖学金评定的量化核心,它是将学生的各方面表现按照一定权重折算成分数后进行加总排序的结果。综合测评总分(S)一般由学业成绩分(A)思想品德素质分(B)身心素质与文体活动分(C)实践能力与创新创业分(D)等几大模块构成,即 S = A + B + C + D。各模块所占权重由学校统一规定,通常会向学业成绩倾斜,但其他模块也占有相当比例。

  • 学业成绩分(A):主要依据学生评奖学年内所有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加权平均成绩(GPA)进行计算。这是综合测评的基础,反映了学生的核心学习成果。
  • 思想品德素质分(B):通过量化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修养、法纪观念、集体荣誉感、劳动观念、行为规范等方面得出。通常由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学生代表等组成评议小组,依据日常行为记录和评议标准进行打分。
  • 身心素质与文体活动分(C):包括体育课成绩、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参加各级各类文艺体育活动、竞赛获奖情况以及心理健康表现等。
  • 实践能力与创新创业分(D):此模块重点考察学生的应用能力和创新精神。内容包括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团工作的表现和时长,在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大赛中的获奖情况,发表学术论文、获得专利授权、参与科研项目等。

每一项加分或减分都有明确的认定标准和佐证材料要求,如获奖证书、活动证明、公开发表的文章等,确保评分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评审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确保评审工作的权威性和规范性,学校建立了层级分明、职责清晰的评审组织机构。

  • 学校学生资助与奖励工作领导小组:这是最高评审机构,由校领导牵头,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团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职责是制定和修订奖学金评定办法,审批全校奖学金名额分配方案,审定最终获奖名单,并裁决评审过程中的争议事项。
  • 学院学生资助与奖励工作评审小组:各学院成立由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任组长,辅导员、班主任、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院级评审小组。其具体负责本学院奖学金评定的组织、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核、综合测评的复核、推荐名单的初步确定及公示等工作,是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
  • 班级评议小组:在辅导员或班主任指导下,由班委、团支部委员及普通学生代表组成。主要负责本班学生综合测评中思想品德等模块的民主评议、基础数据的收集与核实,确保第一手材料的真实性。

评审流程与时间安排

奖学金评定工作一般按学年度进行,每年秋季学期集中开展上一学年的评审工作。流程严格且环环相扣:

第一步:部署与启动。学年伊始,学校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文件和学校预算,确定本年度各类奖学金的名额分配方案和评选通知,并逐级下达至各学院和班级。

第二步:个人申请与班级评议。学生根据自身条件,对照评选通知要求,自愿向所在班级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和佐证材料进行核实,并完成思想品德等模块的初步评议打分。

第三步:学院初审与测评。学院评审小组汇总各班级上报材料,对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测评总分进行详细核算与排名。根据排名结果和名额限制,按照择优原则,初步确定本院各类奖学金的推荐名单。

第四步:院内公示。将初步推荐名单在学院公告栏、网站等平台进行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对公示期内收到的异议,学院评审小组必须及时调查核实并予以答复。

第五步:学校复审与审定。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学生工作处。学校领导小组组织复审,重点检查程序的规范性和材料的完整性,最终审定全校获奖学生名单。

第六步:全校公示与表彰。将最终审定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学校行文正式公布获奖名单,并择机举行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监督机制与申诉渠道

完善的监督与申诉机制是保障评定公平公正的重要防线。整个评审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教师和学生的全程监督。学生如对评审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首先向所在学院评审小组提出书面申诉,评审小组应在接到申诉后规定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申诉人对学院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校学生资助与奖励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复议,领导小组的调查和处理意见为最终意见。这套机制确保了学生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

奖学金的发放与管理

奖学金款项通常由学校财务处根据最终公布名单,通过银行直接发放至学生本人的银行卡中,确保资金安全、高效到位。学校对奖学金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应合理使用奖金,将其主要用于购买学习用品和改善学习条件。如果发现在评奖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学校将撤销其荣誉,追回奖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丽江文化旅游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动态发展的体系,学校会根据国家最新政策导向、社会发展需求以及自身人才培养目标的微调,定期对评定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以期更好地发挥其指挥棒和助推器的作用,持续激励一代又一代的学子在这里刻苦钻研、锤炼品格、提升能力,最终成长为社会所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该细则的严谨设计与有效执行,深刻反映了学校致力于学生全面成长成才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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