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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天津铁道奖学金细则)

关于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作为一所专注于培养轨道交通领域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职业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不仅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核心机制,也是学院学风建设与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体现。该学院的奖学金评定体系通常呈现出系统化、规范化及导向性强的显著特点。评定工作严格遵循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方针,并结合学院自身办学特色与学生实际情况制定细则。其核心目的在于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与创造性,引导学生在注重专业知识与技能提升的同时,积极投身思想品德修养、实践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的拓展。一般而言,该评定细则会构建一个多维度的综合评价框架,绝非仅仅依据学业成绩进行简单排序。它通常会全面考量学生的思想道德、学业成绩、身心素质、社会实践以及专业技能等多个方面,力求对学生的成长成才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科学评价。整个评定过程强调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系部初审到学院终审与公示,形成了环环相扣、层层监督的规范流程,以确保评定结果的权威性与公信力。这套细则不仅是学生争取荣誉的指南,更是引导学生明确发展方向、实现自我提升的行动纲领,对营造积极向上、比学赶超的校园文化氛围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详述
一、 奖学金设立的宗旨与基本原则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设立奖学金,根本宗旨在于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生动活泼的全面发展,特别是成为轨道交通行业所需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扎实专业技能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奖学金的评定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 育人为本原则: 奖学金评定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旨在通过评奖评优,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强化爱国情怀和铁路精神。
  • 公平公正原则: 评定过程标准明确、程序规范、过程透明、结果公开,确保所有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平等的申请和获奖机会,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 全面考核原则: 打破“唯分数论”,采用综合测评的方式,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成绩、能力素质等进行全面衡量,突出综合素质评价。
  • 择优评选原则: 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评定条件和标准,择优选拔表现最为突出、最具代表性的优秀学生予以奖励。
  • 导向激励原则: 通过奖学金的设置与评定,明确学院倡导的学习方向和行为标准,发挥奖学金的正面引导和激励作用,形成良好的学风和校风。

二、 奖学金的类型与设置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体系通常包含多个类别,以满足对不同层面优秀学生的奖励需求。主要类型包括:

  • 国家奖学金: 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获奖者通常需满足极其严格的条件,是学生中的杰出代表,奖金标准高,荣誉性强。
  • 国家励志奖学金: 同样由国家财政出资,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它兼具奖励优秀和资助扶贫的双重属性。
  • 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或其他市级奖学金: 由天津市财政出资,用于奖励本市高校中特别优秀的學生,是省级层面的崇高荣誉。
  • 学院综合奖学金: 由学院自有资金设立,覆盖面相对较广,通常根据学生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进行评定,设有一等、二等、三等不同等级,奖励金额和比例由学院自行规定。
  • 学院单项奖学金: 为鼓励学生在某个特定领域取得突出成绩而设立,如:
    • 学习进步奖: 奖励学习成绩有显著提升的学生。
    • 技能竞赛奖: 奖励在国家级、省部级、市级或行业举办的职业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 文体活动奖: 奖励在文化、艺术、体育等活动中表现突出,为学院争得荣誉的学生。
    • 社会实践奖: 奖励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生。
    • 精神文明奖: 奖励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事迹的学生。
  • 企业专项奖学金: 由与学院有合作关系的铁路局、地铁公司、相关企业等设立,旨在奖励特定专业或具有企业所需特质的优秀学生,往往带有定向培养的意味。

各类奖学金的金额、评选比例、评选周期(通常为每学年一次)都会在具体的评定办法中予以明确规定。


三、 评定机构与职责分工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学院会成立层级分明、权责清晰的评定组织机构。

  •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或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这是最高评审机构,由学院主要领导牵头,成员包括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团委、各系部负责人等。其职责是全面领导奖学金评定工作,审定奖学金评定办法,审批最终获奖学生名单,裁决评定过程中的重大争议等。
  • 学生工作处(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作为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奖学金评定的日常组织、协调与管理。具体工作包括制定和发布评定通知、组织政策宣讲、审核各系部上报材料、汇总全院名单并组织公示、奖金发放等。
  • 各系(二级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组: 负责本系范围内的评定工作。由系党总支书记、主任、学工办主任、辅导员、教师代表等组成。职责是具体组织实施本系的评定工作,审核班级推荐结果,进行初评和排序,并将结果报送学生工作处。
  • 班级评议小组: 是评定工作的基础单元,由辅导员(班主任)任组长,班团干部、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对本班申请者的资格和基本条件进行民主评议,核实申请材料,并根据综合测评结果提出初步推荐名单。

这种自上而下的组织架构保证了评定工作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同时也确保了自下而上的民主参与和监督。


四、 申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申请各类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为学院全日制学历教育在校生。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
  •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申请国家奖学金、市级奖学金等高级别奖项,学业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通常要求位于前茅,且无不及格科目。申请学院综合奖学金,也会有相应的成绩门槛。
  • 积极参加强身健体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要求。

对于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经过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生活俭朴,是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对于单项奖学金,则在基本条件合格的基础上,重点考察其在特定领域的突出表现和成果。


五、 综合测评成绩的构成与计算方式

综合测评成绩是评定奖学金,尤其是学院综合奖学金的核心依据。它通常由思想道德素质学业成绩素质身心与发展素质三个一级指标构成,并赋予不同的权重(例如:德育占20%,智育占70%,发展性素质占10%,具体权重各学院可能微调)。

  • 思想道德素质(德育)分(Q1): 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修养、法纪观念、集体荣誉感、劳动观念、行为规范等。通常由辅导员、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日常表现、同学评议等进行量化评分。获得相关荣誉(如优秀团员、三好学生等)可获加分,有违纪行为则扣分。
  • 学业成绩素质(智育)分(Q2): 这是权重最大的部分。计算公式一般为:Q2 = (∑(课程成绩 × 课程学分)) / ∑课程学分。即所有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加权平均分。课程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若为等级制,则需按学院规定换算为百分制。强调主干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的重要性。
  • 身心与发展素质(发展性素质)分(Q3): 主要考核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文体特长、职业技能等。通过以下途径获得加分:
    • 技能竞赛与科技创新: 在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学科竞赛中获奖。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参加寒暑期社会实践、常态化志愿服务并获得表彰或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 文体活动: 在运动会、文艺比赛等活动中取得名次。
    • 任职与贡献: 担任学生干部(院、系、班)且考核合格,或参与学院重大活动组织工作表现突出。
    • 职业技能证书: 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综合测评总分(Z) = Q1 × 德育权重 + Q2 × 智育权重 + Q3 × 发展性素质权重。最终按Z分进行专业或班级排名,作为奖学金评定的主要依据。


六、 评定的具体流程与时间安排

奖学金评定工作通常在新学年开学后的9月至11月集中进行,遵循以下严格流程:

  • 启动与宣传阶段: 学院学生工作处发布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明确评定类型、名额、条件、程序和时间节点。各系、班级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评定文件,确保政策人人知晓。
  • 个人申请阶段: 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提交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技能证书复印件等)。
  • 班级民主评议与推荐阶段: 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核,结合其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根据综合测评排名,初步确定推荐名单及等级,并在班级内进行公示(通常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系评审工作组。
  • 系部初审与公示阶段: 系评审工作组对各班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复核、审查和平衡,召开评审会议,确定本系的推荐名单,并在全系范围内进行公示(通常不少于5个工作日),广泛征求意见。
  • 学院审核与公示阶段: 学生工作处汇总各系推荐名单,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复核,提交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或评审委员会)进行最终评审。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通常不少于5个工作日),以接受全体师生监督。
  • 审批与表彰阶段: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院正式行文公布获奖学生名单。随后举行颁奖典礼,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并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奖学金的发放通常通过财务处直接打入学生个人银行卡的方式完成。

七、 监督机制与异议处理

为保证评定的公正性,学院建立了完善的监督与异议处理机制。

  • 多层公示制度: 在班级、系部、学院三个层面进行公示,是接受监督最主要的方式。
  • 纪检监察介入: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评定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程序合规,防止不正之风。
  • 异议申诉渠道: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向系评审工作组或学生工作处实名反映。接到异议后,相关机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答复。如申诉人对系部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评审委员会的复议意见为最终处理意见。
  • 责任追究: 对于在申请和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学年及后续学年的参评资格,已发放的奖金予以追回,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对于评审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也将按规严肃处理。

八、 奖学金评定的导向作用与深远意义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其意义远不止于物质奖励本身。它深刻地影响着学院的育人生态和学生的发展轨迹。

它强化了价值引领。通过将思想道德素质置于重要位置,引导学生不仅要做学问,更要学做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职业道德规范,弘扬“安全、严谨、奉献、创新”的铁路精神。

它凸显了职业导向。通过设立技能竞赛奖、企业奖学金,并在综合测评中加大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权重,紧密对接轨道交通行业对人才的需求,激励学生苦练内功,掌握过硬技术,为未来就业和职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再次,它促进了个性发展。单项奖学金的设置,尊重了学生的个体差异和多元化成长路径,鼓励学生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发掘自身潜能,在擅长的领域追求卓越,形成百花齐放的良好局面。

它优化了学风校风。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定过程本身就是一个生动的教育过程,有助于培养学生遵守规则、诚实守信的品格。奖学金带来的荣誉感和榜样效应,能够在校园内营造出崇尚学习、积极进取、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从而整体提升学院的办学质量和育人水平。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设计科学、操作规范、导向清晰的系统工程。它根植于国家职业教育发展的沃土,紧密结合行业特色和学院实际,通过物质奖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的方式,有效地激发了学生的内生动力,引导着学生朝着成为德技并修、全面发展的新时代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目标不断迈进。
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和行业需求的变化,这一细则也必将在实践中不断得到完善和优化,持续发挥其重要的激励与导向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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