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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黄冈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

关于黄冈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黄冈师范学院作为一所具有深厚师范底蕴和鲜明办学特色的省属本科院校,始终秉持“厚德、博学、力行、致远”的校训,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学校建立了一套系统、规范、透明的奖学金评定体系。该体系不仅是学生学业成就和综合素质的客观反映,更是学校育人导向的重要体现。总体而言,黄冈师范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以国家及湖北省的相关政策为指导,紧密结合学校自身的人才培养目标与学生工作实际,形成了以国家级奖学金为引领、以校级奖学金为主体、以社会捐助类奖学金为补充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奖励格局。评定过程强调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学业成绩的基础性作用与综合素质的导向性作用相结合。细则内容详尽,覆盖了评奖资格、奖项设置、评审程序、成绩计算、综合素质测评等关键环节,旨在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在公平的竞争环境中参与评选。
于此同时呢,细则也动态调整,以适应高等教育发展的新要求和学生成长的新特点。深入了解这一细则,对于在校生明确学习目标、规划大学生涯、激发学习动力具有至关重要的指导意义。
下面呢将对该评定细则进行详细的阐述。黄冈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的宗旨与基本原则

黄冈师范学院设立奖学金的根本宗旨在于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营造勤奋好学、积极向上的优良学风,引导学生在掌握扎实专业知识的同时,不断提升思想道德修养、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促进其成长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为确保这一宗旨的实现,奖学金评定工作严格遵循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这是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生命线。评定标准、程序、名额、结果等关键信息均会通过正式渠道(如学校官网、学生工作处通知、院系公示栏等)向全体学生公布,评审过程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确保所有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公平竞争。
  • 择优评选、宁缺毋滥原则: 奖学金是荣誉的象征,必须授予最优秀的学生。评定工作严格按照既定标准和条件进行,确保获奖者的先进性和代表性,不降低标准,不搞平均主义,保证奖学金“含金量”。
  • 导向性与激励性相结合原则: 评定细则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智育),更将德育、体育、美育、劳育等方面的表现纳入综合评价体系,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克服“唯分数论”的倾向。
  • 动态管理原则: 学校会根据国家政策变化、社会发展需求以及学校实际情况,适时对奖学金评定细则进行修订和完善,使其更具科学性和时代性。
奖学金的主要类型与设立目的

黄冈师范学院的奖学金体系层次分明,种类多样,旨在奖励不同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主要可分为以下几大类:

  • 国家级奖学金: 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 国家奖学金: 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这是当前高等学校学生能够获得的荣誉等级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旨在树立优秀学生的典范,激励广大学生见贤思齐。
    • 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其目的在于激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自强不息、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 校级奖学金: 由学校自有资金设立,是覆盖面最广、与学生关系最密切的奖学金类型。通常包括:
    • 优秀学生奖学金: 根据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定,设有一等、二等、三等不同等级,奖励标准和比例由学校统一规定,旨在奖励综合表现优秀的学生。
    • 单项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文体活动、社会公益、社会工作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或特殊贡献的学生。
  • 社会捐助类奖学金: 由热心教育事业的社会企业、团体或个人在学校设立,如“新华”奖学金、“明珠”助学金等。此类奖学金的评定条件通常会结合设奖单位的要求和学校的具体情况来制定,旨在扩大奖励范围,引入社会资源支持教育事业发展。
参与奖学金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学生申请各类奖学金,必须首先满足一些基本的资格条件,这些条件是参与评奖的“门槛”。通常包括:

  • 政治思想与道德品质要求: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凡在评奖学年内受到校级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或有不诚信记录者,一般不具备参评资格。
  • 学习年限与学籍状态要求: 申请者须为黄冈师范学院全日制在校生,且处于正常学习年限内(通常不含延长学制者)。学籍状态必须为在校注册,无保留学籍等情况。
  • 学业成绩要求: 这是核心条件之一。申请国家级奖学金和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通常要求参评学年内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的成绩全部合格(无补考、重修记录),且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的前列(具体比例要求因奖学金类型和等级而异)。
    例如,申请国家奖学金,排名通常要求非常靠前。
  • 社会实践与综合素质要求: 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与学校、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
  • 体育锻炼要求: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良好等级及以上。身心健康是全面发展的基础。
  • 特定奖学金附加要求: 对于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必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生活俭朴。对于社会捐助类奖学金,可能还会有特定的专业、地域或其他方面的要求。
评定的核心依据:综合测评成绩的构成与计算

综合测评成绩是评定奖学金(尤其是优秀学生奖学金)最主要的量化依据,它是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的量化评价。其构成一般包括学业成绩(智育分)和综合素质分两大部分,按一定权重合成。常见的权重比例为学业成绩占70%-80%,综合素质分占20%-30%,具体比例由各学院在学校框架下确定。

  • 学业成绩(智育分)的计算:

    学业成绩通常指学生在该评奖学年内所修所有课程(一般为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加权平均分。计算方式为:每门课程的成绩乘以该课程的学分数,求和后再除以总学分数。成绩一般按百分制计算,若为等级制(如优、良、中、及格、不及格),需按学校规定转换为百分制分值参与计算。学业成绩的排名直接反映了学生的学术水平,是奖学金评定的基础。

  • 综合素质分的构成与加分细则:

    综合素质分旨在评价学生在德育、能力、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方面的表现,通常采用加分制。加分项目细致且广泛,主要包括:

    • 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 如获得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
    • 学术科研与创新能力: 如在校定权威期刊、核心期刊或一般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获得国家专利授权;在“挑战杯”、“互联网+”等国家级、省级、校级学科竞赛中获奖;参与教师科研项目并取得一定成果。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如积极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并提交高质量调研报告且获奖;参加志愿服务达到一定时长并获得认定;在重大活动中担任志愿者表现突出。
    • 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 如在校运会、文艺汇演、艺术设计大赛等校级及以上文体比赛中获奖;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及以上比赛。
    • 社会工作与领导能力: 如担任校、院、班级学生干部,且经考核合格或优秀;在学生社团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 劳动教育与日常表现: 如宿舍卫生评比中获得优秀;在集体劳动、公益劳动中表现积极。

    每一项加分都有明确的分值标准,例如,国家级竞赛一等奖、省级一等奖、校级一等奖分别对应不同的加分分值。学生需要提供相应的证书、文件或证明材料原件,由班级测评小组、辅导员、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逐级审核认定,确保加分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于此同时呢,为防止过度加分,通常会对同类项目取最高项加分,并设定综合素质分的上限。

奖学金评定的组织流程与时间安排

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具有严格的程序性和时效性,一般遵循以下步骤:

  • 启动部署阶段: 每学年开学后,学生工作处会根据上级文件和学校工作安排,下发关于开展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明确评奖种类、名额分配、评定标准、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各教学学院成立由党政领导、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的具体实施。
  • 个人申请与班级评议阶段: 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班级成立由班委、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在辅导员指导下,对照评定细则,对申请者的资格、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加分进行初步审核与评议,计算出综合测评成绩和排名,并在班级范围内进行公示(通常为期1-3天),征求同学意见。
  • 学院评审与公示阶段: 各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对班级上报的初评结果进行严格复核和审查,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按照综合测评排名从高到低的原则,等额或差额确定本院各类奖学金的推荐名单。推荐名单会在学院公告栏、网站等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处理异议。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报告、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学生工作处。
  • 学校审核与审定阶段: 学生工作处汇总各学院报送的材料后,会同教务处(审核成绩)、财务处等部门进行校级审核,确保所有推荐人选符合条件。审核无误后,形成校级评审报告,提交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进行集体审定。对于国家级奖学金等高级别奖项,评审委员会可能会组织答辩会进行评议。
  • 结果公布与奖金发放阶段: 学校审定通过的最终获奖名单会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正式行文公布获奖学生名单。财务处根据文件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的个人银行卡中,并按规定进行荣誉表彰,如颁发荣誉证书。
评定过程中的特殊情况与注意事项

在评定过程中,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细则中通常会有相应的规定:

  • 转专业学生的评定: 转专业学生在评奖学年内,如果在新专业学习时间满一学期,一般参与新专业的评定;如果不足一学期,通常回原专业参与评定。其综合素质加分项,无论在哪个学院获得,经核实后均应予以认定。
  • 交流生、入伍学生的评定: 在外校交流学习的学生,其成绩需由交流学校出具官方成绩单,并经本校教务处认定后参与排名。服兵役期满复学的学生,在评定中会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给予优先考虑或特殊照顾。
  • 违规行为的处理: 在评定过程中,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如伪造证书、篡改成绩等)行为,立即取消当事学生当学年乃至大学期间所有评奖评优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对审核不严、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也将进行严肃处理。
  • 学生对结果的申诉: 学生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所在学院评审小组提出书面申诉,评审小组应及时复核并答复。如对学院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校学生工作处提出申诉。

黄冈师范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不断完善和发展的动态体系,它不仅是学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引导学生成长成才的指挥棒。通过深入了解和积极参与这一过程,学生能够更清晰地认识自我,明确努力方向,从而在大学阶段取得更为全面的进步。学校也通过这一机制,有效地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营造了争先创优的积极氛围,促进了优良校风学风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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