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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大连职院奖学金细则)

关于大连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大连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作为一所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的职业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不仅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学院学风建设和育人成果的集中体现。该学院的奖学金评定体系通常呈现出系统化、规范化和导向性强的显著特点。评定工作并非简单地依据学业成绩排名,而是构建了一个多维度的综合评价框架,旨在引导学生不仅在学术上追求卓越,更在思想品德、专业技能、社会实践与创新能力等方面实现均衡发展。细则的制定通常会严格遵循国家及地方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院自身的办学特色、专业设置以及人才培养目标,确保评定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一般而言,评定细则会详细规定各类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综合奖学金、企业专项奖学金等)的设立目的、申请条件、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奖励标准及发放方式。其中,学业成绩作为基础性指标占有重要权重,但绝非唯一标准,学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职业技能竞赛获奖、社会实践参与度、文体活动表现等均被纳入考核范围。这种综合性的评定模式,有效避免了“唯分数论”,鼓励学生个性化成长和综合素质提升,对营造积极向上、比学赶超的校园文化氛围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
于此同时呢,细则的实施也强调程序的严谨性,从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系部初审到学院评审委员会的最终审定与公示,各个环节环环相扣,力求最大限度地保障学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奖学金真正发挥其应有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大连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详述
一、 总则与指导思想

大连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开展,首要遵循的是国家关于职业教育发展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具体管理规定。其根本指导思想在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以生为本,通过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奖学金评定机制,激发广大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内在动力,引导他们坚定理想信念,锤炼高尚品格,打牢知识根基,提升技术技能,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奖学金的设立与评定,不仅是物质上的奖励,更是一种精神上的荣誉,是学院对优秀学子卓越表现的肯定与鼓励,也是全院学风、校风建设的重要抓手。

评定工作始终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评定标准、程序、过程及结果均向全院师生公开,接受广泛监督,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评选,杜绝任何形式的不正之风。
  • 择优评选原则: 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前提下,严格按照评定标准进行量化考核或综合评议,择优确定获奖人选,确保奖学金授予最优秀、最具代表性的学生。
  • 全面发展原则: 评定指标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更全面考察其思想品德、职业素养、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身心素质,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
  • 导向性与激励性相结合原则: 通过设定具有引导性的评定标准,鼓励学生在特定领域(如技能大赛、科技创新、社会服务等)取得突出成绩,同时激励后进学生向优秀看齐,形成良性竞争氛围。

二、 奖学金类型与设立目的

大连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体系通常包含多个类别,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特点学生的激励需求。主要类型包括:

  • 国家奖学金: 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这是当前高等学校学生能够获得的荣誉等级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旨在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获奖比例极低,评选标准极为严格。
  • 国家励志奖学金: 同样由国家财政出资,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其目的在于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奋发向上,同时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申请者需经过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 学院综合奖学金: 由学院自有资金设立,覆盖面相对较广,是奖学金体系的主体部分。通常根据学生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进行评定,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奖励金额。旨在奖励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秀的学生。
  • 企业专项奖学金/社会捐助奖学金: 由与学院有合作关系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捐资设立。这类奖学金通常带有明确的指向性,例如奖励特定专业品学兼优的学生、在某一技术领域有突出表现的学生、或是在创新创业方面有潜质的学生等。其设立目的既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支持职业教育的体现,也是校企深度融合、协同育人的重要纽带。
  • 单项奖学金: 为鼓励学生在某个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而设立,如技能竞赛奖、科技创新奖、文体活动奖、社会实践奖、精神文明奖等。这类奖学金不强调综合排名,更注重学生在特定领域的特长和贡献。

各类奖学金的设立,共同构成了一个多层次、多维度、立体化的激励网络,确保了优秀学生和具有特长的学生都能得到相应的认可与鼓励。


三、 评定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确保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顺利实施,学院会成立层级清晰、权责明确的评审组织机构。

  • 学院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这是最高评审机构,通常由学院主要领导、分管学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如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等)负责人组成。其职责包括:审定学院奖学金评定总体方案和实施细则;审批全院奖学金名额分配方案;审定各类奖学金最终获奖名单;研究和处理评定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争议;领导、监督全院奖学金评定工作。
  • 学生工作处(或类似职能部门): 作为具体组织实施机构,负责草拟和修订奖学金评定细则;组织协调全院评定工作;汇总审核各系(院)上报的初评结果;组织学院层面的评审会;办理奖学金发放手续;建立和管理奖学金获得者档案;开展奖学金政策宣传和育人成效总结等。
  • 系(院)奖学金评审工作组: 各系(院)成立由系(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评审工作组。负责本系(院)奖学金评定的具体工作,包括:向学生传达评定政策和要求;组织学生申报和材料审核;指导班级开展民主评议;根据细则进行初步评审和排名;将初审结果公示并上报学生工作处。
  • 班级评议小组: 在辅导员或班主任指导下,由班委会、团支部成员及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对本班申请奖学金学生的日常表现、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民主评议,并提供初步推荐意见。班级评议是确保评定结果客观、公正的重要基础环节。

各级组织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形成了从班级到学院、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严密评审流程。


四、 申请基本条件

申请任何一类奖学金,都必须满足一些通用基本条件,这些条件是学生参与评定的门槛: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为大连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在校注册的全日制学生。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通常要求在本评选学年内无违规违纪记录。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表现出良好的个人修养和社会公德。
  • 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 对于国家奖学金、学院综合奖学金等,会有明确的学业成绩排名要求。
    例如,申请国家奖学金者,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通常均需位于前10%(含),且无不及格科目。
  • 积极进取,身心健康,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 对于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必须已通过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生活俭朴。
  • 对于特定奖学金,可能还有额外的具体要求,如专业方向、技能等级证书、特定活动参与经历等。

凡不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之一者,将丧失当学年所有奖学金的申请资格。


五、 评定核心指标体系与评分方法

这是评定细则中最核心、最具体的内容,通常采用量化积分与定性评议相结合的方式。以最具代表性的学院综合奖学金评定为例,其核心指标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学业成绩(智育成绩):
    • 这是基础性指标,通常占有最高权重(例如50%-70%)。以学生在该学年内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的考核成绩平均学分绩点(GPA)或平均分为依据进行换算。成绩优异是获得奖学金的重要前提。
    • 计算公式示例:智育得分 = (个人平均学分绩点 / 班级或专业最高平均学分绩点) 该指标权重分值。
  • 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德育成绩):
    • 此项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法纪观念、集体荣誉感、劳动观念、日常行为表现等。通常由辅导员、班主任、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日常表现记录、同学评议等进行打分。
    • 考核内容可能包括: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主题班会情况;宿舍文明卫生状况;遵守课堂纪律、考试纪律情况;参与集体活动积极性;有无好人好事或违纪记录等。出现旷课、夜不归宿等行为会相应扣分。
    • 德育评定往往实行加减分制,基础分之上,对获得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或在校内外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突出表现者给予加分;对有不文明行为或受到通报批评者予以减分。
  • 身体素质与文体活动(体育成绩):
    • 主要考察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体育课成绩、参加体育锻炼情况以及在校院级文体竞赛中的表现。
    • 体育课成绩达标是基本要求。积极参加早操、课外体育活动,或在运动会、各类体育比赛、文艺汇演中获奖者,可获得相应加分。
  • 能力素质与创新创业实践:
    • 此项旨在鼓励学生提升专业技能、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加分项通常包括:
      • 职业技能竞赛: 在校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按级别和名次给予显著加分。
      • 科技创新活动: 参与教师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获得专利授权、在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等。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积极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常态化志愿服务项目,并获得表彰或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 学生工作任职: 担任校、系、班级学生干部,且经考核称职者,可根据职务和责任大小获得一定加分,以认可其服务同学、锻炼能力所付出的努力。
      • 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 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权威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技能等级证书。

最终,学生的综合测评总成绩由以上各模块得分加权汇总而成。即:综合测评总分 = 智育成绩 × 权重 + 德育成绩 × 权重 + 体育成绩 × 权重 + 能力素质加分。根据总分进行专业或年级排名,作为评定综合奖学金等级的主要依据。对于国家奖学金等顶级奖项,除了综合表现极其突出外,往往还要求在某些方面有特别突出的表现或标志性成果。


六、 评定程序与时间安排

奖学金评定遵循严格的程序,一般按学年进行,时间节点通常安排在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具体流程如下:

  • 启动部署: 学院学生工作处根据上级文件和学院安排,下发评定工作通知,明确评定范围、名额分配、时间进度和具体要求。各系(院)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传达和部署。
  • 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提交书面申请,并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任职证明、社会实践鉴定等)。
  • 班级民主评议: 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核实,并结合其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提出初步推荐意见上报系(院)评审工作组。
  • 系(院)初审与公示: 系(院)评审工作组根据评定细则,对班级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审,根据名额确定初选名单。初选名单需在本系(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报告及推荐名单报送学生工作处。
  • 学院审核与评审: 学生工作处汇总各系(院)材料后进行复核,并组织召开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会议,对各类奖学金推荐名单进行最终评审,尤其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关键奖项进行重点评议。
  • 全院公示: 学院评审委员会确定的拟获奖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基本信息、获奖类型等。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按规定渠道实名反映,评审委员会将及时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
  • 审批与表彰: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名单报学院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学院行文正式公布获奖名单,并适时举行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学金。奖学金通常直接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 材料归档: 整个评定过程中的相关材料,包括申请表、成绩单、证明、评审记录、公示材料、表彰文件等,均由学生工作处或各系(院)按规定归档保存。

整个流程环环相扣,确保了评定的规范性、透明度和公信力。


七、 监督与异议处理机制

为保障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学院建立了完善的监督与异议处理机制。

  • 多层次监督: 评定工作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同时鼓励广大师生通过日常监督、公示期监督等方式参与其中。学生工作处设有专门电话或邮箱接受咨询和投诉。
  • 异议处理程序: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均可向所在系(院)评审工作组或直接向学生工作处实名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具体事实依据。接到异议后,相关评审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可组织复议,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异议提出者。如异议属实,将调整获奖名单并重新公示。
  • 责任追究: 对于在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学年及后续学年的评奖资格,已发放的奖学金和荣誉证书予以追回,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对于评审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徇私舞弊的,也将按学院规定严肃处理。

八、 奖学金的管理与发放

奖学金经费纳入学院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奖学金的发放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学院财务管理制度。

  • 发放时间: 通常在评审结束、正式文件下发后,由财务处会同学生工作处在一个月内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卡中。
  • 发放标准: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学院设定的标准执行。
    例如,国家奖学金目前为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院综合奖学金各等级金额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用途引导: 学院鼓励和引导获奖学生将奖学金主要用于购买学习用品、支付生活费、提升专业技能等有利于学习和个人发展的方面,倡导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九、 奖学金的育人功能与延伸效应

大连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制度,其意义远超出物质奖励本身,更深刻地体现在其育人功能和社会效应上。

  • 激励学生成长成才: 奖学金是对学生过去努力的肯定,更是对未来发展的鞭策。它极大地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争先创优意识,促使他们设定更高目标,规划大学生涯。
  • 引导良好学风校风: 综合性的评定标准像一根“指挥棒”,引导学生不仅关注书本知识,更注重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培养,有助于形成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 促进教育公平与社会和谐: 特别是国家励志奖学金等资助类奖项,有效缓解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后顾之忧,帮助他们安心向学,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弱势群体的关怀,促进了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
  • 搭建校企合作桥梁: 企业专项奖学金的设立,增强了学生对行业企业的认同感,也为企业选拔优秀人才提供了平台,深化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 发挥榜样示范作用: 获奖学生的优秀事迹通过宣传报道、经验分享会等形式广泛传播,为其他学生树立了学习的榜样,营造了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

大连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设计周密、操作规范、导向清晰的体系。它紧密围绕人才培养中心任务,通过科学合理的指标设计和严谨公正的评审程序,有效发挥了奖学金的激励、导向和育人功能,成为推动学院内涵式发展和学生全面成长的重要制度保障。
随着职业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学院自身的发展,其奖学金评定细则也将在实践中持续优化和完善,更好地服务于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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