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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宁德师范学院奖学金细则)

关于宁德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宁德师范学院的奖学金评定体系是学校学生管理与激励机制的核心组成部分,其根本目的在于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该评定细则并非单一的制度文件,而是一个多层次、多维度的综合性评价系统,其设计与实施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旨在科学、合理地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总体来看,该细则紧密围绕高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将学业成绩作为评定的基础性指标,同时将学生的思想品德、实践能力、创新创业素养、文体活动参与度以及社会服务贡献等纳入考核范围,形成了以学业为导向、以综合素养为支撑的立体化评价模型。评定过程通常涉及学生个人申报、班级评议、辅导员或班主任审核、院系评审委员会初评、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复核与公示等多个环节,确保了程序的规范性与结果的公信力。深入了解并掌握这些细则,对于学生明确学习目标、规划大学生涯、积极参与校园生活、提升自身竞争力具有至关重要的指导意义。它不仅是一套评选标准,更是引导学生成长成才的“指挥棒”和“风向标”。
宁德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详解

一、 奖学金体系概览与评定基本原则宁德师范学院的奖学金体系结构清晰,层次分明,主要涵盖以下几个大类,每一类都对应不同的奖励目标和评定侧重点。

国家级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奖励标准高,荣誉性强,是学生综合素质的极高肯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则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体现了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的关怀与激励。

校级奖学金:这是学校自身设立的奖学金,覆盖面相对更广,种类也可能更加多样化。常见的有“优秀学生奖学金”(通常设
一、
二、三等)、“专业学习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等。校级奖学金旨在奖励在特定领域有突出表现或全面发展的学生。

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由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在学校设立的专项奖学金,如“XX企业奖学金”、“XX校友奖学金”等。这类奖学金的评定条件通常会结合设奖单位的要求,可能更侧重于特定专业、特定能力或某种精神品质。

所有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均遵循以下核心原则: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定标准、程序、过程和结果均向全体学生公开,接受监督,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评选。
  • 择优评选原则: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优先评选表现最突出、成绩最优秀的学生,体现激励先进的作用。
  • 导向性原则:评定标准对学生的成长成才具有明确的导向作用,引导学生不仅关注学业,还要注重思想品德、实践能力和身心健康的全面发展。
  • 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确保获奖学生的质量,维护奖学金的严肃性和荣誉性。


二、 通用评定资格与基本条件无论申请何种奖学金,学生都必须满足一些通用的基本条件和资格要求,这是参与评定的“门槛”。


1.政治思想与道德品质条件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在评定学年内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
  • 积极要求进步,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群众基础良好。


2.学习表现与成绩要求

  • 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目的明确。
  • 学业成绩优异,这是奖学金评定的核心指标。通常要求评定学年内所有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成绩均合格(无补考、重修记录)。
  • 对于不同等级的奖学金,会有具体的绩点或排名要求。
    例如,申请国家奖学金或一等奖学金,通常要求学业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0%(或更高标准);申请较低等级的奖学金,排名要求会相应放宽,但一般也要求在排名前30%或50%以内。


3.体质健康要求

  •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通常为合格及以上)。对于因身体疾病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测试者,需提供相关医疗证明并经学校批准。


4.其他必要条件

  • 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 按规定缴纳学费并完成注册手续(已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学校批准缓交者除外)。
  • 评定学年内无恶意拖欠学费、住宿费等行为。


三、 各类奖学金的具体评定指标体系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后,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将依据其特定的指标体系进行量化或定性评价。这些指标构成了评定细则的核心内容。

(一) 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侧重点

  • 国家奖学金:突出“特别优秀”。评定指标极度侧重于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能力。学业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必须双达标(如均位于前10%)。
    除了这些以外呢,如果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可适当放宽排名要求,但需提交详细证明材料并经过严格审核。
  • 国家励志奖学金:强调“品学兼优”与“家庭经济困难”。在满足学业成绩良好(通常要求排名在前三分之一或更高)的前提下,申请者必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被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评定时会综合考虑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和在校表现。

(二) 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指标体系(示例)

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通常采用综合测评的方式,将学生的表现量化为分数,最终按总分排名进行评定。综合测评总分(M)一般由“学业成绩分(A)”、“综合素质分(B)”和“加减分项(C)”三部分构成,即 M = A + B + C。


1.学业成绩分(A)

  • 这是综合测评的基础分和主要组成部分,通常占总分的很大比重(例如70%-80%)。
  • 计算方法:一般根据学生评定学年内所有课程(或必修课、专业主干课)的平均学分绩点(GPA)进行换算。
    例如,A = (个人平均学分绩点 / 同专业最高平均学分绩点) 该部分权重分数。
  • 其核心地位体现了学校对专业学习的重视。


2.综合素质分(B)

  • 这部分旨在评价学生在课堂之外的全面发展情况,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思想品德表现:包括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参加党团组织活动、文明宿舍建设、日常行为规范等方面的表现。通常由班级评议小组或辅导员根据日常记录进行打分。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参加寒暑期社会实践、日常志愿服务、社会调研等活动的情况。根据参与时长、活动级别(校、院、班)、获奖情况或实践报告质量等给予相应加分。
    • 科研创新与学科竞赛:参加各类学术科技竞赛(如“挑战杯”、“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科专业竞赛等)、发表学术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根据竞赛级别(国家、省部、校、院)、获奖等级(
      一、
      二、三等奖)以及成果水平给予显著加分。
    • 文体艺术活动:参加文艺演出、体育比赛、艺术作品展览等活动。根据活动级别、参与角色(主力队员、一般成员)和获奖名次加分。
    • 社会工作与任职:担任学生干部(校、院、班级学生会、团委、社团、班委等)。根据职务级别、任职时间、工作表现(通常需考核合格及以上)给予一定加分。


3.加减分项(C)

  • 加分项:对表现特别优异或为学校争得特殊荣誉的行为给予额外加分。
    例如,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的优秀事迹;在重大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等。
  • 减分项:对违反校纪校规但未达到处分级别的行为进行扣分,如无故缺席集体活动、宿舍卫生检查不合格、课堂纪律松懈等。受到通报批评者会扣除相应分数。

(三) 专项奖学金评定侧重点

  • 创新创业奖学金:主要考察学生在科技创新、创业实践方面的成果,如竞赛获奖、项目立项、创业实体运营等。
  • 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奖学金:重点评价学生担任社会工作的尽责程度、成效以及参与志愿服务的时长和质量。
  • 文体活动奖学金:侧重于学生在文艺、体育竞赛中取得的优异成绩和对校园文化建设的贡献。
  • 社会捐赠类奖学金:其评定标准需具体参照该奖学金的设立协议,可能对学生的专业、籍贯、特定技能(如外语能力)或品德有特殊要求。


四、 评定的组织流程与时间安排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具有严格的程序性和时效性,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1.启动与宣传

  • 每学年开学后(通常是9-10月份),学校学生工作处或相关部门会下发本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明确评定类别、名额分配、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
  • 各二级学院、班级通过会议、公告、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组织宣传,确保每一位学生知晓评定信息。


2.个人申请与班级评议

  • 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单、证书复印件、实践证明等)。
  • 班级成立由班主任或辅导员、班委、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对照评定细则,对申请者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与评议,核实综合素质得分,并形成初步推荐名单。


3.院系初审与公示

  • 各二级学院成立由党政领导、辅导员、教师代表等组成的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或小组)。
  • 学院评审委员会对各班级上报的推荐名单和材料进行复核、审查,根据名额分配方案进行初评,确定本院系的推荐名单。
  • 将初评结果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对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学院需及时调查核实并做出处理。


4.学校复核与审定

  • 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学生工作处或其他主管职能部门。
  • 学校职能部门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性复核,尤其对国家奖学金等高级别奖项进行重点审核。
  • 学校召开校级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会议,对全部推荐名单进行最终审议,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


5.全校公示与表彰

  • 将校级评审委员会审定的拟获奖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正式行文公布获奖名单,并择机举行颁奖典礼,对获奖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奖学金金额将按规定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五、 注意事项与常见问题

学生在参与奖学金评定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关键点:


1.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 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材料不实,将立即取消其当学年及后续学年的参评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 各类获奖证书、证明文件的有效时间需在评定学年内(通常指上一学年,即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2.不可兼得原则

  • 为避免重复奖励,学校通常规定在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最高等级的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不可兼得。学生应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申请最合适的一项。但获得某项奖学金后,仍可申请并获得不同类别的专项奖学金(如科技创新奖学金等)。具体兼得规定以当年学校通知为准。


3.关注动态信息

  • 奖学金的具体评定细则和名额分配可能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学校工作安排而略有变化。学生应密切关注学校官方网站、学生工作处通知及各二级学院发布的最新信息。


4.正确看待评定结果

  • 奖学金评定是对过去一学年学习与综合表现的总结和肯定,具有重要的激励作用。但学生应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将参与评定的过程视为一次自我总结、发现不足、明确未来努力方向的机会。无论获奖与否,都应保持积极进取的心态。

宁德师范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严谨、系统且动态发展的体系。它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就,更着眼于其作为未来社会建设者和接班人所应具备的综合素养。对于每一位宁德师院学子而言,深入理解并积极对标这些评定标准,有助于更好地规划大学生活,挖掘自身潜能,实现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为未来的职业生涯和人生道路奠定坚实的基础。学校也通过这一制度的有效运行,持续营造勤奋好学、积极向上、争先创优的良好校园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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