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工程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详细阐述一、 奖学金体系概述与设立宗旨
遂宁工程职业学院设立的奖学金体系,是学院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激励学生成长成才的核心举措之一。该体系并非单一奖项,而是一个多层次、多类别的综合性荣誉与激励系统,旨在满足不同特长、不同发展阶段学生的需求,实现奖励的广泛性与针对性相结合。
奖学金的设立,根本宗旨在于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其核心目标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引导学生将主要精力投入到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学习中,打下坚实的学业基础。引导学生全面发展,不仅关注智育,更强调德育、体育、美育和劳育的协调发展,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再次,营造优良学风校风,通过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校范围内形成“比、学、赶、帮、超”的积极氛围。体现教育公平与关怀,特别是对于家庭经济困难但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学金在一定程度上能缓解其经济压力,使其能更专注地完成学业。
学院的奖学金通常涵盖以下几个主要类别:
- 国家类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这类奖学金由国家出资设立,金额高,荣誉性强,评定标准严格遵循国家统一规定。
- 学院综合奖学金:由学院自有资金设立,面向全体学生,通常根据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定,分为不同等级(如一等、二等、三等),覆盖面相对较广。
- 企业及社会捐赠奖学金:由与学院合作的企业、社会团体或校友个人捐赠设立,这类奖学金往往除了基本的学业要求外,还可能对特定专业、特定技能或特定品质有额外要求。
- 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术科技、文体活动、社会实践、道德风尚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或贡献的学生。
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工作通常在每学年秋季学期初集中进行,对上一年度的表现进行综合考评。
二、 评定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机构为确保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权威性、规范性与公正性,遂宁工程职业学院建立了层级清晰、职责明确的管理机构体系。
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该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牵头,成员包括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纪检监察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审定学院的奖学金评定办法及实施细则;审批全院性的奖学金评定结果;研究和处理评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最终裁定学生的申诉。
学生工作处是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常设执行与协调机构。具体职责包括:根据上级政策和学院实际情况,起草或修订各项奖学金评定细则;部署全院评定工作,下达评定通知;对各二级学院(系)的初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与检查;汇总、审核各二级学院(系)上报的推荐名单,并报请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组织奖学金的发放与表彰活动。
各二级学院(系)学生奖励评审工作小组是评定工作的基层核心单位。小组由二级学院(系)党政负责人、学工办主任、辅导员、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其职责至关重要,包括:具体负责本学院(系)学生的奖学金宣传、申请组织、初步评审和推荐工作;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根据细则计算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并进行排名;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初评结果,并受理本学院(系)学生的初步申诉;按时向学生工作处报送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
班级评议小组在辅导员指导下开展工作,成员通常包括班委、团支部委员及普通学生代表。其职责侧重于对申请学生的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为辅导员和二级学院(系)评审小组提供客观、真实的参考意见。
这种自上而下、层层负责的组织架构,确保了评定工作程序规范、信息畅通、监督有力。
三、 评定范围与基本申请条件奖学金评定面向的是遂宁工程职业学院全日制在校生。通常,新生在入学第一学年不参与评定(特殊情况如新生奖学金除外),从第二学年开始具备申请资格。申请学生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这些条件是参与任何一类奖学金评定的前提,具有“一票否决”的性质。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最基本的思想政治要求。
-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申请学生在评定学年内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任何纪律处分。如有处分已被正式解除,需根据具体情况和规定判断是否具备资格。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表现出良好的道德修养,无学术不端、拖欠学费、不守承诺等不良记录。
-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
- 完成规定学时,积极参与各项活动:保证出勤率,积极参加学院、二级学院(系)和班级组织的思想政治学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
除了上述通用条件外,不同类别的奖学金还会有特定的附加条件。
例如,国家奖学金和学院一等奖学金通常要求学业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或班级前茅;国家励志奖学金则明确要求申请者必须经过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奖学金的评定,尤其是竞争激烈的综合奖学金,核心依据是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价,其总分通常由“思想道德素质”、“学业成绩”、“身心素质与发展能力”等几个模块按一定权重构成。
1.思想道德素质测评
该模块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表现、道德修养、法纪观念和集体荣誉感。基础分通常来自于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日常表现的民主评议。在此基础上,设有明确的加分项和减分项(或扣分项)。
- 加分项:如荣获国家级、省级、市级、院级、系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志愿服务等方面有突出事迹并获得表彰;在宿舍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获评“文明宿舍”等。
- 减分项:如有无故缺席政治学习、班会等活动的情况;有违反校纪校规但尚未达到处分级别的行为(如迟到、早退、旷课等);在公共场所行为不文明,造成不良影响等。
2.学业成绩测评
这是综合测评中权重最高的部分,是评定奖学金(尤其是高等级奖学金)的关键指标。学业成绩通常指学生在该学年内所有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考核成绩。
- 计算方法:普遍采用平均学分绩点(GPA)或加权平均分进行计算,更能科学地反映学生学业的质与量。计算公式会明确体现在细则中。
- 基本要求:申请奖学金,尤其是综合奖学金,通常要求所有课程成绩合格(无补考、重修记录)。对于高等级奖学金,甚至会要求单科成绩不低于某个分数(如75分或80分)。
- 其他考量:在学业成绩相近的情况下,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计算机等级考试、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等,会成为重要的参考因素或直接加分项。
3.身心素质与发展能力测评
此模块旨在评价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心理素质、文体特长、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 体育成绩与体质健康:体育课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达标是基本要求。在各级体育竞赛中获奖可获得显著加分。
- 文艺活动:在各级文艺汇演、竞赛中获奖或表现突出者可获加分。
- 科技创新与技能竞赛: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各级各类学术科技竞赛并获奖,是重要的加分项,且奖励力度较大。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积极参加寒暑期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志愿服务活动并提交高质量报告或获得表彰者,可获得相应加分。担任学生干部并考核合格,也会根据职务级别和工作表现获得一定的基础分和绩效分。
各模块的具体分值、权重、加分减分细则,学院会以附件形式下发,确保评定过程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五、 评定程序与流程奖学金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一套严格规范的程序,确保结果经得起检验。
第一步:宣传发动与个人申请。每学年开学初,学生工作处会发布评定工作通知,各二级学院(系)、班级通过会议、公告、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确保每一位学生了解评定政策、条件和程序。符合条件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提交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申请表,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步:班级民主评议与辅导员审核。班级评议小组在辅导员指导下,对申请学生的资格和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提出初步意见。辅导员结合评议意见和学生综合表现,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二级学院(系)评审工作小组。
第三步:二级学院(系)初评与公示。这是评定工作的关键环节。二级学院(系)评审工作小组根据细则,严格核算每位申请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并根据名额分配和成绩排名,初步确定各类奖学金的推荐名单。初评结果必须在二级学院(系)范围内(如公告栏、网站)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评审工作小组应及时复核并予以答复。
第四步:学院审核与审批。公示无异议后,二级学院(系)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和内容抽查,确保程序的完整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审核无误后,汇总名单报请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最终审批。
第五步:全院公示与表彰发放。学院审批通过的最终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通常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院行文正式公布获奖学生名单,并举行表彰大会,按规定程序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账户。获奖情况将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六、 监督、申诉与违规处理完善的监督与申诉机制是保障评定公正性的最后一道防线。
监督机制: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评定工作。评定过程的各个环节,特别是公示环节,接受全院师生的共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评定过程中存在不公、不实等问题,均可向纪检监察部门或学生工作处举报。
申诉程序:学生对评定结果有异议,有权提出申诉。申诉应在公示期内,首先向所在二级学院(系)评审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诉,说明理由。二级学院(系)评审工作小组应在接到申诉后迅速复核并作出答复。如申诉人对答复仍不服,可向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提起书面申诉,领导小组的调查与裁定为最终决定。
违规处理:对于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学年及下一学年的所有评奖评优资格,已发放的奖学金予以追回,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于在评定工作中徇私舞弊、工作失误的管理人员,学院将根据规定追究其责任。
遂宁工程职业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套动态发展的制度体系,学院会根据国家政策导向、社会发展需求以及自身办学实际的变化,定期对其进行修订和完善,使其始终能够科学、有效地发挥激励与导向作用,服务于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目标。每一位学生都应深入研读细则,明确努力方向,在追求学业卓越的同时,全面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为未来的职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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